机动车车容车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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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车容车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有效治理当前部分机动车车容车貌(以下简称车容车貌)不整洁、严重脏污等问题,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行业监管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配套设施为重点,建立车容车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推进车容车貌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全市机动车常态化保持洁净容貌,助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机动车清

2、洗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治理车容车貌。2 .坚持联动治理。坚持条块结合、市区联动、部门联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社会动员,通过行业自律、信用评价等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3 .坚持源头治理。整治车容车貌不洁等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强物流运输、环卫作业等企业的行业管理,积极规划设置普惠制及货物运输车辆清洗站(点)。4 .坚持常态治理。建立健全管理规范制度、法规标准体系,推进车容车貌综合治理成果常态长效。(三)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车容车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在出入城主干道、加油(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停车场等区域合理设置机动车清洗站(点);车容车貌法规标准体系

3、不断完善,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加快形成。2022年7月,实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车容车貌自查标准、保洁作业规范及车辆清洗规范等相关制度更加完善,达标率实现90%以上;货物运输车、公共客运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垃圾运输专用汽车、工程作业车等营运、工程车辆整洁率达到90%以上。2023年底,货物运输车、公共客运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垃圾运输专用汽车、工程作业车等营运、工程车辆所属企业、驾驶员、车主普遍养成车辆清洗意识,常态化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二、治理重点重点治理车容车貌五大乱象:1.建筑垃圾运输车、砂石车、混凝土运输车车身脏污、带泥出门、“抛、冒、滴、漏、撒、扬”。2.公共客运汽(电)车、货

4、物运输车、网约车、客运出租汽车、快递运输车等车身脏污。3.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运输车等环卫车辆车身脏污。4.市政、水务、电力、燃气、园林等各类工程作业车车身脏污。5.机动车车身脏污遮挡车辆号牌。三、重点任务(一)建立标准制度体系市城管委牵头制定车容车貌管理规范,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职责,制定本行业车容车貌管理标准和保洁制度。1.制定公务车辆车容车貌管理标准和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市机关事务局)2.制定公共客运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网约车、货物运输车、分时租赁车等车容车貌管理标准和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3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车,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运输车等环卫车辆,城市道

5、路桥梁、城市照明维护等工程作业车辆车容车貌管理标准和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市城管委)4 .制定电力、燃气等工程作业车辆车容车貌管理标准和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市经信局)5 .制定大型吊车、大型起重车、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车辆和建设运输车辆(包括混凝土运输车等)车容车貌管理标准和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市住建局)6 .制定园林绿化作业车辆车容车貌管理标准和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市公园城市局)7 .制定水务作业车辆车容车貌管理标准和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市水务局)8 .制定邮政车辆、快递运输车辆车容车貌管理标准和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市邮政管理局)9 .制定警用车辆的车容车貌管理

6、标准和保洁制度。(牵头部门:市公安)(二)加强源头管控全市各建设工地、砂石料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中转站、固废处置厂落实出入口道路硬化,建立清洗保洁制度,配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出口处须设置实时监控设施,建立信息化台账,明确专人对车辆冲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放行,确保不洁车辆不出场。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配合部门: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行业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车容车貌自查标准、车辆清洗保洁规范等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依法依规将车容车貌管理落实情况纳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7、,定期将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至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将问题突出的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将严重违规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企业纳入信用联合奖惩目录管理,对问题突出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记分管理评分办法进行管理。其他行业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将问题突出的企业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交管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四)加大机动车清洗站配套建设力度1.新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项目,三环路以内区域规划设置地下或者地面配套停车位总数在500个以上

8、、三环路以外区域规划设置地下或者地面配套停车位总数在800个以上的,设置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清洗站。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库)项目,停车位总数在50个(不含)至200个(不含)的,设置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清洗站;200个以上的,设置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的清洗站。牵头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2.新建、改(扩)建加油(气)站、充电站、公交中心站、客运汽车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施,在场地允许且不影响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将清洗站或车辆清洗保洁设备作为配套设施统一规划建设。鼓励出入城主干道旁有条件的加油(气)站和高速公路服

9、务区设置清洗站。牵头部门: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相关市属国有企业3,在物流园区或物流运输企业集中停车场地,配置车辆清洗保洁设备,落实清洗保洁措施,鼓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置清洗站。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邮政管理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4.拥有公共客运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货物运输车、工程作业车、垃圾运输专用汽车的企业,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保洁设备,落实清洗保洁措施,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置与其场地规模相应的清洗站。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相

10、关市属国有企业(五)加强车容车貌在线监测积极探索在交通车流量大、车速较缓路段,设立车容车貌固定或移动监测点,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实时监控,自动识别“脏车”。监测情况通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线索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置。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六)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级相关部门选择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联合开展车容车貌专项整治,集中整治重点车辆车容车貌不洁等问题。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

11、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七)强化行业监管严格落实“行业主管”“企业主体”要求,强化车容车貌行业监管。1.市城管委负责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道路桥梁、城市照明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货物运输车、网约车、客运出租汽车、公共客运汽(电)车、分时租赁车等企业以及具有一定规模停车场的行业监督管理。3 .市住建局负责使用、经营工程机械车和建设运输车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4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快递企业的行业监督管理。5 .市公园城市局、市水务局、市经信局分别负责所属行业维护作业企业的监督

12、管理。6 .其他市政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八)加强联合执法1.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将车容车貌纳入日常管理,不定期检查、抽查相关单位(企业)落实车容车貌管理工作情况,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牵头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2.市级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以月为单位,组织各区(市)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执法队伍,在建设工地、主要出入城通道(节点)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车容车貌联合执法行动,教育劝导相关企业(车主、驾驶员)保持车辆整洁。对存在的各类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规范管理。对车容车貌不洁的环卫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公共客运汽(电)车、货物运输

13、车、网约车和客运出租汽车等按职责分工予以处罚。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3.公安交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按月将“脏车”信息抄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违规企业(单位)、个人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与年度评优等奖励机制挂钩。(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九)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新闻媒体、微博微信、LED交通显示屏、车管平台、手机短信、宣传单等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车容车貌治理的

14、目的意义。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委;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2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及时收集车容车貌治理信息,积极发掘、报道先进经验,对车容车貌管理的示范企业、规范企业进行通报表扬。牵头部门:市机关事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园城市局、市水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3 .强化公众监督,依托“蓉e行”平台鼓励市民举报“脏车”,建立举报信息抄告制度,将市民举报的“脏车”信息,抄告市级有关部门分类进行处置,督促相关企业(单位)、个人及时整改,严格查处问题突出

15、的违规企业(车辆)。牵头部门: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委;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4 强化典型曝光,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官网等渠道曝光“脏车”违规典型案件。牵头部门: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5,定期更新“天府市民云”服务平台中机动车清洗站信息,引导相关地图软件规范发布机动车清洗站信息,为市民查找洗车服务提供便利。牵头部门:市网络理政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应提高思想站位,充

16、分认识开展车容车貌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车容车貌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影响车容车貌治理的普遍性、长期性、政策性问题。(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要统筹部署、系统推进、落实责任。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协调联动,通过执法查处、督促检查、行业自律等方式多措并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市城管委、市公安、市交通运输局等市政府部门要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判定依据、处罚标准和责任机制等,确保可操作可实施;强化任务落实到位,针对垃圾运输车、物流运输车、工程机械车等重点车辆,加强车辆检查和联合执法,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车容车貌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货物运输车等车辆清洗站的规划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满足实际需求。加快完善车容车貌综合治理法规标准体系,建立确保法规标准制度全面实施的有效机制,实现车容车貌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本方案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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