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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企业内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司炉工、厂内驾驶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上岗业。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开始前,必须落实防触电、防着火、防爆炸和防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有责任心,熟悉本工种业务技能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过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过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让机关进行复审考核。六、从外单位临时雇用的特种作业临时工,要签订安全协议书,检查特种作业证书,讲清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七、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