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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以及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和内容(一)勘察设计单位1.资质资格。承担受检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2021年度工程勘察
2、设计行业统计调查数据营业收入在本市排名后20%和未上报统计数据的勘察设计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通过吸收合并、重组分立、跨省变更方式取得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附件1)。对上述勘察设计单位按照1O0%比例抽取,检查单位资质资格合规性,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的情况等。2 .市场行为。受检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是否存在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3 .勘察设计成果。受检项目初次报施工图审查的勘察设计文件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按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情况等。(二)施工图审查
3、机构1 资质资格。对全省所有审查机构资格合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的情况等。2 市场行为。审查机构是否存在超越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审查业务等。3 执行政策。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情况;落实“阳光图审”,实行施工图审查“五公示”和“三报告”制度情况;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政策性审查情况;落实数字化联审制度和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情况等。4 审查质量。审查机构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查内容,对受检
4、项目施工图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落实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审查情况等。(三)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检查全省16设区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并对每设区市抽查不少于两个县(市、区)。重点检查各级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管,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情况。(四)受检项目抽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时间节点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签章日期为准。其中,每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项目不少于2项,每个设区市检查项目不少于10项,全省抽取项目数量不低于总数的5虬二、检查方式(一)各地自查(2
5、022年8月25日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梳理汇总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审查合格项目,填写审查项目统计表(附件2),督促辖区内审查机构填写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自查(检查)表(附件3)。各设区市要随机抽取检查工作负责人员,并协调配置具有在线审查和下载权限的施工图审查数字化系统账号密码,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注销(附件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整理附件2-4,于2022年8月2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异地检查(2022年8月25日至9月25日)1 .检查时限。本次检查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安排,各市住房城乡建设
6、局按照分组具体实施(分组情况见附件5)o异地检查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在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第二轮在2022年9月25日前完成。2 .组建检查组。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建检查组,检查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和资信、建筑、结构、水暖、电气及市政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检查组成员应在检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抽取受检项目。检查组从受检市上报的施工图审查项目统计表中,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受检项目,确定受检勘察设计单位。受检项目和受检单位应在检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 .开展检查。各检查组在规定时限内赴受检市开展现场检查,填写2022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和质量“
7、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表(附件6),并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自查(检查)表进行现场核查。5 .上报结果。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汇总整理检查情况报告(附件7)、检查表格、检查凭证等全套检查记录资料,于2022年9月2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省级复核评价(2022年10月20日前)1 .抽查复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随机对各检查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按20%的比例抽取各地建设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未建设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区市,随机抽查1-2个大型公共建筑项目。2 .审查机构评价。结合异地检查、抽查复核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审查机构进行评价,评价等次分为优秀、
8、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总结通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三、依法依规处理(一)撤回资质资格检查中发现受检单位不符合相应资质资格条件的,向受检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附件8),责令其在30日内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依规撤回其资质资格。资质资格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我厅将按有关规定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回或直接撤回。(二)严格处罚处理检查发现受检单位市场行为、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或审查质量违法违规的,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记入不良信用信息。(三)加强部门协
9、作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能分别设置的,监管、执法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按程序移交同级执法机关;执法机关应切实履行职责,对监管部门移交的案件尽快组织审查,符合处罚规定的及时立案,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监管部门。对存在推诿扯皮、应罚不罚问题的,监管部门要将有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四、具体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此次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组织,明确分管负责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切实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各市要压紧压实受检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准备相关资
10、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切实做好问题整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整改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二)严明检查纪律。各检查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细致开展检查工作,注重检查实效性,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检查组责任不落实、行动不积极、检查不到位的,予以警示、通报、约谈直至追责问责。(三)公开应用成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互联网+监管”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检查结束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或导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推送至公示系统。各市要充分运用本次检查结果,作为行业信用评价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重要依据。(四)落实相关要求。本次检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实时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检查期间,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