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建立私屠滥宰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279070 上传时间:2022-10-1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进一步建立私屠滥宰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关于进一步建立私屠滥宰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关于进一步建立私屠滥宰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关于进一步建立私屠滥宰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建立私屠滥宰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建立私屠滥宰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建立私屠滥宰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市肉品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管理,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建立市私屠滥宰整治行动长效机制,具体安排如下。一、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私屠滥宰行为、畜禽非法贩运及农贸市场、商铺销售无“两章两证”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二、工作目标以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私屠滥宰、畜禽非法交易为重点内容;以治理设点非法屠宰、肉制品加工厂、城乡结合部、餐饮业、肉品流通渠道为重点对象和环节,维护肉类市场正常秩序,建立健全长效

2、监督机制,推动畜禽屠宰市场规范化管理,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三、工作分工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私宰窝点、非法生猪交易场点的排查工作,配合做好执法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局负责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公安局负责配合私屠滥宰执法工作,及时查处私屠滥宰涉嫌犯罪案件。四、工作重点(一)深挖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按照网格化管理制度要求,对辖区内重点村庄、重点区域、可疑部位进行排查,查看有无私屠滥宰及

3、加工病死畜禽的场所、行为、痕迹,加强对已经取缔的私屠滥宰非法窝点、群众举报或反映问题较多的重点部位的巡查,防止死灰复燃,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并对排查情况建立台账登记,排查中发现私屠滥宰、加工病死违法行为要拍照留存证据,并及时上报农业农村局,绝不能包庇违法行为,更不能充当保护伞,一经查实,严肃追责。同时要随时排查,深挖线索链条,发现一起、上报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二)加强监管。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定点屠宰企业日常监管,督促各屠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厂自检、屠宰同步检验、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厂登记等关口,进一步指导督促各

4、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查处屠宰企业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确保出厂畜产品质量安全。(三)加强执法。农业农村局要加大风险隐患较大的村镇区域和已取缔的私宰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域的排查和巡查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群众举报的畜禽私屠滥宰违法案件线索要集中力量进行核查处置,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严查重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活动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畜禽,私宰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犯罪案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局负责对畜禽屠宰、加工、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案件查处。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在整

5、治私屠滥宰执法过程中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暴力抗法分子要坚决予以打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肉类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市场、超市、商场等经营猪肉等肉类产品的场所都要落实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制度。要健全市场巡查制度,巡查发现无证(章)肉品,依照法律法规严惩重罚。同时追根溯源,深挖违法线索,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要对肉类产品经营者进行诚信经商宣传,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销售私宰肉、病害肉。要加强对肉类产品加工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进口关,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肉制品加工

6、企业使用私宰肉、病死肉及其产品的不法行为。要加强餐饮环节监督,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私宰肉、病害肉不法行为。监督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集体食堂落实肉品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确保使用肉产品来源于定点屠宰场。依法查处宾馆、酒楼、餐馆、集体食堂和饮食店等餐饮单位采购、使用和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的行为,触犯刑法的按相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五、保障措施(一)加强协调联动。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强化“排打联动”,发现有私屠滥宰或销售、使用私屠滥宰肉品线索的,及时组织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打击。同时,进一步健全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间的案件查处协作机制,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固定证据,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二)加强政策宣传。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开展广泛宣传活动,线上通过微信群、新闻、公众号等方式扩大私屠滥宰整治行动的宣传范围,线下通过村中大喇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公布投诉渠道,设立有奖举报机制,提高全民参与积极性,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线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