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版私人购房合同大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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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最新版私人购房合同大全 购房是必须要签订合同的。那么对于购房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最新版私人购房合同,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2020最新版私人购房合同1贷款人(甲方):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邮编: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职务:_电话:_传真:_借款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_结算户(还款帐户)帐号:结算户/储蓄户(1)帐号:(2)帐号:(3)帐号:合同签订地:特别提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

2、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房产情况房产_市区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元;土地使用年限: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第二条贷款与用款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

3、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元整(小写:_);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帐户。二、贷款期限共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的首期款项;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帐户;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三条利率及

4、计息方式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_(年_%),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二、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第四条还

5、款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帐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帐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_期。三、乙方选定按第_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数月还款额=_(1+月利率)贷款期数-1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合同本金月还款额=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贷款期数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第五条乙方未按还

6、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第六条提前还款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第七条抵押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

7、后,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须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日内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第八条

8、保险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1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

9、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三、有权随时了解、查阅和索取乙方各种经营活动、财产状况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开户银行、帐号及存、借款余额情况、银行进帐单)。甲方承诺对上述资料予以保密;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项;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六、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贷款本息、提供虚假资

10、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约定的义务,或故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九、十款约定的义务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的;(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或丧失的;(五)乙方有丧失或可能

11、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贷款;二、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三、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约定。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等情况的;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须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

12、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八、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资金使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九、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承担甲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乙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

13、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帐户的币种与债权币种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债权币种以实现债权;其他。5、由于乙

14、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乙方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贷款才相应展期;否则作逾期处理。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贷款合同继续执行。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15、。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第十四条公证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若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本、息和其他从属费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合同虽经公证机关公证,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2、在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3、仲裁方式,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

16、仲裁;4、其他:_。三、各方确认:_银行总行有权直接或授权任何机构取代甲方处理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第十六条乙方的特别陈述一、乙方承诺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本合同对乙方所设定的义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然有效。第十七条附则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担保合同、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附件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项下甲方经办人为:_,联系电话:_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及有关机关各执_份。第十八条符号的意思表示在里打表示选择该选项,

17、在里打表示不选择该选项。第十九条其他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合同各方签名盖章: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2020最新版私人购房合同2借 款 人: _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贷 款 人:_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_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购房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同时借款人与贷款人确认(根据情况选,不选的打): 本合同系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_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的附属业务文件。 本合同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独立的业务文件。第一条 贷款金额、用途1.1 本合同项下的

18、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_元),用途限于购买座落于:_的房产,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第二条 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年_个月,预计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实际贷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

19、;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2.3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2.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准固定利率(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浮动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签订本合同时的中国人

20、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_ _ _ 固定利率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

21、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 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购房贷款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准固定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_个月(预计至_年_月_日),实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

22、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 如在此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购房贷款固定利率,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固定利率执行届满后,即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实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本

23、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如在此期间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如借款人需继续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则应另行向银行提出申请。若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

24、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_ _ _2.5 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九条相关内容)。第三条 借款人提款条件3.1 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3.1.1 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已签署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文件。3.1.2 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包括担保文件)已合法地生效。3.1.3 担保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

25、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3.1.4 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3.1.5 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3.1.6 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3.2 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根据贷款

26、人自身额度等情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暂缓、减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第四条 贷款发放及支付4.1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按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具体如下: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对象账户,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

27、下述交易对象账户的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贷款人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交易对象户名为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开户银行为_。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信息,则在本合同签署后,借款人应在支付日前的3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且在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按照申请支付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对借款人交易对象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4.2 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

28、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4.3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第五条 还款5.1 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利息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第二条)。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期利息 = 期初贷款剩余本金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_ _ _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29、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 = 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期还本付息额 = 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_ _ _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5.2 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自贷款实际发放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贷款实际发放后次月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

30、首期还款贷款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分别计算,其中:一期的应还利息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利息,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5.3 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账号为

31、_。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5.4 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5.5 若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则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5.6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

32、的部分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5.7 若发生贷款逾期,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5.8 除采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贷款人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5.9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5.10 借款人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

33、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5.11 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规定收取违约金: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_%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_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_ _ _第六条 债权担保6.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6.1.1 由_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6.1.2 由_提供_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6.1.3 由_提供_的质押担保;质押

34、合同编号:_。6.1.4 其他 : _ _ _第七条 保证与陈述7.1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人陈述和保证如下:7.1.1 借款人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7.1.2 借款人在此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7.1.3 借款人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

35、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7.1.4 借款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并且,借款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继续向贷款人承担上述信息的及时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件时,借款人应当在有关事件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7.1.5 借款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借款人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7.1.6 借款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

36、7.1.7 借款人保证,本合同贷款涉及房地产预售的,借款人将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或贷款人的指示及时完成有关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及后续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7.1.8 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7.1.9 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根据贷款人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措施。7.1.10 借款人保证应贷款人要求出具的有关本人家庭成员在本合同项下贷款前实际拥有成套住房的数量、本人或本人家庭成员名下使用贷款购买的住房套数、本人申请本次贷款的同时未在其他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内容的借款人声明真实、有效,借款人确认该声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不可

37、分割的组成部分。7.1.11 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第八条 违约事件8.1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8.1.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8.1.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8.1.3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8.1.4 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8.1.5 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8.1.6 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提供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

38、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8.1.7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8.1.8 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8.1.9 借款人违反其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8.1.10 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8.1.11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8.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的;8.1.13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8.1.14 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8.1.15 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在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第九条 违约处理9.1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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