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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秀企业有关规章制度(56篇)篇1:企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员工手册签收凭证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手册,本手册之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二、本手册适用公司所有员工,遵守本手册是所有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三、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手册进行修订的权利。四、除本手册外,公司各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应规章制度,本公司相关员工应遵照执行。五、公司要求每位员工应熟读本手册并签名,未签名并不影响手册的有效性。六、各级员工应尊重上司、团结同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七、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产生矛盾,应服从主管部门的处理,对处理方法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
2、总经理提出申诉。任何人员皆不得剥夺员工向公司总经理申诉的权利。八、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遵照“教育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要手段,适度惩处为辅助措施的办法进行处理;对工作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第二章招聘与配置一、公司根据各生产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员工的招聘和聘用。二、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学历、技术等级证书在规定的时间里到公司填写应聘登记表。公司总经理认为需经面试的,应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三、公司总经理经审核,对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通知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并出具上岗通知书让
3、新入职人员到相应部门工作。四、新入职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司要求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和证明,如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等级和职称证书等,并认真如实填写个人档案,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公司将保留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损失大小,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五、新入职员工应积极参与学习公司组织的入职前培训及考核,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公司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应认真学习领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章离职管理一、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员工辞职;(二)公司辞退;(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四)合同到期不再
4、续签;(五)员工出现不能胜任公司岗位的疾病,经治疗后仍不能胜任的;(六)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或重大违章、违纪,被公司开除的;(七)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八)服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其它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提前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以辞职报告形式知会对方,同时提出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或辞职经批准后,尚未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前,仍是公司员工,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不得罢工、怠工。四、员工离职前,必须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五、公司应向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
5、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等。六、离职员工在办理完各项手续后,凭公司总经理审批过的工资、离职通知书或其他相关凭证到公司财务部门结领工资。七、属于严重违法、违纪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公司保留视情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的权利。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一、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所订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三、公司建立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行电脑管理,并做好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四、公司应全面了解掌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新入职的员工应及时发出敦促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对缺乏签订劳动合同
6、意愿的员工应及时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对拒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应依法作出处理。五、新聘用人员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到公司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续订和终止,按国家和公司所在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七、员工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八、员工应如实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公司保留追究弄虚作假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五章工资薪酬与福利制度一、公司的工资薪酬与福利结构为基础工资+全勤奖励+工龄奖励+业务提成+加班补贴+技能工资六个部分组成。二、基础工资部分分为固定工资及
7、计件工资两种类型。基础工资的制订或变更由公司主管部门制定。三、全勤奖励由公司主管部门依照公司考勤记录实行。四、加班补贴部分由公司各级主管人员根据员工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对加班人员给予补贴。员工因份内的事情加班的,一律不按加班考虑。五、技能工资根据员工实际技术能力,由总经理给予制订后实施。六、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基础工资,由总经理根据其职位、管理部门给予制订后实施。七、工资的变化由公司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根据人员职务的变化或所做出贡献的大小进行协商调整。八、工龄奖励为所有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工龄工资加一百;满两年后再加一百;满三年后再加一百五;满四年后再加二百;满五年后再加三百;满六
8、年后再加四百五封顶。九、业务提成指销售人员每人每月有2万元的销售任务,试用期销售人员无任务,有业务便提成。完成任务,可以提成200元。销售提成,按阶梯式提成:3-4万元:1.5%;5万元:2%;6万元:2.5%;7万元:3%;8万元:3.5%;9万元:4%;10万元:4.5%;HT3万元:5%;14T6万元:5.5%;17万元以上,6%封顶。业绩尤为突出者,再由主管部门及总经理商量后给予一定奖励。十、公司活动时的折扣业务可冲销当月销售任务,但不参与阶梯式提成,一律按照1%提成。十一、店长任务:每月店面15万元销售任务。未完成任务,店长扣除自己的销售业绩后提成千分之二。完成任务15万元,店长扣除
9、自己的销售业绩后提成0.5%;15-20万元:1%;20-25万元:L5%;25-30万元:万元0-35万元:2.5%;35万元以上:3%封顶。超额部分,再提成1%十二、安装部门、车间部门工资制度见其部门制度规定。十三、公司工程单根据利润提成(按个人销售梯形提成),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指定设计师跟踪,在业务提成中再提成30%O十四、公司年终发放年终奖,于每年年底最后一个月享受双薪。双薪是根据员工进店时间来定。试用期员工不享受以上待遇。十五、新进入公司人员试用期的工资为试用期工资。试用人员均参加入职前培训。培训满后,根据所掌握技能或担任职务的不同,参考考核成绩,由公司管理部门决定将其转为正式员工
10、,或者不予以录用。转为试用期员工的人员,可以享受试用期员工待遇。试用期人员试用期满后,确定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篇2:企业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合理利用安保台帐资料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广东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广东XX安保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XX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第二条安保档案是指将企业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用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进行收集、归纳和存放保管,即将安保工作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内容包括:依据国家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
11、合企业特点制订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防和消防设施状况、安全检查、培训教育、发破案、事故调查和处理、经警和枪Zhi管理等。第三条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局以及支局(班组)三级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市、县(市、区)局安全主管部门以及支局(班组)应明确管理人员(台帐档案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台帐、档案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规范管理台帐资料档案。第四条安保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省局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市局监督保障部负责对全市XX企业安保档案实施监督考评管理。第六条市、县(市、区)局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将
12、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评选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的条件之一。第七条安保台帐资料档案归档的范围:一、市、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单位范围:(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机构设置;安全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含注册安全主任)名册。(二)安全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领导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本单位与所管辖的二级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书或声像。(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枪zhi、设备等安全操作规程。(五)日常工作台帐记录,包括:工作计划和总结;消防设施
13、(设备)、经警、枪zhi、金库、仓储等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和处理等记录。(六)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教育的年度计划;参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记录等。(七)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审查(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各种证照领取资料。(A)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历次(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安全检查记录;重点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九)事故隐患整改,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
14、结果等记录。(+)事故调查和处理,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处理结案材料和防范措施等。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的记录必须有被检查(隐患整改)单位负责人和检查(负责隐患整改)人员签名。(十一)发破案记录,包括:发案报告、破案经过、处理结果等。各单位可根据上述范围结合本单位管理权属范围进行安保档案材料收集归档。二、支局(班组)范围:(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上级安全机构设置文件和本支局安全工作分工;安全责任人、兼职安全员(副支局长担任,无设副支局长的由支局长负责)及支局人员分工名册。(二)安全责任制,包括:上级下发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文件和本单位负责人、各岗位职工安全
15、工作职责;上级对本单位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本单位与岗位职工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件材料;上级下发的安全工作总结、工作要点;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规范;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上级制订以及本单位结合实际制订的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包括如:遇盗抢、诈骗、火灾、洪涝、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办法。(五)日常工作记录台帐,包括: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电源线路及电器、物品堆放、门(锁)重点部位等上级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必须有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签名)
16、、本支局(班组)每日班前班后自查整改隐患等记录;网点(金库)出入登记簿、值守登记簿;防入侵报警设(撤)防登记簿(卡)等。(六)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上级下发的教育的年度计划和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学习安排表;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本单位组织进行的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记录簿;案例通报等有关学习资料。(七)案件、事故及事故隐患自查情况上报登记记录,案件、事故(隐患)报告材料(上报后自留一份存档)。第八条安保档案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即:下达任务与提出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书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检查工作与检查记录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鉴定、验收安防设施与鉴定、验收建设工
17、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同步;发案(事故)情况、调查处理、结案和归档同步。第九条安保台帐档案资料的归档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一)文书和声像档案由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在每一项工作任务完成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二)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档案,在工程任务下达后安全主管部门督促承建单位在工程验收后两个月内,复印一分交安全部门归档,周期过长的可以按形成阶段分期归档;(三)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专业性技术会议和学术会议的文件材料,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四)带有密级的安全管理文件材料,应由经办人随时形成随时归档。(五)破案和事故处理后即将材料整理归档,随后将对责任人的处理
18、结果也一并归档。第十条收集安保档案材料时,应保证安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整理材料时,应遵循档案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使用。第十一条安保档案材料整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内容和载体分别进行立卷。对未完成的档案材料,整理时应单独存放,等完成后组卷归档。第十二条对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唱片、光盘等非纸质载体的安保档案材料进行归档时,应将每一单项(盒或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编排档号,并采取按年度结合内容的方法分类整理和编号。其中与文字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编写互见号或互见卡。第十三条反映和记录本单位在安全管理或活动中并对以后有重要参考借鉴作用的安保档案材料,应永久保存。在本单位组织
19、或参与的重大的安全活动中形成的,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档案材料,应长期保存。第十四条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定期移交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第十五条因机构调整安全部门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安保档案,整理登记后向接收部门移交,不得散失。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毁弃。第十六条安全部门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使用。外单位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时,需说明使用其目的和使用范围,并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第十七条借用安保档案者应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拆散档案,严禁在安
20、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档案的原有状态。第十八条重要和密级的安保档案,需要向外单位或个人交换、复制时,须报请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第十九条安保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第二十条安保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并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和安全部门指派人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档案销毁后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做出相应的注明。库存档案未经鉴定并履行批准手续的,严禁销毁。第二十一条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应给予奖励。(一)安保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方面做出
21、成绩的;(二)对安保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成绩的;(三)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按有关规定责令赔偿。(一)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安保档案;(二)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的;(三)擅自提供、抄录或者公布有密级档案的;(四)涂改、伪造档案的;(五)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第二十三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各县(市、区)XX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管理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
22、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篇3:企业规章制度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
23、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加以追究。篇4:企业规章制度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规定1、上岗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厨师必须持厨师证
24、上岗。(2)食堂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爱岗敬业。(3)严禁穿拖鞋、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2、卫生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2)上岗工作人员必须衣冠整齐,外表整洁。(3)上岗工作人员严禁戴首饰及相关饰品,严禁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及化妆品的残留物;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3、工作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7:OO至14:OOo(2)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3)食堂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若要离职,应提前30天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公物交回等手续,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职。(4)食堂
25、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本规定要求,如有违反交由公司处理。(5)食堂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及营养搭配等。二、食物管理规定1、采购要求(1)由专人按需采购,货比三家,原则上做到质优价廉,根据用量适当采购,保持新鲜。(2)由专人验收,对食堂采购的食物进行检验并做记录,主要检验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食品严禁入库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3)每天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定期将采购记录及票据上交公司综合部。2、食品卫生及安全要求(1)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等)必须保证干净、新鲜、卫生,符合食用标准。(2)食物均在保质期
26、内使用,严禁过期使用。(3)分菜、择菜必须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4)调味品应单独存放,防止污染及变质。3、餐具卫生要求(1)每餐开饭前一小时必须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厨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2)厨具应用专用的托盘存放,不准随意放置在灶台、工作台O(3)所有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4、环境卫生要求(1)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灶具、水池,擦拭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注意厨房、餐厅的门窗玻璃及墙面的卫生。(2)冰箱、冰柜、消毒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冰柜内食物应分区存放,防止串味。(3)食物垃圾
27、、残渣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4)下班前要切断电源、煤气阀、自来水阀等,杜绝火灾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篇5:企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部主任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
28、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第五条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
29、生产规章制度。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第七条行政主管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3、作为公司
30、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第八条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31、。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
32、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第九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
33、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1、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2、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3、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4、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5、经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
34、、检查记录。8、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第十一条班组安全员职责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第十二条职工个人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自
35、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第三章生产安全组织第十三条生产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第十四条公司设置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车间、班组级生产安全员。第十五条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四、安全生产检查第十六条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
36、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第十七条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一、日常性检查包括: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
37、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第十九条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第二十条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二十一条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
38、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第二十二条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第二十三条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叉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安全生产法执行。第二十四条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行政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第二十五条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第二十六条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
39、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第二十七条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二十八条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第二十九条安全技术考核: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第六章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第三十条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
40、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一条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四条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第七章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第三十五条安全预防措
41、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第三十六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第三十七条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3、对于各类隐
42、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第八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第三十八条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第三十九条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第四十条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压力容器
43、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2、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档案资料的审查、总结。3、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4、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十一条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一般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第九章电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四十三条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
44、洁、无杂物堆积。第四十四条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第四十五条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第四十六条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第四十七条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第四十八条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第四十九条生产车间使用电器设备、
45、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第第五十七条对作业场所的照明、空气质量、噪音、粉尘浓度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护措施。第五十条对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中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第九章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第五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第五十二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第五十三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
46、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第五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第五十五条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五十六条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第五十七条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
47、伤: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第五十八条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五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5、根据国家安全有关管理办法,应进行处理的。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九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第七十条本规定如有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篇6:企业规章制度第一章、适用范围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