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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托“秦务员”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三抓一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 12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依托“秦务员”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三抓一提升”工作方 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11日陕西省依托“秦务员”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三抓一提升”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升疫情防控中 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的通知(国办函(2022) 37号)要求,结 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疫情要防
2、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聚焦小切口解决 大问题,通过“三抓一提升”行动即抓服务优化、抓数据共享、抓系统融合,提 升“秦务员”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秦务员”)服务企业、方便群众 等方面的统一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日常办事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办 事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主要任务1 .及时将本地区疫情动态、医院停诊情况、防疫政策发布、区域疫情等级查 询等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接入“秦务员”,为企业群众提供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查 询、事项办理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服务专区”服务功能。(省 级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2 . “秦务员”接入
3、购药结算、医疗报销等服务,满足群众特别是疫情防控区 域内居民看病就医需求。(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按 职责分工负责,11月底前完成)3 .推进“陕西一码通”电子码(包括亲属码)、核酸检测、核酸采样点、疫 苗接种、风险地区等服务在“秦务员”移动端展码、查询。(省政务大数据服务 中心负责,9月底前完成)4 .在“秦务员”同步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和交通管控信息并向社会公众推送, 推动实现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线上线下便捷领取。(省卫生健康 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 进)5依托“秦务员”拓展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在生育登记、不动产登
4、记、公积 金领取、社保医保查询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应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 入、纳税、金融、招投标等高频服务领域应用,推进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推动新 申领的结(离)婚证在户口登记变更、生育一件事、不动产产权相关业务场景的 共享复用。推动不动产登记证明(书)在企业经营许可、入学资质审查等高频政 务服务事项中广泛应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自然资源 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长期推进)6 .以数据互认共享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供电企业通过“秦务员”在线 获取或验证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不动产登记等用电报装信息,实现居民用户 “刷脸
5、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 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7 .完善“留抵退税服务”专区,提供政策查询、网上办理、评价反馈等一站 式服务,推动留抵退税政策在线直达。在“秦务员”移动端实现国际税收套餐式 服务掌上办理,为扣缴义务人提供非居民纳税人登记、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 税务备案、境内机构或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增值税申报、企业所 得税申报等服务。(省税务局、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11月底 前完成)8 .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集成办理毕业生落户、档案转移等相关联事项。
6、相 关市(区)涉及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的政务服务等职能部门主动到辖区内高校对 接毕业生就业服务、到招聘会现场办理就业相关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 口,开辟“毕业创业绿色通道”,实行菜单式选择、一站式办理。(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 进)9 .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依托“秦务员”参 保登记,提升社保缴费、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便利度。对符合政策的高校毕业 生、就业困难等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线办理社保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10 .通过“秦务员”
7、各类服务渠道,实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 领取等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以及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服务事项掌上办、就近 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及各市 (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11 .加快住房公积金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保障房申请、企业开办、 个体工商户登记、税务登记、交通管理、身份证明、出入境管理等高频服务通过 “秦务员”统一提供服务。(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 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12 .按照“事项名称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办理流程统一、表单材料统
8、一” 原则,进一步规范本系统省市县除行政许可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清单,确保 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线上线下多端体验一致。(省 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事项数量在IOO项以内的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其他部门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13 .推动农民个人保障、农村基层组织、农田保护、农业科技创新、农民教 育培训、农村法律等涉农服务事项接入“美丽乡村”专区。(省级有关部门及各 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14 .试点推动西安(含西咸新区)、渭南等地政务服务移动端查询、办理等 服务事项向“秦务员”集中,通过“秦务员”移动端统一提供服务。(西安市政 府、渭南市政
9、府、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11月底完成)15 .推进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互联网应用信 息无障碍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推进水电气热场景 化集成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 服务实体大厅和“秦务员”。(省级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 责,长期推进)16 .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栏目、12345政务服 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收集、处理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级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17 .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的支撑服务能力和安全
10、管理,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 服务平台运行保障工作,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 务平台正常运转,24小时“不打烂、不断档”,健康码、核酸检测等安全平稳, 数据传输畅通有序,数据安全不外泄。(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及各市(区)政 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推进18 .推进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跨业务、跨系统事项集成办理,推动不 少于3项企业群众高频办理的“一件事”全省“一次办”,实现“减环节、减时 间、减材料、减费用”,全面提升办事便利度、获得感。(省级有关部门及各市 (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三、保障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务服务工作作为常态化开展党史学 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不断完善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 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幸福感、获得感。(二)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持续更新任 务清单,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各 地各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抓紧制定落地方案,细化实施环 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强化衔接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处级干部作为专门负责人和一 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