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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实务中来到实务中去,个人股权转让 个税实务,目录,基本规定收入和成本确定特殊情形,基本规定,01,基本规定,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适用税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财产转让所得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转让财税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纳税主体:以转让人为纳税义务人,以受让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时间:股权转让实际支付或协议生效次月15日(六种情形)纳税地点: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基本规定,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范围界定:1、67号公告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 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
2、合伙企业)的股权 或股份。2、67号公告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出售股权;(二)公司回购股权;(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 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四)股权被 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六) 以股权抵偿债务;(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风险点: 不适用“股权转让”的3种情形:独资、合伙企业、上市公司股票、 限售股。,收入和成本确定,02,添加标题,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成本确定,收入确定,应纳所得额的确定,基本规定,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收入确认:67号公告对
3、股权转让收入的规定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的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收益均属于股权转让收入。个人取得的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取得的款项等,均视为个人应税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风险点:67号公告对股权转让收入的界定更加严密,股权转让收入应该是 取得的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经济利益。既包括货币收入,也包括非货币收入,既 包括价内收入也包括价外收入,既包括即期收入也包括后续收入。,基本规定,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收入确认: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李菊莲税务处理决定书)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0年第91号送达公告,基本规定,从实务
4、中来 到实务中去,原值确认:第十五条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 的合理税费之各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 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 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五)除以上情形外,
5、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 理确认股权原值。,基本规定,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关注点一: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67号公告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例:张某投资500万元,占公司股权50%,无偿转让给儿子小张,张某不纳税,小张再将股权以600万元转让给小李(假设无其它税费)小张应交个税计算:(600-500)*20%=20万元 小张少缴100万元。,基本规定,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关注点二:股权转让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该股权 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
6、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67号公告十六条)例:张某投资50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50%,以500万元将股权转让给李某,“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被税务机关核定收入为600万元,张某须 缴个税(600-500)*20%=20万元,李某将上述股权以700万元转让,李某该怎样 纳税:(700-600)*20%=20万元,基本规定,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关注点三:多次投资情况下,股权原值的确认。例:张先生 2012年以100万元现金投资到M公司,占10%股份,2013年又以200万元投资到M公司取得10%股份,2014年张先生以300万元现金继续对M公司增资
7、,又取得10%股份,至此,张先生 占M公司股份达30%,2015年张先生将持有的M公司10%股份进行股权转让,转让价格为400万元。怎样纳税? 股权原值=(100+200+300)/30%*10%=200万元所得额=400-200=200万元应纳个税=200*20%=40万元。政策点:对个人多次取得的被投资企业股权,转让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 确定 股权原值。(67公告第十八条),基本规定,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关注点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国税发1997198号:股份制企业
8、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函1998289号: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 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 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 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基本规定,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国税函2007244号(承债式):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9、(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 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 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基本规定,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国税函2007244号(承债式):通过签订股权转
10、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 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 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
11、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特殊情形,02,添加标题,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股权转让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特殊情形,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视为股权转让明显偏低:67号公告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 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三)申报的股权转让
12、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 入的;(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特殊情形,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视为股权转让明显偏低:净资产主要依据被投资企业会计报表计算确定。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股本总额(总股数)净资产价额=股东权益*所占价额 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负债=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对于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 股权等资产占比超过20%的企业,其以上资产需要按照评估后的市场价格
13、确定。评估 有关资产时,由纳税人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同时,为了减少纳税人资产评估 方 面的支出,对6个月内多次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给予了简化处理,对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动的,可参照上一次的评估情况。,特殊情形,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正当理由: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 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 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相关法律、政
14、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特殊情形,从实务中来 到实务中去,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净资产核定法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 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 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二)类比法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三)其他合理方法,谢谢您的观看,小陈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