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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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模型(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市)Land 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Business Model (Planned Separate Cities, Prefectures and Cities, Counties and Cities)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前 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和2006年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项目指南的要求,为规范计划单列市、地市和县市国土资源业务内容、业务处理过程、业务操作以及各业务节点操作和使用的相关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2、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登记规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和规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略。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略。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目 次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建模原则和方法74.1 建模目标74.2 建模原则74.3 建模方法75 编码规则86 地政管理业务模型96.1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300101)116.2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300102)116.3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3

3、00103)126.4 土地权属调查(300104)126.5 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300105)136.6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300106)136.7 城镇地籍调查(300107)146.8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300108)156.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300109)156.10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300110)166.11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300111)166.1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300112)176.13 基本农田补划(300113)216.14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300114)246.15 新增建设用地批后征地管理(300115)286.16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30

4、0116)326.1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300117)366.18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300118)406.19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许可审批(300119)446.20 国有土地入股许可审批(300120)476.21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审批(300121)516.2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审批(300122)556.23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许可审批(300123)596.24 变更原出让土地用途(300124)626.25 土地总登记(300125)656.26 土地初始登记(300126)696.27 土地设定登记(300127)736.28 土地变更登记(300128)7

5、76.29 土地注销登记(300129)806.30 土地其他登记(300130)836.31 土地执法监察(300131)876.32 土地权属纠纷调处(300132)916.33 查封、解封业务(300133)947 矿政管理业务模型987.1 矿产资源规划审批(300201)987.2 矿产资源开采许可业务审批(300202)1027.3 划定矿区范围审批(300203)1067.4 采矿权变更登记审批(300204)1107.5 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批(300205)1147.6 采矿权抵押备案登记(300206)1187.7 采矿权出租审批(300207)1227.8 采矿权注销登记审批

6、(300208)1257.9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300209)1287.10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300210)1317.11 开办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300211)1347.12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300212)1377.13 矿产案件违法处置(300213)1408 地质环境管理业务模型1428.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301001)1428.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单位资质审批(301002)1458.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备案(301003)1488.4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调查)审查认定(301004)1518.5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防治工

7、程项目设计报告审查认定(301005)154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内容、处理过程、操作权限、所用数据和业务间关联关系。本标准适用于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市国土资源业务工作的开展和规程、规范的编写以及信息化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11993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T1.21996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

8、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2部分:标准出版印刷的规定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GB/T 17798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TD/T1016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10112000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国土资源部 数字土地数据库(DLDB)框架结构与标准国土资源部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国土资源部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国土资源部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国土资源部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源部 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只适用于本标准3.1 土地利用 land use人类通过一定的行为,利用土地的特殊性来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3.2 土地利用规划 land use pl

9、anning 国家为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对土地利用所作的统筹安排和制定的调控措施。3.3 土地资源 land resource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所利用的土地。3.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各级人民政府为了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在一定区域范围和时期内,根据土地资源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对城市土地利用进行的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3.5 土地开发 land development对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地、荒滩等,通过生物工程或生物

10、措施,使其改造为可利用土地的行为。3.6 土地整理 land consolidation土地整理氛围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现阶段我国土地整理重点在农村地区,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3.7 土地复垦 land reclamation对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3.8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land development, consolidation and reclamation土地开发、土地整理与土地复垦的统称。3

11、.9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land development and consolidation planning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土地资源特点与利用状况,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开发规划指标、土地整理规划指标和土地复垦指标,分别确定土地资源、利用不充分土地和已破坏的土地的最佳利用途径,并在时间和空间上做出安排。3.10 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潜力 the potentiality of land development, consolidation and reclamation在规划期内预期的经济、技术、生态条件的约束下,各类未利用土地适宜开发利用为耕地及其他用地面积,包括大片荒地

12、、滩涂、盐碱地和沙荒地等后备资源。3.1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land development 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限制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运用资金、人力和物力等的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独立的业务单位组织开展对土地资源和综合整治,以达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等目标的活动。3.12 项目入库 warehousing project项目入库是土地开发整理管理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表明命该项目已经被审查通过,列入即将投资对象。3.13 基本农田 basic farmland按照

13、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3.14 建设用地 construction land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3.15 建设用地预审 preliminary examination of the land used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在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的审查,并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行为。3.16 建设用地审批管理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ing constru

14、ctive land法律授权的机关依据法律授予的职权,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申请、审查、批准以及与之相关的各个环节所实施的行政管理。3.17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separately located construction project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3.18 一书四方案one book and four schemes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3.19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the land used for urban

15、construction project in several batches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的一种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引自国土资源管理系列丛书耕地保护手册)3.20 一书三方案one book and three schemes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3.21 土地利用计划land use scheme国家或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作出的中期和年度安排。3.22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annual plan of

16、 land use国家对计划年度农用地(含耕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等的具体安排。3.23 农用地转用converting agricultural land into land for construction purposes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的农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3.24 征用土地condemning land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3.25 压覆矿产资源const

17、ructed over mineral resource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情况。3.26 划拨国有土地unremunerative state-owned land国家因建设或生产需要,从国有储备土地或其他单位已使用的土地中,依照法律规定划拨一定数量的土地给另一个建设单位使用的行为。3.2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remuneratively granted state-owned land-use right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3.28 土地使用权转让 conveyance of

18、 land-use right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3.29 土地使用权出租 lease of land-use right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3.30 土地使用权抵押 mortgage of land-use right土地使用者为筹措资金,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作出担保。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土地使

19、用权不转移占有,继续由债务人使用收益,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变卖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就其变卖价款优先受清偿。3.31 土地登记 land registration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土地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3.32 土地调查 land survey对土地的权属、利用类型、面积、质量及分布的调查。3.33 地籍调查 cadastral survey国家采用科学方法,依照有关法律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

20、以图、簿示之,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登记。3.34 土地权属调查 adjudication investigation对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权源及其权利所及位置、界址、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调查。3.35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present land use survey又称土地资源调查或土地详查,是在全国范围内或某一区域范围内,为查清土地的权属、利用类型、分布、面积及利用状况而进行的全面的土地资源调查。3.36 地籍测量 cadastral survey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

21、。3.37 土地权属争议 dispute of attribution of landed property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和归属问题而发生的争议。3.38 土地统计 land statistic以数字和图件为主要形式,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以及这些情况的动态变化,进行有系统的调查、整理、分析和预测的部门统计工作。3.39 土地利用规划审批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the land use plan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利用的社会整体利益,组织编制和审批土地利用规划,并依据规划对城乡各项土地利用进行控制、引导和监督的

22、行政管理活动。3.40 土地执法监察 land law enforcement and supervision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土地资源、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拟定执法监察和违法查处的规定,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等。3.41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 land use dynamic remote sensing monitoring利用遥感技术对耕地以及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及时、直接、客观的定期检测,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复核每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汇

23、总数据,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比较可靠、准确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同时根据政府和社会需求,对违法或涉嫌违法用地的地区及其他特定目标等情况进行实时快速的日常监测,为违法用地查处及突发事件处理提供服务。3.42 矿产资源 mineral resource赋存于地壳内部或表面,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具有经济价值或潜在经济价值的天然富集物。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规定“矿产资源是有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3.43 矿产资源储量 mineral reserves经过矿产资源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所获得的矿产资源蕴藏量的总称。3.44 采矿权 mining ri

24、ght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3.45 采矿权使用费 use charge of mining right是采矿权人向国家支付的准予使用权利的费用。其实质是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权授予采矿权申请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3.46 采矿权价款 price of mining right是采矿权人申请国家出资探明矿产的采矿权的一中经济回报,是偿还国家作为勘查投资者的利益。3.47 矿区范围 mining areas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设施分步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3.48 采矿权申请 mi

25、ning right registration 采矿权申请人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发证权限和国土资源部对省(区、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的授权,将采矿登记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3.49 采矿权延续 mining right extension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矿山建设规模的大、中、小型不同而分为不超过30年、20年、10年不等。采矿许可证期满,采矿权人可在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以延长矿山开采年限,延续的次数不限。3.50 采矿权注销 mining right logout是消灭采矿权、结束采矿权人权

26、利的行为。注销的原因主要有两种:停办矿山和关闭矿山。3.51 矿泉水 mineral water从地下深处涌出或由工人开采出来且未受污染的,来自深部循环、具有某种特殊理化特性,并因而有益于人体健康、可供饮用或医疗用的地下水。3.5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risk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disaster对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进行调查、监测、分析、评估的工作,主要评估地质灾害的破坏能力。3.53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control project of geological disaster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采取

27、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3 建模原则和方法3.1 建模目标本标准是采用统一的建模语言UML (Unified Modeling Language)来进行国土资源业务建模,UML是一种可视化的面向对象的建模语言,可以对任何具有静态结构和动态行为的面向对象系统(包含软件和硬件系统)进行建模:静态结构定义系统中重要对象的属性和操作以及这些对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动态行为定义对象的时间特性和对象为完成目标任务而互相进行通行的机制。业务建模是通过UML的模型来表现业务系统的现实性,通过建立业务模型,要达到四个目标:模型有助于按照实际情况或按照所需要的样式对业务系统进行可视化;模型能

28、够规约业务系统的结构和行为;模型给出了指导构造业务系统的模板;模型对做出的决策进行文档化;3.2 建模原则业务建模的基本原则:准确的原则:模型必须能够准确的反映业务系统的真实情况,要能够与现实业务相联系。分层的原则:在业务模型建立的过程中,必须有不同的模型以不同的抽象程度,放映业务系统的不同层面。分治的原则:不可能单独的用一个模型来反应真个业务系统的任何侧面。标准的原则:建模方法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是通用的。3.3 建模方法UML的静态建模的机制就是采用用例图、对象图、类图、组件图和部署图5种UML图(系统表示方式)实现系统的用例建模、结构建模、组件建模以及环境建模,描述系统的静态结构组成。UML

29、的动态建模则是指使用状态图、活动图、顺序图、协作图4种UML图定义并描述系统静态结构元素的动态行为和交互通信,构建动态系统模型。在本标准中,为了重点描述业务的过程和状态,在描述中采用了用例图(Use case),活动图(Active)两类标准UML视图以及数据流向图,而对于业务模型的结构设计模型和部署模型等UML标准类型图不在本标准中阐述。4 编码规则根据分类编码的通用原则,将国土资源业务依据适用范围代码、业务大类代码、业务小类代码进行划分编码,一共6位单元编码,其结构如下: XX XX XX 适 业 业 用 务 务 范 大 小 围 类 类 代 代 代 码 码 码1适用范围代码依据标准的适用范

30、围,划分为省级、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市。本标准适用范围是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市,编码为302业务大类代码表示为地政管理业务模型、矿政管理业务模型、地质环境管理业务模型。本标准规定01为地政管理业务模型,02为矿产资源管理业务模型,10为地质环境管理业务模型。3业务小类代码表示为业务大类下的业务小类编码,具体的业务小类主要依据业务单元的顺序划分。5 地政管理业务模型地政管理总体业务模型见图51。图51 地政管理业务模型的结构与组成地政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业务和跨部门的业务,部门内部业务主要有如下部分组成: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评价、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和规划修编、耕地保护、土地供

31、应、土地统计、土地档案管理、土地纠纷调处、土地执法监察等。其中,土地资源调查和评价是土地各项业务开展的基础,是合理使用土地资源、科学管理土地资源的依据;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和规划修编是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区域用地的有效措施;在土地管理法基本框架内,通过有效的土地供应途径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的流动运行机制;而土地登记制度的建立,则是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重要手段和措施,土地执法监察是依法使用和管理土地得到落实的重要保障。通过上述各项业务,实现集约利用土地,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政府土地

32、管理政策制定、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基本目标。土地市场和供应管理业务模型见图52。 图52 地政管理业务模型的结构与组成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管理业务模型见图53。图53 地政管理业务模型的结构与组成5.1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300101)5.1.1 业务说明 定义: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以县为单位,明确行政界线和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界线,查清各类土地利用分类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有关政策,建立土地统计、登记制度,全面管理土地等项工作服务。5.1.2 业务过程(1)工作准备。收集基础图件和有关资料,编写调查任务书,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建立调查队

33、伍,准备相关测量仪器和工具,并开展技术培训和试点工作。(2)外业调绘。主要包括内业准备和外业调绘两个步骤。(3)内业转绘。包括土地面积量算、面积统计汇总和整饰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权属界线图等工作。(4)整理调查成果。包括县、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并编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和说明书等。(5)成果的检查验收与归档。调查成果完成后,按照验收标准和步骤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整理相关资料,移交相关部门归档保管,并逐级上报,同时将相关调查成果抄送相关统计部门。5.1.3 主要业务成果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5.2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300102)5.2.1 业务说明定义: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运用遥

34、感技术和其他现代化手段,对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连续监测,为土地管理以及相关决策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各类土地数据,并掌握监测区域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以核查下级上报的土地统计数据是否真实,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乱占滥用土地、闲置、荒芜土地的违法行为。5.2.2 业务过程(1)工作准备制定工作计划,搜集有关资料,编制技术设计书。(2)资料预处理对资料和数据进行处理,提取土地利用变化信息,并确定变化类型。(3)外业调查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4)内业处理开展内业处理,整理并提供调查成果。(5)归档与建库审核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并归档。5.2.3 主要业务成果(1)土地利用数据

35、库(2)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数据库5.3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300103)5.3.1 业务说明定义: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在完成土地详查并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进行调查,更新土地统计台账,更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更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件,以维持土地详查成果的准确性和现势性。5.3.2 业务过程参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业务过程。5.3.3 主要业务成果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 5.4 土地权属调查(300104)5.4.1 业务说明定义:依据地籍调查规程,通过对土地权属及其权利所及的界线的调查,在现场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填写地籍调查

36、表,为地籍测量提供工作草图和依据。对土地使用者、宗地位置、界址、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核实、调查和进行记录,为土地登记奠定基础。5.4.2 业务过程参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业务过程。5.4.3 主要业务成果土地权属调查数据库。5.5 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300105)5.5.1 业务说明定义:依据农用地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等,对农用地开展分等、定级和农用地估价的相关业务活动,以推动土地资源管理由数量为主的方式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协调统一管理方式的转变,为科学评价和管理农用地以及促进合理利用农用地提供依据。5.5.2 业务过程(1)提出农用地分等定级诊断指标体系及其因素分值、权重的

37、参考标准;(2)在土地生产潜力评价、适宜性评价、经济评价的理论与方法综合集成的基础上,建立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体系;(3)建立应用标准样地以完善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内容、程序与方法,并选择合适的评价技术方法以突出社会、区位、经济因素对农用地级别的影响;(4)对农用地开展分等、定级和农用地估价。5.5.3 主要业务成果(1)农用地分等定级图件与数据库(2)分等定级文字报告(3)分等定级基础资料汇编5.6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300106)5.6.1 业务说明定义: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是指依据土地资源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等对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以及与坡耕地有关的人

38、口、自然、经济社会状况的基础上,对其做出科学评价的活动过程。5.6.2 业务过程(1)资料收集。包括土地详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土壤以及人口、社会经济数据等。(2)工作组织编写调查评价实施方案, 并按照技术规定,进行技术培训。(3)内业整理与外业调查。(4)成果编绘编绘分幅耕地后备资源分布评价图,即以土地详查分幅图为工作底图,根据后备耕地调查表标绘图斑符号,并将相同的符号图斑进行合并,整饰绘制分幅耕地后备资源评价图。(5)归档与建库审核评价成果,检查验收,并归档。5.6.3 主要业务成果(1)数据成果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库 (2)图件成果标准分幅耕地后备资源分布评价图;县级耕地后备资源

39、分布评价图;耕地后备资源分布评价图; (3)文字成果省、地、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5.7 城镇地籍调查(300107)5.7.1 业务说明定义: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对调查区域内的宗地开展测量工作,实地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及其他地籍要素的平面位置,以明确宗地权属界线、界址位置和面积,并制作地籍图和宗地图,为土地登记、土地纠纷权属调处等相关业务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5.7.2 业务过程(1)工作准备成立调查工作小组,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技术培训并制定调查技术方案。(2)外业调查外业调查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包括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界址调查、绘制宗地草图等。(3)成果汇编成

40、果资料的汇编与建库。编写技术报告、工作报告,进行资料整理。(4)归档与建库成果的检查、验收与归档,并建立相应数据库。5.7.3 主要业务成果(1)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5.8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300108)5.8.1 业务说明定义:城镇土地分等定级采用“等”和“级”两个层次的划分体系。土地等反映城镇之间土地利用效益的地域差异,土地级反映城镇内部土地的区位条件和利用效益的差异。定级有综合定级和分类定级两种类型。5.8.2 业务过程(1)准备工作。包括明确任务,资料收集,准备表格和图纸等。(2)开展相关外业调查。(3)开展分等定级评价工作。包括城镇土地分等因素选取、资料整理及定量化;城镇分值计算及等

41、初步划分;验证、调整分等初步结果,评定城镇土地等;编制城镇土地分等成果。(4)城镇土地分等成果验收,成果应用与更新。5.8.3 主要业务成果(1)分等定级数据库(2)文字报告和图件(3)分等定级基础资料汇编5.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300109)5.9.1 业务说明定义: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客观战略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是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它的作用是宏观调控和均衡各业用地。5.9.2 业务过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主要经

42、过准备、编制和审批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成立土地利用规划业务班子,制定工作计划。(2)土地利用现状评价和土地供需预测及土地供需平衡分析。(3)确定土地利用目标与基本方针,编制供选方案。(4)方案择优,对各种供选方案全面评价,对比优选。(5)编制规划成果资料与成果评审。(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技术鉴定后,提请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5.9.3 主要业务成果(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说明5.10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300110)5.10.1 业务说明定义:国家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作出部署和安排的中期和年度计划

43、,是国家通过编制计划和下达控制指标,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政治和保护进行统筹安排,宏观地指导和约束人们有计划地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一项行政调控措施。5.10.2 业务过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编制。主要是组织调查研究计划期的经济形势、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速度、人口和城镇建设情况、土地利用中的重大问题等;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确定计划编制方法,制定计划编报的表格等有关文件;征询各地区、各部门的计划建议。包括中期计划编制、年度计划编制两种类型,需经上级部门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批。5.10.3 主要业务成果(1)土地利用中期计

44、划(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5.11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300111)5.11.1 业务说明定义:为使建设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补平衡,必须实行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的制度。在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经过论证审查,确定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组织实施和验收。5.11.2 业务过程(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和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开发复垦整理计划,将市下达的计划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有关乡(镇),落实到具体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并按时汇总上报市国土管理部门。(2)开发复垦整理的立项与实施。(3)开发复垦整理项目验收。由市国土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农业行政等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总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及质量、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及管理、项目档案等方面进行验收。5.11.3 主要业务成果(1)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台帐(2)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数据库5.1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300112)5.12.1 业务说明定义:在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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