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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吉林恒大华府二期1#、2#、3#、14#、20#楼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 包人: 吉林市恒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 人: 工程名称: 吉林恒大华府二期1#、2#、3#、14#、20#楼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签约地点: 长 春 签订日期: 2015年 月 日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1第一条 工程概况1第二条 承包范围2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2第四条验收2第五条质量保修2第六条 合同工期3第七条 合同价4第八条 工程款的支付8第九条 现场移交及管理9第十条 材料、设备10第十一条 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13第十二条 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工程管理13第十三条 双方现场代表13第十四条 其
2、它约定13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15第十六条 附件15协议书附件1:安装工程承包范围16协议书附件2:工程计价程序表21协议书附件3:发包人提供主材、承包人负责辅材及施工26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表26协议书附件4-1:烟道工程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表15协议书附件4-2:外墙保温工程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表15协议书附件4-3:天棚5mm聚合物砂浆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表17协议书附件5: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18协议书附件6:项目组织架构表19协议书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20协议书附件8 定额子目计算补充约定21协议书附件9:现场配置标准21协议书附件10:土石方工程、室内初装修和低层住宅分户24围墙工程工作界面表24协
3、议书附件11:工程签证、结算事项告知函26协议书附件12:围蔽平面图、施工图、效果图及施工说明27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第三部分 通用条款说明:1、合同中斜体字部分可按照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序号相应调整)。“”部分可按照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在“”中打“”或“”。下划线部分如没有内容,请填写“无内容”或“/”或者“删除(序号相应调整)”。 2、“”表示适用于本合同,“”表示不适用于本合同。下划线处如填写“无内容”或“/” 则表示此处没有内容。ZT1211吉林恒大华府二期1#、2#、3#、14#、20#楼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 吉林市恒大永盛房地产开
4、发有限公司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吉林恒大华府二期1#、2#、3#、14#、20#楼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二、工程地点:吉林市西山五区内,北至中东南路,西至望云街,南至越山东路,东至珲春中街。三、工程内容:(一)主体工程:序号单位工程名称(注明栋号)栋数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上面积(m2)地下面积(m2)建筑面积(m2)11#117115252.42地下室面积包含在第6项中15252.4222#119114430.8614430.
5、8633#11911259512595414#119/14953/14953520#(幼儿园)13/1920/19206地下室1/1/1009510095合计59151.281009569246.28以上单位工程栋号、层数、建筑面积等工程概况均为暂定,发包人保留调整的权利,承包人无异议。(二)配套工程范围与专用条款比较增加以下内容: 水电管沟涵洞(含红线外)。 配套工程范围与专用条款比较减少以下内容: /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周边配套工程的具体工程内容,承包人无异议。第二条 承包范围一、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与专用条款比较增加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金属
6、结构工程(含地下车库出入口阳光棚,但大型钢结构除外)、样板房上下层楼板保温、室外坡道栏杆、施工出入口地下室临时加固设计及施工。如土方工程另行分包(具体详见协议书附件10),则土石方分界面:地下室底板垫层底标高上返200mm以上部分由土方单位施工,其余部位由承包人施工。预制管桩基础工程:承包人需做好预制管桩桩芯防护以防止异物进入,如桩芯有异物,承包人负责桩芯清理等的施工直至满足桩顶封桩的施工要求,相关费用均已综合考虑在协议书附件2“计价程序表”的浮动率中,不另行计取。2.安装工程:暖通及空调等工程所需的预留预埋等、室外供暖工程。(小区内给水、排水管网及供暖二次管网,如发包人有特殊要求,则此部分由
7、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针对此部分承包范围的调整,通用条款3.2条增加:小区内给水、排水管网及供暖二次管网的承包范围的调整,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声明为准,无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与专用条款比较减少以下内容: / 。二、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范围与专用条款比较增加以下内容:管道井内供热计量装置和温度控制装置的采购及安装。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范围与专用条款比较减少以下内容: /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一、 / 二、详见专用条款第三条。第四条 验收一、承包人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分户验收工作,对在分户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发包人指令及时整改完成后再
8、报验。二、详见专用条款第四条。第五条 质量保修一、经发包人确认分户验收合格后,本合同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的相关质量保修内容(详见专用条款附件4:工程质量保修书),除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外,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提供的维保修补充协议文本,与发包人、维修人签订三方协议。二、详见专用条款第五条。第六条 合同工期一、各单位工程工期节点要求如下表: 单位:日历天 单位工程名称计划开工日期开工至0.00完工工期开工至销售形象进度工期开工至结构封顶工期开工至外立面完工工期开工至毛坯竣工工期总工期1#(17层)2016.4.1451081382623183782#(19层)2016.4.1451131482763283
9、883#(19层)2015.7.154511314827632838814#(19层)2015.7.154511314827632838820#(3层)2016.4.145/105/180240备注: 1.销售形象进度是指 完成主体总层数的2/3 。 2. 销售区周边配套(室外管网、道路等)工程竣工日期为 按销售区域开放时间节点前一个月内完成 ,非销售区周边配套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外墙脚手架拆除后一个月内完成 。3.由于发包人原因, 1#-3#、14#楼 每增减一层结构层则“开工至结构封顶工期”、“开工至外立面完工工期”、“开工至毛坯竣工工期”和“总工期”的节点工期增(减) 5 天。4.以上工期
10、节点除计划开工日期为公历日期外,其余均为日历天数。5. 以上节点工期不包含冬歇期,冬歇期不连续施工,冬歇期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6. 以上节点工期不含春节放假,如单位工程需跨越春节,则每跨越春节一次,增加总工期 / 天;如春节放假与冬歇期有重复的部分,则该部分工期不重复计算。7. 以上节点工期不包含楼栋下和楼栋外地下室施工工期:(1)若有一层楼栋下地下室,节点工期增加 45 天,之后每增加一层楼栋下地下室,则节点工期增加30天。(2)若有一层楼栋外地下室,节点工期增加 45 天,之后每增加一层楼栋外地下室,则节点工期增加30 天。 8.毛坯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面完工(含外墙
11、装修),本工程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或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书面要求的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含屋面)按照规划要求全面完工(含地下室及地下机械停车库),所有临时建筑、构筑物拆除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9. 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 二、精装修工作面移交节点及标准(一)样板房精装场地移交时间为样板房地热、抹灰完成 。(二) / 。(三)其余详见专用条款第六条第三款。第七条 合同价一、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暂定约 元整(¥ )。二、计价方式(一)定额计价方式:本合同范围内工程除合同约定项目按含税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计价外,均以定额计价的方式计算。1. 采用定额:序号项目名称采用的定额备注一主体
12、工程1建筑工程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09)及相关勘误文件及相关补充定额2装修工程执行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09)及相关勘误文件及相关补充定额3安装工程执行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09)及相关勘误文件及相关补充定额二配套工程小区内道路、管网管沟等配套工程优先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09)、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09)、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09)及相关勘误文件、相关补充定额,对应的专业计价程序、对应的工程类别及对应的浮动率;上述定额中没有子目可套用的项目,执行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
13、LJD-SZ-2009)及相关勘误文件、相关补充定额,对应的专业计价程序、对应的工程类别及对应的浮动率。三机械台班定额2009年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四费用定额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09)及相关勘误文件土石方工程无论规模如何,均按建筑工程取费备注: / 2. 工程取费及浮动率表(上浮为“+”,下浮为“-”):序号工程项目专业工程类别取费标准总造价税前浮动率(%)备注12227层(含裙楼商业)建筑一类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1带地下室楼栋的地下室工程计入序号4“地下室”装修不分类别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2安装一类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321621层(含裙楼商业)建筑一类见合
14、同协议书附件2表1装修不分类别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2安装一类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331015层(含裙楼商业)建筑一类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1装修不分类别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2安装一类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34地下室(含楼栋外地下室及楼栋下地下室)建筑一类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1装修不分类别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2安装一类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35公建部分(含幼儿园等)建筑三类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1带地下室楼栋的地下室工程计入序号4“地下室”装修不分类别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2安装三类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36配套工程(含小区管网、小区大门、小区道路、小区围墙等)建筑三类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1装修不分类别见合
15、同协议书附件2表2安装三类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3市政不分类别见合同协议书附件2表4及表5备注:合同范围内工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规划调整,与上表中有相对应的项目的,按对应的项目浮动率计取,如无相对应的项目的,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发包人可另行发包或分包。 3.人工费的调整:人工费按照施工同期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调整;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当年没有发布相关人工费调整文件的,则按最新一期调整文件执行。4.机械费的调整:按照施工同期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调整;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当年没有发布相关调整文件的,则按最新一期调整文件执行。5.材料费的调整:按
16、本协议书第十条第二款执行。 6.为便于双方核价,特对容易产生分歧的工程子目按本协议书附件8执行。7.专用条款中的建安税率:按协议书附件2工程计价程序表中的税率规定执行(按施工同期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有关文件执行)。 8. 专用条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本协议书附件2“工程计价程序表”中的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按施工同期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有关文件执行)。 9.本协议书对附件2“计价程序表”中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释义如下:指按合同工期要求,必须在冬、雨季期间施工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其内容包括:在冬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而采取的养护、采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雨季
17、施工期间,采取防雨、防潮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冬季、雨季施工增加施工工序、降低工效而发生的补偿费用。10.承包人为按时按质完成本工程而发生的夜间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含冬季维护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税前浮动率中,发生结算时不再另外计取。11.无论施工人员驻地、施工机械集中停放场地和建筑材料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作业地点的实际距离远近,均按300米以内综合考虑,不因距离远近而调整定额子目。12.计算特、大型机械的场外运输费用时,无论运距远近,均按25km以内考虑,不因运距远近而调整定额子目。13.施工过程中,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的,措施项目
18、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作相应的同期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施工场地及道路的硬化等费用。14.水暖管件价格按定额附录管道接头零件含量表组价结算。15.如基础挖土石方需修筑临时道路(包括在土方单位已完工作面上修建道路),则考虑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不再另计算费用。16.雨季及地下水位高时的基坑排水含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不再另计算费用(井点降水费用除外)。17.地下室顶板砼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顶板以上其他工序(含保温、防水等),如因承包人为方便施工等自身原因,不及时施工顶板砼以上施工工序,而导致发包人费用增加(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直接委托的降水工程等),则所有增加费用发包人有权
19、在任何一次进度款中转扣承包人。18.由发包人提供的临电电源、变压器以及架空线路等均需承包人自行维护(包括维护人工、材料及搭设维护架等),此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不再另计算费用。(二)含税综合单价包干计价方式:其总价不参与“协议书附件2”取费及计税,不参与浮动,直接进入税后总造价。1.主要材料由发包人代供代付代扣的项目:(1)阳台铁艺栏杆安装工程;(2)小区永久围墙铁艺栏杆安装(3)西瓦或水泥瓦安装工程;(4)复合自粘防水卷材铺贴工程; (5)聚氨酯防水涂刷工程;(6)外墙涂料喷刷工程; (7)铝合金门窗安装(暂定项目);(8)铝合金百叶窗安装(暂定项目);(9)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工程(
20、10)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熔铺贴(厚度综合考虑);(11)外墙岩彩漆喷刷工程; (12)外墙真石漆喷刷工程;其余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协议书附件3和专用条款附件2。2. 由承包人包工包料进行施工的项目:(1)烟道工程:工程内容及含税包干单价见协议书附件4-1(2)外墙保温工程:工程内容及含税包干单价见协议书附件4-2(3)天棚5mm聚合物砂浆工程:工程内容及含税包干单价见协议书附件4-3。三、其余详见专用条款第七条。第八条 工程款的支付一、情景洋房及低层住宅工程(以选择的为准)。(一)情景洋房工程(4-6层),按以下支付方式执行,其余按专用条款第八条第一款第(二)点执行:1.第一种支付方式:按批支付
21、进度款,每批建筑面积在 / 以上。2.第二种支付方式:按月支付进度款。(二)低层住宅(2-3层)工程,按以下支付方式执行,其余按专用条款第八条第一款第(二)点执行:1.第一种支付方式:按批支付进度款,每批建筑面积在 / 以上。2.第二种支付方式:按月支付进度款。二、 幼儿园 的付款方式按照专用条款第八条第一款第(三)点“酒店及公建”执行 。 三、政府文件及职能部门规定应由发包人缴纳,但需要承包人按照当地文件要求履行义务并提供配合才能退还给发包人的保证金、专项资金等(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的管理参照专用条款第十条第四款“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执行 。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办理新型
22、墙体材料基金、散装水泥基金退返手续,提供当地墙改办,散水办认可的票据。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新型墙体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无法退返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并在工程款中扣回相应规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劳务分包备案手续、建筑意外伤害险费等需承包人自行缴纳的费用,如由发包人代为缴纳,则需转扣承包人,在发包人交纳完此费用后,在承包人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回。四、0.00以上工程,无间隔(或仅以伸缩缝、沉降缝等相隔)相连的工程按一个单位工程申报进度,如单位工程之间无间隔(或仅以伸缩缝、沉降缝等相隔)相连,须待单位工程同时达到付款节点才能申报进度。五、到施工冬歇期时,进度款不足支付条件的,按实际完成的形象进
23、度申报进度款。六、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费按下述比例及时间节点计入进度产值:结构按60%随结构进度,内墙抹灰整楼完成按20%,外立面整楼完成按10%,单体全完工(包括屋面及防水工程)按10%,支付比例与当期进度款相同。七、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造价中的“工程造价”指的是下浮后工程造价。八、其余详见专用条款第八条。第九条 现场移交及管理一、专用条款第九条第四款第(一)点中施工用水费用计算方式的选择: 按第 / 种施工用水费用计算方式执行。二、如采用专用条款第九条第四款第(一)点中第二种施工用水费用计算方式,则发包人所代缴水费从承包人扣回方式: / 。三、本工程施工用水费用的计算方式,不
24、按专用条款中第一种及第二种方式执行,按以下方式执行: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办理用水手续,施工、生活用水费(水费按吉林市水务集团最新的收费标准或文件执行)由承包人承担支付,若由发包人向吉林市水务集团代缴本工程总用水费用,则在承包人各期进度款中扣回,扣除方法如下:用水费用随每期结构工程进度款扣除,每期完成的结构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总建筑面积之比作为扣除比例,即:每期扣除的用水费用=(每期完成的结构面积/合同约定的总建筑面积)总用水费用,若在所有结构工程均完成后,尚未完全扣除总用水费用的,则余款在最后的结构工程封顶时全部扣除。四、如临时电在开工时未接入,需用发电机发电。在临电开通前,柴油发电机及柴油由发包
25、人提供。结算时,全部扣除定额子目中的电费。五、现场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六、本工程无法提供临时设施(含办公、材料堆放场地、加工场、仓库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在红线外解决,场地费用、临设搭拆、租赁、水源、电源、搬迁费等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计价程序表中的临时设施费中,不另行计取。现场如果可以提供部分临时设施(含办公、材料堆放场地、加工场、仓库等)用地,承包人自行根据现场条件进行考虑,临时设施的搭设位置,承包人在搭设前应报经发包人批准,场地费用、临设搭拆、租赁、水源、电源等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计价程序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不另行计取。七、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水电源给专业工程承包人,各专业工程承
26、包人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承担水费、电费,承包人向各专业承包人收取的水费、电费标准为政府或相关行业部门规定的每吨/每千瓦时价格,不允许承包人自行擅自提高标准。八、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设计标准、要求在本工程用地范围内进行围蔽,围蔽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不另行计取费用(围蔽范围及形式见本协议书附件12)。九、现场没有施工道路,需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修筑施工道路(含红线外),具体位置以现场发包人指令为准,此费用考虑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不再另计算费用。十、施工现场现有高压线(含杆)需自行维护,此费用考虑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不再另计算费用。十一、预留空调管洞口封堵费用(如预留空
27、调管洞内满打发泡胶封闭、室内墙面外饰大白盖等),已综合考虑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不再另计算费用。十二、承包人必须按最新版吉林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密目网必须采用符合吉林市安监站要求的产品,外墙每层设置醒目的楼层标识,此费用考虑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不再另计算费用十三、所有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区、堆放区、办公区等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此费用考虑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不再另计算费用。十四、施工出入口必须按照吉林市行政执法部门要求设置洗车槽,此费用考虑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不再另计算费用。十五、其余详见协议书附件9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十条 材料、
28、设备一、材料、设备的供应及采购(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1.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长白山牌”、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抚新牌”、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菱圆牌”、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燕山牌”和“舞钢牌”、西林钢铁集团公司生产的“天鹅牌”所生产的钢材。2.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 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鼎鹿牌”、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工源牌”和“长白山牌”、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江城牌”、辽源金刚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万厦牌” 提供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3.
29、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 吉林市冀东水泥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吉林市冀东伟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吉林市昌泰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4.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腻子必须为 / 所生产的腻子。5. / 。6.其余详见专用条款第十条第一款。(二)公共区配电柜、高低压开关柜、(其他属于所在省地税局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可减除其价值的设备)简称甲供设备。(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按专用条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条执行。二、材料、设备的结算(一)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结算(仅适用于按定额计价的项目,协议书附件3中含税综合包干单价项目代供代扣代付
30、材料的费用按专用条款第七条第二款第(二)点约定执行)1、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计价办法:若该材料为定额已计价材料,则以调材差(以定额材料价为基价)方式结算,若该材料为定额未计价材料,则进入计价程序表中定额未计价材料费进行结算。2.其余详见专用条款第十条第二款。(二)由承包人进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结算1.建筑、市政工程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商品混凝土除外)按照施工同期吉林省吉林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预算参考价格”作为结算价:同类同规格材料在吉林省吉林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预算参考价格”上公布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厂家(或没表示厂家名称)的材料价格
31、:如实际施工中使用的品牌与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预算参考价格”中品牌相同,则按实际使用品牌的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预算参考价格”执行;如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预算参考价格”中无实际施工中使用品牌,则价格最低者为该类材料之结算价。商品混凝土:按照施工同期吉林省吉林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市场参考价格”作为结算价:相同标号商品混凝土的在吉林省吉林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市场参考价格”上公布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厂家(或没表示厂家名称)的价格:如实际施工中使用的品牌与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市场参考价格”中品牌相同,则按实际使用品牌的吉林地区“
32、材料价格”表的“市场参考价格”执行;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市场参考价格”中无实际施工中使用品牌,则价格最低者为该类材料之结算价。无论承包人采用何种泵送方式,无论泵送的高度多高及距离远近,泵送费用均包含在上述商品混凝土材料信息价中,不再根据泵送方式、泵送高低、距离等而调整信息价,也不再套用定额相关泵送子目。沥青混凝土:按照施工同期“吉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长春市“材料价格”作为结算价:在“吉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的长春市“材料价格”上公布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厂家(或没表示厂家名称)的价格:如实际施工中使用的品牌与长春市“材料价格”中品牌相同,则按实际使用品牌的长春市“材料价格”执行;
33、长春市“材料价格”中无实际施工中使用品牌,则价格最低者为该类材料之结算价。辅助材料、脚手钢管及扣件,按照定额价作为结算价,结算时不予调价。 (有综合价的按综合价,无综合价且存在价格区间或同一种材料同一种规格的有几种价格的,按最低价计算,简称信息价)作为材料的结算单价。2.安装工程材料(以选择的为准):(1)定额中未计价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照施工同期吉林省吉林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预算参考价格”作为结算价:同类同规格材料在吉林省吉林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预算参考价格”上公布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厂家(或没表示厂家名称)的材料价格:如实际
34、施工中使用的品牌与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预算参考价格”中品牌相同,则按实际使用品牌的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预算参考价格”执行;如吉林地区“材料价格”表的“预算参考价格”中无实际施工中使用品牌,则价格最低者为该类材料之结算价。 (有综合价的按综合价,无综合价且存在价格区间或同一种材料同一种规格的有几种价格的,按最低价计算,简称信息价)作为材料的结算单价。(2)定额已计价材料:按照定额价作为结算价,结算时不予调价。3.其余详见专用条款第十条第二款。 4、上述约定的材料结算价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卸车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
35、三)没有定额价须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定价格后作为结算价的材料或设备(此部分材料简称审价材料),承包人须提前45天将相关材料厂家的生产许可、检验合格证、材料性能、材料规格型号及其对应的结算价格报经发包人审核,发包人不认可的,承包人须重报,如双方就材料结算价格在一周内不能达成一致的,发包人有权选择由发包人采购提供此种材料。三、材料、设备进场检验:(一)专用条款第十条第三款第(一)点中发包人代供代付代扣材料检验试验(检测)费计算方法的选择:按第 / 种计算方法执行;如采用第一种计算方法,则按 / 。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材料检验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综合考虑在协议书附件2“工程计价程序表
36、”中的“检验试验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不再另外计取。(二)工程验收所需的各种材料的检测费用、工程质量检测费及相关手续费由承包人承担。四、 / 五、其余详见专用条款第十条第四款。第十一条 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一、 / 二、具体详见专用条款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工程管理一、发包人有权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要求承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或者要求发包人、承包人以及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三方合同,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积极配合,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及时在分包合同或三方合同上盖章(以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
37、,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损失。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及专业承包人完成以上内容要求,且不另行计取任何费用。二、具体详见专用条款第十二条。三、 / 。 第十三条 双方现场代表一、发包人授权 为现场管理代表。二、承包人委派 为项目经理。三、 / 。四、其余详见专用条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一、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专用条款、通用条款”进行了协商。承包人对于“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二、承包人作为总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一式 六 份。三、承包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为: ,发
38、包人依本地址向承包人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承包人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发包人导致发包人的有关信函无法及时送达承包人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承包人。四、专用条款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款中计算方法的选择:(一) 人工窝工费:按第 二 种计算方法计取。(二)机械停滞费:按第 一 种计算方法计取。(三)现场管理费:按第 二 种计算方法计取。五、若发包人人员有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请向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举报电话及联系人:020-89182890、 13798197
39、799 潘先生020-89183705、 13434388850 伍小姐举 报 传 真: 020-89182890举报电子邮箱: HDDC110举 报 Q Q : 2424812091举报受理部门: 恒大地产集团监察二室受理部门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8号恒大中心31楼发包人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六、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合同暂定总价 5 的履约银行保函或 3 %履约保证金。七、承包人负责承担招标代理费用、组织投标的相关费用以及按规定须由其向政府部门缴交的招投标费用、办理各种
40、手续的费用等。八、竣工资料(含声像资料)装订费、存档费等一切相关备案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此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税前浮动率中,不再另行计取。九、桩基础工程由发包人直接发包,承包人需无偿协助配合桩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人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十、消防工程由发包人直接发包,承包人需无偿协助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人办理相关消防验收手续。十一、本工程的计价方式不因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如施工主干道等)的改变而调整相关的费用。十二、承包人必须具备24小时连续施工作业能力。十三、其余详见专用条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
41、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文本共一式肆份,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附件协议书附件1:安装工程承包范围协议书附件2:工程计价程序表协议书附件3:发包人提供主材、承包人负责辅材及施工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表协议书附件4-1:烟道工程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表协议书附件4-2:外墙保温工程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表协议书附件4-3:天棚5mm聚合物砂浆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表协议书附件5: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协议书附件6:项目组织架构表协议书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书附件8 定额子目计算补充约定协议书附件9:现场配置标准协议书附件10:土石方工程、室内初装修和低层住宅分户围墙工程工作界面表协议书附
42、件11:工程签证、结算事项告知函协议书附件12: 围蔽平面图、施工图、效果图及施工说明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电 话: 电 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书附件1:安装工程承包范围一、7层及以上住宅楼的强电配管工程承包范围(以选择的为准):1.选用第一种方式;2.选用第二种方式;3. / 二、7层及以上住宅楼的生活给水系统承包范围(以选择的为准):1.选用第一种方式;2.选用第二种方式;3. / 三、情景洋房、低层住宅的强电配管工程承包范围(以选择的为准):1.选用第一种方式;2.选用第二种方式;3. / 四、小区市政配套给水管网工程承包范围(以选择的为准):1.按照专用条款附件1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第二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