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医疗健康集团建设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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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22年医疗健康集团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

2、)改革思路以建设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主线,以优化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成立健康共同体为载体,全面推进我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重基层、强基础,构建更合理的分级诊疗就医新秩序,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实现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充分体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二)基本原则1 .坚持政府主导。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优化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组建医共体,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保障政策,逐步破除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2 .坚持资源下沉。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充分发挥区级医院上

3、联下带的纽带作用,把更多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引向基层、投入基层。3 .坚持防治结合。贯彻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4 .坚持公益导向。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三)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医疗健康集团组织模式、运行管理和激励机制,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逐步健全区、乡医疗机构联动体系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连续性医疗服务。通过医疗健康集团建设,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医疗费用结构和增长更趋合理,医保基金利用更加高效。力争到2023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达到65%以上,有能力开展的技术运用、项目建设不断增加。二、组建形式及职责分工(一)组建医疗健康集团综合考虑区级医院服务能力与规模以及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和群众就医习惯,以区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建区医疗健康集团(以下简称医疗健康集团)。组建医疗健康集团后,各单位原有结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牵头医院加挂“区医疗健康集团总院”牌子,成员单位加挂“区医

5、疗健康集团XX分院”牌子。成立“医疗健康集团理事会”作为医疗健康集团议事决策机构,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由区卫健局提名,报区委批准任命。医疗健康集团理事会负责集团内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机构间的联合协调工作,构建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完善集团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制定医疗健康集团章程、医疗健康集团双向转诊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推进落实;组织集团内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协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任务。医疗健康集团理事会实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及上级部门指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民医院,办公室要有专人专岗负责医疗集团理事会的日常工作。(二)医

6、疗健康集团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医疗健康集团总院: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医疗健康集团内的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统筹协调医疗健康集团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探索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有效做好医务人员的上下交流和出诊工作;承担医疗健康集团信息报送、数据收集、运行分析等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医疗健康集团各分院: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及疾病康复,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计生服务、慢性病治疗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任务;加强对村医的政策引导、教育管理和技术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三、主

7、要任务(-)改革医疗机制,形成服务共同体1 .促进医疗资源集约配置。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加强医疗健康集团内部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进一步贯通服务链,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总院承担医疗健康集团各分院的医疗质量监管,逐步实现医疗健康集团内医疗质量同质化。(区卫健局负责;各医疗健康集团成员单位配合)2 .强化信息化运营管理。建立完善临床影像诊断、医学检验、心电诊断、病理诊断、远程会诊、消毒供应等中心,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医疗健康集团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疗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和技术共享,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方便群众就医。(区卫健局负责;区财政局、各医疗健康集团成员单位配合

8、)(二)实行现代化医院管理,提高集团运行效率1 .落实集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按照“管好放活”的理念,医疗健康集团在保持机构名称、性质、编制、法人资格、职责任务、政府投入、优惠政策“七个不变”的前提下,在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等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充分保障医疗健康集团各成员单位在人员招聘和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医疗健康集团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发展动力。(区人社局负责;区委编办、区卫健局配合)2 .探索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发挥医疗健康集团优势,探索、建立“区聘乡用”“乡聘村用”“轮

9、流派驻”等人才引进、使用、一体化管理机制,原则上以区级医疗机构向乡镇(中心)卫生院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区委编办负责;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各乡镇(街道)配合)3 .推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国省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统筹开展集团药事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促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区医保局负责;区卫健局配合)4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集团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集团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坚持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

10、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区人社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医疗健康集团各成员单位配合)5 .完善财政投入政策。根据集团建设发展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科学调整财政投入方式。区、乡医疗卫生机构整合组建集团后,原有公立医院的性质不变,继续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要求,按原渠道安排对集团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区财政局负责;区卫健局配合)6 .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制定集团绩效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与集团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办法。开展集团年度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以及领导干部薪酬、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完善集团内部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

11、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挂钩。(区卫健局负责;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配合)7 .建立集团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区财政局对集团各单位国有资产债权债务进行统一登记。集团各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为国家统一所有,使用权归相关单位,资产管理以保值增效为导向。加强集团国有资产的外部审核和监督,提高集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区财政局负责;区卫健局、医疗健康集团各成员单位配合)(三)深化“三医联动”,增强集团内生动力1 .调整医保医疗医药价格结构。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原则,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

12、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区医保局负责;区卫健局、医疗健康集团各成员单位配合)2 .逐步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部门根据支付方式改革进程,逐步完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简称“DIP”付费),按照“区域总额、预算管理、病种赋值、月度预结、年度清算”的原则,与医疗健康集团结算,确保医疗健康集团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降低。(区医保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医疗健康集团各成员单位配合)(四)完善分级诊疗,丰富集团服务内涵1 .加强区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区级医院呼吸、重症监护、传染、肿瘤、心脑血管、血液透析、病理、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和老年医学等重点专科建设,推进中

13、医诊疗、胸痛、卒中、创伤、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危重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慢病管理等中心建设。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区级公立医院等级创建工作,2023年底前,集团总院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力推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区级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区卫健局负责;牵头医院、区发改局配合)2 .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允许乡镇(中心)卫生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在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中,可提取部分收入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子项目;逐步提

14、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中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的经费比例,用于签约团队内部分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和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在绩效工资中单列。3年内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力争1-3家乡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力争创建东观、长乐、龙门、阙家四个医疗卫生次中心。(区卫健局负责;医疗健康集团各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配合)3 .严格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在医疗健康集团成员单位内部推广运用临床路径管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绩效评价等管理工具,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区卫健局负责;医疗健康集团各成员单位、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

15、合)4 .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完善集团总院和分院功能定位,制订集团区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以及集团内部和区外转诊管理办法,并与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衔接,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医疗资源下沉,形成布局合理、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区卫健局负责;区医保局、医疗健康集团各成员单位配合)5 .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完善“三进、两建、一帮扶”健康促进工作模式(即: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教育队伍建设;由一名区级专家对口若干

16、个成员单位,帮扶指导基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升人民群众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区卫健局负责)6 .积极发展智慧医疗服务。以集团为单位,逐步建立统一运营管理的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提供预约挂号、自助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体检报告和健康档案查询、健康管理等网络综合服务。加快实现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大数据。(区卫健局负责;区商务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配合)7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

17、源投入结构,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力度,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可向医疗健康集团派驻技术骨干,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区卫健局负责;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配合)8 .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疗健康集团技术资源,将区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区卫健局

18、负责;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医疗健康集团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区域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医改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改革合力。(二)明确工作职责。医改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深入研究,明确责任,建立协调配合和高效运行机制,及时解决医疗健康集团建设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动医疗健康集团建设的工作合力。区卫健局负责推动医疗健康集团建设的组织实施,以及全区医疗卫生资

19、源配置的统一规划工作;医疗健康集团牵头医院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确保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区财政局要做好经费保障,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区委编办要做好医疗健康集团内编制动态调整等工作;区人社局要指导医疗健康集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做好技术职称评定、人员流动管理等工作;区医保局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快速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药品耗材统一采购平台,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三)强化督导考核。政府相关部门要以职责履行、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双向转诊数量占比、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费用控制、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建立健全集团建设工作评估标准,强化指导、督导和检查。密切关注改革进展,定期开展改革评估,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引领,总结推广集团内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卫生健康部门作为改革实施主体,要大力开展针对医疗健康集团建设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让每位医务人员清楚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改革。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医改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我区医疗健康集团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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