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房分层--某市千户问卷调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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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城市住房分层:基于2010年广州市千户问卷调查刘祖云 毛小平2012-7-31 17:13:52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内容提要】 2010年广州市千户问卷调查数据表明:城市住房分层结构是一个从低到高依次由无产权房阶层、有产权房阶层(福利性产权房阶层、商品性产权房阶层、继承性产权房阶层)和多产权房阶层构成的“三阶五级式”结构;个人的政治资本、人力资本、职业状况及收入水平对人们获得住房资源有显著影响;城市住房分层既反映社会贫富分化又可加剧社会贫富差距。因此,住房保障目标、对象及方式的选择应以住房分层状况为前提。 【关 键 词】住房分层;贫富分化;住房保障【作者简介】刘祖云,哲学博

2、士,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教授(广东广州510275);毛小平,社会学博士,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湖南湘潭411201)。住房分层是社会分层的重要内容。传统社会分层研究多将个人住房或居住状况视为贫富差距或社会分层的重要指标;20世纪末以来社会分层研究将住房分层状况与机制视为社会分层状况与机制的重要内容。独立的住房分层研究开始于雷克斯(J. Rex)和摩尔(R. Moore)。根据人们的住房处境不同,雷克斯和摩尔将城市居民划分为五种住房阶层:1.通过现金购买方式拥有住房并居住在最令人满意地区的居民;2.通过信用贷款方式拥有住房并居住在最令人满意地区的居民;3.居住在政府兴建的公

3、共住房的居民;4.通过抵押贷款等方式拥有住房,居住在不太令人满意地区的居民;5.租住私人住房并居住在不太令人满意地区的居民。桑德斯认为,在现代社会观察一个人的住房状况比留意他的工作更为重要。根据是否拥有住房所有权,桑德斯将居民划分为有房阶层与租房阶层。在住房升值时期,有房者和租房者增加财富的机会明显不同,住房所有权因此成为社会不平等的来源之一。桑德斯肯定了住房所有权对于财富分配的意义,认为劳动阶层可以通过购买楼房而增加资产,从而分享经济发展成果。21世纪以来,特别是近5年,随着中国住房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由此导致的住房分化程度的加剧,学者们开始关注并研究中国的住房分层。根据我们的阅读,已有

4、关于中国住房分层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将住房分层作为社会分层的内容之一。这类研究主要有:基于“五普”数据并以城市不同职业阶层在住房产权、房屋面积和房屋质量等方面的差异作为重要内容;基于2003年社会综合调查数据,将居住模式作为社会分层重要指标之一;基于武汉市的抽样调查,以居住资源作为社会分层重要因素之一。另一类是独立的住房分层研究。这类研究主要有:基于北京市一个城区的住房调查,依据住房来源的不同将城市居民家庭划分为商品房户、回迁房户、单位房改房户、简易楼住户、廉租房户和传统私房户六种住房群体;基于2006年社会综合调查数据,从住房条件、住房产权、住房区位三个维度描述分析城市住房资源在阶层

5、间的分化状况;基于兰州市特定群体即青年职工群体的调查,划分为有房阶层、借房阶层和租房阶层。此外,与住房分层研究相关的研究还有住房福利研究、住房消费研究(11)和居住隔离研究(12)等。基于此,开启以整个城市居民为对象的城市住房分层研究,既是拓展和深化已有研究的需要,又是解读当下中国城市住房分化乃至整个社会分化的需要。一、数据与方法(一)数据来源本项研究数据来自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贫富分化与社会和谐:城市居民住房视角的研究”课题组于2010年7月至11月在广州市进行的千户问卷调查。广州既是我国住房市场化改革较早的城市,又是住房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因此,通过广州市的住房分层研究洞悉全国城市住房

6、分层状况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采用多段整群抽样方法抽取样本。在抽取样本户后,通过甄别问卷确定问卷调查对象,即确定家庭经济来源的主要提供者,最后通过入户与调查对象进行面对面的结构式访谈。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120份,回收问卷1115份,其中有效问卷1042份,问卷有效回收率在90%以上。(二)数据分析本研究在数据分析过程中依次采用了如下三种方法:首先,采用潜在类别模型(Latent Class Modeling)技术对住房群体进行分类。从观测变量的联合分布概率的特征值中寻找某些具有相同特征的变量构成潜在变量,通过联合分布的最大概率似然值求解法(ML),给出外显变量在各个类别上的响应概率,据此揭示潜

7、在变量不同维度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假设有A、B、C三个外显变量,构成最基本的潜在类别模型如下: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潜在类别模型可以区分为探索性与验证性两种操作形式。本研究采用探索性分析方法,从潜在类别数目为1的基准模型,逐渐增加潜在类别数目,并逐一检验每一模型的适配性,从中选出最佳模型。针对同一组数据,潜类分析可以划分为多少个潜类,主要视模型的数据拟合状况而定。本研究的潜类模型拟合检验结果见表1。其次,采用“住房阶层地位量表”对住房群体进行分层。本文建构的“住房阶层地位量表”主要由住房产权、住房数量、住房面积、住房价值及住房区位等指标构成,具体内容包括:住房产权:“无”赋1分,“有”赋6分;住

8、房数量:1套赋1分,2套赋2分,3套及以上赋3分;住房面积指建筑总面积,参考广州市廉租房要求,50平方米以内为基准,50平方米以下赋1分,每增20平方米加1分,130平方米以上为最高分(6分);住房价值指产权房的市场总价值,参考广州市2010年7月住房均价(10386元/平方米),(14)住房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下赋1分,每增加20万元加1分,130万元以上为最高分(6分);高档社区、中档社区和低档社区分别赋3、2、1分。由此加总,得到住房阶层地位得分,在此基础上建构五个层次的定序变量:上层(2124分)、中上层(1720分)、中层(1316分)、中下层(912分)和下层(58分)。第三,采用序

9、次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住房分层的因素。该模型的具体内容为:(三)研究变量研究变量主要有住房产权、住房数量、住房面积、住房价值、住房类型及居住小区。(15)其中,住房产权是最重要的,如果说住房产权是决定住房分层地位的变量,那么住房数量、住房面积、住房价值、住房类型及居住小区是影响住房分层地位的变量。因此,住房产权的有无将是我们进行住房分层的首要标准。表2是相关变量的描述统计。二、住房分层结构住房分层结构是社会成员因住房资源占有状况不同而形成的高低有序的等级结构。以下分析住房分层的总体结构及不同住房阶层的具体构成。(一)总体结构分析首先运用潜在类别模型技术对城市不同住房群体进行分类,然

10、后运用“住房阶层地位量表”对城市不同住房群体进行分层。利用潜在类别模型,将住房产权、住房数量、住房面积、住房价值、住房类型和居住小区等变量的联合列联分布采用潜类分析技术加以估计,样本被区分为5个主要类别。这5个类别具有一些基本特征(参见表3)。表3中,潜类1代表产权房数量在2套及以上的居民群体,可称之为多产权房阶层;潜类2代表只拥有1套继承性产权房的居民群体,潜类3代表只拥有1套商品性产权房的居民群体,潜类4代表只拥有1套福利性产权房(表3中的“保障房”和“单位房”)的居民群体,潜类2、3、4可统称为有产权房阶层;潜类5代表无产权房即住房数量为0的居民群体,可称之为无产权房阶层。上述五类居民群

11、体或住房阶层之间是否存在高低有序的等级联系?运用我们自行设计的“住房阶层地位量表”来测量五个居民群体或住房阶层的住房阶层地位,并分析它们之间的等级联系(参见表4和图1)。表4和图1中,五个居民群体与住房阶层地位之间存在强相关关系(等级相关系数=0.9191),而且,五个居民群体因其住房阶层地位不同而存在高低有序的等级联系,这种等级联系可以形象地概括为“三阶五级式”结构:第一阶且第一级(潜类5)为无产权房阶层,这一阶层是住房阶层中的低层或底层。第二阶(潜类2、潜类3和潜类4)为有产权房阶层,其中,第二级(潜类4)为福利性产权房阶层,第三级(潜类3)为商品性产权房阶层,第四级(潜类2)为继承性产权

12、房阶层。第二阶即第二、三、四级是住房的中间阶层。第三阶(潜类1)为多产权房阶层,这一阶层是住房阶层中的高层(见图2)。在上述住房分层结构中,“三阶五级”只是其内在构成,外在形态则是上下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从图3可知,仅拥有一套产权房的居民达68.81%(=14.97%+32.92%+20.92%),处于住房等级结构中间阶层(含中上和中下)的居民达72.84%,这说明广州市的住房分层结构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橄榄型结构,这可能与广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高有关,也可能与我们的调查对象都在中心城区而且都拥有广州户口有关。然而,城市住房分层结构的橄榄型,并不表明城市社会分层结构也是橄榄型。这一方面是因

13、为住房拥有者并非都是金钱富有者或收入丰厚者,此次调查中有27.70%的商品性产权房居民通过按揭方式购房而成为住房拥有者;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有购房能力的居民因种种原因没有购房。需要指出的是,城市住房分层结构的橄榄型并不表明整个社会分层结构的橄榄型,因为在一个城乡差距凸显且日益扩大的社会,城市社会结构特征不能代表或反映整个社会结构特征。至于整个中国社会的社会分层结构,原有的“金字塔型”结构因改革与发展已经或正在被打破,对此,学术界有过“中产化”、(17)“结构化”、(18)“碎片化”、(19)“断裂化”(20)的探讨,新社会分层结构因改革向纵深推进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分化的加剧而远未进入定型阶段。(

14、21)因此,就整个中国社会分层结构而言,目前只能用“化”探讨其结构走向,还不宜用“型”来讨论其结构类型。我们所使用的住房分层方法是一种具有显著效度的社会分层方法。采用国际通用的收入与教育两大检验指标,(22)将本研究的住房分层方法与国外新韦伯派EGP(Erikson/Goldthorpe/Portocarero)阶级分析法和国内当代中国十大阶层分析法进行比较,用方差分析来评估三种社会分层方法对本研究受访者月收入对数与教育程度差异的解释能力。表5表明,本研究采用的住房分层方法与国内外其他两种社会分层方法一样,都是具有显著效度的社会分层方法。(二)具体构成分析具体构成分析拟对“三阶五级式”住房分层

15、结构中的“三阶”即无产权房阶层、有产权房阶层和多产权房阶层的具体构成进行分析。1.无产权房阶层分析无产权房阶层是指没有产权房的阶层,一般来说,租房或借房群体都属于这一阶层。在“三阶五级式”住房分层结构中,无产权房阶层的经济收入水平无疑是最低的。无产权房阶层的居民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占21.92%,15002500元的占65.26%,25004500元的占10.92%,4500元以上的占1.90%。依据收入水平的高低及购房能力的强弱,无产权房阶层又可从高至低依次分为如下三类群体:第一类是具有购房能力而没有住房的居民群体。这类居民个人月收入在4500元以上,家庭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其有购房能

16、力而没有购房,一般通过租房市场租房居住。第二类是不完全具有购房能力而没有住房的居民群体。这部分居民的个人月收入在25004500元之间,家庭年收入在69万元之间,住房面积一般在70平方米左右。其不仅能以市场价格租住私房,而且能够在信贷支持下购买住房。第三类是完全不具有购房能力而没有住房的居民群体。按他们的经济能力只能租住在低于市场价格的房屋。这类群体又可细分为两种:一是租住公房群体。这部分居民的个人月收入在15002500元之间,家庭年收入在36万之间。二是租住廉租房群体。这部分居民的个人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左右。2.有产权房阶层分析有产权房阶层是指仅拥有一套产权房的阶层

17、。依据产权房的来源不同,有产权房阶层又可分为福利性产权房阶层、商品性产权房阶层和继承性产权房阶层(见表6)。在有产权房阶层中,不论是家庭年总收入还是个人月收入,商品性产权房阶层的经济收入最高,住房贷款金额(均值)也最高;其次是福利性产权房阶层,这一阶层的经济收入状况仅次于商品性产权房阶层,其住房贷款金额(均值)也比较高;最后是继承性产权房阶层,这一阶层经济收入相对较低,但这一阶层并无住房贷款,加之其住房因较早自建或购买而较少支付物业管理等费用,因而他们几乎没有来自住房方面的经济压力。在住房状况方面,住房条件最好的是继承性产权房阶层,这一阶层的住房面积最大,均值达173.5平方米,住房价值最高,

18、均值达96.48万元。但这一阶层的家庭和个人收入均低于商品性和福利性产权房阶层。住房条件排列第二的是商品性产权房阶层,这一阶层的住房面积均值为73.61平方米,住房价值均值为80.16万元。住房条件相对较差的是福利性产权房阶层,这一阶层的住房面积均值为46.15平方米,住房价值均值为37.38万元(见表6)。3.多产权房阶层分析多产权房阶层是指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产权房的阶层。多产权房阶层的经济状况在“三阶五级式”住房结构中最优,这一阶层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左右的占68.58%,10万元20万元的占27.46%,40万元以上的占3.96%。在多产权房阶层中,回答有2套房的占93.04%,回答有3

19、套房的占5.06%,回答有4套房的占0.63%,回答有5套房及以上的占1.27%(见表7)。拥有2套住房的居民占绝大多数,其原因可能是许多居民既从体制内通过房改获得1套福利性住房,又从体制外通过住房市场购得1套商品性住房。拥有3套及以上产权房的居民所占比例并不高,这可能是因为被调查者害怕露富而在接受调查时没有说出真实的住房数量。此外,从我国住房现状看,多产权房阶层中无疑存在一个“炒房阶层”,然而,问卷调查的局限性致使我们无法深入探究这一阶层。三、住房分层影响因素本研究仅仅分析个人的政治资本、人力资本、职业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对住房分层的影响。由于因变量“住房阶层”为定序变量,因此,我们通过ol

20、ogit模型对住房分层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一)政治资本与住房分层本研究主要采用社会分层研究中常用的党员身份或行政级别来作为政治资本的测量指标。研究发现,党员比非党员的住房阶层地位高,有行政级别的居民比没有行政级别的居民住房阶层地位高,居民单位的行政级别越高,其住房阶层地位也越高(见表8模型2和模型3)。这可能是因为中国的住房改革正在经历新旧体制的转换。在这一时期,权力化机制和市场化机制并存,政治资本无疑会影响人们获取住房资源的状况。此外,城市居民在获得福利性产权房的过程中,既有人力资本的作用,也有政治资本的影响。随着住房改革的深入,政治资本对住房资源获得的作用应该逐渐减弱。在住房体制的转换时

21、期,有的地方政府的某些住房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改善住房困难阶层的住房状况,但其结果不仅没有改善住房困难阶层的住房状况,反而让地位较高的有房群体从中得利,扩大了住房差距。例如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建造豪华别墅,(23)一些高收入群体以较低价格或内部价格购买商品房等现象。(二)人力资本与住房分层在社会学研究中,通常采用工作经历和正式教育程度衡量人力资本。这里,我们用年龄的一次方和二次方来作为衡量工作经历的测量指标。研究发现,在模型1和模型2中,工作经历对住房分层的作用显著并呈现出倒“U”型,而在模型3中则不显著。这说明,随着个人工作年龄的增加和工作经历的丰富,其住房分层地位也随之显著提高,但当工作年龄增加到

22、一定程度后,其住房分层地位又会呈下降趋势。研究还发现,居民受教育年限越长,其住房阶层地位越高(详见表8模型3)。(三)职业状况与住房分层表8模型3的研究结果显示,个人的职业状况不同,其住房分层地位有较大差别。与体力劳动者相比,中高级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及办事人员、科员,个体工商户的住房分层地位显著要高;而专业技术及科研人员、技术工人的住房分层地位与体力劳动者相比则没有显著差别。(四)收入水平与住房分层2000年左右,我国的住房货币化改革基本完成,市场购买住房成为获得住房资源的主要途径。因此,货币支付能力成了居民能否获得住房的决定性因素,居民的收入水平因而成为影响其住房分层的重要因素。研究发现

23、,居民经济收入水平越高,其住房阶层地位也越高(详见表8模型3)。四、小结与讨论(一)城市住房分层与社会贫富差距首先,有关住房分层与贫富差距状况。2010年广州千户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就当下中国社会特别是城市社会而言,住房分层是一种不可或缺且十分有效的方法。以上述“三阶五级式”住房分层为例,其意义不仅在于揭示了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住房差别与住房差距,还在于该研究以住房为标准将社会成员划分为住房无产者(无产权房阶层)、有产者(有产权房阶层)和富有者(多产权房阶层)三大阶层,进而从另一个角度解读了当下中国社会的贫富分化状况。如果说收入分层是从金钱有无及多少的角度揭示社会的贫富分化,那么住房分层则是从财产

24、有无及多少的角度揭示社会分化,只有通过不同方法并从不同角度或层面揭示社会分化,才能对当下中国社会的分层状况有更为全面且更为准确的认识。其次,有关住房分层与贫富分化原因。历史与现实、个人与社会等方面原因导致了住房无产者和有产者的分野。而个人的政治资本和人力资本分别对不同住房阶层的形成产生不同影响。其中有两种现象值得关注,一种现象是教育程度越高的居民,越有可能拥有商品性产权房,人力资本高低与获取社会资源的多少成正比是一种值得鼓励的社会现象。另一种现象是在住房体制的转换时期,因不正当或不合法的使用而使政治资本成为谋取个人住房资源的手段,这种现象令人担忧。第三,有关住房分层与贫富分化趋势。住房分层即住

25、房无产者、有产者和富有者三分格局的出现,既是贫富分化的结果,又是贫富分化的起点;既反映贫富分化,又能加剧贫富分化。那么住房分层是如何加剧贫富分化的?以下通过调查获得的两组家庭案例进行分析。前一组两个家庭(代号为Q1和Q2)户主年龄均为40岁左右、家庭人口相同、家庭收入相当,而且都是在2003年从外地调入广州同一单位工作,都同时享受单位三年优惠房租待遇,即1套两居室住房3年内的月租为200元左右,3年后的月租则为2000元左右。Q1家庭在3年内购买了1套三居室住房,市场价在2006年为80多万,2008年为120多万,2010年达200多万。Q2家庭至今没有购房仍以市场价租房居住。后一组两个家庭

26、(代号为H1和H2)户主年龄均为50多岁、家庭人口相同、家庭收入相当,在1999年因房改而都各自获得1套福利性产权房。此后,H1家庭因考虑将来儿子成家需要,在2003年购买1套三居室住房(当时市场价为60多万,现在为240多万),另因年迈母亲需要照料而到广州居住,在2006年购买一套两居室住房(当时市场价为60多万,现在为180多万),2008年其母亲去世后该房出租(出租价格2008年为1600元/月,2009年为2600元/月,2010年底至2011年初达3600元/月)。H2家庭因没有类似H1家庭的需要没有另外购买商品房。上述两组家庭案例至少说明两点:第一,先前是否购买住房已经导致目前的贫

27、富差距。在前一组家庭案例中,Q1家庭与Q2家庭的贫富差距不仅表现在财富的有无,而且表现出财富的多少。从理论上讲,Q1家庭的财富总额至少比Q2家庭多出120万,即Q2家庭如果现在购买与Q1家庭同样的住房需要多付120万。同样,在后一组家庭案例中,H1家庭与H2家庭的贫富差距既表现为住房的多少,也表现为财富的多少,而两个家庭财富总额的差距难以准确估算,因为H1家庭的第二、三套产权房既可能出卖也可能出租。第二,现在是否拥有住房会导致未来的贫富分化。如果两组家庭其它收入相当且不变,个人收入不见明显增长而房价和房租明显增长,那么Q1家庭与Q2家庭的贫富差距将可能按算术级数增长;H1家庭与H2家庭的贫富差

28、距将可能按几何级数增长。即住房富有者因为住房将会更加富有,住房贫困者因住房会更加贫困。以上只是讨论在一般情况下出现的住房分层及贫富分化,如果考虑到一些特别贫困和特别富有的特殊家庭,以及住房投资等特殊因素,那么住房分层状况会更加复杂。住房正在带来并日益加剧社会的贫富分化。(二)城市住房分层与政府住房保障正如社会分层状况是实施社会保障的前提一样,住房分层状况也是实施住房保障的前提。只有弄清谁是住房的贫困者和富有者,政府才能有的放矢实施住房保障。下面将从住房分层与住房保障相互关系角度讨论住房保障的目标、对象及形式。首先,有关住房分层与住房保障目标。上述住房分层依据住房将城市居民划分为无产者、有产者和

29、富有者,这是否意味着住房保障的目标就是保障住房无产者成为住房有产者呢?或者说就是保障居民有房产呢?笔者认为,住房保障的目标是保障“有房住”而不是“有房产”。其一,保障“有房住”是住房保障的根本要求。无论是社会保障还是住房保障,都是解决生存性问题,而不是发展性甚至享受性问题。如果保障“有房产”,就超出了保障的本来涵义,同时也会带来新的社会不公平。其二,保障“有房住”是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住房保障的通行做法。欧美发达国家居民的住房自有率也并不高,如在2007-2008年度,英国住房自有率为70%,美国住房自有率为68.4%,法国住房自有率为60%,丹麦住房自有率为50%,荷兰住房自有率为50%,瑞典

30、住房自有率为46%,德国住房自有率为39%,瑞士住房自有率为31%。(25)其三,保障“有房住”符合当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每人每天1美元的联合国标准,我国仍有1.5亿贫困人口,而且不同地区和不同城市之间发展失衡现象较为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保障人人“有房产”不太现实,而保障人人“有房住”是可能的。第二,有关住房分层与住房保障对象。在“三阶五级式”住房分层结构中,只有住房无产者(无产权房阶层)才属于住房保障对象,但这一阶层又不完全或不全部是住房保障对象。依据上述数据,无产权房阶层依据收入水平和购房能力又细分为“具有购房能力”、“不完全具有购房能力”和“完全不具有购房能力”三类群体,他们的住

31、房状况相应表现为“住房状况一般”、“住房较贫困”和“住房贫困”三种状态。住房贫困群体既无能力在住房市场上买房又无能力在租房市场上租房,应是住房保障优先考虑的对象。第三,有关住房分层与住房保障方式。住房保障方式的选择既要以住房分层状况为前提,又要考虑住房保障目标和住房保障对象。从住房保障目标角度,由于住房保障目标是保障“有房住”而不是“有房产”,因此,应在完善原有公房制度和廉租房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不同形式的公租房,以满足不同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广州市无论是在货币租赁补贴(俗称“补人头”)方面,还是在实物配额出租(俗称“补砖头”)方面,均作出了应有的努力并取得明显成效,认真总结其成功经验,对

32、于建立中国特色的公租房制度或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从住房保障对象角度,由于无产权房阶层中住房贫困群体的贫困程度不同,一方面应通过发展不同形式的公租房来满足“住房最贫困群体”的住房需求,以实现住房保障;另一方面应通过发展经济适用房及类似方式满足“住房较贫困群体”的住房需求。由此,已经引起争议的“经济适用房问题”是不能回避的问题。笔者认为,住房保障绝对不应保障“有房产”,但可以帮助“有房产”。因此,应引领和规定“经济适用房”向保障“有房住”、帮助“有房产”的方向发展。另外,既然经济适用房制度已经实行,并且在我国城市住房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就应该认真地改进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和规范,使其在城市住房保

33、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注释:Yanjie Bian and John R. Logan, Market Transition and the Persistence of Power: The Changing Stratification System in Urban China,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 61, 1996, pp. 739-758.雷克斯、摩尔:种族、社区和冲突,转引自蔡禾主编:城市社会学:理论与视野,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94页。P. Saunders, Beyond Housing Classes: The

34、Sociological Significance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in Means of Consump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vol. 8, issue 2, 1984, pp. 202-227.边燕杰、刘勇利:社会分层、住房产权与居住质量对中国“五普”数据的分析,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刘精明、李路路:阶层化:居住空间、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与阶层认同我国城镇社会阶层化问题的实证研究,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刘祖云、戴洁:生活资源与社会分层一项对中国中

35、部城市的社会分层研究,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李强:转型时期城市“住房地位群体”,江苏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刘祖云、胡蓉:城市住房的阶层分化:基于CGSS2006调查数据的分析(英文),社会2010年第5期。张俊浦:兰州市城市青年职工住房分层状况研究,中国青年研究2009年第7期。李斌:城市单位职工位置能力与获取住房利益关系的实证研究,中南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11)浩春杏:城市住房梯度消费:以中国南京为个案的社会学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2)黄怡:城市社会分层与居住隔离,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6年。(13)邱皓政:潜在类别模型的原理与技术,北京:教育

36、科学出版社,2008年。(14)胡良光:7月广州楼市成交跌势终结,南方日报2010年8月1日,第2版。(15)刘祖云、胡蓉:城市住房的阶层分化:基于CGSS2006调查数据的分析(英文),社会2010年第5期。(17)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8)李路路:再生产的延续制度转型与城市社会分层结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9)李培林等:中国社会分层,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20)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21)刘祖云:阶层分化研究中的若干争议问题探讨,

37、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3期。(22)P. M. Blau and O. D. Duncan, The American Occupational Structure, New York: Free Press, 1967.(23)王文志、肖波:一份文件曝出“地市级最牛官宅”蓝图,山东日照3500套低价官宅现形,经济参考报2010年5月19日,第3版;杨于泽:官员豪宅街的存在本身就不正常,中国青年报2010年4月20日,第2版。(24)基本模型为:,当自变量为性别、年龄、婚姻等社会人口变量时,模型为基准模型,即模型1;在模型1的基础上,自变量增加了政治资本的相关变量(单位行政级别、政治面貌、行政级别等)构成模型2;在模型2的基础上,自变量增加受教育年限、经济收入、职业等人力资本变量,构成模型3。这些模型都通过stata统计得出并通过了omodel检验,其检验结果如下:卡方=423.88,显著度=0.0000。检验结果表明,采用序次logistic回归模型是恰当的。(25)陈杰:城市居民住房解决方案理论与国际经验,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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