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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HMEC140312 招 标 人: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招标代理人: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招 标 文 件 审 查 表工程名称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红十字中心医院4-9层建设单位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招标代理人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编 制审 核审 定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 评标办法16第四章 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格式22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41第六章 投标文件
2、技术标格式61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74第八章 工程技术要求与技术规范82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85第十章 图纸 92- I -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改造工程二、项目编号:HMEC140312三、资金性质:自筹资金(1,110,291.88元)四、招标内容:1、工程内容:4-9层楼道墙面粘贴玻化砖工程、9层高间病房改造工程、4-9层粉刷及卫生间维修。
3、2、采购预算:1,110,291.88元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施工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工程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红十字中心医院4-9层五、工期要求: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5月30日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并具一定规模; 3.2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
4、构和采购人;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17日起至2014年3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10楼)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班
5、子人员情况: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工长、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入省手续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八、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一曼街80号10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接受。十、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一曼街80号10楼)采购单位: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415号联 系 人:张晓芳 电 话:0451-84886611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联 系 人:王敏 电 话:0451-82838348 传 真:0451-82566133邮政编码:150001单位名称: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东大直支行帐 号:087598120100302075027- 93 -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
7、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招标人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2工程名称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改造工程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红十字中心医院4-9层4工程内容4-9层楼道墙面粘贴玻化砖工程、9层高间病房改造工程、4-9层粉刷及卫生间维修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9招标范围工程所要求项目及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10工期要求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5月30日1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具备建设
8、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入省手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17日起至2014年3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地点: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业务室(哈尔滨市一曼街80号10楼)15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到施工地点踏勘现场16提出疑问截止时间截止至2014年3月24日9:00时前,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加盖投标人印章)及电子文件形式同时送达给代理机构。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澄清,或认为技术参数
9、、评分细则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理条款的,须在本项目标前会结束前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应以标前会纪要等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分发给所有同一项目的投标方。标前会答复后1个工作日内若无疑义,视同投标方响应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17标前会时间地点时间:2014年3月24日上午9:00时地点:哈尔滨红十字中心医院会议室18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111.02918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此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9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后60个日历日20投标保证金金额支付形式交款时间收款单位交款地址开 户 行账 号人民币:20000.00元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10、截止至2014年4月5日16时00分(到账时间)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东大直支行0875981201003020750272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2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2014年4月8日13:30时至14:30时地点: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一曼街80号10楼)23开 标时间: 2014年4月8日14:30时地点: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一曼街80号10楼)24评标办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定100分制 25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5%26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
11、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 联系电话:0451-82838348 传真:0451-82566133E-mail:mec27保修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投标须知一、总 则1. 工程说明1.1. 工程名称: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1.2. 建设地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1.3. 工程内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1.4. 工程质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1.5. 承包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1.6. 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1.7. 标段划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2. 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
12、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 投标人可在满足施工总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在投标文件中根据其自身的施工方案确定合理的工期及相应的施工进度。2.4.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正式开工令为准,并按照中标人的承诺和中标通知书所填报的施工工期的日历天数,计算中标人的竣工日期,双方将以此作为合同工期,上述变化将不会使中标人获得额外的调整和任何经济补偿。3. 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4.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集团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
13、资质的子公司人员及人员岗位证书投标。4.3. 同一集团公司的各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证书的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借用人员和人员岗位证书。4.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合格条件详见“投标须知附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表”,如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表”的要求,则投标无效)。4.5. 本招标工程不允许转包、挂靠,如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4.6. 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有违纪、欺诈行为,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被公布的单位,无资格参加投标。4.7. 分包4.7.1. 中标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4.7.2
14、. 中标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鍵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5. 踏勘现场和投标答疑5.1.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到施工地点踏勘现场。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5.4. 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并踏勘现场后,
15、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何疑问,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送达答疑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将以书面文件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并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疑以书面文件答复为准。按本须知前附第1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办标前会,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标前会。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
16、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第八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第十章 图纸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4小时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8. 招标文件的澄清8
1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相关文件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18、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考虑是否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需延长,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
19、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资格部分、商务标部分及技术标部分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11.2. 投标资格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 授权委托书11.2.3. 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11.2.4. 资格审查申请书11.2.5. 资格审查申请书附件11.3.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2) 投标函附录(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量清单报价附表11.4.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 施工组织设计(1) 分部分项施工技术方案; (2)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3)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0、4) 劳动力安排计划; (5) 材料供应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6) 确保施工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7) 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9)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0)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1) 季节性施工措施;(12)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4.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1.4.3. 投标人承诺11.4.4.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技术资料12. 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未使用或未按要求使
21、用视为废标(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 投标货币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 投标报价14.1. 总体规定14.1.1. 报价范围:本标书报价内容为招标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4.1.2. 报价形式: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标准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4.1.3. 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设定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11.029188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高于最高限价时将被视为废标,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14.1.4. 本工程投标报价不允许总价下浮。(出现总价让利或下浮的投标总价
22、将被视为废标)投标人的优惠和让利,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中。14.1.5. 投标人应自行了解工程所在地相关气候、水文地质、地坪材料、工程位置及周边道路、存储空间、运输条件、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人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1.6. 招标人有改变方案设计的权利,如遇重大变更,在签约前,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不蒙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推迟或终止所有招标;在签约后,招标人有权根据方案变化情况适当调整工程的工期。14.1.7. 招标人若给定特殊材料价格、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仅做为招标报价的暂定价格,在建设期间将由中标人在建设
23、单位监督下经二次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招标采购条件及结果需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14.1.8.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承担由于自身的误解和疏漏所导致的一切责任。14.1.9.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内,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环保标准(或投标人自愿提出的高于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环保标准),完成本工程项目招标内容的全部费用,凡因投标人的原因在投标报价中未列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以考虑。14.2. 投标报价的依据u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答疑资料、工程量清单、图纸、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有关技术要求;
24、u 20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u 2010年省建设厅印发的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黑建造价20105号)u 2010年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修正案的通知(黑建造价20106号)u 2010年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规定(黑建造价201013号)u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黑建发201011号)u 2009年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造价20
25、0920号)u 2011年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的通知(黑建造价函201177号)u 省、市其它现行有关工程的结算文件。14.3.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及税金报价14.3.1.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及税金按规定计取,不得列入投标竞价项目,不得作为投标竞价的优惠条件,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导致废标。15. 工程结算方式15.1. 工程结算方式执行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后6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
26、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7. 投标保证金17.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只接纳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于2014年4月5日16时00分前提交至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为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备查;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元。17.2. 对于未按17.1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3. 未
27、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二十八(28)日内尽快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签署合同协议书并按本须知第31条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7.5.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7.5.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17.5.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协议;17.5.4. 投标人未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规定。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电子标
28、书一份。投标单位应将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内层包封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且在内包封密封处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再将正、副本一并包封在同一个外层包封中。外包封上不得有投标单位标记。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一份,电子标书密封在正本中。其中:电子标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并保证数据可以自由读取,实质性内容必须与标书文本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严格按照随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工程量、项目的先后顺序不允许有遗漏或变化。18.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
29、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A4纸打印并胶粘装订成册,严禁用活页,否则视为废标。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一份和电子标书光盘一份密封在一个内包封中,投标
30、文件的副本五份统一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然后再将二个内层包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外包封上不得有任何投标单位标记,否则视为废标。19.3. 内包封上应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并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 19.4. 外包封上应标明工程名称、招标人、招标人地址、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骑缝加盖“密封”章。19.5.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0. 投标截止时间20.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8日14:30时,投标人必须于2014年4月8日13:30时至14:30时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国际合作大厦1
31、0楼。20.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但对于商务标的内容不允许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2. 开标22.1. 招标人于2014年4月8日14:30时在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一曼街80号10楼)公开举行开标会,所有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放弃投标处理。2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
33、在开标时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同时招标人代表当众验证、确认投标人授权代表的有效性,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要出示其有效证件,否则其投标无效。22.3.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2.4. 开标程序:22.4.1. 开标由招标人或代理人主持,宣读开标纪律及开标人、唱标人、纪录人、监标人名单;22.4.2. 当众查验密封情况,开启投标文件;22.4.3. 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22.4.4. 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及质量目标;
34、22.5.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2.6.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3.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1. 开标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3.1.1.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采用总价让利方式报价的投标文件;23.1.2. 商务标电子标书不能复制或者数据导入的投标文件;23.1.3. 本招标文件标注的其他无效条款。六、评 标24.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4.2. 评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
35、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步评审:24.2.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24.2.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2.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24.2.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4.2.5. 资格原件审查时未提供相应证书原件的;24.2.6. 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有雷同部分的。24.2.7. 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列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否则按照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必须做出承诺,本工程管理人员不得在
36、其他工程兼任职务。(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包括: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24.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最后汇总商务标与技术标评审结果,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4.4. 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25. 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
37、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 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细微偏差,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
38、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主动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认可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七、合同的授予27. 合同授予标准27.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评标办法所确定的中标人。28.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8.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9. 中标通知书29.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于15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30.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39、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30.3. 无论中标人在签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协议书还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一经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他人名义是指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或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的)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结果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
40、失由中标人承担。30.4. 投标项目管理机构必须与施工时的项目管理机构一致;如施工时发生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变动时,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请示报告,否则,将按不执行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情况处理,清出施工现场,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0.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结果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0.6. 投标人在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人不得更换已中标的建造师、工长和技术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结果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0.7. 为确保工程专
41、人管理,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抵押于招标人处。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结果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1. 履约担保31.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31.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担保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八、招标服务费32. 招标服务费32.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42、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2.2. 中标服务费缴纳标准:(1)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收取,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中标服务费。按此标准的80%收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序号项目内容要求备注一企业1营业执照通过年检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2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
43、查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4市场准入备案具有哈尔滨市政府采购市场准入资格,外省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入省手续。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投标人出具承诺并签字盖章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二项目班子1项目经理(1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2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持证上岗(岗位证书)。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3工长(1人)持证上岗(岗位证书)。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4质检员持证上岗(岗位证书)。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5造价员(1人)岗位证书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6安全员(1人)持证
44、上岗:岗位证书、安全考核证书。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注上述“原件备查”项目系指投标文件中应装订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必须与原件相符,如有不符将导致直接废标。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总则依据国家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评标办法。(一)、评标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
45、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拟派项目组织机构配备及业绩、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综合评分和评定。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当评委汇总表中出现总分分值相同的投标人时,由评标委员会进一步评审,以确定投标人的排序。4评标原则: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41竞争择优。4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43质量好,履约率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法先进。44反对不正当竞争。45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46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5本评标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由招标人从哈尔滨市政府采购办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共同组成,总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三)、定标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将排名第一投标人推荐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注:当总分相同时,按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名在前。)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一)、评标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