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21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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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

2、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本指导原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发布的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修订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按照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的要求重新设置章节。(二)修订了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三)将原技术资料修改为综述资料。(四)增加了研究资料的具体要求。(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修改了临床评价相关要求。(六)

3、增加了用于介入操作的设备的临床试验要求。(七)增加了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八)修改了注册单元划分要求。一、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第三类)和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第三类)。产品的分类编码为6830。二、综述资料(一)工作原理的描述应提供X射线设备工作原理描述和工作原理图。(二)结构组成和主要功能 应当包括对设备及其部件进行全面评价所需的基本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整机总体构造的详细描述。应提供系统布置图、系统实物图及系统框图。系统布置图至少应包含产品的基本组成,并应清楚地标识关键部件,并包含充分的解释来方便理解这些图示。不同配置产品,应提供图示描述

4、差异(如适用)。2.对系统部件的全面描述,至少包括附录中所含部件。提供部件实物图,必要时图示中应清楚地标识关键组件,并包含充分的解释以便于理解这些图示。核心部件提供结构设计示意图,核心部件应至少包括数字探测器,高压发生器,X射线管组件。3.按照附录提供部件技术特性。4.采集功能描述,包括但不限于:(1)基本采集功能:脉冲透视、连续透视、数字点片、电影模式、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路径图(Roadmap)、拍片(screening)。(2)高级采集功能(如适用):ECG门控触发透视/摄影采集、旋转采集、三维采集、三维减影采集、造影剂跟踪采集、CT采集。5.临床应用的描述(如适用),包括但不限

5、于:冠状动脉或血管分析、左心室容积分析、三维路径图、三维图像融合、四维DSA、三维穿刺导航。6.具有的其他功能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曝光控制、自动亮度控制、DSA图像处理技术。7.系统接口设计说明,说明组合使用器械的类型(如ECG、高压注射器、手术导航系统等)、连接方式(标准接口、专用接口、无线连接;是否为接口设备提供电源;信号控制,数据交换)、专用接口应列明组合使用器械的型号。8.与中国市场已有同类产品相比较,描述本系统的新功能,新应用,新特点。应与产品数据表(Product Data Sheet)声称有一致性。(三)型号规格应按照附录示例提供型号规格划分表及产品配置表。(四)参考的同类

6、产品情况应按照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公告执行。应说明采用的新技术是成熟的技术,还是全新的首创技术,如果本设备采用的新技术、新功能可以在其他已上市的设备上找到类似的功能及应用,可以采用多台参比机器对比说明。三、研究资料(一)产品性能研究资料1性能指标的确定优先采用相应产品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对于适用的行业标准中不适用项,需要给出不适用的正当理由。2数字探测器DQE、MTF指标应符合我国现行行业标准,提供验证报告。部件标准应当作为质量控制标准纳入整机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予以考虑。采用新技术的核心部件,如X射线

7、管组件、数字探测器应提供设计原理、设计依据并明确其主要技术指标。3应对产品数据表和技术说明书中声称的主要功能(含采集功能)及其他功能的实现原理进行描述。应提供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对比的差异部分的设计规格要求和系统验证报告。应提供新增功能或临床应用的设计规格要求和系统验证报告。4新技术的设计与实现采用了国际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应提供以上文件作为附件,采用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外的体模进行检测的,应说明体模的技术规格,并提供体模图示。5应提供接口设计说明及集成测试报告。与其他制造商生产的心电监护设备、高压注射器、手术导航设备等设备连接的,应提供所有配套使用设备(含所有型号)的兼容性验证报告。6提供产

8、品可进行的各种临床测量的项目名称,并提供测量准确性的验证报告。7由于儿童或新生儿对X射线非常敏感,如果申请人声称设备适用于儿科人群,应提供降低儿童或新生儿辐射剂量所需采取的措施。如自动曝光控制为儿科患者设计并校准;具有适合婴幼儿的低辐射剂量协议;特殊的滤过;低于成年人的辐射入射剂量,曝光限值提示;显示和记录患者剂量信息或剂量指数以及患者其他信息,如年龄,身高和体重(手动输入或自动计算);具有不用工具可拆除的滤线栅等。8透视引导介入操作设备,在介入操作中设备意外停止工作或无射线输出会危及患者安全,申请人应提供球管热容量、散热能力和过热保护功能的设计考虑和实现方法。(二)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在医用诊

9、断X射线设备中,与患者直接接触的应用部件主要为患者检查床和一些附件的外表面,应根据GB/T 16886.1标准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应提供接触部件名称,患者接触类型,患者接触时间,患者接触材料名称。(三)清洗和消毒方法在介入操作中,设备有被污染,或液体或沉积物留于瑕疵和缝隙的可能性,需要清洗和消毒。应提供推荐的清洗和消毒方法,推荐使用的试剂,确定依据及其效果的验证报告。(四)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申请人应提供产品使用期限和确定依据。产品包装标记及可靠性应符合GB/T191及YY/T 1099的要求,并提供符合证据。透视引导介入操作设备,术中无射线输出,无图像输出, 设备无法运动等,都会对患者造成较

10、大风险,因此此类设备应具有非常高的可靠性。显示器、 X射线管组件、 高压发生器、患者床、 探测器等都需要在系统可靠性能测试中考虑。企业应提交产品预期使用期限的判定依据及验证报告,关键部件应明确其使用期限,如X射线管组件、探测器。四、生产制造信息生产场地的介绍应与生产者资格证明文件和政府批准文件载明事项保持一致。五、临床评价资料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提交临床评价资料。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比对应关注的信息见附录。用于介入操作的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第三类)的临床试验具体要求见附录。图像后处理工作站应提供独立的临床评价资料。本指导原则未包括具有三维图像采集功能的设备的临床要求。如

11、果采用同品种对比无法充分证明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例如存在以下情况和问题,应进行临床试验:设备采用新的工作原理和结构设计,属于创造性的全新设备,国内市场上没有与之类似的上市设备。增加设备的临床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开发了新的临床应用领域。设备采用了新的关键器件,该器件具有新的技术特性,其对设备的应用和操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所获得的影像质量也有很大区别。并且这种器件没有充分的临床验证。实验室检测无法确认安全和有效的设备功能,如果这种功能是新的,没有以往的临床经验,则必须通过临床试验数据来说明。此前没有生产过X射线影像设备,所申请注册设备是企业开发的首款新型设备,没有进行过任何临床试验,缺乏相关

12、临床数据和试验经验,应通过临床试验来获得临床适用证据。六、产品风险分析资料本要求的主要参考和依据是2009年6月实施的行业标准YY/T 03162008 idt ISO14971:2007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下称医疗器械风险管理标准)。申请人应提供注册产品的风险管理报告。扼要说明在注册产品的研制阶段,已对产品的有关可能的危害及产生的风险进行了估计和评价,并有针对性地实施了降低风险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措施。在产品性能测试中部分验证了这些措施的有效性,达到了通用和相应专用标准的要求。对所有剩余风险进行了评价,全部达到可接受的水平。为申请人对注册产品的安全性的承诺提供证实。风险管理报告

13、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注册产品的风险管理组织。(二)注册产品的组成。(三)注册产品符合的安全标准。(四)注册产品的预期用途,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的判定。(五)对注册产品的可能危害作出判定。(六)对所判定的危害进行了哪些降低风险的控制措施。(七)对采取控制措施后的剩余风险进行估计和评价,具体要求见附录。七、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规定编制。(一)基本要求:1.应在产品型号/规格划分中给出产品型号规格区分列表或配置表(见附录)。2.应明确软件型号规格、软件发布版本、软件完整版本命名规则,明确软件完整版本的全部字段及字段含义。3.选配件、附件、接口应制定技术

14、指标,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如:具有防护帘的设备,应符合YY/T /0128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防护器具装置及器具标准要求。具有脚踏开关的设备,应符合YY91057医用脚踏开关通用技术要求标准要求。具有连接电极的ECG信号接口的设备,如适用,应参照YY1079心电监护仪等标准的相关内容。4.配有临床应用软件包的设备,应明确全部临床功能的纲要。5.申请人声称的新技术、新功能应制定相关的技术要求。6.产品安全要求,至少包括以下要求(1)电气安全标准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GB 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GB 9706.3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诊断

15、X射线发生装置的高压发生器安全专用要求GB 9706.11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 医用诊断X射线源组件和X射线管组件安全专用要求GB 9706.12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 诊断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GB 9706.14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 9706.15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 1.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GB 9706.23医用电气设备 第2-43部分 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如适用)的要求(2)电磁兼容应当符合YY0505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的要求。(3)

16、激光安全应当符合GB7247.1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的要求。引用标准应执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7.检测方法应明确符合的标准号及条款号。8.绝缘图表应按下表给出序号区域绝缘类型绝缘路径基准电压试验电压爬电距离参考值电气间隙参考值备注(二) 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应当符合YY/T 0744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专用技术条件的要求。此外, 对于一些图像指标和辐射剂量应考虑工作模式和视野,如:1.空间分辨率:对于影像增强器系统,申请人应规定透视、透视点片和摄影模式下的标称入射野空间分辨率,对于平板探测器系统,申请人应规定透视和摄影模式下的空间分辨率及对应的视

17、野尺寸。2.低对比度分辨率:申请人应规定标称入射野模式下,透视模式、透视点片和摄影模式的低对比度分辨率。3.动态范围:对于影像增强器系统,在标称视野模式下,应规定透视、透视点片和摄影的动态范围;对于平板探测器系统,在标称视野模式下,应规定透视和摄影的动态范围。4.影像均匀性:如果选择平板探测器,应规定影像均匀性的最大值及所使用的SID和加载因素。5.图像亮度稳定度:如产品具有自动透视功能,应规定图像亮度稳定度。6.成像时间和稳定时间:申请人应规定透视和摄影模式的成像时间,应规定连续和最高脉冲透视帧率下的透视图像稳定时间。7.数字减影成像性能:应分别规定透视和摄影模式下的数字减影成像的动态范围和

18、对比灵敏度,应无伪影。8.三维成像:申请人应规定三维采集角度、采集图像帧数、重建区域大小、不同对比度模式下横截面空间分辨率。9.辐射剂量(1)申请人应分别规定自动透视模式、序列摄影和透视图像减影模式(10f/s)、序列摄影图像减影、三维成像低对比度模式、三维成像高对比度模式下,以及相应的不同影像接收器入射面视野尺寸下的空气比释动能或空气比释动能率。(2)规定空气比释动能、空气比释动能率、累计剂量面积乘积显示的准确性。(3)辐射剂量文件应满足医用X射线摄影和透视设备辐射剂量文件的要求。(三)具有胃肠检查功能的第三类X射线透视摄影设备具有胃肠检查功能的X射线透视摄影设备(第三类)应当符合YY/T

19、0742胃肠X射线机专用技术条件的要求。1.空间分辨率:对于影像增强器系统,申请人应规定透视、透视点片和摄影模式下的标称入射野空间分辨率,对于平板探测器系统,申请人应规定透视和摄影模式下的空间分辨率及对应的视野尺寸。2.低对比度分辨率:申请人应规定标称入射野模式下,透视模式、透视点片和摄影模式的低对比度分辨率。3.动态范围:对于影像增强器系统,在标称视野模式下,应规定透视、透视点片和摄影的动态范围;对于平板探测器系统,在标称视野模式下,应规定透视和摄影的动态范围。4.影像均匀性:对于平板探测器数字图像系统应规定其影像均匀性。5.透视图像亮度稳定度:申请人应规定胃肠机自动透视图像亮度稳定度。6.

20、成像时间和稳定时间:申请人应规定透视和摄影模式的成像时间,应规定连续和最高脉冲透视帧率下的透视图像稳定时间。7.数字减影成像性能:应分别规定透视和摄影模式下的数字减影成像的动态范围和对比灵敏度,应无伪影。8.辐射剂量(1)申请人应规定数字图像系统点片摄影入射空气比释动能和透视入射空气比释动能率。(2)申请人应规定数字图像系统点片摄影影像接受器入射面空气比释动能和透视影像接受器入射面空气比释动能率。(3)规定空气比释动能、空气比释动能率、累计剂量面积乘积显示的准确性.(4)辐射剂量文件应满足医用X射线摄影和透视设备辐射剂量文件的要求。(四)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应当符合YY/T

21、 0740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专用技术条件的要求。1.空间分辨率:对于影像增强器系统,申请人应规定透视、透视点片和摄影模式下的标称入射野空间分辨率,对于平板探测器系统,申请人应规定透视和摄影模式下的空间分辨率及对应的视野尺寸。2.低对比度分辨率:申请人应规定标称入射野模式下,透视模式、透视点片和摄影模式的低对比度分辨率。3.动态范围:对于影像增强器系统,在标称视野模式下,应规定透视、透视点片和摄影的动态范围;对于平板探测器系统,在标称视野模式下,应规定透视和摄影的动态范围。4.影像均匀性:如果选择平板探测器,应规定影像均匀性的最大值及所使用的SID和加载因素。5.图像亮度稳定度:如产品具有自动

22、透视功能,应规定图像亮度稳定度。6.成像时间和稳定时间:申请人应规定透视和摄影模式的成像时间,应规定连续和最高脉冲透视帧率下的透视图像稳定时间。7.数字减影成像性能:应分别规定透视和摄影模式下的数字减影成像的动态范围和对比灵敏度,应无伪影。8.三维成像:申请人应规定三维采集角度、采集图像帧数、重建区域大小、不同对比度模式下横截面空间分辨率。9.辐射剂量(1)申请人应规定摄影模式下每帧图像的入射空气比释动能和透视模式下入射空气比释动能率。(2)申请人应规定摄影模式下每帧图像的影像接受器入射面空气比释动能和透视模式下影像接受器入射面空气比释动能率。(3)规定空气比释动能、空气比释动能率、累计剂量面

23、积乘积显示的准确性.(4)辐射剂量文件应满足医用X射线摄影和透视设备辐射剂量文件的要求。八、产品说明书与标签 应当提供申报范围内所有型号的说明书,应覆盖所申请的所有组成部分。 说明书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应特别注意:(一)产品组成、型号、配置。 (二)适用范围与禁忌症。 1.适用范围应明确产品所提供的诊断目的。明确规定操作该产品具备的技能/知识/培训。 2.预期使用环境:应明确使用地点和使用环境,如介入导管室和/或手术室。使用环境应包括温度,湿度,海拔大气压。 3.适用人群:根据临床评价资料,应明确产品适用人群。 4.禁忌症:如产品具有禁忌症,应予

24、以说明。并应当明确说明该器械不适宜应用的某些疾病、情况或特定的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三)应明确与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组合使用的设备(如心脏监护仪、高压注射器、手术导航系统等)的型号和制造商。应当提供接口位置和注意事项。如需要医生进行连接,应提供连接方法。应提供组合使用设备的技术规格。(四)应明确与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兼容的附件及技术规格。(五)应提供包含技术特征的产品参数表。技术特征应与产品技术要求有一致性。如果引起差异是由于测试标准不同,应注明测试标准。(六)技术说明书中应包含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的重要性能指标。(七)注意事项、警告以及提示,包括但不限于:1.

25、对于适用人群包括婴幼儿的设备,应提供儿童专用采集协议,并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由于儿童或新生儿对X射线非常敏感,应提供降低儿童或新生儿辐射剂量所需采取的措施。在X射线照射过程中,对于一些X射线敏感组织和器官,应明确对敏感组织和器官的防护措施和建议。2.应提供针对电离辐射防护的说明,包括电离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介入参考点的位置,减少患者和操作者吸收剂量的措施和系统所采取的减少辐射剂量/剂量率的措施。3.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临床应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委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不应当常规用于心血管造影及介入治疗。(八)应提供推荐的清洗和消毒方法。对于介入X射线设备应包括所有部件涉及清洗和消毒的

26、细节,对于用于长时间透视引导介入操作的设备应标明合适的消毒剂。(九)应给出设备使用期限。(十)应给出整机质量控制定期测试程序和维护周期。九、注册单元划分注册单元划分应根据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适用范围划分。(一)不同预期用途的X射线诊断设备,不能作为同一单元注册。如: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不能和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作为同一注册单元。(二)预期用途相同,性能指标相近,但技术结构有较大差异的X线诊断设备不能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如:1.同是50kW的X射线发生装置;高压发生装置中的高压变压器结构不一致的(如:工频和非工频),不能划为同一注册单元。2.同是透视胃肠诊断床,床上管的和床下管的不

27、能划为同一注册单元。3.对于单平面系统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如果X射线发生装置与X射线成像装置均相同,只是C臂安装方式不同(如落地式与悬吊式),可以划为同一单元注册。(三)设计和生产过程相同,预期用途相同,性能指标相近,技术结构基本相同的派生系列产品可以划为同一注册单元,如:1.高频50kW 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第三类),一台高压发生装置可以有两种或三种配置:配一台透视胃肠诊断床;构成单床机组,同时这台主机(接口有些变动)也可以再配一台摄影平床,构成双床机组适应不同临床需要,这种情况也可以作为同一注册单元。2.高压发生器:硬件结构相同,仅靠软件调节功率的,增加、减少或更换部分电路板的方式调节的

28、,可以划为同一注册单元。(四)由于临床需求的多样性,医用X射线系统经常需要有多种多样部件的灵活配置。在基本组成不变的情况下,不同选择的配置可以划为同一注册单元,如:1.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具有多个数字探测器,如数字探测器的工作原理相同,可以作为同一注册单元。2.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具有两个患者支撑装置,性能指标相近,可以作为同一注册单元。(五)决定主机、患者支撑装置和成像装置能否组成一个合理的X射线诊断系统的注册单元,采取高压发生装置优先原则,如:1.一台高压发生装置,可以选配不同的患者支撑装置和成像装置,形成一个整机系统作为一个注册单元;而任何患者支撑装置或成像装置不能选配不同的高压发生

29、装置构成一个注册单元。2.一台胃肠诊断床不能选配不同的高压发生装置(自制、外购的)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十、检测单元划分原则检测样机的选取应考虑产品功能、性能、预期用途、安全指标、主要部件、结构及其组合方式等,具体原则如下:(一)对功能、性能、预期用途、安全指标、主要部件、结构及其组合方式不同的设备应选取不同的检测样机;(二)对产品性能不同,结构及其组合方式相同的设备,应选取不同的检测样机;(三)对主要部件组合方式不同的设备应选取不同的检测样机;(四)对产品主要部件不同的设备应选取不同的检测样机,例如:高压发生器、影像系统、射线管、患者支撑装置等;(五)对电源部分结构有较大区别的,应选取不同的检测

30、样机;(六)多配置的产品应选择包括各种配置的典型产品进行检测,例如:高压发生器功率不同的产品应选取最大功率的配置作为典型产品检测,数字探测器原理结构和使用预期相同,可以选择成像区域最大的平板探测器作为典型产品检测等。同一注册单元的产品应选择典型性配置进行全面检测,其他配置产品更换部件的检测可适用覆盖原则及进行差异试验。更换一种主要部件的,如更换的部件和原部件的制造商一致,部件已经通过检验,部件型号及设计未发生变化,整机的技术要求也未发生变化,可以适用覆盖原则。同时更换2个及以上主要部件的,覆盖原则不适用。 具体要求如下:(一)产品配置发生变化的情况对于一个型号的产品具有多种配置的情况,以及一个

31、注册单元产品具有多个型号的情况,原则上产品的每个不同部件都应经过检验。对于已经含有经过检验的部件的产品可以被部分覆盖,仅进行差异试验。如果一个型号的产品多种配置的一个配置的所有部件在该型号产品的检验中全部经过检验,可考虑免检。(二)主要部件本身发生变化的情况1.更换高压发生器:硬件结构相同,仅靠软件调节功率的,增加、减少或更换部分电路板的方式调节的,功率高的可覆盖功率低的。硬件结构不同的,不能相互覆盖。2.更换X射线管(组件):原则上不能覆盖,应进行差异试验。3.更换限束器:原则上不能覆盖,应进行差异试验。4.患者支撑装置:原则上不能覆盖,应进行差异试验。5.成像装置:成像原理相同,但组成器件

32、不同,原则上不能覆盖,应进行差异试验。例如:数字探测器的闪烁体和光电二极管材料不同,不能覆盖。(三)其他说明1.整机检测合格,在原产品配置基础上,硬件结构无变化,只是减少了组成部件的产品,可以被覆盖。(如:双床双管X射线机检测合格,企业又申请单床单管机,且使用的仍是原双床双管机的高压发生器及其他部件,可以被覆盖。)2.对于不能被覆盖的产品应进行差异检测,检验时执行的标准应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可参照更改部件涉及安全标准表。3.新产品申请,由于性能不同,即使硬件结构相同或相近,也应进行检测。26附录I 技术特性和规范(文字表述,可按照下表分类填写,表格未尽项目和内容,可以增加)(如有选配件或

33、部件数量有多个,应在备注中注明)描述名称 Description name部件名称Part Name型号Model规格参数(如适用)Specification制造商Manufacturer备注Remark高压发生器管电压范围和准确性:管电流范围和准确性:加载时间范围和准确性:电流时间积范围和准确性:标称输出电功率:输入电源电压/频率:非工频高压逆变频率/工频 采用X射线管头可单独说明X射线源组件X射线管组件X射线管/X射线管头型号管组件热容量:阳极热容量:最大连续热耗散标称管电压:焦点标称值:靶角:固有滤过:XXkv( 在XXkv下等效滤过)靶材:管套型号X射线管组件型号限束器附加滤过 ( 给

34、出可选的滤过材料和厚度)X射线成像装置滤线栅尺寸:类型:栅格比:栅密度:焦点,吸收材料:(如:铅)数字探测器类型:如闪烁体材料+光电二极管直接型或间接型有线、无线探测器外形尺寸(长*宽*厚)有效视野尺寸像素矩阵(水平和垂直)像素尺寸DQE动态平板:帧速率(矩阵大小)影像增强器图像系统类型: (如影像增强器+ CCD)对比度分辨率空间分辨率标称入射野尺寸变野(视野数量)相机:采集矩阵尺寸、最大采集帧速率、像素数量图像采集和处理工作站最低配置:图像矩阵尺寸存储容量是否输出DICOM格式是否有虚拟限束器显示器实时及参考显示器最低性能: 屏幕尺寸类型(CRT/液晶,彩色/黑白)分辨率 (像素矩阵)最大

35、亮度对比度机架旋转枢轴运动范围和误差C形臂运动范围和误差焦点到影像接收面的距离L形臂运动范围和误差立柱球管运动范围和误差控制装置脚踏开关输入电压:IP防护等级:曝光开关输入电压:遥控器远程控制器急停开关床旁控制器运动控制协议选取参数配置控制屏协议选取参数配置控制台输入电压:功能列表: 如限束器控制,床运动控制等患者支撑装置导管床最大承重垂直运动范围和误差横向运动范围和误差纵向运动范围和误差床板等效率滤过:XXkv( 在XXkv下等效滤过)手术床最大承重垂直运动范围和误差横向运动范围和误差纵向运动范围和误差倾斜范围和误差IP防护等级床板等效率滤过:xxkv( 在xxkv下等效滤过)诊断床类型:如

36、床上管或床下管倾斜角度范围和误差:横向运动范围和误差垂直运动范围和误差焦点到影像接收面的距离:床板等效率滤过:XXkv( 在XXkv下等效滤过)附件肩托最大负载材料与系统的连接方式(如机械连接,电气连接),专用附、通用附件附加功能其他组件显示器吊架最大负载可载显示器数量电动手动DAP-剂量面积乘积仪软件软件名称 软件版本临床应用软件名称和临床功能纲要附录型号规格划分表/配置表示例部件名称部件型号规格参数型号1或配置1型号2或配置2基本组成高压发生器管电压范围和准确性:管电流范围和准确性:加载时间范围和准确性:电流时间积范围和准确性:标称输出电功率:输入电源电压/频率:非工频/高压逆变频率/工频

37、X射线管组件X射线管型号A管套型号AX射线管组件型号A管组件热容量:阳极热容量:最大连续热耗散标称管电压:焦点标称值:靶角:固有滤过:xxkv( 在xxkv下等效滤过)靶材:X射线管型号B管套型号BX射线管组件型号B限束器附加滤过 ( 给出可选的滤过材料和厚度)滤线栅尺寸:类型:栅格比:栅密度:焦点,吸收材料:(如:铅)数字探测器A类型:如闪烁体材料+光电二极管直接型或间接型有线、无线有效视野尺寸像素矩阵(水平和垂直)像素尺寸DQE动态平板:帧速率 (矩阵大小)B影像增强器图像系统类型: (如影像增强器+ CCD)对比度分辨率空间分辨率标称入射野尺寸变野(视野数量)相机:采集矩阵尺寸、最大采集

38、帧速率、像素数量图像采集及处理工作站/图像矩阵尺寸是否有虚拟限束器显示器/实时及参考显示器其最低性能: 屏幕尺寸类型(CRT/液晶,彩色/黑白)分辨率 (像素矩阵)最大亮度对比度机架运动范围和误差焦点到影像接收面的距离控制装置脚踏开关有线,无线患者支撑装置A类型:如床上管或床下管倾斜角度范围和误差:横向运动范围和误差垂直运动范围和误差焦点到影像接收面的距离:床板等效率滤过:xxkv( 在xxkv下等效滤过)控制装置脚踏开关有线,无线其他组件DAP系统软件(软件名称, 软件版本)左心室容积分析临床功能纲要其中内容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填写, 表示具有该部件,空白默认不配置该部件.A/B仅为不同型号的示

39、例,应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填写。部件数量可在备注中说明。附录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比对应关注的信息临床评价应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要求。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比对时,应关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同品种医疗器械信息(一)设备名称/型号(二)生产厂家(三)上市时间(四)所选择的同品种医疗器械应采用其合法取得或公开发布的技术参数,如产品数据/宣传彩页/白皮书/使用说明书等,以及研究文献和临床应用文献中的数据和评价。二、比对参数和功能列表(一)参数(功能)的定义,依据风险分析选取(二)比对参数(或功能)的临床意义(三)比对参数(或功能)选择的充分性建议分组对比对参数的充分性进行说明,如机械

40、结构和运动、射线输出、成像系统、系统操控、高级临床功能等。申请人应按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原则分析所列举参数能否全面表达临床应用能力,比如,若临床应用有长时间透视和连续采集的需求,球管组件的连续散热率将成为影响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指标。应考虑所选择的比对参数(或功能)能否满足临床应用的所有需求。按照设计预期用途分析所选择的指标是否满足应用需求,比如普通透视功能,如无特殊需要,连续透视功能可满足临床应用要求,但有介入操作应用,脉冲透视具备可以降低剂量优点,如果设备有此功能,应该添加到对比列表中。建议按照产品参数表中所列举的特征,规格,标准与高级功能进行列表说明, 对缺失的对比参数和功能应说明其对设备

41、运行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响,评审机构有可能就对比列表中的参数和功能与产品参数表中的参数和功能差别进行询问。三、设备实质性比对(一)临床适用范围对比1.临床应用适用人群2.临床应用适应症3.临床应用禁忌症(二)结构对比1.整机结构对比(附照片和相关图纸)2.关键组件结构和原理对比(三)应用功能对比(四)操作方法对比(五)影像处理方法和管理功能对比(六)整机参数性能对比如投照覆盖特性,SID范围,成像野大小,照射野与成像野配准精度等患者支撑系统体位变化等等如X线发生器的最大功率、最高kV、最大mA、最短曝光时间球管参数如焦点、功率、阳极热容量、散热率影像采集系统参数等(七)高级临床功能和新技术对比考

42、虑到各申请人产品的个性化和市场多样化的情况,这里把各申请人独自特有的一些功能作为临床高级功能列出来,以进行全面的说明。所谓高级功能是指那些可以提高临床使用性能,但没有也不影响经典的常规临床应用的功能和特性。1.高级临床功能分类(1)提高操控便利性和工作效率的功能(2)降低患者辐射剂量的功能(3)提高成像质量的功能(4)其他功能2.新技术应用应提交以下资料(含验证资料):(1)新技术名称,实现方式:软件/硬件?(2)性能和功能(3)对于临床预期用途的影响(4)新技术的安全性:通过新技术的设计说明书+风险分析报告+临床不良事件+潜在故障的预防措施等加以分析。(5)其他资料(八)测试方法描述和说明参

43、数的来源可以使用制造商发布的产品参数表中的数据,也可以采用实际检测参数,对实测参数,宜选择第三方检测数据。(九)测试结果列表测试结果可以采用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对该注册设备的检测报告中的数据四、影像质量对比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成像方法1.静态影像2.动态影像(透视及电影)3.断层成像(二)成像对象1.体模成像2.真实人体成像或动物试验(临床影像)(如适用,如新功能)。(三)影像显示载体1.屏幕显示影像(数据载体)2.胶片显示影像(四)体模影像质量评价参数1.成像条件(曝光参数-kV/mAs等,投照参数-SID/FOV等)2.辐射剂量(皮肤剂量和探测器入射剂量)3.可视动态范围4.噪声/最小可分辨

44、灰阶5.空间分辨率(或MTF曲线)6.余辉/拖尾(针对动态成像)7.几何失真8.成像均匀性9.其他(五)体模测量方法说明各参数的测量方法、使用模体、测试工具、和测量过程以及测量数据处理方法。可参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六)采用数字影像分析的方法进行评估,应注明所使用的影像分析软件(软件名称、功能、开发者、版本)(七)影像质量评价方法应与参照设备影像进行对比评估,如无参照设备影像,由资深影像专家对申请注册设备的临床影像进行评估。(八)对于临床影像比对,应注明影像来源、采集参数、和放射科诊断医生对影像质量的评价。(九)应采用主观目测评估,如对临床影像和体模影像的主观评价,应注明试验方法和过程(如双盲试验,ROC曲线分析法等)。附录 临床试验要求一、用于X射线透视、摄影、胃肠造影的设备的临床试验要求(一)临床试验的目的评价该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是否符合预期安全性设想和预期医疗效果。(二)临床方案临床试验应有专门设计的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方案应包括:试验目的、研究假设、试验设计方法、受试者的选择、有效性/安全性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危险性控制、潜在的伤害或风险分析、数据管理及统计分析方法等)。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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