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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 标 文 件 工 程 编 号:20150814001招 标 人:睢宁县朱湾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工 程 名 称:睢宁县优质果示范区建设-配套滴灌设施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8月14日招标文件核准单 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睢宁县朱湾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委托,对睢宁县优质果示范区建设-配套滴灌设施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赵岗联系电话:18052210318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2015年8月14日招标人核准意见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2015年8月14日经办人: 签发人: 联系电话: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一)项号内 容 规 定1工 程 综 合 说 明工 程 名 称:睢宁县优质果示范区建设-配套滴灌设施建 设 地 点:睢宁县姚集镇王塘村工程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工 程 规 模:滴灌管铺设、设备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投 资 总 额: 约65万。承 包 方 式: 包工包料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要 求 工 期: 60 日历天招 标 范 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及地方配套,已落实。3投标有效期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60天(日历天)4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5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答疑时间:2015年 8月 24日12时前答疑地
3、点: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均为2015 年8月 31日9时开标时间均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收标书、开标地点:睢宁县新城东街362号(新顺达驾校门东)7前 附 表(二)项号内 容 规 定8注意:以下招标文件中黑体字为投标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 一、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 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所报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 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意:
4、本工程文件所述的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二、本工程无效标书判定: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后审时不一致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
5、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后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 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2、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一、 总 则1、工程概况1.1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全称)受睢宁县朱湾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招标人全称)的委托,对睢宁县优质果示范区建设-配套滴灌设施(工程名称)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
7、2本工程具体概况: 详见前附表 1.3该工程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双方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合同已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现代理公司对前附表所述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招标代理事宜。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及层数、建筑面积、承包方式、要求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及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意:以下文件中招标人是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上述工程已履行完审批手续,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已经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标公告已经发布,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3、资金来源招标人的资金已经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
8、下的各项支付。4、投标人资格后审条件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至少须满足工程所需的资质等级及各项资料,包括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4.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建造师资质等级证书)。4.1.1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 4.1.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4.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4.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4.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
9、5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书;4.6投标企业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凭证及其确认原件;4.7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4.8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证明;4.9投标人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4.10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1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后审申请书。5、资格后审的方式方法:5.1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详见资格后审文件);5.2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制定资格后审的条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
10、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后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11、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材料和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不真实完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5.4在进行资格后审时,由招标人组建资格后审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和专家评委组成,应当为5人(招标人1人)。5.5招标人针对本工程资格后审的具体方法为:本工程资格后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6、投标申请人有权了解本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招标人应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给予答复。投标申请人如认为招标人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投
12、诉。招投标监督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对资格后审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审查方式和评审办法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和资格审查结果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的,应宣布资格审查结果无效。7、备选标本工程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选标。8、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费用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8.2中标人须按国家规定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交纳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单独列出。9、招投标过程中建造师的管理 9.1招投标过程中建造师,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9.2中标建造师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
13、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9.3对于在投标报名之后任何一环节之中的建造师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材料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报经招投标监督机构核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10、现场踏勘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的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二、 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所有澄清、修改的文件包括第13条的补充资料和第14条的答疑纪要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
14、章 施工合同第三章 技术规范第四章 图纸、资料及附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位与报价表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有异议或疑问需要澄清,必须以书面形式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 8 月24 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 日)12时之前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于规
15、定时间内到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这些问题的答疑纪要。12.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3.2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应进行归纳汇总,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答疑,编制答疑纪要,并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天前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1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16、,将补充通知和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应在补充通知中写明)。13.4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加盖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法人印章,必须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三、投标报价14、 投标报价内容14.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含施工图项目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根据为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附表。14.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4.3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
17、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14.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5、投标报价方式15.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5.2材料风险约定:15.2.1本工程以下主要建筑材料:管材、设备、配件等,当施工期间上述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超过10%时,10%以内(含)的部分由承包方承担,超出10%的部分由发包
18、方承担;当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下降超过5%时,5%(含)以内的部分由承包方受益,超出5%的部分由发包方受益。招标范围内其它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均不再调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公式:主要建筑材料差价=施工期徐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合同工程基准期当月徐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指导价(1+合同风险包干幅度)。对于市政、装饰、安装等专业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范围和风险包干幅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具体约定。15.2.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15.2.3 本工程对材料风险约定如下: / 1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
19、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 17、工程价款调整17.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7.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
20、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17.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1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1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
21、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17.4本工程对于工程价款调整约定如下: / 18、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版)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18.1不可竞争费用: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的各项要求,该项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文件规定计算。(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税金)。18.2本工程的其他规定:18.2.1招标控制价编制价格执
22、行 2015 年第 7期睢宁工程造价信息,投标人的材料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18.2.2招标控制价人工费调整执行苏建函价2015133号文件。18.2.3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18.2.4本工程按徐经贸资源2003521号文件规定使用商品砼(泵送)。18.3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18.3.1分部分项工程费: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市政
23、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版)及有关文件规定。18.3.2措施项目费下述措施项目费中,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其它措施项目均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可以以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也可以以费率计算。(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安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1.4%计取(2)夜间施工:无。(3)二次搬运:无。(4)冬雨季施工:无。(5)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投标人自主报价。(6) 施工排水:无。(7) 施工降水:投标人自主报价。(8)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无。(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无。(10) 临时
24、设施: 无。(11 ) 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无。(12) 赶工措施:无(13) 工程按质论价:无。(14)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无。18.3.3其他项目费(1) 暂列金额:以发包人给定的标准计取,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本工程暂列金额为以下内容:标底编制审核费、监理费及设计费共计1.2万元。 施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应当符合市场价格水平。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主体、招标方式、招标组织方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主体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方
25、式 / 。 (2)暂估价:本项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暂估价详见清单暂估价格表,暂估价共计为 1.2万元详见清单 。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是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工程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专业工程。发包人拟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以暂估价的形式列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的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应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另行签订施工合同。本工
26、程专业工程及其暂估价为: 详见暂列金额表 (3) 计日工: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4)总承包服务费:由招标人根据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标准明确。18.3.4规费 (执行徐建发200967号)(1) 工程排污费:本工程暂不计取(2)社会保障费(安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2.2%计取 (3)住房公积金(安装):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0.38%计取18.3.5税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3.41%计取四、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
27、中文。20、投标文件的组成20.1.1投标函20.1.2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20.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0.1.4授权委托书20.1.5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及报价汇总表;20.1.6施工组织设计20.1.7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0.1.8主要施工人员表。20.1.9投标承诺书20.1.10投标文件其他附件21、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2、投标文件需正、副本分别装订,并在封面上正确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1本,副本2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如有不一致,
28、以正本为准。接收投标文件为2015年8月31日上午8:319:00整,接收地点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4、 本项目定于2015年8月31日上午9:00整准时在睢宁县新城东街362号(新顺达驾校门东)开标。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2.1投标人按前附表所述份数的“正本”、“副本”,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2.2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2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
29、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23、投标有效期23.1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第3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2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投标监督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第2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24、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0、办理时间为本工程递交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格后审合格或确定入围的单位,其递交的该银行汇票将被入账。持开具证明到江苏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24.2资格后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第二日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2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7日内,予以全额退还。24.4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投标监管机构依其情节轻重,除扣罚其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依法给予查处。24.4.1投标人不参加投标;24.4.2在开标时证件不齐全,投标书明显有瑕疵等原因故意废标;24.4.3在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1、文件;24.4.4或者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24.4.5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24.4.6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24.4.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24.4.8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25、履约保证金25.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也可以根据招标人所同意接受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等出具的履约保证,其数额应当不高于合同总价的10%。25.2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期限。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均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招标
32、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5.3本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担保书的方式。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也可以由招标人依法实行抵押或者质押担保。招标人支付担保应是全额担保。也可为合同价的10%-15%实行滚动担保。本段清算后进入下段,否则,将依据担保合同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 本招标文件要求履约保证金为 转账 方式,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本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担保为 / 方式,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 %。26、投标预备会26.1 投标人派代表应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
33、席投标预备会。26.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了解情况。26.3本工程不单独召开投标预备会。 27、勘察现场 27.1 投标人可能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7.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前述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五、 投标文件递交28、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密封
34、28.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包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8.3所有包封袋上都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28.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标志密封。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28.6、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 开 标31、开标会31.1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
35、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31.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31.4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31.4.1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和B证(年检期间应由主管部门出具年检证明);31.4.2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1.3招标人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宣布至投标报价的百位,投
36、标报价十位数字按四舍五入计算)、修改内容、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定标18、评标、定标工作在睢宁县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下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定标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由经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9、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0、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
37、致取消投标资格。21、本工程的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投标价格单因素评标法。21.1评标步骤:(一)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五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壹人,评标专家为四人。招标人代表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中抽取的技术标评标专家人数为四人。(二)评标前准备工作:1、资料准备: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图纸答疑、招标控制成果文件、工程量清单、相关评标用表及其他评标资料。以上资料除招标控制成果文件和工程清单外,其他资料应
38、做到评标专家人手一份,招标人应保证评标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2、招标人介绍各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推举项目评委会负责人(组长)。(三)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1、听取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前期开标情况的介绍,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的要求,核对并确认评标中需要使用的表格内容。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阅读投标文件的基础上,认真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认真阅读清标报告,根据清标报告的相关内容,对投标人投标书进行符合性评审;需要投标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向投标人进行澄清;4、分析投标人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所作的书面说明;5、对存在过低
39、的投标价格的投标人进行澄清,分析其作出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过低的投标价格是否能够成立;6、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五)、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拟定一份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1.2、本工程评分标准及细则:21.2.1分值设定(一)技术标 0 分(二)商务标: 100分有效评标人小于或等于5家时,全部投标报价参与该平均值计算;有效评标人大于5
40、家时,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其余参与平均值计算。然后作为投标基准价。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1%,扣1分;每高1%,扣2分。不足1%时,按照插入法计算;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100分)。本项目以最高分为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 八、 合同订立41、办理中标通知书41.1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并于15日内将评标、定标报告及评标、定标有关资料报市招投标监督机构核准,办理中标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告知中标单位签署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
41、、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具体日期、地点。4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41.3在中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第24条的规定提供了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及时将未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42、订立施工合同42.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42.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42.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1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价款、质量目标、工期以及其他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
42、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应当将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2.2.2合同书写合同文本应统一打印。(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睢宁县朱湾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睢宁县优质果示范区建设-配套滴灌设施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睢宁县优质果示范区建设-配套滴灌设施 。2.工程地点: 睢宁县姚集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
43、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和地方配套 。5.工程内容: 滴灌管铺设、设备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 招标图纸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44、);(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