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XXXX年度工程监理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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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监 理)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0677-Z160422-267/G)招 标 人:阳谷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一六年四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须知5第三章 合同文件17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1附件一 技术文件46附件二 评标细则48附件三 中标通知书(格式)54附件四 履约保函(格式)56工程量清单59第一章招 标 公 告阳谷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监理二、采购项目编号:0677-Z160422-267

2、/G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共一个包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初设批复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含保修期)。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

3、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6、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0万元四、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4.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6-04-27 08:30:002016-05-04 17:00:00(北

4、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 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账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投标单位将汇款凭证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后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方便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年5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5、时间:2016年5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七、联系方式:1.招标人:阳谷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联系人:刘爱霞联系方式:15069579369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联系人:杨言/张文双联系电话:15506356659/0635-29288362016年4月26日第二章投 标 须 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1.1招标工程名称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22.1.1.2合同名称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监理

6、32.1.1.3合同编号0677-Z160422-267/G42.1.1.4招标人阳谷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52.1.1.5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62.1.1.7工程建设地点聊城市阳谷县72.1.1.8招标工程投资核定概算总投资27307109元。 82.1.1.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 2.1.1.10招标范围本工程初设批复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含保修期)102.1.1.11计划工期说明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5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9 月30 日,总工期:129日历天。保修期1年。112.1.1.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42.1.3投标人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监理标: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监理标: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8、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6、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52.3.1现场查勘说明不组织162.4.3.2投标报价范围本合同监理费报价(含招标代理费)设定最高限价200000元,超过该限价的报价无效。 172.4.4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82.4.5.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元。192.4.6.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1份202.4.6.4投标文件编制(1)技术标(监理大纲)为暗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的,投标文件无效;(2)投标

9、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之前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整理本次投标档案并递交。(工程业绩、项目总监业绩请选择“近三年”。)如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将记入评标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对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评标时以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212.5.2.1投标文件的递交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22.7.1开标时间:2016年5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和平路35号)232.10履约保证金无242.1

10、1合同签订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金额)金额:4000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日1日前(2016年5 月 16 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含电子转账,如为同行可采用转账形式)至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保证金后,还须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模块上传并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需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以供核检。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友情提示:1、银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

11、业务,请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户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的划转需要一定时间,望投标单位尽早缴纳!2、请确认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上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证号真实正确,电子开标过程中投标保证金账号与其自动核对,因账号填写错误导致的无效标自行负责】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账 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 行 号:304471042405投标保证金退还电话:樊星娥 0635-2189869 监督电话:0635-2928839(注:投标保证金凭证备注中注明“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监理”)履

12、约保证金担保形式无。电子投标文件确认投标及解密开标时间前2小时内,投标人进入开标大厅,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确认投标”并进行“解密”。到达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操作确认投标和解密。确认唱标信息开标后,投标人须在10分钟内对所报价格进行确认,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超时未确认,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其他商务文件投标人可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及其他资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其他商务文件部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本次招标监理标先评,施工标后评,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

13、选人存在直接管理或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2.1 总 则2.1.1 概述2.1.1.l 招标工程名称: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2.1.1.2合同名称: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监理。2.1.1.3招标编号:0677-Z160422-267/G。2.1.1.4 招标人:见前附表。2.1.1.5招标代理人:见前附表。2.1.1.6设计人:山东龙跃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1.7工程建设地点:见前附表。2.1.1.8招标工程总投资:见前附表。2.1.1.9资金来源:见前附表。2.1.1.10招标范围:见前附表。2.1.1.11计划工期说明:见前附表。保修期:

14、见前附表。2.1.1.12 工程质量要求:优良。2.1.1.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2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合同的工作范围详见附件一技术条款。2.1.3 投标人的资格2.1.3.l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3.2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1.3.3 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工建筑或类似专业)、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及经验的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2.1.3.4 资

15、格审查:水利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固定人员)、以及在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本次投标信用信息公开证明。开标会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及其他商务文件中对投标人上述证件进行审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经审核不合格,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2.1.3.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其他商务文件”部分中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和资料。 水利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总监岗位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2.1.4 投标规则2.1.4.1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

16、哪个有效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2.1.4.2 任一投标人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投标。2.1.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 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有效函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合同文件;4)投标文件

17、格式;5)附件;6)工程量清单;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 2.2.3 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传真、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只对投标截止10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模块上发布,但不指名澄清答疑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并“确认”,未及时在系统中查阅、确认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18、定的时间内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模块点击“确认”,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模块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并“确认”,未及时在系统中查阅、确认的后果自负。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模块点击“确认”,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 现场考察

19、和标前会议2.3.1 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2.3.2 不召开标前会议。2.4 投标文件的编制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之间来往的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2.4.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商务文件(明标)”、“投标技术文件(暗标)”两部分。本项目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评审。(1)投标商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担保;4)资格文件;5)投标报价书计算书;6)其他商务文件;7)资源配置;8)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技术文件(暗标)包括:1)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的分析及对策建议2)

20、质量控制3)投资控制4)进度控制5)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6)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7)监理检测、试验计划2.4.3 投标报价: 2.4.3.1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4.3.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所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招标代理费。2.4.3.3 投标报价计算书应包括报价依据、各报价项目计算过程和报价汇总等内容。 2.4.3.4 除招标人无偿提供的现场工作、生活条件外,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另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可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列报并计入总报价。2.4.3.5 投标人

21、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投标报价计算书。2.4.4 投标文件有效期2.4.4.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2.4.4.2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6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无效,并予以退还;若接受招标人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2.4.5 条的规定仍适用。2.4.5 投标保证金2.4.

22、5.1 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模块上传并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4.5.2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本须知第 2.4.4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开标截止时间2小时内确认投标后,未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的;3)开标后,投标人须在10分钟内对所报价格进行确认,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超时未确认的,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4)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

23、或拒绝按本须知第 2.10.1 条或第 2.11.1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书。2.4.6 投标文件签署编制要求2.4.6.1商务标的签署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在规定的位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同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2.4.6.2监理大纲技术标(暗标)的签署编制要求1)封面采用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提供的样式。2)技术标不加盖任何印章。封面(包括封底)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 3)技术标书制作时标题为黑体三号字,正文字体为宋体四号字,每页

24、28行,字符应为标准,不得缩放,不得加宽或紧缩;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页眉、页脚;4)技术标标书内容结构层次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先第三层“1”,第四层(最后一层)为“(1)”。2.4.6.3联合体投标文件(如有)可只加盖联合体责任方公章,并由联合体责任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2.5 投标文件的提交2.5.1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5.2 投标截止时间2.5.2.1投标截止时间为前附表所列时间。2.5.2.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

25、(或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5.3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本须知第 2.5.2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收。2.5.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4.1 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第 2.5.2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2.5.4.2 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按本须知第 2.4.5.3 款的规定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6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

26、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登陆系统在线开标;(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4)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其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的;(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监理大纲、投标价格等内容;(7)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8)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9)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10)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

27、件;(11)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的;(12)投标人未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13)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7 开标和评标2.7.1 开标2.7.1.1 在有关监督机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在前附表所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2.7.1.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开标会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正报价(如果有)和其他需宣布的内容等。2.7.1.3 开标程序(1)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系统停止接受投标文件。(2)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点,系统停止接受投标人的

28、投标确认和投标文件解密。(3)对项目的投标确认情况、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进行检查。(4)对投标确认并成功解密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标段进行流标处理。(5)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对撤回和撤销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7)开标会议结束。2.7.1.4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做开标会议记录并负责归档。若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提出异议,经招标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2.7.2 评标2.7.2.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

29、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二,由山东省水利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2.7.2.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二。2.7.3 算术性修正 2.7.3.1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或费率)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或费率)为准,但单价金额(或费率)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除外。3)总价金额与合价金额累计不吻合时,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30、。2.7.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7.4 投标文件的澄清2.7.4.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2.7.4.2 投标人对需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姓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4.3 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2.8 中标2.8.1 中标人的确定

31、2.8.1.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2.8.1.2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8.2 中标通知2.8.2.1 在本须知第 2.4.4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8.2.2 招标代理费的交纳时间和方式:定标后凭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并领取中标通知书。2.9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全部被否决的。2.1

32、0 履约担保2.10.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详见专用合同条款。履约担保期限为监理服务期。2.10.2 采用履约保函的,应由中标人开户行或其他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出具。履约保函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履约保函格式详见附件四。2.11 签订合同2.11.1 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2.11.2 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本须知第 2.10.1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2.

33、11.3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第 三 章合 同 文 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委 托 人:阳谷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监 理 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监理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阳谷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阳谷县农田水利项目县2016年度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5、工期: 二、监

34、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施工期,含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 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 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书正

35、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委托人执 份,监理人执 份。委托人: (盖章 )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

36、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委托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

37、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监理依据第三条 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第四条 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 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 48 小时内

38、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 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 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 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

39、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 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40、。第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 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 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 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

41、用。第十六条 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 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 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 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 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一条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

42、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入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条 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 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 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 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 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 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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