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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道岔产品生产企业认定细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道岔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15号)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铁路道岔产品是指整组道岔、道岔尖轨、道岔基本轨、道岔辙叉、道岔护轨和道岔混凝土枕产品。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铁路道岔产品的企业,必须经铁道部认定,获得铁路道岔产品生产企业认定证书。第四条 企业可根据铁路道岔产品的适用范围(速度等级、轨型、辙叉号等),按照以快代慢、以大代小的原则选择申请认定。第五条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有符合本细则附件2要求的专业生产设
2、备;(二) 有符合本细则附件2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三) 有符合本细则附件2要求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四) 近3年内无产品质量责任事故。第六条 生产整组道岔产品的企业申请认定,必须先获得铁道部对于整组道岔产品的关键部件辙叉、尖轨、基本轨、护轨中任意三种产品的生产认定,外购的作为整组道岔产品组成部件的道岔产品其生产企业也必须获得铁道部认定。第七条 已获得下列整组道岔产品生产认定的企业可生产相对应的复式交分道岔:(一) 获得直向容许速度超过120km/h整组道岔认定的企业可生产直向容许速度不超过90km/h的复式交分道岔;(二) 获得直向容许速度超过160km/h整组道岔认定的企业可生产
3、直向容许速度超过90km/h的复式交分道岔。第八条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一)铁道部行政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三)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审查表;(四)专业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及计量器具规格、名称、数量明细表(格式文本见附件4);(五)企业从事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检验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名单、技术职务(称)、技术等级、所学专业和所从事的专业等资料(格式文本见附件5);(六)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等资料,已取得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的应提供证书复印件;(七)企业标准、设计图纸和工艺文件明细表;(八)遵照的国家技
4、术标准全文或有关条款内容;(九)详细技术说明 (属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可注明后略去);(十)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技术审查的,须提供相应的鉴定证书和审查意见;(十一)近3年无产品质量事故的说明(加盖本单位印章)或用户提供的使用报告。(十二)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道岔产品的生产技术属受让的知识产权,申请认定的企业应提供技术转让等有关材料。第九条 铁道部行政许可管理机构负责受理企业的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予以受理,受理后将申请资料转铁道部运输局进行审查。不予受理的,向企业说明理由。第十条 铁道部运输局审查企业的申请材料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通知企业到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经铁道部认可
5、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性产品质量检验。第十一条 生产企业收到铁道部运输局关于产品检验的书面通知后,应与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经铁道部认可的专业检验机构签订检验合同。第十二条 检验合同生效后,由专业检验机构组织检验组,检验组应为2人以上,实行组长负责制。第十三条 检验机构按道岔产品检验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道岔产品认定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检验和认定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规格型号的产品的抽样基数不符合要求时,由检验机构提出抽样方案,提交铁道部运输局核准。第十四条 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完毕后应将经主管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检测、检验报告转送铁道部运输局。第十五条 铁道部审查铁路道岔产品的生产企业
6、认定时,对未经铁道部技术鉴定或评审的,应聘请专家进行技术评审。评审前通知企业做好相应准备。第十六条 经审查合格的,铁道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合格的,铁道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及时送达申请企业。第十七条 铁道部应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铁道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企业。产品检测、检验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之内。第十八条 检验机构应对检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所作出的结论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铁道部应当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铁路道岔产品生产企业认定证书。铁路道岔产品生产
7、企业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第二十条 认定证书采用统一格式,证书编号为:REAC#。(一)REAC认定证书标记,其中R代表铁路(Railway)、E代表设备(Equipment)、A代表认定(Authentication)、C代表证书(Certificate);(二)# 产品编号,按产品类别编排的四位阿拉伯数字,不再实行认定证书管理产品的编号不再重复使用;(三) 认定证书序号,按发证先后顺序编排的五位阿拉伯数字,已撤销或注销的证书序号不再重复使用。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附件:1.认定范围及执行标准2.道岔产品检验办法(另发单行本)3.符合
8、国家规定条件并经铁道部认可的专业检验机构4.专业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及计量器具规格、名称、数量明细表5.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骨干人员一览表附件1: 认定范围及执行标准产品编号产品名称适 用 范 围执行标准直向容许通过速度(km/h)规 格 型 号1001整组道岔固定型辙叉道岔V120一级辙叉50、60、75kg/m;9、12、18号TB/T412TB/T447TB/T3109TB/T3110运基线路2005230号二级辙叉43、50、60、75kg/m;9、12、18号合金钢辙叉50、60、75kg/m;9、12、18号120V160一级辙叉50、60、75kg/m;9、12、18号TB/T
9、412TB/T447TB/T3109TB/T3110运基线路2005230号合金钢辙叉50、60、75kg/m;9、12、18号可动心轨辙叉道岔V160组合式辙叉50、60、75kg/m;9、12、18号TB/T412 TB/T3109TB/T3110160V200组合式辙叉60、75kg/m; 12、18、30、38号TB/T412 TB/T3109TB/T3110运基线路2005230号1002道岔尖轨V120普通断面43、50、60、75kg/m;9、12号TB/T412TB/T1779特种断面50、60、75kg/m;9、12、18号TB/T412TB/T1779TB/T3109120
10、V16050、60、75kg/m;9、12、18号160V20060、75kg/m;12、18、30、38号TB/T412TB/T1779TB/T3109运基线路2005230号1003道岔基本轨V120TB/T412TB/T1779运基线路2005230号120V160160V200 认定范围及执行标准产品编号产品名称适 用 范 围执行标准直向容许通过速度(km/h)规 格 型 号1004道岔辙叉高锰钢辙叉V120一级50、60、75kg/m;9、12、18号TB/T447二级43、50、60、75kg/m;9、12、18号120V160一级50、60、75kg/m;9、12、18号TB/T
11、447合金钢辙叉V12050、60、75kg/m;9、12、18号运基线路2005230号120V16050、60、75kg/m;9、12、18号运基线路2005230号钢轨组合式可动心轨辙叉V16060、75kg/m;9、12、18号TB/T412 TB/T3109160V20060、75kg/m;12、18、30、38号TB/T412 TB/T3109运基线路2005230号1005道岔护轨槽型钢护轨TB/T412TB/T1779TB/T 3110运基线路2005230号普通钢轨护轨1006道岔混凝土枕各种型号TB/T3080注:企业在申请认定时应根据本细则第四条要求并按上表选择申请认定。
12、例如:企业申请直向容许通过速度120V160km/h的60kg/m钢轨一级高锰钢12号道岔认定,若通过认定便可生产直向容许通过速度V160km/h的43、50、60kg/m钢轨一级高锰钢12号及以下所有型号道岔。编号:ZJZ304(GW)-002-2005附件2道岔产品检验办法2005-9-24发布 2005-9-24实施铁道部批准目 录附件2:道岔产品检验办法11.适用范围12.道岔产品认定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检验13.认定产品质量检验13.1检验依据(见表2-10)13.2产品抽样13.3检验条件23.4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23.5检验程序23.6数据处理23.7整组道岔33.8道
13、岔尖轨43.9道岔基本轨53.10道岔(高锰钢)辙叉73.11道岔(合金钢)辙叉93.12道岔(可动心轨)辙叉103.13道岔护轨133.14道岔混凝土枕14表1-1 道岔(整组道岔)产品生产企业必备设备和计量器具15表1-2 道岔(尖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设备和计量器具15表1-3 道岔(基本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设备和计量器具16表1-4 道岔(高锰钢辙叉)产品生产企业必备设备和计量器具17表1-5 道岔(合金钢辙叉)产品生产企业必备设备和计量器具18表1-6 道岔(可动心轨辙叉)产品生产企业必备设备和计量器具19表1-7 道岔(护轨)产品生产企业必备设备和计量器具20表1-8 道岔(混凝土枕
14、)产品生产企业必备设备和计量器具20表2-1 道岔(整组道岔)产品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求21表2-2 道岔(尖轨)产品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求22表2-3 道岔(基本轨)产品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求22表2-4 道岔(高锰钢辙叉)产品生产专业技术人员要求23表2-5 道岔(合金钢辙叉)产品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求23表2-6 道岔(可动心轨辙叉)产品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求24表2-7 道岔(护轨)产品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求24表2-8 道岔(混凝土枕)产品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求25表2-9 道岔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要求26表2-10 检 验 依 据28表2-11 特种规格型号铁路道岔产
15、品抽样方案申请表31附表3-3 整组道岔厂内铺设检验基本项点表32附表3-3-1 整组道岔厂内铺设检验基本项点表(适用于时速200公里铁路道岔)34附表3-4 整组道岔厂内铺设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及检验类别36附表3-4-1 整组道岔厂内铺设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及检验类别(适用于时速200公里铁路道岔)39附表3-6 道岔(AT)尖轨检验项目与判定原则42附表3-7 道岔(普通)尖轨检验项目与判定原则44附表3-8 道岔(AT)尖轨类产品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45附表3-9 道岔(普通)尖轨类产品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47附表3-11 道
16、岔基本轨检验项目与判定原则49附表3-12 道岔基本轨产品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50附表3-14 道岔(高锰钢)辙叉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52附表3-15 道岔(高锰钢)辙叉产品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53附表3-18 道岔(合金钢)辙叉检验基本项点56附表3-19 道岔(合金钢)辙叉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及检验类别58附表3-21 道岔(可动心轨)辙叉长心轨抽样方案及判定表60附表3-22 道岔(可动心轨)辙叉短心轨抽样方案及判定表62附表3-23 道岔(可动心轨)辙叉叉跟尖轨类抽样方案及判定63附表3-24 道岔(可动心轨)辙叉翼轨抽样方案及判定表6
17、4附表3-25 可动心轨辙叉长心轨类产品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66附表3-26 可动心轨辙叉短心轨类产品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69附表3-27 可动心轨辙叉叉跟尖轨类产品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70附表3-28 可动心轨辙叉翼轨类产品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71附表3-29 道岔(可动心轨)辙叉组装检验产品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74附表3-31 道岔护轨检验项目与判定原则75附表3-32 道岔护轨产品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76附表3-34 道岔混凝土枕外观质量与外形尺寸检验78附图 :道岔混凝土枕全长直线度测量方法80
18、附表3-35 道岔混凝土枕力学性能检验81附表3-36 道岔混凝土枕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判定8235附件2:道岔产品检验办法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道岔产品认定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检验和认定产品质量检验。2.道岔产品认定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检验2.1在企业进行现场质量保证能力检验时,与认定产品有关的生产线必须是正在运行的,否则立即结束现场质量保证能力检验。2.2道岔产品认定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必须符合表1-1表1-8的要求,且相关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精度满足生产要求,相关仪表、量具在检定有效期内。2.3道岔产品认定企业的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适龄的在职人员,并符合表2-1表2-8的要求(对专业技术
19、工程师、检验人员考核:查验其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和检验员证书)。2.4企业对认定产品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体系符合ISO9001标准的要求。若企业未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或已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不符合要求时,则按ISO9001标准内容进行检验。 2.5道岔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符合表2-9的要求。3.认定产品质量检验 3.1检验依据(见表2-10)3.2产品抽样3.2.1抽样原则:a.应抽取生产企业检验合格的近期产品,企业应提供必要的抽样条件;按规定的样本数,从企业逐批检查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抽取样本进行检查,抽取样本的方法应满足所得到的样本能代表本周期
20、的制造水平。 b.检验机构核对检验项目时,遇特种规格型号认定产品的抽样基数不符合要求时,要求企业按(表2-11)格式提出书面说明,由检验机构负责拟定抽样方案和判定原则以书面形式提交审查部门核准签认。3.2.2 抽样要求a.抽样工作由检验组负责,需至少2名人员参加。b.应核查所抽道岔产品的生产企业标志或出厂合格证明书。c.抽取的样品,应立即作好标记或封存,所有标记必须清晰可靠。d.所查道岔各部件产品不允许更换、调整和再加工。e.抽样完毕后立即填写“产品抽样登记表”一式四份。各方按规定格式签字并加盖公章。f.所抽样品一般应由抽样人员负责带至检验地点。对不便携带的样品由被抽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
21、至指定的检验地点。3.3检验条件 检验环境条件按所执行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3.4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具有计量检定证书,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满足规定方可使用,同时填写现场检测用仪器设备登记表。3.5检验程序3.5.1 检验开始前,检验单位必须作好下列准备工作: a.检验负责人对样品标记、状态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并对样品进行标识; b.检验负责人对检验场所的环境条件进行检查、确认并作好记录; c.检验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状态、性能、联结方式、计量检定证书进行检查、调试、确认并作好记录; d.检验负责人对试样的安装/安放状
22、态进行检查;确认以上无误后方能进行正式检验。3.5.2 检验操作程序3.5.2.1 检验工作应由经过培训有资格的人员进行。3.5.2.2 检验操作严格按本细则所依据的标准及检验方法进行。3.5.3 检验结束后的处理3.5.3.1 检验结束后应对被检试件状况、仪器设备状态进行认真检查, 并作好记录。3.5.3.2 检验后的样品经企业确认后退还企业。3.6数据处理3.6.1 原始记录中数值有效位的选择该有效位的选择一般按检测仪器设备的最小分度来读数。需要做进一步运算的数值,应在按最小分度值读数后再估读一位。读数时,小数末尾零不能随意取舍。3.6.2 计算过程中有效位的选择 加减:以小数部分位数最少
23、的一数为准,其余各数均修约成比该数多一位,然后计算;乘除:以有效位数最少的一数为准,其余各数均修约成比该数多一位,然后计算;乘方或开方:计算结果保留原有有效位数,若还参加计算,则多保留一位;常数:如、e可根据需要确定有效位数。3.6.3 最终检验结果的确定:由测定值或其计算值确定的最终结果,按修约规则修约到与标准上所列数值的有效位相一致为止。3.6.4 数值修约规则:遵循口诀:“四舍六入五考虑,五后非零则进一,五后皆零视奇偶,五前为偶应舍去,五前为奇则进一”。3.7整组道岔3.7.1抽样方案:分别从四种道岔关键部件(附件1中产品编号为:10021005)中随机各抽取(抽样基数符合相应关键部件抽
24、样要求)一件并作标记,所抽取的关键部件不允许更换、调整和再加工(电务孔除外),在规定的48小时内完成一组整组道岔的组装。如在规定的48小时内完不成一组整组道岔的组装,则判为不合格。产品质量检验的样本按GB/T 2829-2002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表中判别水平的一次抽样方案抽取(见表3-1)。表3-1 判别水平DL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样本数n判定数组合格判定数Ac不合格判定数Re801013.7.2 抽样地点:在生产企业成品库和试铺场地。3.7.3 检验用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3-2。表3-2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单位规格(量程/准确度/分度值)编号备注1钢卷尺2钢板尺3游标卡尺4塞尺5宽座直
25、角尺6轨距尺7扭力扳手8支距尺9检验专用量具注:检验用仪器设备应符合TB/T4122004/运基线路2005230号。3.7.4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划分见附表3-4。注:执行标准未注明者皆为TB/T4122004/运基线路2005230号。3.7.5检验结果的判定(见附表3-3)a. 单项判定A类项点判定:合格率为100%时,判定A类项点合格;B类项点判定:合格率为90%时,判定B类项点合格;C类项点判定:合格率为80%时,判定C类项点合格。b. 综合判定:当同时满足3.7.5 a.条中A类项点、B类项点和C类项点合格判定时,判定该次道岔(整组道岔)产
26、品质量检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3.8道岔尖轨3.8.1抽样方案:抽样基数不少于10件。产品质量检验的样本按GB/T 2829-2002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中判别水平的一次抽样方案抽取(见附表3-6、3-7)。 a. 表面质量外形尺寸、疲劳样本从企业逐批检查合格的成品中按附表3-6、3-7中规定的样本数随机抽取,并尽量从本周期各个不同时间里分散抽取样本(疲劳样本从表面质量外形尺寸检验合格的样本中随机抽取)。b. 表面硬度试验按附表3-6、3-7中规定样本抽取尖轨实物。 c. 淬火层形状、深度、脱碳层深度、断面硬度及硬度分布和显微组织试样 试样取自同轨型、同材质、同工艺的淬火试件作为检验
27、轨,样本数量按附表3-6、3-7中所列样本数抽取。3.8.2 抽样地点: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或生产线终端抽样。3.8.3 检验用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3-5。表3-5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单位规格(量程/准确度/分度值)编号备注1金相显微镜2洛氏硬度计3便携式布氏硬度计4专用测试平台5一米直尺6钢卷尺7塞尺8宽座直角尺9游标卡尺10深度尺11落锤试验机12疲劳试验机注:检验用仪器设备应符合TB/T4122004/运基线路2005230号。3.8.4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划分见附表3-8、3-9。注:执行标准未注明者皆为TB/T4122004/运基线路20052
28、30号。3.8.5检验结果的判定(见附表3-6、3-7)a. 表面质量及外形尺寸检验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5;0,1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5;1,2及5;2,3当同时满足A类项点、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表面质量及外形尺寸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b. 淬火层形状、深度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1,2当满足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淬火层形状、深度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c. 淬火层硬度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0,1,5;0,1 当满足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淬火层硬度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d. 淬火层显微组织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0,1当满足A类项点判定方案时,判该次淬火层显微组织检验
29、合格,否则为不合格。e. AT尖轨跟端过渡段疲劳试验、脱碳层深度、跟端淬火层形状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0,1,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1,2当满足A类项点、B类项点判定方案时,判该次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g. 综合判定道岔(AT尖轨):当同时满足上述3.8.5 a.e.条中A类项点、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道岔(AT尖轨)产品质量检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道岔(普通尖轨):当同时满足上述3.8.5 a.d.条中A类项点、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道岔(普通尖轨)产品质量检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3.9道岔基本轨3.9.1抽样方案:抽样基数不少于10件。产品质量检验的样本按GB2829
30、-2002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中判别水平的一次抽样方案抽取(见附表3-11)。 a. 表面质量外形尺寸样本从企业逐批检查合格的成品中按附表3-11中规定的样本数随机抽取,并尽量从本周期各个不同时间里分散抽取样本。b. 表面硬度试验按表3-11中规定样本抽取钢轨实物。 c. 淬火层形状、深度、断面硬度及硬度分布和显微组织试样 试样取自同轨型、同材质、同工艺的淬火试件作为检验轨,样本数量按附表3-11中所列样本数抽取。3.9.2 抽样地点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或生产线终端抽样。3.9.3 检验用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3-10)表3-10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单位规格(量程/准确度/分度值)编号备
31、注1金相显微镜2洛氏硬度计3便携式布氏硬度计4专用测试平台5一米直尺6钢卷尺7塞尺 8宽座直角尺9游标卡尺10深度尺注:检验用仪器设备应符合TB/T4122004/运基线路2005230号。3.9.4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划分见附表3-12。注:执行标准未注明者皆为TB/T4122004/运基线路2005230号。3.9.5检验结果的判定(见附表3-11)a. 表面质量及外形尺寸检验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5;0,1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5;1,2及5;2,3当同时满足A类项点、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表面质量及外形尺寸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b. 淬火层
32、形状、深度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1,2当满足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淬火层形状、深度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c. 淬火层硬度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0,1及5;0,1当满足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淬火层硬度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d. 淬火层显微组织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0,1当满足A类项点判定方案时,判该次淬火层显微组织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e. 综合判定当同时满足上述3.9.5 a.d.条中A类项点、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道岔(基本轨)产品质量检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3.10道岔(高锰钢)辙叉3.10.1抽样方案:产品质量检验的样本按GB2829-2002周期检查计数
33、抽样程序及抽样表中判别水平的一次抽样方案抽取(见附表3-14),其中同一适用范围的辙叉成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件,其中包含炉次的抽样基数不少于5炉次,需做外形尺寸检验的相同型号的辙叉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件。a. 表面质量外形尺寸样本从企业逐批检查合格的成品中按附表3-14中规定的样本数随机抽取,并尽量从本周期各个不同时间里分散抽取样本,所抽样本不得有相同炉次的产品。b. 力学性能样本1.拉力试样(做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 从保留的合格辙叉炉次的试样(或试块)中,抽取附表3-14所列样本数(指炉次),每一炉次抽取3根拉力试棒。 2.冲击试样 从保留的合格辙叉炉次的试样(或试块)中,抽取附表3-1
34、4所列样本数(指炉次),每一炉次抽取3个试样。 3.硬度样本实物硬度试验样本:从所抽外形尺寸样本(辙叉)中,随机抽取附表3-14所规定的样本(辙叉),测定道岔咽喉处的翼轨及轨头宽40mm处的心轨硬度。试样硬度试验样本:样本抽取方法与拉力试样相同。c. 化学分析样本(试样) 从保留的合格辙叉炉次的试样(或试块)中,抽取附表3-14所列样本数(指炉次),每一炉次抽取l个试样。d. 金相样本(试样) 从保留的合格辙叉炉次的试样(或试块)中,抽取附表3-14所列样本数(指炉次),每个炉次制取一个试样。e. 探伤样本 从表面质量外形尺寸检查用的样本(辙叉)中抽取探伤检查用样本。3.10.2 抽样地点在生
35、产企业成品库或生产线终端抽样。3.10.3 检验用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3-13。表3-13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单位规格(量程/准确度/分度值)编号备注1万能试验机2布氏硬度计3便携试硬度计4冲击试验机5红外碳硫仪6直读光谱仪7金相显微镜 8超声波探伤仪9游标卡尺10钢直尺11塞尺12钢卷尺13 宽座直角尺注:检验用仪器设备应符合TB/T4472004要求。3.10.4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划分见附表3-15。注:执行标准未注明者皆为TB/T4472004。3.10.5检验结果的判定(见附表3-14)a. 力学性能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0,1B类项点的
36、判定方案为3;1,2当同时满足A类项点、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力学性能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b. 材质检验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0,1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1,2当同时满足A类项点、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材质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c. 表面质量外形尺寸检验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5;0,1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5;1,2、5;2,3当同时满足A类项点、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表面质量外形尺寸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d. 显微组织及非金属夹杂物检验A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3;0,1当满足A类项点判定方案时,判该次显微组织及非金属夹杂物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e. 内部缺陷限值检验B
37、类项点的判定方案为5;1,2当满足B类项点判定方案时,判该次内部缺陷限值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f. 综合判定当同时满足上述3.10.5 a.e.条中A类项点、B类项点的判定方案时,判该次道岔(高锰钢辙叉)产品质量检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3.11道岔(合金钢)辙叉3.11.1抽样方案:抽样基数不少于抽样数的2倍。产品质量检验的样本按GB/T 2829-2002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中判别水平的一次抽样方案抽取,随机抽取三组进行检验。(见表3-16)表3-16 判别水平DL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样本数n判定数组合格判定数Ac不合格判定数Re503013.11.2 抽样地点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或
38、生产线终端抽样。3.11.3 检验用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3-17。表3-17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单位规格(量程/准确度/分度值)编号备注1万能材料试验机2冲击试验机3布氏硬度计4便携试硬度计5金相显微镜6无损探伤设备7检验专用量具注:检验用仪器设备应符合TB/T4122004/运基线路2005230号。3.11.4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划分见附表3-19。注:执行标准未注明者皆为TB/T4122004/运基线路2005230号。3.11.5检验结果的判定a. 单项判定(见附表3-18)A类项点判定:合格率为100%时,判定A类项点合格;B类项点判定:合
39、格率为90%时,判定B类项点合格;C类项点判定:合格率为80%时,判定C类项点合格。当同时满足3.11.5 a.条中A类项点、B类项点和C类项点合格判定时,判定该组道岔(合金钢)辙叉产品质量检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b. 综合判定当满足表3-16判定方案时,判定该次道岔(合金钢辙叉)产品质量检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3.12道岔(可动心轨)辙叉3.12.1 抽样方案:抽样基数不少于抽样数的1.5倍。产品质量检验的样本按GB/T 2829-2002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中判别水平的一次抽样方案抽取(见附表3-213-24)。a. 表面质量外形尺寸样本:从企业逐批检查合格的成品中按附表3-2
40、13-24中规定的样本数随机抽取,并尽量从本周期各个不同时间里分散抽取样本。b. 表面硬度试验按附表3-213-24中规定样本抽取实物(翼轨在理论尖端处)。c. 淬火层形状、深度、断面硬度及硬度分布和显微组织试样试样取自同轨型、同材质、同工艺的淬火试件作为检验轨,样本数量按附表3-213-24中所列样本数抽取。d. 跟端实物疲劳试验:试样取自同轨型、同材质、同工艺的锻制轨。样本数量按附表3-21、3-24中所列样本数抽取。e. AT轨锻压段、翼轨特种断面及端头标准轨成型段、变形段及热影响区机械性能:试样取自同轨型、同材质、同工艺的锻制轨。样本数量按附表3-21、3-24中所列样本数抽取。f.
41、AT轨锻压段及热影响区脱碳层深度:试样取自同轨型、同材质、同工艺的锻制轨。样本数量按附表3-21、3-24中所列样本数抽取。g. 钢轨焊接:试样符合TB/T1632.1.2-2005型式试验要求。h. 组装检验:组装检验样本按GB/T 2829-2002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中判别水平,不合格质量水平50确定一次抽样方案3;0,1,从不少于五组中随机抽取三组进行检验。3.12.2 抽样地点: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或生产线终端抽样。3.12.3 检验用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3-20。表3-20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单位规格(量程/准确度/分度值)编号备注1金相显微镜2洛氏硬度计3便携式布氏硬度计4专用测试平台5一米直尺6钢卷尺7塞尺 8宽座直角尺9疲劳机10落锤试验机11游标卡尺12深度尺注:检验用仪器设备应符合TB/T4122004/运基线路2005230号。3.12.4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检验类别划分见附表3-253-29。注:执行标准未注明者皆为TB/T4122004/运基线路2005230号。3.12.5检验结果的判定(见附表3-213-2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