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矿业公司设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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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钢矿业公司设备管理制度首矿发1998394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全面提高矿业公司设备综合管理整体水平,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管理方针是:以预防为主,维护与检修并重,检修与改造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实现设备科学化、规范化和安全、高效、低耗、优质的经营管理目标。 第三条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通过经济和组织措施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企业生产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正常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

2、时改造和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为本企业生产发展,技术进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 矿业公司对设备管理按照业主负责制实行三级管理,即矿业公司、厂矿(子公司)、车间,对设备从前期管理、设备运行、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直至报废,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动专业中、长期规划管理 第一节 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 中长期规划是企业年度以上的发展计划。中期计划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或五年左右的发展计划。长期规划为十年以上的发展计划。机动专业规划应根据矿业公司在规划期内经营、生产、建设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对机动专业下列重大项目

3、做出规划: (一)机动各专业规章制度体系的完善与科学管理; (二)机动专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奋斗目标及分阶段实现的规划; (三)矿业公司动力产品的需用平衡与生产规划; (四)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与管理措施; (五)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提高公司设备装备和运行、维修水平的规划; (六)公司备件生产能力配置及提高备件自给率,扩大备件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和管理范围,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规划安排; (七)引进设备转化,提高备件国产化水平的规划; (八)公司主体设备强化改造的规划安排; (九)人员培训,提高机动专业系统人员素质的规划与措施。 第七条 各级机动部门,按公司对编制中、长期

4、规划的要求和机动专业规划的目标和安排,结合本单位的任务和实际,组织编制本级的机动专业中、长期规划。 第八条 机动专业规划中确定为全专业系统的目标、任务、指标及列为有关单位特定任务的项目,各级在制订专业规划时,应把有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的规划,并作出进一步的安排。 第九条 各级机动专业规划,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 (二)坚决贯彻公司党委的有关决策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提高矿业公司市场竞争力为中心,考虑项目和措施的轻重缓急,做出科学、合理的分阶段安排; (四)技术经济指标必须坚持先进性、科学性,以超赶和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为目标,安排时要实事求是

5、,科学地设计攀登目标; (五)推广和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成果,不断提高机动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六)对各项项目和措施要有资金、条件、效益的分析、预测和实现步骤的规划内容。 第十条 各级机动部门组织编制机动专业规划,要充分进行调查研究,提交有关资料,经过综合平衡、论证后提出规划草案。草案提交机动专业委员会讨论、修改后形成讨论稿,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提交相应级别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一条 各级在编制机动专业规划的同时,要积极配合本级计划部门编制总体规划,及时、准确提供本专业的有关数据和项目资金要求,保证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精神一致。 第二节 规划的执行管理 第十二条 各级机动部门结合每年编

6、制下年度工作计划,要全面检查一次中、长期规划任务在年度计划中的落实情况和实施进度,将规划的有关年度要求纳入下年度计划。 上一级的机动专业管理部门,在布置编制年度计划工作时,根据规划有关的要求和安排,同时向所属单位提出相应的部署和要求。 第十三条 在执行机动专业规划中,因生产、经营、技术、设备等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机动部门应及时检查、调整有关规划内容和进度要求,作出安排,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 对规划主要目标及任务进行重大修改,增减重大项目,要经机动专业委员会讨论后报主管领导审查,列入年度专业工作计划,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四条 机动专业规划中需要结合设备大修、改造、新项目投入才能实现的项目,

7、机动部门应根据规划,主动联系计划、技术、设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和设计标准等要求,促进专业规划的落实。 第十五条 各级机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工作总结时,同时检查和总结本级规划在本年度执行情况,并单列材料(或章节)随年度总结报上级专业管理部门备案。各级机动部门要检查基层单位专业规划执行情况,帮助、指导做好规划的落实、安排,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第十六条 各级机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有关编制机动专业规划的原始资料、规划文本以及规划的变动、年度安排和完成情况资料,要集中建档,妥善保管,并明确有关人员管理、交接。第三章 机动专业年、季、月计划管理 第一节 年度计划的制定 第十七条 年度计划的制定要

8、以公司的发展目标和机动专业中长期规划的内容为依据,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适应公司深化改革的要求,措施具体,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全面完成和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十八条 年度计划的内容包括:机动专业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与安排、奋斗目标及指导思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确保年度计划全面实现的各项措施。 第十九条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制定,要通过对比分析、有准确的测算依据,指标的确定要先进合理,符合实际,要求是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先进水平;重点专业工作的内容要具体,有创新,有提高,有发展,要赶超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公司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要求。 第二十条 年度计划指标内容: (一)文字说明: 1

9、.年度计划指标要对上年计划预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预测分析。 2.说明计划期主要计划指标测算依据,综合平衡后的指标申报理由,薄弱环节及解决的对策和措施。3.确保实现计划指标全面落实的重点工作安排及措施。 (二)计划表: 1.指标项目; 2.历史最好水平; 3.当年预计完成; 4.年度计划指标; 5.与上一年比较; 6.与历史最好水平比较。 第二十一条 年度计划的编制要逐级负责:各厂(矿)机动科、车管科于7月10日前向矿业公司机械动力处提供年度计划编制的有关资料;机械动力处各专业科按要求提出下年度本专业技术经济指标及年度重点工作,机械动力处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平衡,编制出本公司机动专业年度计划,于8月1

10、日前报总公司机动部,矿业公司计财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机动专业年度计划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定;矿业公司机动专业年度计划,根据总公司机动专业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矿业公司的特点制定,经本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矿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厂(矿)机动专业年度计划,根据矿业公司机动专业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制定,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厂矿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第二节 季度计划的制定 第二十三条 季度计划是保证年度计划全面实现的具体执行计划。季度计划的中心任务是落实年度计划的分季安排及工作进度。季度计划的安排要求明确、具体、细致,要进行季度和分月的安排和平衡,以保年度计划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季度

11、计划的内容是以年度计划为依据,根据上季任务完成情况和外部条件的变化提出能够保证年度计划全面完成的季度重点工作安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及确保季计划实现的措施意见,并要依据公司生产发展的要求增加、调整的有关机动专业工作任务。 第二十五条 季度计划的编制要符合矿业公司总体目标要求,每季前50天机械动力处各专业科提出本专业下季度重点工作计划及指标计划,机械动力处综合科汇总编制后报矿业公司计财处。并下发各单位贯彻执行。 第三节 月度计划的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月度计划是年、季计划和包保指标任务的具体实施计划,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两部分。是必须完成的指令性计划。通过月度计划的编制与执行,使矿业公

12、司机动专业按照统一的步调组织起来,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及任务。 第二十七条 月计划的编制要坚持以经济效益和公司总体目标为中心,确保完成和超过季度计划的进度要求。 第二十八条 月计划编制要做到指标先进合理,重点工作项目明确,易于执行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 月度计划按以下步骤进行编制: (一)每月16日机械动力处各专业科根据季度计划及包保指标结合矿业公司总体任务安排编制本科及本专业各厂矿下月度指标计划及重点工作计划报综合科。 (二)综合科根据矿业公司总体目标任务、季度包保指标及任务、各专业上报的月度计划综合平衡汇总编制机动专业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经科长及各主管领导审查后,报矿业公司生产处并下发各厂矿机动(

13、车管)科贯彻执行。 第四节 年、季、月计划的贯彻执行 第三十条 年、季、月工作计划一经确定,各级机动专业主管部门必须层层分解落实,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十一条 各级机动专业主管部门要按月、按专业计划内容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计划贯彻执行情况,掌握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影响计划实施问题要提出详细的解决措施,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并报上一级机动专业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各级机动专业主管部门要坚持计划的严肃性,实行月保季、季保年、保证年季月计划的落实。 第三十三条 及时预测掌握各种影响年、季、月计划执行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平衡各环节,确因生产组织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任务及指标计划时,要在当月15日前提出

14、调整计划申请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 对执行机动专业工作计划中出现超出本级业务权限不能协调的问题,报上一级机动专业主管部门,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第三十五条 各级机动专业部门要按期做好年季(含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内容要全面、有各项指标完成数据,有分析,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总结材料要按时逐级上报。第四章 设备使用维护管理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五十八条 设备科学运行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可靠保证,搞好润滑,减少动力消耗,而科学运行的管理又是设备一生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设备寿命达到最佳周期,取得运行管理阶段中最高经济价值。 第五十九条 为了确保安全运行,必须遵

15、循设备精心操作,精心维护的方针。 第二节 设备管理的基本单位 第六十条 对联合、连锁生产线上的设备,为管理的方便,便于统计,要把设备台数划分清楚,并以台作为管理单元。 第六十一条 设备划台(最小管理与统计单元)的一般原则: (一)一般具有原动机、传动装置和工作机构三部分(简称“三要素”)。并能完成既定的产品生产工序任务,即可划为一台设备。 某些工业大型装置,如炉、窑、釜、罐等有的虽不是由三部分组成,但能完成某些工序既定任务,如热风炉、加热炉、高炉料罐、重油罐、球罐等,都可划为一台设备(应包括自身的附属管道及装置)。 (二)某些机器设备,虽有多套“三要素”有多种动作,但它们共同附在一个主机上,且

16、只能是组织完成生产工序的一个既定任务,如桥式起重机、电铲、牙轮钻、带压下,压上装置的轧机,焦炉推焦机、烧结机等。 (三)由一台或几台具有“三要素”的机器及其足够的附件,组成系统才能既定工序任务的,如液压站。润滑站,小型除尘器等装置,每个系列单独划为一台设备。 (四)由多个小型相同的机器组成机组,并由一个控制系统控制,以完成独立工序任务,如单独传动的轧钢输送辊道,球团滚筛等,可划为一台设备。 (五)对于大型设备,有主体与辅助联合工作;又如锅炉,是由锅炉本体、风机、上水等组在一起才能工作;又如粗破机,由机体、运动装置、润滑站等组在一起才能完成破矿任务。对这样的设备,为管理方便,可以按各部分功能,参

17、照上述划台原则,划成若干单位(台)管理。 (六)对于有备用装置的设备如动力供应装置多有备用机组,并附有公用系统。对此,应按机组数划台,其公用系统只能划在一个机组内,并构成一台设备,而其它班组则只由机组本身构成一台设备。 (七)未列入具体设备的各种动力干管,不划为设备台数统计,而按种类、规格、长度统计。 (八)供电设备: 1、高压柜(包括油开关,真空开关柜等),3KV及以上者,一面柜划为一台。 2、供电电源变压器,可控硅装置,整流电源装置,发电机组等分别划为一台,备用装置同上。 3、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空气断路器等,不分大小,若与高压柜、变压器等设备在同一系统,且距离较近(一般在十米以内),则应

18、划入相应设备中,若在户外或距离较远(十米以外)容量在600A以上,应单独划台。其它情况仅作为电气部件,按种类规格统计。 (九)电控设备: 1、电磁站、配电室: 按段划分,一段为一台。 2、零散安装的配电盘,仅服务于一台机械设备的原则划为该台设备中统计。若为两台以上的机械设备服务,则此配电盘可单独划为一台。 3、控制系统中的变压器,电阻器,频敏变阻器,电抗器等,划入所在电磁站或盘、柜中,而不单独划台。 4、其它电气设备,如数量较多,又集中于一室(电容器室、电池室等)内,可单独按一室划为一台。 (十)操作设备: 1、操作室、控制室,一般一室划为一台,包括其中的指示仪表柜、小型操作台、电控设备等。

19、2、操作台一座划为一台。 3、单个操作点,操作箱一般划入所控设备,不单独划台。若控制两台以上设备,则该操作点单独划分。 (十一)电动机不单独划台(已划入机械设备中),电器传导设备,如母线、滑线、电缆、导线等以规格长度统计,不单独划台。 第六十二条 设备台数划分清楚以后,应逐台填写设备卡片及设备目录,一式三份。报公司机械动力处一份,本厂矿自存一份,并归入档案管理。 第三节 设备分级、分类管理 第六十三条 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按照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原则,对设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六十四条 设备分级分类的标准 (一)重要设备(A类设备) 1、形成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和动力供应的主体设备。

20、 2、公司内部的精密、大型、稀少的关键设备。 (二)主要设备(B类设备) 1、形成公司一般产品生产能力的主体设备,及各厂矿连续生产线上的辅助设备。 2、担负厂矿主要生产任务的独立设备。 3、设备停机能造成主生产线上设备停机或有严重后果的辅助设备。 (三)一般设备(C类设备) 未列入重要(A类)、主要(B类)设备的其它生产设备。 第六十五条 管理职责及分工 (一)重要设备(A类设备)是公司和厂矿重点管理的对象,公司和厂矿都要建立设备档案。重要设备(A类设备)的改造和检修方案必须经过机械动力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主要设备(B类设备)是厂矿管理的对象,要建立设备档案。机械动力处负责对主要设备检查

21、,督促厂矿管理,并归口管理。主要设备(B类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经过机械动力处的批准后执行。 (三)一般设备(C类设备)由厂矿自行管理,建立设备档案。机械动力处负责归口管理与检查。一般设备(C类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经过机械动力处的批准后执行。 第四节 设备技术与维护状况管理 第六十六条 设备的技术状况,是指对设备考核时的性能的好坏和结构的完整情况。设备的维护状况,是指对设备使用和保养的水平。它们的考核指标是设备完好率和设备维护率,设备可开动率。并纳入厂矿设备工作计划中,按月考核。 在用考核设备完好台数 (一)设备完好率100% 在用考核设备总台数 在用考核设备达到甲级维护台数 (二)设备维护率1

22、00 在用考核设备总台数 (三)设备可开动率 月日历台时-(月检修台时月故停台时) 100% 月日历台时 第六十七条 设备完好标准与维护标准通则: (一)设备完好通则: 1、一级完好设备标准通则: (1)基础稳固:无腐蚀、倾斜、裂纹。 (2)结构完整:零部件齐全,磨损,腐蚀,裂纹,变形在允许范围以内。 (3)润滑良好,无明显的渗漏油现象,其它水、风、气、汽等,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4)计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和照明齐全,灵敏可靠。 (5)运转正常,各部性能良好,出力达到铭牌规定或核定能力。 一级完好设备同时具备上列五条标准,是具备生产条件,能持续安全运行的设备。 2、二级完好设备标准通则

23、: (1)基础呈现腐蚀、倾斜、裂纹,但尚未影响安全运转者。 (2)结构完整,零部件基本齐全,虽有缺件或非关键性部位的磨损、裂纹、变形已超过允许限度,但暂时不影响设备结构强度和安全运转,可在下次计划中,小修时处理者。 (3)润滑基本良好,无明显漏油,其它水、风、气、汽等无严重跑、冒、滴、漏现象。 (4)主要安全防护装置,计器仪表和照明灯齐全,动作可靠。 (5)运转正常,各部性能基本良好,出力达到公称能力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凡符合上述标准的设备,称二级完好设备。二级完好设备不存在重大缺陷隐患,是加强维护尚可以保证正常运行的设备。 (二)三级设备标准通则(即不完好设备) 凡达不到二级设备五条标准之一

24、者为三级设备。三级设备是具有重大缺陷隐患,或一般缺陷隐患较多,随时可能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应进行停机检修的带病运转的设备,定为三级设备。 (三)设备维护标准通则: 1、甲级维护标准通则: (1)设备本体及周围清洁、整齐、无积灰、无油垢、无矿物、杂物堆积。 (2)润滑装置保持齐全完好,油质清洁,按润滑图表“五定”要求进行润滑。 (3)各部零件,附件保持完整无缺,调整,紧固良好。 (4)无明显漏料、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5)不超限使用设备,当季内并没有发生由于操作维护不当引起的设备事故。 (6)设备运行、润滑、缺陷等原始记录齐全正确。 2、乙级维护标准通则: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乙级维护。

25、 (1)没有按规定坚持清扫,设备本体及其周围不够清洁整齐。 (2)润滑装置基本完好,但缺油嘴、油孔盖或油量不足,油脂不洁,尚未造成有关部位的非常磨损。 (3)关键部位的螺丝齐全紧固,个别螺丝有松动现象。 (4)有一般的渗油现象。 (5)当季内发生过由于操作维护不当引起的一般设备事故。 (6)设备运行、润滑、缺陷等原始记录,不够齐全、准确。 3、丙级维护标准通则: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丙级维护。 (1)设备本体及周围长时间没有清扫,有大量积灰、油垢、矿物和杂物。 (2)设备不能正常润滑,严重缺油、油脂不洁或油号不符,已造成设备的非正常磨损。 (3)存有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 (4)关键部

26、位的螺丝有松、缺现象,振动量已超过允许值,造成有关部位的性能劣化。 (5)当季内发生过由于操作维护不当引起的一般、重大设备事故。 (6)一贯不认真填写原始记录,甚至没有或丢失原始记录。 第六十八条 各厂矿要开展群众性的设备检查评比活动,通过检查定级,评比红旗设备。 “红旗”设备标准通则: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即为“红旗”设备。 (一)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二)设备技术状况为一级。 (三)设备维护状况为甲级。 (四)当季内没有发生任何设备和人身事故。 (五)同种机型中维修费用和能源消耗最低。 (六)各项原始记录和有关图表齐备、准确。 第六十九条 设备技术与维护状况的考核与评定: (一)各单位

27、都要把设备完好指标及维护指标纳入各级有关岗位责任制中,逐级分解落实。 (二)设备技术状况与维护水平的评定,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不得为保指标而降低标准。 (三)坚持设备检查制度: 1、车间按周进行检查。 2、厂矿实行月检查。 3、机械动力处按季组织检查。设备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缺陷,依据程度不同下达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检查情况逐级写总结。 检查设备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厂矿、机动科领导应亲自组织要贯彻四个结合:即车间检查与厂矿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定级与评比考核相结合;厂矿与公司检查相结合。 (四)在检查中,如遇以下几种情况,其评定原则是: 1、检查时,

28、设备在拆除中,按拆除以前的实际情况评定。 2、主机好、辅机不完好,可以主机为定级,反之也是如此。 3、检查时,设备发生故障,按当时实际情况评定。 (五)各厂、矿要认真做好设备指标(技术与维护)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各厂、矿于每季、月末,做好当月设备技术与维护状况的统计、分析与填表工作(根据各级检查评定记录)报公司机械动力处。 第五节 设备使用与维护工作管理 第七十条 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含流程中的设备,都必须做到台台设备有使用和维护规程,完全相同的设备,可以使用同一规程。 第七十一条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定、修改与贯彻的具体规定,执行机动专业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管理办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新

29、投产的设备必须在投产前一个月制定出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并组织操作者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七十三条 所有使用人员(操作者)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掌握本岗位设备与维护规程,并要懂得维护保养技术。经过培训达到“应知”“应会”要求,并做到“四不”: (一)不超负荷使用。 (二)不违章作业。 (三)不任意取消或加大安全保护装置。 (四)不乱拆、乱卸、乱割、乱焊和任意改动设备结构。 第七十四条 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责任: 凡是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 集体使用的大、精、稀、关键设备或机组,由机长(或班组长)总负责,其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岗位负责。 专职维修人员要实行区域负责机制。 第七十五

30、条 加强对设备的防腐管理,定期进行实行设备的防腐。 第七十六条 加强对设备的电器及线路的防漏电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 随着设备自动控制水平的提高,对仪器、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与校验工作,越来越重要。为了进一步取得设备最大的可开动率,减少设备故障停机时间,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负责仪器、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单位和部门,要把维护与校验工作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指标与考核落实),并制定出细则与考核办法。 第七十八条 对备用设备必须贯彻执行定期检查,倒换使用制度。各厂矿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七十九条 其它专业设备(如电气设备,动力设备,起重机等)的维护与管理,见相关规定。 第

31、六节 设备运行管理 第八十条 设备运行管理,是指通过一定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工作者都能牢牢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是机电设备专业领导及专业人员掌握设备运行动态的重要环节。通过巡检工及有关人员及时报告设备运行中使用维护信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领导及专业人员进行决策和采取措施。 第八十一条 建立健全完整的、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各厂矿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及路线,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点位,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或称间隔周期)。 第八十二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一)生产操作岗位人员要对本岗位

32、所使用的设备,负责所有巡检点的检查。 (二)专业维修人员(维修组、站)要承包对本区域设备的巡检任务。 (三)各厂矿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兼职巡检工的人数和人选,巡检工除负责承包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并成为掌握设备动态的核心人物。 (四)车间设备主任负责本车间巡检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落实,检查、评比和考核。 (五)机动科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本单位的设备巡检制度,按周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和意见,健全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和巡检工作总结的上报工作。 (六)设备厂矿长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设备巡检体系,落实巡检机构和人员,组织机动科制定落实设备巡检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33、定期研究贯彻设备巡检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解决。定期召开专业会,对本厂的巡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讨论,有问题组织解决。 第八十三条 各厂矿机动科专、兼职巡检工,应由机动科一名科长或相当于主任科员分管,保持相对稳定,巡检人员的调换必须经设备厂矿长批准。 第八十四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一)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对设备巡检时,发现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当班负责人组织停机处理,并把情况及原因记于检查记录中。 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运行记录表,并按时报告给当班工长。 (三)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外,并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入当日重点问题(当日重

34、点运行动态)向机动科传递。 (四)机动科专职分管巡检人员(或设备员)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帐之外,还应及时输入计算机,向公司机械动力处传递,并同时作为安排设备检修计划的依据。 (五)重要和主要设备的隐患和缺陷还要及时向机械动力处有关专业员及时反馈。 第八十五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一)设备巡检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隐患,要纳入相应的计划处理中。 (二)岗位工人、维修工人、巡检工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立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生产指挥系统协调处理。如不及时处理,导致停产或酿成事故,由厂领导确定处理。 (三)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厂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35、(四)各级专业人员由动态资料和信息中,分析出设备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控制、处理的时限、方案。 第七节 设备润滑管理 第八十六条 管理分工: (一)机械动力处负责润滑工作的归口管理: 1、组织修订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审定有关规程和重要设备的润滑“五定”制度,(定人、定点、定时、定量、定质)协助和检查厂(矿)贯彻润滑“五定”情况。 2、协同技术供应处制定设备润滑油脂的消耗定额,审定各单位临时申请追加需用油品的报告。 3、组织所属厂矿推广应用润滑新技术、新材料,组织和交流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润滑油品选用或转化,油品质量技术鉴定和废油回收工作,以及润滑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36、。 5、厂、矿机动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制定、落实 、检查设备润滑“五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润滑油(脂)消耗定额。组织本厂、矿做好油质化验。厂、矿要有专职或兼职的润滑技术管理专业员。按需要各厂、矿设立专门从事润滑工作的班组或设专职润滑工。 第八十七条 润滑管理: (一)凡在用设备,其维护保养制度,设备维护规程都必须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和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润滑制度。确定润滑“五定”要求,建立润滑图表、润滑卡片,对集中润滑系统还应有系统示意图。 (二)设备润滑“五定”一经确定,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私自变更。由于设备负荷变化或油品更新必须变更油品时,一般设备需经厂矿润滑专业员同意,并

37、在润滑卡片上签字后方可使用。重要设备,需报机械动力处审核批准。对于公司改造、扩建后的重要设备或引进设备的油品,由设计部门提出意见,报机械动力处审定。若要变更,须报机械动力处审核决定。 (三)要做好油品净化工作。人工注油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的注油器具。要坚持润滑油品的“三过滤”,即进入油箱、油具、加油点的油都要进行过滤。集中润滑的设备,特别是电站发电站、大容量电机、高速油膜轴承、精密机床的润滑系统必须增添过滤净化装置,严格执行过滤程序和要求。 (四)设备润滑部位必须定期检查,零部件要保持完好、清洁、畅通。对过滤器、油杯、油盒等元件要建立定期清洗净化制度。油压表、阀、温度及油位显示装置必须保持有效

38、。各种压力表,阀已经调好的不得随意调节。 (五)各厂矿建立油品定期化验更换制度。一般集中润滑系统每班按要求系统除每班按要求进行观测或取样目视检查外,每月应取样定量化验一次。大型空、氧压机、大型风机、透平机用油每三个月取样化验一次。对有特殊规定的设备用油以及当油品出现明显乳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安排取样化验。并要根据化验结果参照有关换油标准,确定换油。 (六)厂矿的干、稀油集中润滑站,必须配备专人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巡检范围,认真做好检查、维护、运行参数观测与记录,油质保持操作(如加温、冷却、水分离、净化等)。 润滑站的专职值班操作人员未经训练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独立操作,以确保油站安全运行。 (七

39、)各种设备的润滑系统或润滑装置不得任意废弃或拆除。公司重要设备的润滑系统、润滑方式、润滑装置改变时,要报机械动力处审批,一般设备润滑系统作技术改进,须经厂矿机动科批准。 (八)厂(矿)要重视设备润滑的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对公司重要生产线上主要设备(包括大型单机生产的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记载润滑方式、油品变更,油品化验和换油时间,运动副磨损状及润滑故障事故等资料。要建立油脂消耗定期化验和换油台帐,要建立各岗位的润滑工作记录。厂矿机动部门每季度向机械动力处上报润滑油(脂)消耗报表。 第八节 设备故障管理 第八十八条 加强设备动态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除认真执行“事故管理”

40、有关规定外,还要加强对设备故障的管理。 第八十九条 设备故障定义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足一般设备事故条件者或运行设备虽未发生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需停产检查,诊断调整,而迫使设备停止运行时称为“设备故障”。 第九十条 各厂矿车间、机动科都要设动态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设备故障、动态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一)各单位专职动态员应具有一定的设备专业知识,对本单位设备分布、使用操作及维护情况了解的人员来担任。 (二)设备发生故障停机要弄清故障原因、损坏部位、处理过程停机时间,并和调度汇报记录取得一致,如实上报。 (三)各厂矿机动科根据调度日志记录的设备故障情况,将日前24小时设

41、备动态在向车间动态员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填写设备动态记录,向有关单位报告。 (四)各厂矿机动科动态管理人员按(三)条的要求将当日重要、主要设备动态于下午四时前电话上报机械动力处。 第九十一条 设备故障管理 (一)公司机械动力处: 1 、提出各厂矿设备故障停机控制指标,并组织完成。 2、检查厂矿设备故障的处理,并将设备故障纳入日动态、周分析、月总结考核的管理。 3 、将主要厂矿设备故障停机动态上报本公司直属单位领导及总公司机动部。 (二)各厂矿机动科: 1 、负责本厂矿设备故障停机控制指标分解落实。 2 、建立设备故障停机记录台帐。 3 、对本单位主要设备故障停机按周、月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公司机械动

42、力处。 第九节 设备隐患管理 第九十二条 设备隐患是设备事故、故障的发生根源,为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要贯彻“安全第一,予防发生”的方针,采用有效手段和方法,及时了解,治理设备隐患,避免设备事故及故障的发生。 第九十三条 设备隐患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设备,由于老化,失修或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可引发设备事故、故障以及人员伤亡的缺陷称为设备隐患。 第九十四条 设备隐患的管理 (一)经检查确定的隐患应逐项进行治理,直到隐患消除为止。 (二)公司机械动力处负责重要设备的隐患管理。 (三)各厂矿机动科负责设备隐患的全面管理,建立相应的记录,并将重要设备隐患报公司机械动力处。 第九十五条 设备隐患应按照

43、轻重缓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当季、当年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应在当季、当年内治理完毕。对条件不具备暂不能治理的设备隐患要制定特护措施。随时掌握隐患的发展状况,必要时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直到停止使用。 第九十六条 结合每季设备大检查,公司对设备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厂矿对设备隐患的检查治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设备隐患漏查或由于治理不力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根据情节及损失给予责任者惩罚。 第十节 设备缺陷和“带病运行”设备的管理 第九十七条 设备缺陷和带病运行设备定义: (一)因设计不周,制造、操作、维护、修理不正确等原因造成的设备零部件的不正常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称为设备缺陷。 (二)在用设备在运行中由于某种原因(使用、维护、检修、备件等)使设备产生较严重的缺陷,不能立即排除而又不致很快产生事故,需要继续使用的设备,称为“带病运行”设备。 第九十八条 发现设备缺陷,要及时处理不能拖延,以免造成设备事故。对没有条件处理的“带病运行”设备,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缺陷继续扩大造成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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