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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和县县道X892线城关至林屯(K0+980-K1+200段)弯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6】035号)招 标 人:政和县交通运输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6年6月使用说明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国内专家对2003年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并经审定形成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依据,考
2、虑公路工程施工的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而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通用部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部分只标注相关条款号,其内容详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和桥梁、隧道建设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四、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五、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3、”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行业标准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六、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
4、在空格中用“”标示。七、招标人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八、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废标条款应以醒目的方式提示。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时,在满足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的前
5、提下,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选择适用各种评标方法时,也可采用双信封形式,具体说明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相衔接。第五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十、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相衔接。十一、第七章“技术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6、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规范”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十二、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总 目 录第一卷第 1篇 招标公告 4 第 2篇 投标人须知(含投标须知资料表、投标须知修改表) 7 第3篇 评标办法 20第 4篇 合同通用条款 27第 5篇 合同专用条款 28第二卷第 6篇 技术规
7、范 44第三卷第 7篇 投标文件格式 46第 8篇 工程量清单 70第 9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 72第一卷 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6】035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政和县县道X892线城关至林屯(K0+980-K1+200段)弯道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政和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政和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00万元人民币;2.3.招标范围:公路路
8、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安全防护工程等设施,桩号K0+980-K1+200,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2.4.设计标准:交通部颁二级公路。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通过上一年度工商管理部门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
9、.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B证,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或中标项目(中标后未进入公示期及处于公示期中的工程都隶属在建工程);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6. 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近三年被交通主管部门评为C级或D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10、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5年6月17日(双休日,节假日正常售标)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自行前往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含固化清单、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自愿购买,图纸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7月5日下午17:00前;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6.3. 投标保证金提交
11、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标书收据凭证。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上发布。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
12、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公告答疑” 、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9.联系方式招标人:政和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政和县;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359935305;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10号;电话:0599-8814275;传真:0599-8814275;联系人:李工、项工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银行:建行政和支行 开户名称: 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 35001677707052500912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
13、心 地 址: 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政和县交通运输局;地 址:政和县;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359935305;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310号电话: 0599-8814275 传真:0599-8814275 联系人:李工、项工。1.1.4项目名称政和县县道X892线城关至林屯(K0+980-K1+200段)弯道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政和县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已具备1.3.1招标范围公路
14、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安全防护工程等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其他要求: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
15、11分 包不允许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6年6月18日上午12时00分之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本项目答疑栏中提出需澄清内容。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 6 日上午9时00分之前2.2.3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5年6月 20 日23时50分之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上本项目答疑栏中进行澄清、补充说明等。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以书面及电子文件的形式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
16、调价函是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天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7月5日下午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注:投标单位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 “闽联审南招【2016】035号”的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3年 2015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
17、均为签字并盖章,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
18、标文件份数资格文件: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商务文件: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另提供5份正本复印件作为备案资料。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装订要求胶装4.1.1包封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密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须统一密封在一个信封内。第一个信封内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个信封内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同时提交给招标人。4.1.2封套上写明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资格标)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资格标)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
19、: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第一个信封(资格标)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第二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在年月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5.1开标时
20、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1开标程序(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2)投标人项目经理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标及商务标)密封进行确认,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3)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正顺序开启投标人的资格标及商务标的正本,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工期、质量、项目经理和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4)投标人项目经理按开标顺序对开标的内容进行确认,未确认的,则视为默认开标内容。 (5)专家对各投标人的资格及商务标进行审核(6)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
2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 以转账的形式提交 中标单位需在与业主签订合同的前一天内递交履约担保金。(注:履约担保金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或从中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以转账方式汇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设计尺寸计量、最终支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期间不论主、辅材料价格变动与否,均不调整工程单价。1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劳动)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计取12本工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中标价的1%计
22、取13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缴纳。14本项目中标人须将所挖石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交由招标人支配使用,运距如有超出工程量清单范围的,以现场签证为准。15中标人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4日历天内签订完施工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完施工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违约的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有权将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更替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工程设暂列金,暂列金按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的10%计取。暂列金由发包人支配使用。注:1)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表为准。2)本招标文件所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3、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通过上一年度工商管理部门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B证,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或中标项目(中标后未进入公示期及处于公示期中的工程都隶属在建工程);本次招标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近三年被交通主管部门评为C级或D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班子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岗位要求人数资历要求备注项目经理1路桥工程师及以上,应持有有效的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B证,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或中标项目(中标后未进入公示期及处于公示期中的工程都隶属在建工程)1、项目经理部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
25、以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注明的工作单位为准,若岗位证或资格证书无法体现为本单位人员的,则应提供该人员投标前半年内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如有外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2、项目经理部成员的专业以岗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项目经理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为准);若相应岗位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仍未注明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岗位证书上已注明专业和职称的,只须提供岗位证书)3、各专业人员之间不得兼任。4、有关专业按以下方式认定:路桥、道路、桥梁、桥隧、公路、隧道、道路桥梁、道路与桥梁等专业均符合路桥专业要求。5、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
26、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路桥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路桥专业,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B证。本工程机械设备、试验仪器最低配备要求表序号机械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装载机(斗容2.0m3以上)台12自卸汽车(5t)辆53双卧轴强制式水泥砼搅拌机500L套14振动压路机(15t以上)台15三辊轴水泥砼摊铺机套16集料分仓设备套17挖掘机(斗容1.0m3以上)台28洒水车台29全站仪台110水准仪台111小型夯实设备台112水泥砂浆、砼试验设备套113土工试验设备套1第三章
2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8、(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a.通过资格预审后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b.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指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最低要求(业绩、人员、财务等)。(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
29、投标担保: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续上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30、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b.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专业分包的工程量累计未超过总工程量的30%。(9)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10)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11)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呀,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续上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
32、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 列 内 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评标价:100分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
33、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4、2.2.4(1)施工组织设计0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0分2.2.4(3)评标价10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E2=12.2.4(4)其他因素0分预算价¥2046473元(其中包含暂列金¥186043元)最高控制价(2046473-186043)*92%+186043=1897638.6元最低控制价(2046473-18604
35、3)*88%+186043=1823221.4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单位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或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不参与基准价及报价得分的计算。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现场随机抽球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2. 评审标准2.1 初
36、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7、。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第2.1.4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38、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9、;(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
40、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
41、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2 详细评审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
42、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注:招标人采用合理低价法时,也可采用双信封形式,即: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密封,第一个信封内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个信封内为商务文件,在开标前同时提交给招标人。需要注意的问题:(1)招标人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时,应使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有关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相关条款。招标人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及“评标办法”正文,但可修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开标记录表、投标文件格式等与双信封形式有关的内容。(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