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家责任[1]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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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五章,2,点击此处输入相关文本内容,前言,点击此处输入相关文本内容,3,国家责任概说,第一节,4,一、国家责任的概念,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法行为或损害行为所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国家责任包括,国家实施国际不法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国家实施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造成损害性后果而产生的国际损害赔偿责任,5,国家责任的特征,国家责任的主体 国家。 国家的国际不法行为 损害行为国家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一般不法行为国际罪行,引起国家责任的原因,6,国家责任的作用:,1、通过追究国家的责任以纠正国家的不法行为。2、确立正确的行为规范。3、让受害国的利益得到合理赔偿。,7,国家责任与国家主权,

2、二者并不矛盾。国家责任是国家主权的具体体现。 不能承担责任的国家是没有主权的或主权不完全的国家。,8,二、国家法律责任的内容和规则的发展,近代国际法,没有确定的内容和统一的规则。,现代国际法,早期,联合国成立后,只表现为国家责任。内容主要限于国家违反对外国人待遇方面的义务的后果。,9,1930年海牙国际法编纂会议上给国家责任下的定义是,“如果由于国家的机关未能履行国家的国际义务,而在其领土内造成对外国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则引起该国的国家责任”。,在当时,国际责任被理解为只涉及对外国侨民的保护责任。,早期,10,1979年,国际法委员会才草拟了关于国家责任的条文草案 1980年国际法委员会第32届

3、会议完成了第一部分的一读,增加了3个条款; 1993年第45届会议上完成了第二部分的11个条文草案; 1996年7月第48届会议通过国家责任条文草案的第二、第三部分的一读。完成了全文的一读,共60条,国际责任的起源,国际责任的内容、形式与程度,争端的解决,联合国成立后,11,2001年11月国际法委员会第53届会议通过了修改并更名为国家对国际不当行为的责任的条文草案,此草案进行了较大修改,全文共59条。,第一部分,一国的国际不当行为;第二部分,一国国际责任的内容;第三部分,一国国际责任的履行;第四部分,一般规定。,不仅回避了争端解决问题,也绕过了国际罪行的责任问题。,12,二战后,高科技的发展

4、,一些规定有损害责任规则的公约出现,使国际法律责任制度增加了新的内容和根据。,特莱尔冶炼厂仲裁案,13,国际法律责任的发展, 主体发生了变化。 责任的范围和内容发生了变化。 责任的根据也扩大了。过失责任 无过失责任理论 责任的形式和方法也发展了。,14,第二节 国 家 不 法 行 为 的 责 任,15,一、国家不法行为的概念,泛指各种违背国际义务和国际法的能够引起国际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一般不法行为和国际犯罪行为。,16,国际法委员会关于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第二条,(一)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依国际法可归于国家: 归因性, 国家行为(act of state),客观要素,2.

5、该行为违背了该国国际义务,attributable,主观要素,17,作为,(二)国家不法行为,不作为,国家以积极的、直接的行动导致违反国际法或国际义务从而对其他国家造成侵害,1、主体本身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自愿承担的条约义务,而使他方造成损害的。,2、主体因不能有效的制止和补救,甚至放纵某些人或团体的不法行为,而损害他方的利益。,消极的态度不认真履行其应承担的国际义务和条 约义务。,18,故意 过失,(三)国家不法行为的追究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在实践中常见的情况有:A防范疏忽在德黑兰的美国外交和领事人员案B判断失误中国巡逻机误击英国运输机事件,无过错责任,从总体上看,无过错责任在特定领域内才被承

6、认和适用。,19,二、国际不法行为的归属国家,不是国家行为,与国家没有直接和间接关系的行为,不是国家行为,不会引起国家责任。,20,1、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行为,2、政府官员的行为,不区分公务行为和私人行为,均视为国家行为。,一般政府官员(公务行为是)外交代表和其他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一切行为都是),21,3、国家机关的行为,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责任人的对内、对外的行为都是国家行为。,4、经中央政府授权或依法律先例行使国家权力的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也是国家行为,也被视为国家行为,虽然它们通常不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22,5、由国家支配的别国的行为或国际组织的行为也可归结为国家的行为。视为

7、支配国的行为,而不是所属国的行为。 军队的行为也属于国家行为。,23,6.叛乱或革命起义。(1)一般不视为国家的行为。政府对这些行为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对其他国家的利益进行侵害。(2)当叛乱或革命起义最终成为一个国家的新政府时,其所作行为应视为该新政府所代表的国家的行为。当叛乱或革命起义已经导致在原国家一部分领土上组成一个新国家时,其行为视为该新国家的行为。,24,7、一个行为可以归因于几个国家时,相关国家对于其各自相关的行为承担单独或者共同的责任 。,25,援助或协助另一国实施其国际不法行为, 不仅行为国要负主要责任,而且协助国也要对此负责指挥或控制另一国实施其国际不法行为,除受支配国本身依据国

8、际法承担责任外,指挥和控制国还要对说支配国的该不法行为负责胁迫另一国实施国际不法行为, 胁迫国要对被胁迫国的该不法行为负责,26,第三节 国家责任的免除,27,1.同意:有效同意 2.自卫:武力;遵守国际法 3.反措施(countermeasures) :非武力 4.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5.危难(distress):人或物 6.危急情况(necessity):基本利益,解除行为不法性的情况,28,一、受害国的同意,如果受害者以有效方式表示同意他国对自己实行某个与该国对自己所负义务不符的行为时,该行为在与该国的关系上就排除了不法性。,同意要符合以下条件的限制:(1)合法性(2

9、)自愿性(3)有效性,29,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0条:,有权对外代表国家的机构对外表示同意,在其职权范围内,同意才有效;同意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受强迫、欺诈、贿赂等方式表示的同意无效;同意必须明确,不能基于假设;一国表示同意,不能解除一国与他国关系的不法性。,30,二、对抗措施与自卫行为,对抗是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针对其他主体所作国际不法行为而采取的相应措施,对抗又分为对抗措施和自卫。,31,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1条:,一国的行为如构成按联合国宪章采取的合法自卫措施,则该行为的不法性即告解除。-该项属于武力行动,但是这一条款不是作为一项普遍原则,而是作为禁止使用武力这一普遍原则的例外而提出

10、的。,32,对抗措施,非武力性 针对责任国 临时性 比例性不背离某些基本义务,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2条:对抗措施是对非法行为者的报复性措施,不仅不涉及武力,而且还必须与受害国所受的损害程度相称。,33,三、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一国不遵守其对另一国国际义务的行为如起因于不可抗力,即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或该国无力控制、无法预料的事件发生,以至该国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不可能履行义务,则该行为的不法性即告解除。,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3条第1款,34,危难(distress)一国不遵守该国国际义务的行为,如有关行为人在遭遇危难的情况下为了挽救其生命或受其监护的其他人的生命,除此行为之外,别无其他合理方法,则该

11、行为的合法性即告解除。,四、危难与紧急状态,即极端危险情形下,行为者除了采取不遵守义务的方式外,别无他法。,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4条,35,紧急状态(state of necessity)是指一个国家处于这样一种状态,致使该国为保护其受到严重和紧迫的危险所威胁的基本利益的唯一方法是采取不遵守该国所承担的对另一国的国际义务的行为。,-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5条第1款,36,第四节 国家责任的形式,37,这里的道歉(Apology)与一般意义上的因不道德行为而作的道歉性质不同。这是一种法律责任的形式,不是可有可无的。道歉的目的是为了给对方以精神上的满足(satisfaction)。道歉可以用口头表示

12、,有时也采取比较正式的方式,如派遣特使慰问死者家属,向对方国旗敬礼,等等。,一、道歉,38,二、终止不法行为,当一国际不法行为不是某个具体行为或事件,而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行为时,受害国首先关注的是行为国终止不法行为,继续履行国际义务。另外,受害国虽然可以根据国家责任规则,要求行为国对其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但赔偿程序只有当整个事件终结才能开始,而且过程繁琐冗长,对受害国来说,更现实而急迫的往往是行为国立即终止不法行为。此外,还有一类国际不法行为对于受害国来说,其损害性并不仅在于它的后果,而在于它的继续性,因此终止该行为对于受害国尤其重要。,39,三、追究肇事者责任与保证不再重犯,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13、是常见形式,例如把犯罪者处于适当的刑罚,撤消其职务等;承诺不重犯即行为国保证不再重犯,重复某种国际不法行为.它不被作为一种单独的赔偿方式加以强调,但具有预防性,而不在于对已作出的行为的后果进行补救.它主要针对严重的国际不法行为,而不是一般的国际不法行为。,40,恢复原状(restitution in kind)是指使被侵害的物体恢复到受不当行为侵害前存在的状态。恢复原状是最普遍、最直接引用的一种赔偿形式。,四、恢复原状,41,1,恢复原状要在事实上可行。2,基于公平原则,恢复原状与赔偿成比例,不应负担过重而不适当地有利于受害国。如果二者之间“严重的不对称”,行为国就可以不采取这种方式给予赔偿。

14、3,恢复原状不应损害赔偿国的政治独立与经济稳定。此外,恢复原状要受国际强行规范的限制,不得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要求另一国赔偿。,恢复原状的限制,42,五、补偿与赔偿,根据国际法,受害国如未以恢复原状方式得到赔偿,有权要求实行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以补偿方式给予赔偿.所谓补偿包含受害国实际蒙受的,可从经济上加以估计的任何损失,可包括利息,并在适当情况下包括利润损失,可给予货币补偿.,43,六、主权限制,限制主权是指限制责任国行使主权。只适用于对他国进行武装侵略,侵犯他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破坏国际和平与安全,危害人类,构成国际罪行的责任国。,44,国 际 求 偿个人或法人的利

15、益受到侵害,并因此而引起国家责任,那么在国际法上受害者的求偿资格问题就引起复杂的情况,根据传统的国际法实践,一般是受害者的所属国,即国籍国,有资格出面进行外交干预,对其本国国民或法人给予外交保护,对其所遭受的损失要求行为国承担国家责任,给予赔偿。,45,当地司法救济,当一个国家侵犯了外国及其国民的利益,该国有义务向外国人提供司法救济的保障,而只有在用尽当地司法救济以后,受损害的国家才可以将未解决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或国际仲裁。当地司法救济不仅包括实体法,而且包括程序法。作为一个比较久远的司法实践,国际法院认为,用尽当地司法救济是一项已确立的国际习惯法规则。,46,第五节 国家责任制度产生的新问题

16、,47,一、国际刑事责任问题 关于国际法上的刑事责任问题。根据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实践,国家刑事责任进入国际法领域,从而产生了国际刑事责任的新概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根据一系列国际文件的规定,以及对战犯的审判和惩罚的实践,追究战犯的刑事责任已确立为国际法中的一项新制度,这是国际法的新发展。,48,1、严重违背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 2、严重违背对维护各国人民的自决权利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 3、大规模地严重违背对保护人类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4、严重违背对维护和保护全人类环境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根据国际法,一国违背以下国际义务的行为,构成国际罪行:,49,

17、一国所违背的国际义务对于保护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至关重要,以致整个国际社会公认违背该项义务是一种罪行时,其因而产生的国际不法行为构成国际罪行。,50,对于这些国家的行为,国家究竟在国际法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责任的内容、形式与现行规则有何不同,尚无统一意见。,51,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international liability for injurious consequences arising out of acts not prohibited by international law),又称为 国际赔偿责任、跨国界环境损害责任、危险责任、后果责任等。,52

18、,国家不法行为引起的国家责任与国际赔偿责任比较:,1.性质:国际不法行为引起的责任 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损害后果2.适用范围:一般适用国际关系的各个领域 限于自然环境利用领域和具有高度危险性、容易产生跨国损害的危险性活动领域。3.责任根据:过错责任 严格责任4.法律后果:(1)责任承担者主要是国家或国际组织,一般不涉及个人 国家赔偿责任、国家与经营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经营人单独承担的赔偿责任 (2)不能在实施该行为。 赔偿后可以继续进行该行为。,53,目前损害责任制度主要是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签定的少数责任公约和一些条约或公约中的责任条款构成的.国际公约有:维也纳核损害民事赔偿责任公约核能方面

19、第三者责任公约关于油污损害的民事责任公约远程跨界空气污染公约等,54,损害责任形式,国家专属责任制度。指国家本身,或其他国家实体的活动,以及非政府团体的活动所引起的国际责任,完全由国家来承担。空间物体 双重责任制度。国家与经营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核事故责任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度。即由经营人直接单独承担有限赔偿责任。,55,司考练兵,1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2004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作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20、2005/1/29A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B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C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如果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D甲国如果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56,2.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2004年卷一单选第30题)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B.甲国国家应

21、承担间接责任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57,3.甲国发生的叛乱运动已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该叛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根据国际法,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2000年卷一单选第25题)A.承担直接责任B.承担间接责任C.甲国政府和叛乱运动共同承担直接责任D.不承担责任,58,Q&A问答环节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学问学问,边学边问。Heisquickandeagertolearn.Learningislearningandasking.,59,点击此处添加段落文本 . 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并选择只保留文字,60,感谢您的观看与聆听,本课件下载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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