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年度校园招聘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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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院年度校园招聘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卫生健康委批准,现就2021年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此次招聘工作由中医院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中共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二、招聘原则校园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三、招聘计划本次招聘为紧缺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数22名(详见附表)。招聘范围为省内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四、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对象为普通全日制2021年毕业的大

2、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S)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S)经高等院校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五、招聘程序此次招聘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签订就业意向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

3、序进行。(一)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中医院校园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中医院留存)到指定的现场招聘点位报名: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现场只收取复印件);2.本人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二)资格审查1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现场面试环节。2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三)现场面试面试考官由中医院专家组成,卫健委、人社局

4、、编办负责指导,纪检监察委负责监督。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所需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依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确定拟录用人员。(四)签订就业意向书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与中医院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五)体检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及双方签定的就业意向书到中医院报到,参加中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卫健委会同中医院共同组织,人社局、编委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5、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六)考察考察工作在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中医院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七)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

6、件材料,特殊情况可延长至8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八)聘用新聘用人员纳入公立医院周转池员额池编制管理,专业岗位服从医院安排,与中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工资按照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入职后,奖励性绩效全额发放。紧缺岗位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特殊人才,待遇按县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首次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须在中医院服务期满3年方可流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聘用合同期满,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经考核能胜任所聘岗位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或在首聘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再续签,终止聘用关系。六、本方案由中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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