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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教室使用规定为了合理有效使用教室资源,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切实提高教室及设备的利用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规定。一、本规定中的教室是指合肥校区用于正常教学的各类教室。所有教室首先保证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教学计划之内的课程教学。二、教室使用坚持教学第一、服务师生的原则,原则上只供本校师生使用。三、全校教室由教务部学生注册中心依据各教学单位实际教学需要统一调度使用,未经学生注册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教室;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将教室改为它用。四、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使用教学设备,规范操作设备流程。如:电动
2、屏幕在升降过程中,请勿强行拖动;在安装软件时,请勿随意更改和删除其它文件;使用结束后计算机应按程序关闭。若遇设备出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值班人员联系,以便妥善处理。五、因调课、补课、辅导、讲座、学术活动、学生活动等需要借用教室,借用单位或个人须填写借用教室申请表,注明活动内容、负责人、具体时间、参加人数,并在使用前两天向注册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借用教室手续。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借用教室。借用教室流程见附件。六、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已借用教室,如遇学校统一安排活动,以学校活动为主,必要时可以暂停借用。七、教室是为保障教学正常运行的专用场地,使用人员要注意维护教学设施,爱护教学设备,保持室内卫生。教室内的课桌椅、灯具等一切设备,均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移动、增加,不得在教室内随便张贴、拉线,严禁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存放私人物品等。八、教室内禁止从事与上述条款中无关的活动,违反规定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