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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 北 省张石公路三号地(冀蒙界)至张北段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编号:HBAH090501121010101-SG 招 标 人:张石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 二九年七月说 明一、本资格预审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而成。二、本资格预审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正文、“资格审查办法”正文,并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的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细
2、化和完善。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1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申请人资格要求34、资格预审方法3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3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7、发布公告的媒介48、联系方式4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5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11.1 项目概况11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1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11.5 语言文字121.6 费用承担132资格预审文件13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13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13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1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13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1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3、编制要求14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15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6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6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6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65.1 审查委员会165.2 资格审查166通知和确认166.1 通知176.2 解释176.3 确认17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78纪律与监督178.1 严禁贿赂17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178.3 保密178.4 投诉17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9.1 申请规定18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189.3招标人的权力18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19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01审查方法212审查标准212.1 初步审查标
4、准212.2 详细审查标准213审查程序213.1 初步审查213.2 详细审查21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214审查结果214.1 提交审查报告21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22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3目 录25一、资格预审申请函2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7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9四、近年财务状况表33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5六、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37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8八、初步施工组织计划39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40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张石公路三号地(冀蒙界)至张北段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
5、标编号:HBAH090501121010101-SG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张石公路三号地(冀蒙界)至张北段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交通20081601号文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口至石家庄高速公路三号地(冀蒙界)至张北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石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冀蒙交界三号地村,与内蒙古在建的宝昌至三号地(冀蒙界)段高速
6、公路相接,经沽源县九连城遗址、哈尔胡洞、马家营子、金家营、蔡家庄,跨越东洋河,在张北龙王庙与建成的张石高速公路张北至旧罗家洼段相接。全长约56.71公里。(2)建设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09年9月,预计工期类12个月,类24个月。(3)技术标准: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车辆荷载采用公路级,路基宽度26米。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分为两类共八个标段,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类别标段起止桩号里程(Km)招标内容(路基)L1K0+000-K10+00010.0路基、桥涵(含互通立交)L4K19+000-K29+00010.0路
7、基、桥涵(含互通立交)L6K33+000-K43+00010.0路基、桥涵(含互通立交)L8K47+013-K57+800(其中断链1.09 Km)9.7路基、桥梁(含互通立交)(路基、路面)L2K10+000-K15+0005.0路基、桥涵K0+000-K15+00015.0路面L3K15+000-K19+0004.0路基、桥涵K15+000-K29+00014.0路面L5K29+000-K33+0004.0路基、桥涵K29+000-K43+00014.0路面L7K43+000-K47+0134.01路基、桥涵K43+000-K57+800(其中断链1.09 Km)13.71路面3、申请人资
8、格要求3.1资质及相关要求:申请类的申请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在近五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类的申请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在近五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本次招标按类进行资格预审,每个申请人只能对其中的一类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同一类统一进
9、行资格预审,对每类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所投标段。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同时申请资格预审,但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本类中标段的数量。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法。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
10、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逐页加盖单位章),到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2每份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3根据河北省交通厅关于执行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未申请电子信息卡的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申领电子信息卡。申请人凭电子信息卡登录管理平台,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自身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综合信息、资质、财务、人员统计、员工、设备、代表工程、关联企业等信息以及扫描件),详细事宜请咨询招标代理。6、资格预审申
11、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11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和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和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张石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 地 址:张家口市张北县张北镇张石高速张北南收费站邮 编:076450 联 系 人:王万文 梁世平电 话:0313-595
12、9035传 真:0313-5959031电子邮件:www03130191招标代理: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邮 编:050010联 系 人:李永涛 王 康电 话:0311-86999232传 真:0311-86999233电子邮件:ahzb5 日期:2009年6月30日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张石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地址:张家口市张北县张北镇张石高速张北南收费站 联系人:王万文 梁世平电话:0313-595903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13、126号凯嘉大厦10层联系人:李永涛 王 康电话:0311-869992321.1.4项目名称张石公路三号地(冀蒙界)至张北段高速公路主体工程1.1.5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1.2.2出资比例项目资本金35 ,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 65%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涵洞、互通及桥梁工程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类12个月,类24个月 1.3.3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4、见附录5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7天前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7天前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无3.2.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6年2008年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4年7月1日至2
15、009年6月30日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6年2008年3.3.1签字或盖章要求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提到的单位章均指单位法人章;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提到的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两份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张家口市张北县张北镇张石高速张北南收费站招标人全称:张石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张石公路三号地(冀蒙界)至张北段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第 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副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2009年7月15日11时30分前不得开启。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全称: 4.2.1申
16、请截止时间2009年7月15日11时30分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5.1.2审查委员会人数审查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56天内6.3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收到投标邀请书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予以确认8.4监督部门监督机构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地 址:石家庄市自强东路55号邮 编:050000监督电
17、话:0311-88600043监督机构2: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85号邮 编:050051监督电话:0311-830557049.1.1申请人资格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一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一个标。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申请规定9.1.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同时申请资格预审,但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本类中标段的数量
18、。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此类情况的申请人择优选择相应数量单位通过资格预审,择优选择的原则为:对通过合格制的关联企业按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业绩累计里程长度大小顺序确定最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9.1.5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所投标段。具体抽取方法如下:(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在投标邀请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标段抽取仪式,抽取过程由监督机构全程监督,并由公证机构公证。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按时到场参加标段抽取仪式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2)抽取仪式结束后,申请人按所抽取的标段购买招标文件
19、及相关技术资料。9.1.6申请人在报名期间,招标人将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专栏中“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对申请人进行核实,如发现不一致,招标人将提醒申请人及时进行更改。如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仍未更改,招标人有权不通过其资格预审资格。9.4需修正的内容申请人须知正文内容1.4.3(13)款修改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将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附录1 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第类的申请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申请第
20、类的申请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申请人相应资质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专栏“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中为准。附录2 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1、 必须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的银行信贷证明;2、 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20062008三年平均值)人民币600万。附录3 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类别业绩要求2004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以交工日期为准),已成功完成过2条(段)以上(含2条
21、(段)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且累计里程不少于30Km2004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以交工日期为准),已成功完成过2条(段)以上(含2条(段)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包括路基和路面工程)的施工,且累计里程不少于30Km附录4 资格预审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申请人没有被责令停业;2、申请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申请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6、申请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22、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附录5 资格预审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类别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10年以上(含10年),2004年7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条(段)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交安B(*)G*”证)项目经理备选人1项目总工1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10年以上(含10年),2004年7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条(段)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
23、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交安B(*)G*”证)项目总工备选人1项目经理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10年以上(含10年),2004年7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条(段)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包括路基和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交安B(*)G*”证)项目经理备选人1项目总工1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10年以上(含10年),2004年7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条(段)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包括路基和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
24、)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交安B(*)G*”证)项目总工备选人1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标段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
25、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
26、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5)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6)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相
27、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
28、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
29、用自理。2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
30、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
31、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年财务状况表;(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初步施工组织计划;(10)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32、,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 2.3 项至第3.2.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1)如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申请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之中。申请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
33、行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2)如果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1)目的规定出具并公证。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预审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还应附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5、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2.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
36、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履约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 款和第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37、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
38、封和标识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
39、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己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通知和确认6.1 通知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6.2 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
40、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6.3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
41、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 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申请规定
42、9.1.1每个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和允许中标的标段数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9.1.2 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初步施工组织计划除外)将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不允许更换。9.1.3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撤
43、回申请文件或修改申请文件。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9.3招标人的权力招标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核实和澄清的权力。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因素及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1)申请人的名称与营业
44、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相应资质在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专栏“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中可查询到,且一致;(2)资格预审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类别必须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报名登记的类别一致;(5)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所附公证书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2项规定;(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逐页签署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7)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2项规定;(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9)申请人已按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申请文件递交文件截止之日前完成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http:/www.h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