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概论与实务第七章 工资工时制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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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工资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第一节 工资制度,一、工资的概念工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各种劳动收入。狭义:专指劳动法中所调整的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取得的各种劳动收入。工资:是指劳动者从其所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二、工资的构成形式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 计时工资的辅助形式4.津贴和补贴特殊劳动条件下的劳动消耗特殊保健要求的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作劳动者的以下收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1.保险福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3.特殊的劳动报酬。4.财产性收入。5.转移性收入。,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

2、情况下支付的工作劳动者的以下收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1.保险福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3.特殊的劳动报酬。4.财产性收入。5.转移性收入。,()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指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对所有劳动者同等价值的劳动应该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劳动法46条 第2款: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三、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国家规定的

3、工作时间;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也应当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l)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职业培训的费用,职工的防护用品、计划生育补贴、特别困难补助,住房补贴均不属于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内。职工所得的非经常性奖金,如

4、竞赛奖、体育奖、合理化建议奖等也不得纳人企业最低工资的范畴。,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12月30日发布了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3月1日起实施。最低工资规定将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下列企业和劳动者不适用最低工资制的规定:1.公务员和公益团体的工作人员。2.承包租赁企业的承包人。3.学徒、利用假期勤工俭学的学生、残疾人等。,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当考虑的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赡养家人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

5、标准。最低工资水平应当低于社会平均工资,高于社会救济金标准。国际上的标准最低工资一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3.失业率。4.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四、工资支付保障,劳动法第50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息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以实物形式2、工资支付对象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在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同时,还规定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

6、托他人代领。3、工资支付时间4、禁止克扣工资,下列情形不属于克扣工资:劳动者过失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法院委托单位扣除抚养费、赡养费等;劳动者违反纪律矿工等。劳动者应当承担色社会保险费用。,特殊情况下工资的支付,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法定休假日工资支付、婚丧假期间工资支付、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工资支付。在这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按照劳动者本人履行正常劳动义务时应得的工资额支付工资。,1.法定休假日期间的工资支付2.婚丧假期的工资支付3.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4.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7、的工资支付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6停工期间的工资支付7.企业依法破产时的工资支付,关于特殊人员的工资支付,(1)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由单位确定其工资报酬;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其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学徒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习、见习期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案例,申诉人刘某诉称,其于2002年7月10日到被诉人某鞋料厂工作,双方未签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参照其他厂的标准确定。工作期间被诉人经常要求申诉人加班,有时一天工作达18小时之久。不仅如此,被诉人还不按时支付工资,仅以生活费的形式支付了250元。2002年9月10日,申诉人向被诉人借生活费不

8、成与被诉人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结算工资时发生争议。申诉人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被诉人在劳动监察大队向申诉人出具了欠条,欠条注明:欠申诉人两个月工资36328元,扣伙食费250元,共计113,28元。申诉人认为工资太低,未予认可。遂向仲裁委申诉,要求被诉人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支付申诉人工资235183元,经济补偿金58796元。被诉人辩称,厂里不存在一天工作18小时的事实,申诉人要求按职工平均工资支付没有法律依据,只愿意按欠条所列金额支付工资。,仲裁委审理查明,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611元,裁决由被诉人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扣除已支付的250元后,支付申诉人两个月工资235183

9、元,经济补偿金58796元。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1.欠条能否作为支付工资的凭据?2.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工资数额?,第二节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二节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内 容 介 绍 第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念 第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种类 第三:加班加点,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述,(一)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概念(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念,1、工作时间又称为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工作义务, 在法定限度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 具体表现为:工作小时、工作日、工作周。工作日是工作时间的基本形式。2、休息休假又称为休息时间,是

10、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具体表现为:劳动者每天休息的时间、每周休息的天数、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种类,(一)工作日的种类(二)休息休假的种类,1、定时工作日(1)标准工作日 案例1(2)缩短工作日 规定(3)延长工作日 规定(4)不定时工作日 案例2(5)综合计算工作日 案例32、无定时工作日 规定,(一)工作日的种类,(二)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主要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

11、资报酬: 1、平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标 准 工 作 日 案 例 1,吴迪与张红是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的学生,毕业后吴迪应聘到某外企工作, 外企适用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是朝九晚五。张红应聘到某酒店工作,酒店的考勤规定,每周一到周日每天上班5小时,张红上班时间长了就受不了了, 想休息一天都不行, 单位却说每天5小时每周35小时,劳动法规定每周不超过40小时,你还占5小时便宜呢。酒店也采用了标准工时制。 请问:酒店的作息时间合法吗?,标 准 工 作 日 法 律 规 定

12、,标准工作时间-是我国现行工时制度的一种形式,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通常情况下实行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包括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和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两方面内容。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标 准 工 作 日 案 例 分 析,1、吴迪所在的外企工作,完全符合上述规定。 2、张红所在的酒店也采用标准工时制,每周一到周日每天上班5小时,工作时间没有超过,8小时和40小时。 3、酒店没有给职工休息日, 违反了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连续休息一

13、日。 所以酒店作息时间的安排是不合法的。,缩 短 工 作 时 间,原劳动部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143号)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工种,可以应适当缩短工作时间,一般每天要实行4至6小时工作制。 适用: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职工。,延 长 工 作 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长度的工作日,即超过8小时的工作日。,不 定 时 工 作 制 案 例 2,王刚是安顺货运公司的司机,2007年3月王刚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王刚的长途运输工作一般是根据单位的订单而定,具有不固定性,有时闲有时忙,有时

14、去较远的地方往返路途时间就要三四天,超过8小时工作公司也从不给加班费。王刚找到了公司领导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公司的答复是,公司经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对负责长途运输的司机采用不定时工时,有时也存在几天没工作的情况,拒绝了王刚的要求。请问: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每日工作时间不能确定, 实行非固定工作时间的工作日。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事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审批办法第4条的规定,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高级 管理人员、推销等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 定 时 工 作 制 法 律 规 定,不 定 时 工 作 制 案 例 分 析,1、货运公司经劳动行政部

15、门的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是不固定的,不受标准工作时间的限制,超过8小时的工作不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加点,而是属于正常的工作时间。 2、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的劳动者,不适用延长工作时间发放加班费的规定。 公司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综 合 计 算 工 作 日,综合计算工作日-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日时数基本相同的工作日。规 定-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适用行业:交通、邮电、航空、渔业、勘探、建筑、旅游等受季

16、节、自然条件限制的部分职工。,综 合 计 算 工 作 日 案 例 3,某化肥厂,每年冬季连续放假3个月,每年春季是最忙的时候,经常连续工作,只休息一个休息日,季节性较强。该厂一般每年春季招工,11月底结帐走人。工厂一直这样操作,2006年12月,工厂照旧放假后,突然收到了一纸诉状,一名叫马琴的女职工将工厂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支付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的加班费共计2400元。理由是在此期间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超过了法定工作时间。工厂也请了一名律师应诉,答辩称工厂采用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尚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只要全年总的工作时间没有超过251天,就不用支付

17、加班费,马琴全年的工作时间并未超过251天,所以不应支付加班费。请 问:到 底 谁 说 的 对。,综 合 计 算 工 作 日 案 例 分 析,在本案中: (1)该化工厂季节性特点比较突出,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合适;年工作时间也没有超过251天 (2)化工厂未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无权自行决定采用综合计算公式工作制,所以化工厂的主张不能成立。 本案将认定化工厂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马琴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部分应当支付加班费。,无定时工作日,无定时工作日-指每天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作日。工作时间经常超过标准工作日,超出的部分也不增加报酬。主要是用于一些因工作性质或工作条件不受标准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

18、岗位。如民航空勤人员、石油野外地质勘探人员,航班不可能说下班就下班,勘探也无法说回家就回家,根本无法执行每天工作8小时。,劳动部门考虑到不定时工作制的灵活特点,适用不当将可能成为很多企业变相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幌子,从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规定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并且,劳动部门同时规定,企业在获得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后,还应将批复结果告知相关劳动者或在企业内部公示,以确保劳动者的知情权。,(二)休息休假的种类休息包括 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休假包括(1)法定假日 (2)年休假(3)探亲假 (4)婚丧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

19、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注意:“累计工作”应是指员工全部的工作年限,应该包含以前任职单位的工作年限。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a)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b)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c)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d)累计工作满10年不

20、满2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e)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工作日的间歇时间,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休息和用膳时间。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 1至2小时,但不能少于半小时 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 一般为15至16小时 公休假日: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连 续休息1日,第一类 全体公民的节日,元 旦:1月1日放假1天春 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 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第二类 部分公民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 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 14周岁以上

21、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 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 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教师节:9月10日 教师放假半天,第三类 少数民族的节日,土家族:赶年最为隆重壮 族:三月三歌会、春节、陀螺节、陇端满 族:重视过农历新年、元宵节、农历二月二是“龙抬头”、添仓节、六月天虫王节傣 族:傣族的重大节日有泼水节、关门节、开门节蒙古族:旧历新年、那达慕、马奶节 回 族:三大节日,即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探亲假,探望配偶:每年30天未婚探望父母:每年20天,2年45天;已婚探望父母:4年20天;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年休假,三、加班加点,(一)加班加

22、点的概念(二)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主要规定,(一)加班加点的概念,加班加点:是在企业执行的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上延长工作时间。加 点: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 班: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进行工作。加班加点必然占用职工的休息时间,如何有效地控制加班加点?,加 班 加 点 的 控 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中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每日不得超过1-3小时; 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下列情况不受规定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加 班 工 资 的 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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