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致全市房屋出租人、日租房经营者和租住人的一封家书(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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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市公安局致全市房屋出租人、日租房经营者和租住人的一封家书沈城房屋出租人、日租房经营者和租住人:你们好!夏日意正浓、家书纳清凉!值此花开盛夏之际,沈阳市公安局为您送来一封清凉的家书,并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出租房安全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平安稳定,日租房作为“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新兴住宿业态,为来沈的流动人口提供了更多住宿选择。公安机关为了更好地保障房屋出租人、日租房经营者以及广大租住人的合法权益,为更多来沈的外地客人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共同打造沈城一流的城市形象,在此我们倡议,让我们共同遵守:“三必须、三不能、一保密”,即一必须严格落实信息登记责任,请按相关规定向出租房屋所在

2、地公安派出所报送租房信息;二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出租人对出租房安全使用进行定期查验,督促租住人员落实生产、消防、治安等责任;三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发现外省市中高风险地区来沈返沈人员的必须及时报告;一不能向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个人提供住宿;二不能向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住宿;三不能未经询问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向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住宿;依法保密入住人员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使用。请大家自觉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安全防范,及时整改各类不安全隐患。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物品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对出租房内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经营的日租房要积极举报(拨打Il0),公安机关将视情予以奖励。我们也倡导房屋出租人、日租房经营者和广大租住人增强法律意识、履行法定义务,做有道德、有作为、有贡献的沈阳市民,做合格、守信的文明典范和精神使者。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提升城市的宜居生活水平,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沈城出租房日租房健康绿色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沈阳市公安局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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