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业务表证单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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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税税收征管业务表证单收征管业务表证单书书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管科技处 2013 年 3 月 2 目 录 登记类登记类 . 4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 4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 9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 13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 17 变更税务登记表 . 19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21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 23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 25 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 . 27 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 28 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 . 29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30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 32 重新税务

2、登记申请审批表 . 34 纳税担保书 . 35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 37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 38 欠缴税款纳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 . 40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 4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出具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完税情况证明申请书 . 43 个体类个体类 . 44 停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 44 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 . 45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 50 (商业) . 50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 51 (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 . 51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 52 (修理修配业) . 52 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

3、表 . 53 发票类发票类 . 54 企业自印发票申请审批表 . 54 北京市国税局发票印制通知书 . 58 超限量申请审批表 . 59 出入发票库房人员登记簿 . 60 发票开箱(包)登记表 . 61 发票票种调整核定表 . 62 发票验旧报表 . 63 3 购买发票(特批)申请审批表 . 64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 65 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 67 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 . 68 税控收款机、税控卡、用户卡丢失(被盗) 、损毁报告 . 69 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表 . 70 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表 . 71 发票缴销登记表 . 72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 73

4、 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 74 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 75 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 . 76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77 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78 撤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79 4 登记登记类类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国税档案号 : 地税档案号: 填表日期: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登记注册类型 批准设立机关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 开业(设立)日期 生产经营期限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核算方式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

5、 其中外籍人数 单位性质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他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适用会计制度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经营范围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项目 内容 联系人 姓 名 身份证件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种类 号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 财务负责人 办税人 税务代理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 币种 金额 币种 金额 币种 金额 投资方名称 投资方 经济性质 投资比例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国籍或地址 5 自然人投资比例

6、 外资投资比例 国有投资比例 分支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总机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附报资料: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纳税人所处街乡 隶属关系 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主管税务所 (科) 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 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 (科) 经办人(签章): 国税经办人: 地税经办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

7、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6 填填 表表 说说 明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 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

8、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 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

9、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 (市) 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 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 (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

10、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5 “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6.“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 “外国企业” ;如为分支机构

11、,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 110 国有企业 120 集体企业 130 股份合作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 142集体联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 其他联营企业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1 私营独资企业 172 私营合伙企业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 其他企业 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 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7 330 外资企业 340

12、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500 外国企业 600 非企业单位 7.“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8.“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9 “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 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 04 渔业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

13、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

14、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普通机械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建筑安装业 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 53 城市公共交通业 54 水上运输业 55 航

15、空运输业 56 管道运输业 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 仓储业 8 59 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 计算机服务业 62 软件业 H批发和零售业 63 批发业 65 零售业 I住宿和餐饮业 66 住宿业 67 餐饮业 J金 融 业 68 银行业 69 证券业 70 保险业 71 其他金融活动 K房地产业 72 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 租赁业 74 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 76 专业技术服务业 77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 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9 水利管

16、理业 80 环境管理业 81 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 居民服务业 83 其他服务业 P教 育 84 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85 卫生 86 社会保障业 87 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 新闻出版业 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 文化艺术业 91 体育 92 娱乐业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93 中国共产党机关 94 国家机构 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6 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国际组织 98 国际组织 9 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适用个体经营)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登记注册类型 请选择对应

17、项目打“” 个体工商户 个人合开业(设立)日期 批准设立机关 生产经营期限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合伙人数 雇工人数 其中固定工人数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业主姓名 国籍或户籍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经营范围 请将业主 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此处 分店情况 分店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合伙人投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国籍或地址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比例 分配比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10 国税档案号 :

18、地税档案号: 填表日期: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税款业务情况 附报资料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业主签章: 年 月 日 纳税人所处街乡 隶属关系 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主管税务所(科) 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 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科) 经办人(签章): 国税经办人: 地税经办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19、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11 填填 表表 说说 明明 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 (一)个体登记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

20、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二)个人合伙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12 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21、税务机关确定。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 ,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 、 “士兵证”

22、、 “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 “生产经营地址” 栏: 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5.合伙人投资情况中的“国籍和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合伙人填地址; 6. 国标行业: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13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类 型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领取临时营业执照 承包租赁经营 境外企业承包工程或劳务 无照户纳税人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设立机关 批准设立文号 开业 (设立)日

23、期 生产经营期限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核算方式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 其中外籍人数 临时税务登记有效期 单位性质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他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适用会计制度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经营范围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项目 内容 联系人 姓名 身份证件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种类 号 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办税人 税务代理人

24、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 币种 金额 币种 金额 币种 金额 投资方名称 投资方经济性质 投资比例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国籍或地址 14 国税档案号 : 地税档案号: 填表日期: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自然人投资比例 外资投资比例 国有投资比例 分支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总机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代 扣 代缴 代 收代 缴 税款 业 务情况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附报资料: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年 月

25、 日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纳税人所处街乡 隶属关系 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主管税务所(科) 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 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科) 经办人(签章): 国税经办人: 地税经办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15 填填 表表 说说 明明 一、本表适用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填用。 二、 税务登记

26、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 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应出示、

27、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臵上;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 16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

28、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 2.“类型”栏: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类型,按照表中所列选择填写; 3.“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 ,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 、 “士兵证” 、 “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4.“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5.“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6.“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7.“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

29、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8.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 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17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一、增值税: 类别 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 主营 兼营 交通运输和 应税服务 本栏目为单选。根据实际经营项目,在下列选项中勾选一项主营项目。本栏目为单选。根据实际经营项目,在下列选项中勾选一项主营项目。 陆路运输陆路运输:公路货运 公路客运 缆车货运 缆车客运 索道货运 索道客运 其他陆路货运 其他陆路客运 水路运输水路运输

30、:程租货运 程租客运 期租货运 期租客运 其他水路货运 其他水路客运 航空运输航空运输:湿租货运 湿租客运 其他航空货运 其他航空客运 管道运输管道运输:管道货运 管道客运 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 技术转让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软件服务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离岸服务外包 文化创意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设计服务 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航空服务 港口码头服务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打捞救

31、助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服务: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光租业务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干租业务 其他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鉴证咨询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 鉴证服务 咨询服务 经营方式 1.境内经营货物 2.境内加工修理 3.境内交通运输 4.境内应税服务 5.自营出口 6.间接出口 7.收购出口 8.加工出口 备注: 18 二、消费税: 类 别 1、 生产 2、 委托加工 3、 批发 4、 零售 应税消费品名称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烟火 6.成品油 7.汽车轮胎 8.摩

32、托车 9.小汽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 经营方式 1.境内销售 2.委托加工出口 3.自营出口 4.境内委托加工 备注: 三、营业税: 经营项目 主 营 兼 营 备注: 四、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 征收方式: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预缴期限:按月预缴 按季预缴 预缴方式:据实预缴 按上年度四分之一或十二分之一 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 纳税方式:汇总纳税 非汇总纳税 非居民企业法定或申请纳税方式 1.据实纳税 2.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3.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算纳税 4.航空、海运企业纳税方式 5.其他纳税方式 备注:

33、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1.市区 2.县城镇 3.其他 六、教育费附加: 七、地方教育费附加: 八、其它: 以上内容纳税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注:注:1、本表系纳税人根据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及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事项的自行核定。 2、本表一式一份,纳税人填写后,与税务登记表一同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留存。 本表为 A4 竖式 19 北京市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区、县国家税务局 变更税务登记表变更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变更登记事项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批准机关名称 及文件 送缴证件情况: 纳税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34、负责人) :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

35、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六、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七、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21 北京市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区、县国家税务局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注销原因 附送资料 纳税人 办税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时间 经办人: 年 月

36、 日 清缴税款、 滞纳金、 罚款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 缴销发票 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 税务检查 意见 检查人员: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收缴税务 证件情况 种类 税务登记证正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收缴数量 经办人: 年 月 日 批准 意见 税务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22 使使 用用 说说 明明 .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设置。 .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情形而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或者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附送资料:有关注销

37、的文件和证明资料; (2)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纳税人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由征收人员签署意见; (3)缴销发票情况:纳税人缴销发票领购簿及全部发票后,由发票发售人员签署意见; (4)税务检查意见:检查人员对需要清查的纳税人,在纳税人缴清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签署意见; (5)收缴税务证件情况:由登记人员在相应的栏内填写收缴数量并签字确认,收缴的证件如果为 “临时税务登记证” ,添加 “临时”字样。 .本表为 A4 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23 北京市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区、县国家税务局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扣

38、缴义务人) 名称 申请延期申报税种 税款所属时期 规定申报期限 申请延期申报的期限 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核准延期申报期限: 年 月 日前 预缴税款 核定方式 上期实际缴纳税额 税务机关核定税额 预缴税种 税 目 税款所属时期 上期实际 缴纳税额 核定预缴税额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4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

39、缴税款报告表,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届满之前申请延期申报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逐项填写无法正常申报的税种; (2)核准延期申报期限:税务机关批准的准予延期申报的截止日期; (3) 预缴税款核定方式: 采取哪种核定方式在相应的 “” 内打 “” ; (4)核定应纳税种: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 (5)核定预缴税额: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预缴税款的税额。 25 北京市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区、县国家税务局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申请延期缴纳税

40、款情况 税种 税款所属时期 应纳税额 申请延期 缴纳税额 申请延期缴纳期限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 人民币(大写) 当期应付职工工资支出预算 当期社会保险费支出预算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理由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管理部门意见 县(区)税务机关意见 税种 延期缴纳 税额 延期缴纳期限 税种 延期缴纳 税额 延期缴纳期限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省级税务机关批准意见 税种 延期缴纳 税额 延期缴纳期限 税种 延期缴纳 税额 延

41、期缴纳期限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26 使使 用用 说说 明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使用。 3.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附报以下材料: A.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B.资产负债表; C.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支出预算; D.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4.税务机关审批意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审批的,可不填写“ (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 5.本表为 A4 型竖式,各级税务机关分别留存一份,纳税人

42、一份。 27 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 元 (列至角分) 所属行业 申请理由: 税种 税目 原核定定额 申请调整定额 应纳税营业额(销售额) 税率、征收率或单位税额 税额 应纳税营业额(销售额) 税率、征收率或单位税额 税额 纳税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办税人员: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经办人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局长意见 (公章) 主管局长: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本表为 16 开竖式 28 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3、 税 字 第 号 (税务机关) : 我 局 所 辖 ( 纳 税 人 ) 因 地 址 变 更为 ,迁往你局辖区,现该纳税人已于 年 月 日终止在我局的纳税事项。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29 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非正常户认定登记表 30 北京市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区、县国家税务局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外证 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税务登记地 外出经营地 登记注册类型 经营方式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 应税劳务 劳务地点 有效期限 合同金额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货物名称 数量

44、 销售地点 有效期限 货物总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总金额 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以下由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填写 应税劳务 营业额 缴纳税款 使用发票名称 发票份数 发票号码 合计金额 货物名称 销售数量 销售额 缴纳税款 使用发票名称 发票份数 发票号码 合计金额 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1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

45、法第三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需要临时到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使用。 3.表中主要内容填表说明: 经营方式:填批发零售、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建筑安装、服务、其他 劳务地点:填劳务实际发生的地点。 4本表由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前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有关内容; 到达外出经营地在开始经营前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经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签章,由纳税人持本表返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事项。 32 北京市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区、县国家税务局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扣缴义务人 名称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件 名

46、称 证件号码 地址 邮 政 编 码 财务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行业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是否是缴税账号 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 税款的业务内容 扣缴义务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扣缴义务人(签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 是否办理税务登记 是否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是 否 是 否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33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设置。 2.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具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办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47、证书的扣缴义务人填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 9 位国标码,未办的不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填写; (3)开户银行、账号:扣缴义务人用于缴纳税款的开户银行的全称及银行账号; (4)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业务内容:依照税法规定具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具体项目。 4.本表为 A4 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扣缴义务人一份。 34 重新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重新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申请理由: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办税人员: 年 月 日 税务所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征

48、管科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使用范围:已办理注销登记、非正常户核销的纳税人,因特殊情况,申请重新其税务登记时填写此表。 2、本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留存。本表为 A4 竖式 35 北京市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区、县国家税务局 纳税担保书纳税担保书 编号: 纳税人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纳税 担保人 名 称 登记注册类型 地 址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担保形式 担保范围 税款、滞纳金金额(大写)元以及实现税款、滞纳金入库的费用,滞纳金起算时间为 年 月 日。 担保期限 和担保责任 纳税人于 年 月 日前未缴清应纳税款的, 由纳税担保人自收到税务

49、机关纳税通知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滞纳金。 纳税人以自己财产担保的, 于 年 月 日前未缴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对担保财产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担 保 财 产 用于纳税担保的财产名称及数量 附:用于担保 的财产证明及份数 不动产价值(估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动产价值(估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其他财产价值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担保财产总价值 (估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纳税担保人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纳税担保人(章) 年 月 日 纳税人签字: 纳税人(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经办人签字: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36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 1本担保书依

50、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担保人以信用、财产提供纳税担保时使用。 3本担保书中担保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经济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没有担保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纳税担保人。 4担保形式填写担保人以何种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信用担保、动产担保或者不动产担保等。 5用于担保的财产证明是指公证机构、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机关、 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司法机关出具或发放的证明财产权属关系的法律文件、文书和凭证。 6担保责任包括: (1)担保人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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