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个人外币现钞业务办事指南.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992464 上传时间:2022-12-3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20.4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个人外币现钞业务办事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个人外币现钞业务办事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个人外币现钞业务办事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个人外币现钞业务办事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个人外币现钞业务办事指南.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个人外币现钞业务办事指南业务名称个人提取超过规定限额外币现钞设定依据1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2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申请条件申请人为出境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或地区)的个人。禁止性要求: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规规定。办理材料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印章的复印件);2 .提钞用途材料(原件和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办理机构及地点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非贸易外汇管理科(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1

2、00号人民银行大厦1310室)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92-5899625办理流程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单笔或当日累计超过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持有关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备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后,外汇局当场办理,出具有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个人领取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然后凭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到银行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业务名称个人外币现钞携带出境审核新增(一人携带超过等值IOOOO美元现钞出境)设定依据L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32号);2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

3、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的通3102号);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421号)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申请条件申请人为拟出境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L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2 .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3 .政府领导人出访;4 .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5 .其他特殊情况。除此之外,出境人员不得携带超过等值IOOOo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禁止性要求: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规规定。办理材料1 .书面申请(原件);2

4、.护照等相关出境证件(原件和加盖签章的复印件);3 .有效签证或签注(实行免签或落地签的国家和地区不提供,原件和加盖签章的复印件);4 .存款证明(利息清单或取款凭条)或相关购汇凭证(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5 .确需携带超过等值IoOOO美元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办理机构及地点国家外汇管理局原门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非贸易外汇管理科(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100号人民银行大厦1310室)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92-5899625办理流程出境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向外汇局申请携带外汇

5、出境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后,外汇局当场办理,出具有签章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出境人员领取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业务名称个人外币现钞携带出境审核补办(一人携带超过等值IoOOO美元现钞出境)设定依据L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32号);2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的通3102号);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421号)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申请条件申请人为拟出境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L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2

6、.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3 .政府领导人出访;4 .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5 .其他特殊情况。除此之外,出境人员不得携带超过等值IOOOo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禁止性要求: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规规定。办理材料1.原申请办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时出示的材料(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亚印件);原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由外汇局签发的,按此材料提交外汇局。办理机构及地点国家外汇管理局原门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非贸易外汇管理科(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100号人民银行大厦1310室)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92-5899625办理流程包括遗失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的补办和逾期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等值IoOoO美元以上)的补办(个人出境后不予补办)。原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由外汇局签发的,外汇局审核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无误后,为其补办,并在补办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上加注“补办”字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