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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项目编号:0658-1601SZTCE006采 购 人:佛山市第四中学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 二一六年一月竞争性磋商文件目 录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2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5一、供应商资格要求6二、商务要求7三、技术要求10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21.说明132.定义133.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134.磋商费用145.磋商文件构成14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58.磋商响应报价169.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610.磋商保证金1611.磋商有效期171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修改1713.“磋商响应文件
2、”的密封和标记171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5.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816.磋商及评审1817.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2318. 成交结果公告2319.成交通知书2420.签订合同24第四章 合同格式25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29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33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4第五章 附件及磋商文件格式521.自查表532.磋商声明55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6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75.资格声明函586.报价一览表607.分项报价表618.商务要求响应说明一览表629.技术要求响应表说明一览表6310.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6411.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6612.文件袋封面671竞争性
3、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2磋商邀请函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第四中学(采购人)的委托,对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高低 压配电工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601SZTCE006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4277.55元四、采购数量:1项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序号项目内容01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2、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六、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
4、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必须通过广东电网公司诚信备案或者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诚信备案。4、供应商须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5、在广东省以外工商登记的供应商,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企业和人员信息并通过数据规
5、范检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注: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 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2、资质证书的复印件。3、“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上查询打印件(打印件内容包
6、括“基本信息”、“资3质类别”、“考评记录”三个页面)。4、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以外工商登记的供应商提供)。5、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1 月 27 日 9 时 30 分。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9 号中区 1 座 23 层开标会议室。 十、磋商开始时间:201
7、6 年 1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十一、磋商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9 号中区 1 座 23 层开标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佛山市第四中学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901676传真: /邮编: 528000(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9 号中区 1 座 23 层报名登记和发售磋商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
8、)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2224朱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921421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 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如 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六年一月4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5一、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符合前述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 6 点“供应商资格”规定的要求,
9、且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必须通过广东电网公司诚信备案或者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诚信备案。4、供应商须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5、在广东省以外工商登记的供应商,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
10、01552 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企业和人员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6二、商务要求商务需求明细一、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含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计任务所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所有专业设计费用、概算编制费用、图纸修改、图纸装订、验收费用、各项 报批费用、税费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采 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2、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484277.55 元;报价若超过项目采购预算,其报价将视为无效。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报价内容包括设计费折
11、率、设计费暂定总额等内容,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预 算,有关投报价格的限价要求说明如下:本项目设计费采用投报设计费折率、设计费暂定总额的方式进行报价,并执行国家计委、建设 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的规定。有关设计费暂定总 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设计费折率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0 1: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暂以建安工程费估算总额为计费额,计算出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暂定额); 取专业调整系数为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0.85,附加调整系数为
12、1.0,计算出工程设计收费基 准价为 484277.55 元。 设计费折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有效小数(例如 99.99%);设计费暂定总额报价单位为“元”,最 多保留两位有效小数(例如 00.00 元)。 0 2:设计费折率及设计费暂定总额报价应已综合考虑初步方案设计以及修改方案所产生的相关费 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方案设计费及相关修改费用。 二、设计周期 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 25 天内提交完整的设计成果,设计成果应通过当地供电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及备案,提供的图纸应达到用于施工招标的要求。合同设计周期以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设计内容、完 成采购人对方案的细化设计要求,完成当地供电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审
13、批和验收手续为结束标志。成交 供应商必须合理预计与采购人协商细化设计以及审批验收的时间,逾期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 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须在 2016 年 3 月 15 日之前 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成果应通过当地供电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提供的图纸应达到用于施工招 标的要求。三、付款方式和条件 1、本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当地供电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及取得财局预算审核结论书后 20 个
14、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进度款至本工 程财局预算审核价计算的设计费的 6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手续办理完毕,相关资料完善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工程财局预 算审核价计算的设计费的的 80%;3、剩余的设计费在工程结算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结算以财政审定价为准。4、办理进度款支付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经有关现场监督部门(项目监理、采购人及管理 人代表)相关进度的资料,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项目监理或采购人及管理人代表按合同付款方式、 管理流程及设计进度情况,审核成交供应商的付款申请,报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工程进度款。成交供应商 未能向采购人提供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证明资料的,采购人有
15、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5、每期付款由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该期相应金额的发票,方可办理支付手续;收款方、 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6、成交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 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 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 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四、结算方式 本项目的设计收费结算按成交供应商投报的设计费折率及如下公式进行计算调整: 工程
16、设计收费结算额工程设计收费基准值中标设计费折率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计算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按直线内插法计算;其计费额按本项目经审核备案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取定,最终结算额以采购人及8相关主管部门的审定金额为准。五、验收要求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及工程预算编制的深度需求,并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9三、技术要求技术需求明细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
17、东平路东北侧、沙口水厂东北侧,总用地面积约 525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9946.7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86141.5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6614.24 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楼、行政实验楼、图艺楼、体育馆各 1 栋,2 栋宿舍楼(1 栋 11 层和 1 栋 15 层),1 座学生食堂等。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5.08 亿元,建安费估价约为人民币 4.1 亿元。本采购项目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电房的装修工程、高压进线工程、高低压配电设计、 路面破除与修复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满足招标要求内容的施工 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
18、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 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以及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所有资料,上述资料须 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二、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1、本采购项目的工程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电力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电力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2、成交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3、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
19、范进行设计。4、成交供应商在设计工作中应使用(但不限于)下述标准、规范: (1)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电气部分);(4)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7)建筑照明设计规范10(8)国家或行业现行其他相关规范及标准。 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发布新规范,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三、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电力工程技术标准和其他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及示例等的有关要求,并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初步
20、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应符合相关专业的规定及规范,若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3、若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份数提供各阶段设计成果。 5、成交供应商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必须主动与本项目沿线各相关职能部门(规划、建设、交通、水利、航道、国土、海事、电力等)进行沟通、协调,代采购人办理设计报审报批手续,在报批的过程 中的专项评估费用及其余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6、成交供应商须向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各阶段设计文件 CAD 及 PDF
21、 电子版(含必要的基础数据资料)。 7、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驻场设计服务必须做到位,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对施工单位发 现的设计错误、遗漏或对设计文件的疑问,要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对施工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不断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风险。8、成交供应商要从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角度,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合理工期及每阶段所需的合理时间。9、成交供应商需对工程提出专门的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10、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施工图纸 CAD 及 PDF 格式电子版供采购人在施工招标时使用。11、设计范围内相应专业工程施工时,成交供应商应配备相应专业设
22、计代表,按规定常驻工地, 为采购人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和局部变更设计。12、在设计和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派来的相关设计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四、现场勘察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到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以便获取有关信息,供应商踏勘现场的费用自负。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对其他物品或结构造成损坏必 须照价赔偿原貌修复。11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21.说明1.1 资金来源: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磋 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磋商内容:见
2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函,详细要求见采购项目内容。 1.3 磋商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磋商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定义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佛山市第四中学”,简称采购人或发包人。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第四中学采购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 构。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 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9 号中区 1 座 23 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
24、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57-8392142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7-83939018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竞争的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本次磋商项目的能力。2.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运作,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磋 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 2.5 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磋商文件的规定。 3.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合格的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全新的货物等。采购文件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如本次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已说明,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所供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和运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13(如有)的强制性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3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 修缮等。“合格的工程”是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规划、设计、
26、质量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地方(或企业)标准(如有)的规定或规范要求,经竣工验收达到采购 文件规定的质量验收等级标准的建设工程。 3.4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合格的服务”是指供应商按采 购文件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地方(或企业)标准(如有)的规定或规范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满足 采购文件规定的需求或特定目标的服务。 3.5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和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 服务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时,或者在享有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时,免受第三方以 侵犯其
27、合法权益(例如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等)而提 出的任何求偿责任起诉。否则,供应商须承担采购人与此相关的一切损失(包括且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经裁定由采购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导致采购人需重新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时间费用损失等)。4.磋商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 299 号文”规定执行。 4.3 成交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要求在 收到成交通知3日内以现金
28、或电汇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人民币 8000 元。5.磋商文件构成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磋商文 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14(3)供应商须知;(4)合同格式(参考范本);(5)磋商文件格式(附件)。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 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29、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 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6.2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 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组 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深圳市国 际招标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 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 时间内未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
30、出疑问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无 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 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7.磋商响应文件7.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 自查表; 2) 磋商声明;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资格声明函; 6) 报价一览表; 7) 分项报价表; 8) 商务要求响应说明一览表; 9) 技术要求响应说明一览表; 10)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511)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及退磋商保证金的函; 7.2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 磋商文件要
31、求和规定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 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 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参加磋 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8.磋商响应报价8.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报价方式报价。 8.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 他税。 8.3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 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 总报价中。 9.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9.1 供应商
32、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 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磋 商文件的一部分。 9.2 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 10.磋商保证金10.1 磋商保证金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0.2 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9500 元,并作为磋商响应的一 部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0.3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 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0.4 磋商保证金应用磋商
33、报价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 0 银行转帐 银行汇款 以上形式的保证金须在 2016 年 1 月 25 日的 23:59 前到账。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交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及退磋商保证金的函。磋商保证金请按以下账号提供: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16开户银行:建行佛山新城支行帐号:4400166420105300421310.5 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10.6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 供应商。 10.7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了采购合同并交纳 了招标代
34、理费后,予以无息退还。 10.8 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招标代理费;(3) 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4) 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响应文件”从开启磋商响应文件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 60 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应答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35、。11.2 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修改12.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电子版一份(电子文件要求光盘或 U 盘介质,WORD 或 EXCEL 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并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按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填写。12.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每份表格和文件均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
36、报价概不接受。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包装。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密封包装封面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密封包装封面应按磋商文件17第五章附件“密封包装封面格式”填写。13.2 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内拒绝接收未按规定密封或密封不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1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4.1 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磋商地点和截止时间前递交到 采购代理机构。 14.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地点和截止时间前(30
37、)分钟开始接 受供应商递交密封完好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投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16.磋商及评审16.1 磋商仪式(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开始时间于磋商地点组织磋商仪式。开启磋商响应 文件前,由全体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当 场宣布密封结果,供应商代表须签署报价文件密封确认表。(2)磋商仪式和磋商时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 件亲自出
38、席磋商仪式并响应磋商小组的临时召唤,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 供应商的真实意愿和决定,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消更改的法 律效力。参加磋商的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参加 磋商的代表是授权代表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6.2 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或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3)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最终形成的报价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6.
39、3 磋商原则(1)磋商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18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 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 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 应商的评审方法。(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
40、,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外,其他采 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必须3 家。(3)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 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16.4 磋商次序:磋商小组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登记的排名顺序对需要进行磋商的供应 商磋商。16.5 磋商评审的步骤 (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所有供应商的资格。磋商小组拒绝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 (2)磋
41、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响应文件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以响应供应商签到顺序为准)分别进 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
42、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其技术、 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19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响应文件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