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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扩大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扩大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金龙达评报字2011第1103号黑龙江金龙达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拟出让的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扩大区采矿权进行了价款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尽职调查、收集资料和评定估算,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2011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为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出让该采矿权,收取采矿权价款提供公平、合
2、理、真实的价值参考意见。现谨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1矿业权评估机构机构名称:黑龙江金龙达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三大动力路538号法定代表人:李忠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230107100021976“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62评估委托人与采矿权申请人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出让人: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申请人: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名称: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原名为勃利县银杏煤矿二井。该井建于1999年,开采21#
3、煤层。该井原界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煤炭资源/储量于2005年11月评审备案(黑国土资储备字2005544号),截止2003年12月31日合计28.76万吨。采矿权价款于2006年9月评估确认(黑国土资矿认字2006第160号)。原扩大区(已进证)煤炭资源/储量于2006年3月评审备案(黑国土资储备字2006099号),截止2006年1月31日,合计42.49万吨。采矿权价款于2006年9月评估确认(黑国土资矿认字2006第161号)。据该矿提供的资料,上述采矿权价款均已全部缴纳完毕。2011年1月24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以黑国土矿划2011002号文为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划定扩大区范
4、围。根据以上文件,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研究总院接受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的委托,对扩大区范围内煤炭资源/储量进行了核实,提交了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由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黑国土资储备字2011092号)。本次备案范围的采矿权价款尚未处置。目前,该矿扩大区范围内的采矿权价款评估、备案及采矿证延续工作正在进行中。3评估目的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扩大区采矿权,该矿为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为该矿采矿权出让提供作价参考依据。本项目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黑龙江省
5、国土资源厅出让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二井扩大区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真实的价款参考意见。4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对象为“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扩大区采矿权”。该矿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2300002011061120114315,批准开采21#煤层,生产规模6.0万吨/年,矿区面积:1.9368平方千米,有效期限:壹年,自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19日,发证机关为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该矿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2300002011061120114315如需要矿区范围坐标详细资料,请到省厅储量处查阅。2011年1月24日,黑龙江省国土
6、资源厅以黑国土矿划2011002号文为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二井划定了扩大区范围,批准开采煤层及坐标如表2: 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黑国土矿划2011002号)如需要矿区范围坐标详细资料,请到省厅储量处查阅。本次评估以该矿扩大区范围内新增的煤炭资源/储量为主要地质(储量)依据。5评估基准日根据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对评估基准日的时限要求,本着有利于评估目的,有利于选择计价依据和评估参数的原则,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11年11月30日。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取费标准均为2011年11月30日的时点价格标准。6评估原则6.1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
7、;6.2遵循产权主体变动的原则;6.3遵循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原则和谨慎性原则;6.4遵循贡献性、替代性、预期性原则;6.5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最有效利用的原则;6.6遵守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遵守地质勘查规范的原则;6.7遵循采矿权价值与矿产资源相依托原则;6.8遵循供求、变动、竞争、协调和均衡原则。7评估依据7.1 1996年8月29日修改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7.2国务院1998年241号令发布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7.3国务院1998年242号令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7.4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0309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7.5国土资源
8、部国土资2008174号文印发的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7.6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7.7国土资源部公告发布的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年修订版);7.8中国矿业权评估协会2008年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7.9中国矿业权评估协会2010年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二);7.10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施行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2008年8月29日);7.11中国矿业权评估协会2008年评估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7.12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评估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2008年10月23日);7.1
9、3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1号文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7.14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2号文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7.15关于采矿权价款评估的登记书(黑国土资矿采评登字2011第141号);7.16采矿许可证(证号:C2300002011061120114315);7.17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黑国土矿划2011002号);7.18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202309219002);7.19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研究总院,2011年3月);7.2
10、0黑国土资储备字2011092号关于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9月16日);7.21黑矿储评字2011092号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黑龙江省矿产储量评审中心,2011年9月15日); 7.22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二井扩大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认定书(黑龙江三兴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1月);7.23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评估资料;7.24其它。8评估过程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我公司组织
11、评估人员,对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二井扩大区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1)接受委托阶段:2011年11月8日,项目接洽,与委托方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接受登记书,拟定评估计划(评估方案和方法等),提供评估资料准备的清单。(2)现场查勘阶段:根据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于2011年11月9日11月11日,本公司评估人员李忠发(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杨继龙(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人在委托方派出人员的陪同下,对纳入评估范围的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二井扩大区采矿权进行了现场查勘和产权核查,查阅了有关资料,征询、了解、核实矿床地质勘查等基本情况,现场
12、收集、核实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设计资料等;对矿区范围内有无矿业权纠纷进行了核实。(3)评定估算阶段:于2011年11月12日11月25日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评估方法,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果,并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4)提交报告阶段:于2011年11月26日12月15日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评估报告书,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初稿、交换评估初步结果意见,在遵守评估规范、评估准则、评估指南和职业道德原
13、则下,认真对待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并做必要的修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9采矿权概况9.1矿区位置与交通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二井位于七台河市红旗镇闫家沟村1千米,行政区划隶属于七台河市红旗镇管辖。井区距七台河市北西35千米,距勃七公路18千米,交通便利。9.2矿区自然地理概况井区属丘陵地形,地势北东高南西低,海拔一般在150250米,井田内最高点为183米高地,最低167米,相对高差16米;区域上主要河流为倭肯河,向西流入松花江。本区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最高气温35;最低气温-33,年平均气温3.5;雨季集中在每年的78月份,平均年降雨量600毫米,蒸发量110毫米;冬季以西
14、北风为主,夏季以东南风为主,最大风力为78级,平均风速为3.6m/s。本区地震烈度为六度区。9.3矿区地质工作概况该区自19581962年,先后有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公司一八勘探队和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公司二四勘探队进行了找矿工作;1972年合江地区煤炭局在该区中部完成5个钻孔,投入工程量1771.78米,揭露了该区主要可采煤层。1972年,黑龙江省煤田地质二四勘探队在该区进行了普查勘探,于1975年12月正式完成提交了勃利煤田青龙山区小井勘探地质报告,报告共完成各类机钻孔317个,工程量60652.70米,槽探11818立方米。本报告经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公司第76009号文件审批。该报告共提交平衡内储
15、量:4187.94万吨,B级储量约占20.20%。气煤:3828万吨;焦煤359.497万吨。表外储量:1538.787万吨。总计获得储量5726.729万吨。2004年1月,勃利县矿产地质勘探队提交了黑龙江省勃利县勃利煤田青龙山区勃利县银杏煤矿二井煤炭资源储量检测核实报告。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于2005年11月3日予以备案(文号:黑国土资储备字2005544号):截止评审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勃利县银杏煤矿二井剩余煤炭资源/储量28.76万吨。2006年6月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采矿权进行了评估(索创评报字2006第0631号),2006年9月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的确认
16、(黑国土资矿认字2006第160号)。采矿权价款已缴纳完毕。2006年1月12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以黑国土矿划2005146号文为该矿划定了扩大区范围,2005年10月,由勃利县矿产地质勘探队提交了黑龙江省勃利县勃利煤田青龙山区勃利县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检测核实报告,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于2006年3月16日予以备案(文号:黑国土资储备字2006099号):截止评审基准日2006年1月31日,勃利县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范围内煤炭资源/储量为42.49万吨。2006年6月黑龙江索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采矿权进行了评估,2006年9月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的确认。(黑国土资矿
17、认字2006161号)。采矿权价款已缴纳完毕。2011年1月24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以黑国土矿划2011002号文为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划定了扩大区范围,2011年3月,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研究总院受该矿的委托,对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扩大区进行了煤炭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并提交了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省国土资源厅以黑国土资储备字2011092号对该矿核实报告下发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截至评审基准日2011年1月31日,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二井扩大区保有煤炭资源/储量716.96万吨。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
18、量(122b)147.88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569.08万吨。上述扩大区评审认定范围内的煤炭资源/储量是本次评估的主要地质(储量)依据。9.4矿区地质特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二井位于勃利煤田弧形构造西部边缘,为一向南西倾斜的单斜构造,地层走向北西5060,倾角1540,区内断层较发育。9.4.1地层本区地层主要为白垩系下统鸡西群城子河组、穆棱组、猴石沟组和新生界第四系。现按地层由老至新叙述如下:(1)城子河组(K1ch):层厚18502356米,岩性主要为集块岩、粗砂岩夹薄层凝灰质细砂岩组成。该组地层广泛发育,是主要含煤层位,含煤43层,其中可采6层和局部可采煤层6
19、层。本组地层根据岩相特征、含煤特点等分为四个层段,自下而上分述如下:I段:即47#煤层以上至约100米处含动物化石的粉砂质泥岩顶部为界。中下部以砾岩、砂砾岩、砂岩、粉砂岩及煤层组成。含煤5层,集中在中部,仅2层局部可采,且厚度变化大,结构复杂,煤层向深部变薄尖灭及向浅部分叉现象明显。段:上部到33#煤层顶板砂岩为界。是本区下部主要含煤段。上部煤层多而薄,中下部含主要可采煤层,且标志明显。本段含煤18层,主要可采2层,局部可采1层。段:上部到20#煤层顶板厚层砂岩为界。是本区上部主要含煤段。上部岩性较细,下部岩性较粗。煤层集中在中部,本段含煤15层,主要可采4层,局部可开3层。段:上部到9#煤层
20、顶板厚层砂岩为界、岩性较细,夹薄煤层,本段含煤5层,仅11层局部可采。(2)穆棱组(J3m):不发育,局部可见,岩性以细砂岩为主。(3)第四系(Q4):分布在河谷、沟谷两侧,由砂、砾石及松散堆积物组成。 该矿井开采煤层赋存于下白垩统城子河组,井区地层呈单斜构造,倾向南西,倾角1540。9.4.2构造井区构造以断裂为主,发育有FB、F22、F25正断层,落差分别为100米、90米,50米。9.4.3岩浆岩生产与勘查中尚未发现岩浆岩侵入体。9.4.4煤层及煤质9.4.4.1煤层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扩大区批准开采21#、22#、26#、26A#、26B#、27#、27下#煤层。21#煤层:
21、单一结构,厚度0.380.59米,平均0.46米。顶板细砂岩,底板粉砂岩。距下伏22#煤层3036米。22#煤层:单一结构,厚度0.390.96米,平均0.68米。顶板粉砂岩,底板细砂岩。距下伏26#煤层110124米。26#煤层:单一结构,厚度0.191.20米,平均0.79米。顶板粉细砂岩,底板中砂岩。距下伏26A#煤层23米。26A#煤层:单一结构,厚度0.420.75米,平均0.52米。顶板粉细砂岩,底板细砂岩。距下伏26B#煤层7米。26B#煤层:单一结构,厚度0.801.46米,平均1.00米。顶、底板均为砂岩,距下伏27#煤层24米。27#煤层:单一结构,厚度0.440.94米,
22、平均0.60米。顶、底均为砂岩。距下伏27下#煤层10米。27下#煤层:单一结构,厚度0.550.77米,平均0.71米。顶、底板均为砂岩。9.4.4.2煤质依据勃利煤田青龙山区小井勘探地质报告,26#煤层:灰分17.4737.24%,平均25.94%,挥发份33.2136.78%,平均34.59%;胶质层厚度(Y)22毫米;发热量23.88MJ/kg;容重1.43t/m3;26A#煤层:灰分13.0128.03%,平均20.31%,挥发份30.0239.69%,平均32.71%;胶质层厚度(Y)12.015.5毫米,平均13.8毫米,发热量26.95MJ/kg;容重1.40t/m3;26B#
23、煤层:灰分15.0436.71%,平均27.3%,挥发份29.5937.69%,平均32.61%;胶质层厚度(Y)12.017.5毫米,平均15.2毫米;发热量25.61MJ/kg;容重1.43t/m3;27#煤层:灰分15.2837.66%,平均21.02%,挥发份28.6635.74%,平均32.04%;胶质层厚度(Y)11.017.5毫米,平均14.5毫米;发热量28.55MJ/kg;容重1.40t/m3;27下#煤层:灰分10.4129.14%,平均18.75%,挥发份28.8335.75%,平均32.15%;胶质层厚度(Y)12.515.0毫米,平均13.7毫米;发热量29.79MJ
24、/kg;容重1.40t/m3;22#煤层为勘查不可采煤层,无煤质指标,依据层间距及发育特征,类比采用21#煤层煤质资料,灰分22.1636.10%,平均29.26%,挥发份32.4737.34%,平均34.46%;胶质层厚度(Y)12.016.5毫米,平均14.5毫米;发热量24.39MJ/kg;容重1.40t/m3;各煤层均为气煤。9.5开采技术条件9.5.1水文地质条件井区地表无水体,矿井主、副井口标高分别为169.95米、169.21米,历史最高洪水位163.20米。现矿井涌水量3m3/h,预计扩大后正常涌水量20 m3/h;9.5.2其他开采技术条件该矿井煤层顶、底板多为粉、细砂岩,完
25、整性、稳定性较好,易支护、管理。依据黑煤生产发2010443号文件,该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0.19m3/min,相对涌出量2.73m3/t,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1.94m3/t,绝对涌出量0.14 m3/min。煤尘具爆炸性危险,煤的自燃倾向性为II类自燃。10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原名为勃利县银杏煤矿二井,建于1999年, 开采21#煤层,现为片盘斜井开拓,生产规模6万吨/年。现生产规模拟扩为15万吨/年11评估方法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二井为改扩建矿山,根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该矿下发的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该矿委托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研究总
26、院对扩大区范围内煤炭资源/储量进行了核实,编制了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已由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备案。黑龙江三兴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具有一定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够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其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技术经济参数可供参考利用。因此,评估人员认为,该采矿权的各项评估参数选取条件基本具备,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评估的要求。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收益
27、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参考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年修订版)及2006年国土资源部修改方案,确定本项目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其计算公式为:P=P矿业权评估价值;CI年现金流入量;CO年现金流出量;(CICO)t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t年序号(t=1,2,3,n);n评估计算年限。12技术经济参数的选取依据本次评估指标和参数的选取主要依据黑国土资储备字2011092号关于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
28、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黑矿储评字2011092号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和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确定。12.1对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评述:该报告是由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的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研究总院编写并提交的。该公司编制的核实报告主要依据是:勃利煤田青龙山区小井勘探地质报告及相关图件(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公司二四勘探队19
29、75年12月)和勃利煤田青龙山区小井勘探地质报告审批决议书(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第76009号);黑龙江省勃利县勃利煤田青龙山区勃利县银杏煤矿二井煤炭资源储量检测核实报告(勃利县矿产地质勘探队)及评审备案证明;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研究总院在对上述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收集矿井开采资料,并对划定矿区范围内开采状况、采空区范围变化情况等进行了实地调查,重点补充煤层厚度变化资料,收集该井区及周边矿区的地质资料,并按照DZ/T2152002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和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
30、2002)的要求完成了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采用的工业指标符合现行煤炭一般工业指标的要求,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合理、结果可靠。上述核实报告通过了黑龙江省矿产储量评审中心的评审,并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了备案,可以做为本次评估的依据。12.2对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评述: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是由具有煤炭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黑龙江三兴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编制完成的。该公司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是依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和要求、黑国土资储备字2011092号关于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
31、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完成的。根据该矿的实际情况,其开采技术方案、技术参数和经济参数按照全国中等水平进行选取。该开发利用方案可供参考利用。13技术参数的选取和计算13.1保有资源储量根据黑国土资储备字2011092号关于黑龙江省勃利县(青龙山矿区)银杏煤矿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认定,截至2011年1月31日,黑龙江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扩大区煤炭资源/储量(气煤)716.96万吨,其中:(122b)147.88万吨,(333)569.08万吨。详见表3: 表
32、3 资 源/ 储 量 评 审 结 果 表煤层块段资源/储量及类型计范围122b33322#333-18.4911.17平面及标高范围内333-22.6826#122b-17.62103.85333-294.58333-30.45333-41.2026A#122b-122.81118.46333-216.49333-365.54333-413.6226B#122b-153.60220.40333-230.01333-3105.82333-430.9727#122b-127.84132.47333-212.44333-377.30333-414.8927下#122b-136.01130.61333
33、-213.48333-361.08333-420.04总计147.88569.08716.9626#333-53.5711.71平面范围内标高之外333-66.75333-71.3926A#333-54.7010.13333-61.71333-73.6226B#333-510.4917.96333-67.4727#333-57.0310.61333-63.5827下#333-57.4610.63333-63.1760.9460.94本项目对上述评审认定平面及标高范围内的煤炭资源/储量进行评估,补交采矿权价款。由于本次评估的目的为出让,因此确定本次评估即以储量评审基准日该矿扩大区平面及标高范围内
34、上述评审认定范围内煤炭资源/储量,作为评估基准日的煤炭资源/储量。13.2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取值。参考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信度系数取0.8。因此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计算如下: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0.8 =147.88+569.080.8=603.14(万吨)所以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603.14万吨。另:平面范围内标高之外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60.940.8=48
35、.75(万吨)13.3 采矿方案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单钩串车混合提升,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爆破落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单体液压支柱支护。13.4产品方案根据该矿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实际生产情况,该矿最终产品为原煤。因此本项目评估确定其产品为原煤。13.5采区回采率采矿回采率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确定:厚煤层(大于3.5米)不应小于75%;中厚煤层(1.3米3.5米)不应小于80%;薄煤层(小于1.3米)不应小于85%。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扩大区批准开采的各煤层均属薄煤层,采区回采率确定为85%; 13.6设计损
36、失量根据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该矿扩大区设计的矿井煤柱量为56.85万吨(333资源量已经可信度系数调整),其中:边界煤柱28.51万吨,断层煤柱9.48万吨,井筒煤柱18.86万吨,其中因划定矿区范围时已考虑了留设境界煤柱问题,因此本项目评估不再考虑井田境界煤柱设计损失量,对井巷保护煤柱,根据有关规定,按50%回采率回采。13.7可采储量评估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储量设计损失量)采区回采率+井巷保护煤柱量50%则评估用可采储量=(603.149.4818.86)85%+18.8650%=488.58+9.43=498.01(万吨)另:平面范围内标高之外评估用可采储量=48.7585%=41.4
37、4(万吨)13.8生产规模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价款评估准则,对延续登记(出让)采矿权的生产矿山,应根据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规模、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主管部门接批准的设计确定其生产规模。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该矿开发方案的生产规模为15.00万吨/年,本项目评估确定该矿的生产规模为15.00万吨/年。13.9矿山服务年限根据矿山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之间的关系,确定矿山服务年限:T=Q/(AK)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Q可采储量,498.01(万吨)A矿山生产能力,15.00万吨/年K储量备用系数。取值范围为1.31.5。本矿地质构造条件较为复杂,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开采技术条
38、件中等。综合诸方面条件,本次评估的储量备用系数取1.4。T=498.01(15.001.4)=23.71(年)本项目评估的确定的矿山服务年限为23.71年,约为23年零9个月。该矿为改扩建矿山,根据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基建期为36个月,则2011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为建设期, 2014年12月1日至2038年8月31日为生产期,因此评估计算期自2011年12月1日至2038年8月31日。14经济参数的选取和计算本项目评估采用的经济参数主要参考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估人员收集掌握的有关参数数据。14.1后续地质勘查投
39、资该矿已做过详查勘探工作,无需后续地质勘查投入。14.2固定资产投资根据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该矿改扩建工程新增投资为14194.90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571.27万元、机械设备及安装4487.66万元、井巷工程4045.31万元,其它费用(含价款3938.48)4273.24万元,预备费用667.4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0万元。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价款、预备费用、铺底流动资金不参与评估计算,其他费用334.76万元按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及安装、井巷工程的投资比例分摊到这三项费用中。分摊后,新增改扩建工程投资为9439.00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592.28万元、机械设备及安装4
40、652.67万元、井巷工程4194.05万元。另据评估人员了解,该矿为资源整合矿井,原有固定资产可以利用并计入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中。原有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净值为578.31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75.86万元、机器设备215.70万元、井巷工程286.75万元。综上所述,该矿固定资产总的投资为10017.31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668.14万元、设备及安装4868.37万元、井巷工程4480.80万元。原有固定资产净值在评估基准日投入,改扩建新增投资于基建期平均投入(详见附表6)。14.3固定资产更新投资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固定资产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
41、更新资金投入,在其计提完折旧的下一期投入等额初始投资作为更新资金。本项目评估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按30年计算,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按15年计算。14.4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5年。固定资产残值率统一为5%,井巷工程不再计提折旧,计提维简费、安全费和井巷工程基金,直接列入总成本费用。各类固定资产的残值在折旧年限结束年回收,房屋及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更新资金投入,在计提完折旧的下一期投入等额初始投资作为更新资金。截至评估期末2038年8月31日可回收的固定资产残余值共计2230.37万元。14.5流动资金本项目评
42、估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按流动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的比率来估算,固定资产资金率为1520%。本项目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为10017.31万元,计算的流动资金为1502.602003.46万元,本项目评估确定采用的流动资金为1753.03万元。流动资金在矿山生产当年(2014年)一次性投入,评估计算期末收回。14.6销售收入14.6.1产品产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生产规模15.00万吨/年,本项目评估确定该矿年产原煤15.00万吨。14.6.2产品价格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11月30日。评估人员对当地同煤质的煤炭销售情况做了调查,近几
43、年煤的销售价格波动较大。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对于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前一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来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本次评估主要依据该地区矿井近一年原煤销售价格及评估人员掌握的评估基准日时点该地区同煤质的原煤价格,过去一年该矿原煤加权平均含税销售价格约为430.00元/吨,不含税销售价格约为367.52元/吨。本次评估以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367.52元/吨作为该矿原煤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销售价格。14.6.3年销售收入计算过程(正常生产年)年销售收入=原煤年产量原煤销售价格=15.00万吨367.52元/吨=5512.80万元年销售收入的计算详见附表7。14.7
44、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原煤成本与该矿实际情况有一些差别。本项目评估单位成本费用一些指标采用了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指标,对有些成本指标不符合国家有关评估规定的或与实际相差较大的,本项目评估做了适当调整,并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规定并参考当地相似矿山对有些成本指标进行了重新设计。评估采用的成本费用详详述如下:14.7.1外购材料、外购燃料及动力、工资及福利费14.7.1.1外购原材料及辅助原料根据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评估用单位外购原材料及辅助原料费为42.68元/吨(不含税价格)。年外购原材料及辅助
45、材料费为640.20万元(不含税价格)。14.7.1.2外购燃料及动力根据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评估用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24.35元/吨。年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365.25万元(不含税价格)。14.7.1.3工资及福利费根据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评估用单位工资及福利费为96.64元/吨。年工资及福利费为1449.60万元。14.7.2折旧费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规定、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年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参考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采用直线法计算。房屋构筑物:折旧年限取30年、残值率5%计,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为21.16万元。机械设备:折旧年限取15年、残值率5%计,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为263.53265.51万元。正常年份该矿折旧费为284.69286.67万元(详见附表5),单位折旧费为18.9819.11元/吨。14.7.3修理费根据该矿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评估用单位修理费为8.00元/吨。年修理费为120.00万元。14.7.4维简费根据(2004年修订版)及2006年国土资源部修改方案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的要求,采矿系统固定资产不再按其服务年限提取折旧,而按财政部门规定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