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10月合肥房地产月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年10月合肥房地产月报.docx(3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目 录第一章 政策资讯 一、政策法规 .11、三中全会后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将出 房产税或明确.12、地价连续6个季度加速上行 未来将把握供地节奏.33、10月合肥楼市政策 商品房备案新规8种情况可退房.44、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将从11月1日起施行.55、安徽省政府出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意见.8二、市政动态 .81、土地出让金1年内缴清 批后超2年未征收将收回.92、合肥规定没预售许可证不可变相卖房.103、合肥将对房企信用打分评级 2014年1月1日起实行.114、推动城市建设构建幸福人居 779家房企扎根合肥.125、合肥曙光北路将改造为特色街 变身为合肥的“田子坊”.136
2、、“升级版迪士尼”滨湖落地 总面积600多亩.137、安徽省绿色建筑方案出台 鼓励开发商推出全装修房.14第二章 商品房市场分析 一、 商品房供应情况分析.17二、 商品房销售情况分析.201、商品房综述. . .202、区域销售情况分析.263、商品房价格情况分析.38第三章 土地市场分析一、本月供应地块分析.31二、本月成交地块分析.31第四章 总结与下月分析 第一章 政策资讯一、政策法规 1、三中全会后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将出 房产税或明确 由于多地房价近期快速上涨,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房地产调控升级预期可能将趋浓,酝酿已久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将逐渐浮出水面。在房产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供
3、地政策等方面,有可能在短期内取得一定突破,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中被明确。其中,供地政策可能将要求各地年度土地供应规模需比照此前五年供地规模平均值。以限购为主的行政手段恐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多项长期措施有望推出相关部门已对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进行过多轮探讨,有关报告数易其稿,一些基础性政策措施有可能长期化运行。一些城市已陆续将房产税试点方案上报,虽有部分方案被退回修改,但房产税试点扩围已是大势所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联网仍是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进的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将可能长期化运行。此外,土地供应政策也有可能被纳入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中,其原则
4、与国土部现有要求大体类似,即各地年度土地供应规模需比照此前五年供地规模平均值。其中,热点城市应高于上述标准.直接融资政策或逐步放宽有关机构已将作为房地产融资证券化的重要手段的REITs相关政策方案提交至主管部门,该政策可能伴随着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推出。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若未来房地产融资政策有所放开,REITs就极有可能随之开闸。从当前房地产再融资政策的变化不难看出,促进房地产业融资市朝、多元化和规范化,将是政策方向。因此,未来的房地产直接融资政策将可能倾向于逐步放松行政管制和限制。行政手段短期难退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确立,并不意味着以限购、限价为代表的短期行政手段会迅速退出市场,多数分析人士认
5、为,当前行政手段不具备大规模退出房地产调控领域的条件,为稳定市场,热点城市的限购等政策还将持续。 由于涉及多方利益,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立是渐进的过程。相应的,以“限购令”为代表的行政手段退出,也应是渐进的过程。否则,在缺乏有效替代政策的情况下,大规模放开限购,意味着楼市调控松绑,对市场稳定有害无益。曾有专家认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立需5年时间。业内人士认为,在短时间内,楼市调控政策总基调不会发生大的变化。虽不排除个别城市再度尝试松绑政策,但对热点城市来说,行政手段甚至有加码的可能,如“限价令”、“限房价竞地价”等手段范围可能扩大。2、地价连续6个季度加速上行 未来将把握供地节奏 国土部下属
6、的土地勘测规划院10月22日发布的三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显示,三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3286元/平方米,环比上升1.85%,连续6个季度加速上行,升幅较上季度高0.23个百分点。未来要多措并举,进一步巩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效果。 报告称,三季度全国主要城市的商服、住宅和工业地价分别为6201元/平方米、4910元/平方米和691元/平方米,商业和住宅用地价格均呈加速上升 势头,工业用地价格增速有所下降。三季度全国主要城市的综合、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同比分别上升6.21%、7.03%、7.58%、4.31%,升幅连 续四个季度加速上行,整体水平处于较高位。其中,商服和住宅地价
7、的同比升幅接近历史高位。 分区域看,三季度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综合地价水平分别为4831元/平方米、4713元/平方米、3512元/平方米,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珠江三角洲地区各用途地价环比、同比升幅明显高于其他两大重点区域,同比升幅全部进入高位运行区间。 报告统计的土地价格水平并非土地实际交易价格,而是土地勘测规划院的监测点根据当地土地交易价格、经济水平、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等因素测算的综合价格水平。报告显示,三季度上报的成交异常交易地块131宗,较上季度增加3宗,较去年同期增加41宗。三季度以来,多地成交高价地块,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 市和天津、武汉、杭州、苏州、珠海、佛山等
8、热点城市部分地块的成交总价或单价超越历史高值。从地块条件来看,多数高价地都是区位优势明显、市场预期收益较 高的优质稀缺地块,部分地块含有商服用途,基本上体现了地块自身正常的市场价值。总体来说,高价地的产生对地价总体不具代表性,但对拉升土地市场预期的影 响不可忽视。预计四季度全国地价总体水平温和上涨,但区域分化仍将持续,部分热点城市“地王频出”的局面可能有所缓解。3、10月合肥楼市政策 商品房备案新规8种情况可退房 市民买了房子要退,或是要变更合同上买房人的姓名,将有严格规范了。合肥市房产局10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与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8种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退房。 新规明确
9、八种可退房情况 按照国家之前的规定,如果是合同约定原因,比如逾期付款、逾期交房、面积误差比超3%、规划设计变更、逾期办证等5方面,市民和开发商可以协商注销合同备案。 但近年来,随着人员流动加快、突发事件的出现(诸如出国、重病、去世等),市民需要通过退房解决的合理需求越来越多。合肥市此次特出台详细文件,明确8种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退房。 符合条件可变更合同名字 如果购房合同上的名字需要变更,符合条件也可以办理:直系亲属、配偶之间;夫妻因解除婚姻关系,购房人需变更为另一方;多个购房人共同购买商品房,其中部分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关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退房、变更均有时间期限 按照规定,期房自
10、该栋楼竣工交付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或是现房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半年且无特殊理由的,都不能办理备案注销或变更手续。另外,如果购房人已经办理了房产证或是预告登记未撤销的,也不能办理退房和变更。 值得提醒的是,符合条件的合同注销或变更,房产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开发商不得以此名目对购房人提出要求。但开发商可根据购房合同向购房人收取违约金。 政策解读:符合条件可变更合同名字;退房变更均有时间期限;买房网签可防“钱房两空”;期房首付款资金被严管。一次性付款的全款到账;按揭付款首付到账不低于30%,二套房为50%;分期付款的首付款到账比照按揭付款最低比例执行,即支付30%。4、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11、办法(试行)将从11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住建厅近日表示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将从11月1日起施行,这是安徽省首个关于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规章,标志着从投资、保障、服务,到退出甚至追责等环节都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私人能出租房屋作保障房新办法所指的保障性住房,是为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下简称城镇)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捐赠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向保障对象出租,或者捐赠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
12、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执行公益性捐赠涉及的税费减免政策。承租人可购买保障房产权 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持有数量、满足保障需求的情况下,运营机构可以提出保障性住房出售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向承租人出售。出售价格参照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确定,承租人可以购买全部产权,也可以购买部分产权。 购买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自行转让承购住房;确需转让的,由运营机构按照购房原价并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等予以回购。无故超6个月不住要退房针对保障房的监督,新办法规定,如果承租人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
13、件的;转租、出借保障性住房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居住的,发生这些情形,都要退回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政府将停止发放住房租金补助。购房人名单及其住房和收入状况需公示申请人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或者骗取住房租赁补贴的,5年内不受理其保障性住房申请,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买房满5年可上市交易对公众关心的保障房上市交易的问题,该办法明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的,购买人不得自行转让承购住房;确需转让的,由运营机构按照购房原价并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等予以回购。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购买人可申请取得全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取得全部产权
14、的,应当按照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补交政府产权部分价款;上市交易的,按照产权比例享受交易收益,政府有优先购买权。承购人转让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5、安徽省政府出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意见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市、县政府对节约集约用地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首次将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依法用地等目标,纳入对市、县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意见首次明确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准入门槛和单独供地标准,对国家级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省级低于6000万元)的单个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单宗土
15、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缴纳的余款原则上1年内缴清。意见更加突出土地管控和市场激励。按照功能分类,首次对开发区用地构成、道路红线宽度、机动车道数量进行量化约束。按照土地等级,差别化征收土地使用税,并确定最低税额。根据各市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计划,省政府按照容积率2.0折算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下达。对原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对原有商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按新的规划条件重新评估、按剩余年期补缴出让金;对经依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的,重新评估后补缴出让金;经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开发建设的,补办出让手续并按照市场价补缴出让金。二、市政动态1、土地出让金1
16、年内缴清 批后超2年未征收将收回为强化建设用地管理,安徽省近日出台多项提高拿地“门槛”举措,今后单宗土地出让金原则上1年内缴清,对新增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2年未征收地区,将收回农用地转用指标。 未来将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净地”出让。出让的建设用地必须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禁止“毛地”出让,禁止以不公开形式给特定对象特殊政策。 在土地价款征收管理上,明确规定,单宗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缴纳的余款原则上1年内缴清,特殊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用地经批准最长不超过2年缴清。 对土地出让价
17、款未全部缴纳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不得按照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发证,不得以任何方式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土地价款。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每季度将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还将强化土地批后监管。新增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满9个月未实施征收的,安徽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限期征收;对超过2年未征收的,由省政府收回农用地转用指标。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依法供地,对前3年累计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低于50%的,暂停审批该市、县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并相应核减其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政策解读:此次提高拿地“门槛”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防止开发商的土地投机和
18、炒卖土地行为,同时也将降低批而未征、捂地圈地、低效用地等现象的发生率。规范土地市场的正规化和合理化,保证拿地后房地产后期开发所出现的问题。2、合肥规定没预售许可证不可变相卖房新修订的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后文称办法)本月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对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即卖房的,明确提出没收所得并处重罚。这次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属于5年到期的例行修订,但是相比2008年版本来说,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无预售许可证卖房所得将没收变相提前卖房行为将被重罚,此前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许多楼盘进行认筹验资活动,或者是预存多少抵多少折扣的优惠,这类情况在合肥楼市中并不少见。根据办法规
19、定,以后这样的情况都不允许,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或者变相预售。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预售房屋此前,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针对市区范围内新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来说就是新建商品房。新办法范围明显扩大,将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厂房、车库、仓储及可预售的地下空间等房屋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范围。这些房子在竣工验收前销售预支的定金、首付款以及后续付款等预购房款必须全部纳入监管。另外办法也补充规定,若监管项目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后,可以解除预售资金监管,并凭监管部门出具的通知书到监管银行办理手续。监管资金拨付使用更为灵活旧办法
20、中专用账户内的商品房预收款除了5%的不可预见费用外,其他都有规定用途。这次修订后的办法更为灵活,将监管专用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分为重点监管资金和一般监管资金。重点监管资金是指监管项目达到竣工交付条件所需的工程建设费用,用于收买必须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支付建设施工进度款;一般监管资金是指超过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资金。重点监管资金除了工程建设费用总额外,还加20%的不可预见费组成。这块资金由监管部门来核定是多少,拨付时需要材料比较详细。当预售人使用一般监管资金时,仅需要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表即可。3、合肥将对房企信用打分评级 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根据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
21、办法(以下称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该局将对房企信用情况进行“打分评级”并向社会公布。此举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为购房者决定购买行为提供重要参考,为业主维护合法权益添加一份保障。根据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三类。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企自报信息、房企相关主管单位信息、社会公众反映、媒体公开披露以及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认定的信息等,比照同时制定的信息考评标准加以综合认定。考评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近三年无新开工建设项目的企业均以90分为基础分值。信用考评记分期限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分周期届满时,年度信用等
22、级、综合评分等信用记录予以存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结果在7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不予推荐行业评先评优,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接受约谈。4、推动城市建设构建幸福人居 779家房企扎根合肥市房产局近日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基本情况进行公示,目前在该局登记造册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有779家。市房产局公示的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基本情况一览表显示,目前779家在册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中,具备一级资质的有4家,二级资质的有48家,三级资质的有24家,四级资质的有68家,暂定级别资质的有41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地产开发的必备条件,其资质级别与其注册资本、经营年限、开
23、发业务量、工程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储备等密切相关,是行业资质、资历的重要凭证。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企业中“暂定”级别为针对没有业务量、尚未评上级别的开发企业而设,以方便其进行房地产开发。5、合肥曙光北路将改造为特色街 变身为合肥的“田子坊”今年下半年曙光北路已开始整体改造的前期工作,原有的废品收购站正逐步搬离,这条路将被打造成合肥的“田子坊”。芜湖路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曙光北路沿街门面将整体承租,和周边的兰亭公寓小区的沿街铺面一起,打造一个文化创意产业的特色街,风格类似上海的“田子坊”。而打造方案最晚将在明年年初基本确定。 6、“升级版迪士尼”滨湖落地 总面积600多亩被称为“升级版迪
24、士尼”的合肥万达文化旅游城已经锁定“坐标”。近日,总面积600多亩的滨湖新区“巨无霸”地块正式挂牌出让,并最终被大连万达商业地产和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接盘”。这宗地正是万达文化旅游城所在地。据了解,这宗地位于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以东、云谷路以南,发证面积为652.32亩,分为ABCDE五个地块。该地块紧邻环湖北路和包河大道,地块参考总价为7.3321亿,竞买保证金1.5亿元。对于这一地块,相关部门提出了较为严苛的接盘条件: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在3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司法人;竞买人在国内自持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不含家具城、建材城、批发市场);竞买人2012年度在文化产业领域(含电
25、影发行、制作、放映等,不含拍卖行业)的总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对此,业内人士纷纷猜测,这与拟在滨湖新区投资的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符合度相当高。据了解,今年5月,万达与合肥市政府签署协议,将在合肥建设大型文化旅游城。规划有文化、旅游、商业、酒店、滨湖酒吧街五大内容,包括一个室内水上乐园、两个电影科技馆、40公顷室外主题公园、30公顷酒店区(1个五星级酒店、2个四星级酒店和3个三星级酒店),10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等,被称为是“升级版迪士尼”。按照国土部门的要求,该地块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商业项目,并在2017年第一季度建成并开业。该项目是合肥第一个文化旅游城项目,建成后将聚合文化旅游资
26、源、提高产业发展层次,进一步提升合肥的城市品位和知名度。7、安徽省绿色建筑方案出台 鼓励开发商推出全装修房合肥市民有望在市场上买到按自己下的“菜单”装修的新房,而不是毛坯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我省将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省城三成新建建筑后年“绿色”要达标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按照该方案,“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创建100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10个绿色生
27、态示范城区。到2015年末,全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其中,合肥市达到30%。到2017年末,全省3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自2014年起,合肥市保障性住房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新建小区条件允许要使用太阳能很多市民买房后,有条件装太阳能,却往往阻力重重。对此,方案明确,我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旧城区改造、市容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围护结构装修等,应当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同时,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发展,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1种可再生能源。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
28、筑一体化的技术设计、建造和安装。鼓励新建住宅试行“菜单式”装修方案明确,我省将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也就是说,市民在付完买房款后,就能让开发商按照自己下的“菜单”装修。此外,将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且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第二章 商品房市场分析一、商品房供应情况分析 据有关监控数据显示,2013年10月1日-10月31日,合肥楼市共有新增住宅类商品房入网套数8136套,新增入网面积823014.62平米。新增入网套数环比上
29、涨46.28%,同比上涨72.37%;新增入网面积环比上涨36.09%,同比上涨64.93%。合肥楼市近12个月新入市房源 9月新入市住宅类房源较8月大幅下降,而10月新入市房源又大幅攀升,上涨至8136套。总体来看,10月市场房源供给基本稳定,可售房源库存量较为稳定。10月新入市住宅房源8136套,环比上涨46.28%,新入市房源面积82.30万平米,环比上涨36.09%。从九大区域新增房源来看,10月滨湖区新入市房源最多,滨湖区新入市2532套,入市面积26.76万平米;瑶海区新入市1464套,入市面积13.67万平米;庐阳区新入市1277套,入市面积13.54万平米;经开区新入市1187
30、套,入市面积12.24万平米;高新区新入市1022套,入市面积10.41万平米;蜀山区新入市492套,入市面积3.77万平米;政务区新入市房源162套,入市面积1.92万平米;包河区新入市0套,入市面积0万平米;新站区新入市0套,入市面积0万平米。10月合肥各区域新入市住宅类商品房2013年10月合肥楼市住宅供销比为0.98:1据统计,2013年10月合肥住宅类商品房供应8136套,住宅类商品房成交8323套,住宅类商品房供销比为0.98:1,供销比较9月上升。下半年开始合肥住宅市场供给基本小于需求,致使库存不断下降,而目前住宅需求量较为稳定,并有上升趋势,这样10月新入市房源的上涨也展现出楼
31、市的信心。九区之中滨湖区供销比1.72:1最大,瑶海区供销比1.34:1,庐阳区供销比1.18:1,经开区供销比0.99:1,高新区供销比0.88:1,蜀山区供销比0.53:1,政务区供销比0.29:1,包河区、新站区连续两个月供销比为0。 合肥市10月新入市房源环比上涨46.28%,10月住宅成交8323套环比上涨4.86%,在市场需求有所上升的情况下,住宅供给也有所回暖,10月楼市也或成为第四季度楼市高胀的开始。10月新入市房源入网面积82.30万平方米,而新入网套数8136套,10月新入市房主要是100平米左右的户型。10月滨湖区新入市2532套房源,占到9大区3成,入市项目较为多,佳源
32、巴黎都市、中铁滨湖名邸、高速时代城等均有房源推出。滨湖区供销比1.72:1,房源供给连续大于需求。虽然10月新入市可售房源与住宅成交都有所上涨,但是10月实际开盘仅4000多套,市场实际供给力不充足,多家开发商可能在10月捂盘。另外,11月第一个周末预计开盘项目9家,延续了10月末开盘加推的趋势,11月或将出现楼市小高峰。二、 商品房销售情况分析1、商品房综述 据有关监控数据显示,2013年10月1日-10月31日合肥房地产市场总共成交商品房10734套,环比涨8.52%,同比涨9.69%;总成交面积达1037764平米,环比涨2.74%,同比涨14.91%。其中住宅类商品房成交8323套,环
33、比涨4.86%,同比涨6.69%;住宅成交面积达842543平米,环比涨3.04%,同比涨9.47%。住宅成交均价7230.48元/平米,环比涨0.88%,同比涨10.54%。此外商业类商品房成交521套,办公类商品房成交1070套,其他类商品房成交820套。(1)合肥市商品房成交情况分析10月各物业备案情况2013年10月合肥市住宅类商品房成交8323套,占总成交套数的77.54%。商业类商品房成交521套,占4.85%,环比跌10.94%。办公楼商品房成交1070套,占到9.97%,环比涨73.70%。其他商品房成交820套,占到7.64%,环比涨8.90%。2013年10月各区域住宅成交
34、套数情况整体来看,合肥市10月份住宅成交8323套,环比涨4.86%。从区域来看,10月合肥5区成交套数均超过1千。滨湖区成交1469套,居九区之首,环比上涨48.53%;经开区成交1195套,环比上涨13.59%;高新区成交1160套,环比跌7.50%;瑶海区成交1093套,环比上涨16.52%;庐阳区成交1084套,环比跌3.56%;蜀山区成交920套,环比跌17.27%;包河区成交727套,环比上涨1.68%;政务区成交565套,环比下降5.83%;新站区成交110套,环比下降28.10%。根据相关数据分析,2013年10月合肥楼市量价齐升,住宅成交小幅攀升,成交8323套。房价方面再次
35、突破7千,并涨至7230.48元/平米, 2013年单月房价最高。从10月单周成交和均价来看,住宅成交量从月初首周的1300多套,上涨至月末的2000多套,而国庆假期后,单周房价节节攀升,10月第四周已经上涨至7426.86元/平10月合肥九区住宅销量TOP10楼盘中,第1名是北部组团北城世纪城销售1384套;第2名是经开区的汇峰苹果小镇530套;第3名是滨湖区的佳源巴黎都市370套;第4名是滨湖区的高速时代城319套;第5名是瑶海区的文一云河湾308套;第6名是经开区的尚泽时代广场259套;第7名是经开区的融科城241套;第8名是高新区的华纺新华城238套;第9名是蜀山区的大富山庄216套;
36、第10名是北部组团的恒大帝景213套。从各区域成交数据和销售前10来看,上周滨湖区住宅成交1496套,居9区住宅成交之首,而滨湖区10月房价7748.84元/平米。同时蜀山区、庐阳区、经开区也销售千套左右,房子均在7千以上。加上政务区,5区域住宅成交量占到了总成交量的6成,成为10月房价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另外,从销售前10中,佳源巴黎都市(均价7900元/平米)、高速时代城(均价8100元/平米)、尚泽时代广场(均价7200元/平米)、融科城(均价7800元/平米)等价位超过7千的楼盘都进入销量前10,这也成为房价再次攀升的原因之一。(3) 合肥市房源库存分析据统计,截止到2013年10月2
37、7日,合肥市可售住宅类商品房为46100套,其中北部组团剩余可售8753套,西南组团剩余可售1783套,扣除北部组团和西南组团后,全市可售量为35564套。相比于9月份全市住宅库存量,仅上涨了百套库存量。除去西南组团和北部组团,2013年10月份的库存量35564套相比于9月份的35482套,虽有涨幅,却并不明显。在2013年1月-10月的单月库存量统计截止到目前为止,只有4月份和10月份的库存量出现环比上涨,其中,4月份的库存量上涨是受到广视花园集资房项目入网的影响,而10月份小幅上涨主要是因为滨湖区和经开区多个楼盘集中入网导致。据了解,在“金九银十”期间,合肥九区项目均积极推盘,但西南板块
38、出现的“百花绽放”局面,在合肥楼市中成为抢房景点,也成为购房者置业焦点区域。2013年1月至10月单月住宅库存量走势据相关数据统计,10月份合肥区属库存量有三个区域库存量较9月份出现上涨。其中,瑶海区和滨湖区库存量较上月有超过500套的上涨,滨湖区因多个楼盘集中加推,区域库存同比9月上涨579套,也是库存量中上涨套数最高的区域。2013年10月份九区新增量为9469套,同比2012年10月份4670套新增量,有了2倍的新增量。而这一新增套数更是2012年10月份至今,单月新品增涨幅度最高的一个月。在10月统计中,滨湖区的新增量远高于其他各区,其区属内多个项目的加推,以及万象公馆等新增量的入网使
39、得滨湖区的新增量超过了3000套。而除了滨湖区外,其他区属中也有四个区域的新增量超过了1000套。(该数据统计时间为截止到10月31日,与库存量数据统计时间段不同)合肥市住宅单月供销情况一览图 在库存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以十月份销售套数为准,预计剩余库存可以销售4个月多。2、区域销售情况分析排名区域销售套数环比全市销售占比1滨湖区146948017.65%2蜀山区920-19211.05%3瑶海区109315513.13%4政务区565-356.79%5经开区119514314.36%6庐阳区1084-4013.02%7包河区727128.73%8高新区1160-9413.94%9新站区110-
40、431.32%全市8323386100%10月份期间合肥市区的区属销售中可以看到,本月期间的区属销售中有庐阳区、包河区、瑶海区、经开区和滨湖区五区的销售量较之上月期间是出现了上涨的现象,而且其中滨湖区的销售量较之上月期间的销售量涨幅超过了五成,滨湖区的销售量已经连续两月呈现了大幅度上涨的现象,其销售量也上涨成为区属销售量第一名。而本月期间蜀山区、高新区、政务区和新站区四个区域的销售量则出现了明显幅度下跌的现象,这四区中除了蜀山区本月期间的销售下跌较高外,其他三区的下跌量均不大,蜀山区本月期间受到了多个项目销售量减少的影响,其销售量出现了超过17%的下跌。3、 商品房销售价格分析2013年10月
41、份合肥市区新增住宅类商品房9469套,10月份合肥市区销售了住宅类商品房8323套,供销比达113.77%;新增面积为97.68万,而9月份的销售面积为86.30万,其供销比达113.19%。 10月份期间合肥住宅的新增量出现了大幅度上涨的现象,其新增量上涨到了9000套以上。区属9月份(元/平米)10月份(元/平米)涨跌情况蜀山区7448.237213.31-3.15%庐阳区7234.067170.47-0.88%包河区6147.766163.330.25%瑶海区6287.596795.568.08%高新区6634.846899.073.98%经开区7318.517114.10-2.79%政务区8920.859242.003.60%新站区5852.075709.41-2.44%滨湖区7990.297624.29-4.58%2013年10月份合肥市区住宅区属销售均价及环比变化情况一览表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分析,10月份合肥市各区属中除政务区与新站区外,商品房每平米销售均价皆在六七千元,政务区10月份销售均价再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