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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认真贯彻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确保北京电网建设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北京电力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部门对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基建工程行使质量监督权。负责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的监督行为不替代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职能和责任。未经北京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检测的基建工程,不得并网运行,不能申报各类优质工程。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建设的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2、35kV及以上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和大型换电站工程的质量监督。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及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北京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挂靠公司基建部,并在经研院技经中心设置质量监督办公室,质量监督办公室在业务上受公司质量监督站的直接管理。北京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由公司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担任、基建部主任担任副站长,基建部分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站长,安全质量处处长担任秘书长。第五条 质量监督站配有若干名专(兼)职质量监督工程师和质量监督员,以满足北京电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质量监督工程师应取得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颁发的上岗证,并具有相应
3、专业理论知识和电力建设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第六条 北京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一)公司基建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有关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2.质量监督站负责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的受理,负责组织质量监督检查、问题协调处理、质量监督报告的审查、签发。 3.公司基建部负责质量监督站财务支出的审批、费用预算管理;重大支出需报站长批准。 4.负责公司年度质监计划管理、培训计划管理。5.负责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质量检查员的培训取证管理。受上级质量监督站委托,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师的培训报名汇总和相关管理。6
4、.负责与上级质量监督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业务联系。(二)质量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受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委托完成综合事务、质监专家库、质监档案、质监信息、质量监督站法人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具体工作。2.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要求,在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统一组织下,对公司投资的电力建设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工作。3.根据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按时完成质监记录和质监报告,质监报告上报公司质量监督站审查批准。4.按照公司质量监督站安排,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质量检查员培训取证的具体工作。 5.核查受监工程的设计、监理、设备制造和施工、调试单位的资质,抽
5、查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实施;6.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相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7.对工程施工的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进行监督检查,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8.监督、检查工程施工所用材料的见证取样和复试工作的符合性;9.监督、检查到场设备的质量检查与相应管理工作。第七条 北京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权限(一)资质核查中发现问题时,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否决意见;(二)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降低质量标准或不按设计文件要求的单位,有权通知其停工;(三)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单位,有权停止其使用;(四)对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工程项目,有权通知建设单位停止向施工和监理单位拨款;(五)协调并仲裁有关单位对
6、工程或产品质量的争议,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向中心站上报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第三章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第八条 质监注册申报工程开工前,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向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申请质量监督注册,填写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一式三份),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质监办公室分别存档。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受理质量监督注册后,正式通知质量监督办公室。已完成监督注册登记的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按要求向质监办公室提供用于注册申报的全部文件、资料。第九条 质监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一)公司质量监督站(公
7、司基建部)根据各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上报的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年度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按照工程具体进度情况安排质量监督检查。(三)根据电力建设工程的特点,工程质监工作分阶段进行,并在各阶段条件具备后开展质监工作。(三)对要求质监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 向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申请质量监督,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监检申请书(一式三份),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质监办公室分别存档。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在收到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质量监督办公室负责及时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质监组,报公司基建部批准后
8、,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第十条 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二)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三)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质量监督检查可按所涉及专业分组,也可按对质量行为检查和实体质量检查分组的方式进行。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一般通过大会听取汇报、分组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过程,并在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过监检组讨论评议,最后以大会形式将监检组对本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通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 质量监督检查阶段划分(一)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1.架空送电线路按照杆塔组立前
9、、导地线架设前和线路投运前三个阶段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2.各阶段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1)杆塔组立前阶段:杆塔基础完成70及以上,进行了质量检查验收,签证手续齐全;基础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回填土密实符合规定,施工场地文明整洁;本阶段技术资料齐全、完整。(2)导、地线架设前阶段:杆塔组立工程完成70及以上,并经质量检查验收,签证手续齐全;本阶段技术资料齐全、完整。(3)投运前阶段:主体工程按设计要求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并经质量检查验收,签证齐全;线路通道畅通,相位正确,标识齐全,线路参数已测定;施工技术文件和工程资料基本收集、整理完毕;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二)变电站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
10、1.变电站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变电站主要建(构)筑物基础基本完成、变电站主体建筑结构工程基本完成、投运前三个阶段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型换电站工程质量监督参照变电站工程执行)2. 变电站工程各阶段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1)变电站主要建(构)筑物基础基本完成阶段:单位工程的分批、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已验收,监理单位已签证;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及见证取样、复试手续齐全、完整。(2)变电站主体建筑结构工程基本完成阶段:单位工程的分批、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已验收,监理单位已签证;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齐全。(3)投运前阶段:全站电气
11、设备均已安装完毕;设备投运前的电气试验,保护、远动、自动化和通信系统已调试完毕;消防系统已经地方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整理完毕。(三)电缆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1.新建电缆工程按照电缆隧道工程初衬完成、电缆敷设前、投运前三个阶段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2. 电缆工程各阶段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1)电缆隧道工程初衬完成阶段:工程初衬施工完成,并经质量检查验收,签证手续齐全。(2)电缆敷设前阶段:隧道本体全线完工,隧道内电缆支架、照明设施已安装完毕;单位工程的分批、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已验收,监理单位已签证;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和原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及见证取样、复
12、试手续齐全、完整。(3)投运前阶段:主体工程按设计要求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投运前的电气试验已完成,并经质量检查验收,签证手续齐全;隧道内通道畅通,相位正确,标识齐全;施工技术文件和工程资料基本收集、整理完毕;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第四章 质量监督评价第十四条 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质监组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实体质量作出综合评价和检查意见,质量监督检查记录等资料交质监办公室存档。对检查结论合格者,质监办公室向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第十五条 对于质监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由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组织整改,并由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质监办公室备案。第十六条
13、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负责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并签章(一式三份),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质监办公室分别存档。第五章 工程质量监督费用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费和监督过程所发生的检测费,从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支付。大、中型工程项目按其土建、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一点五收取,小型工程项目比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收取,但最多不超过其土建、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三点五。第十八条 跨年度完成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费可分期支付,当年完成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和小型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费原则上一次支付,由质量监督站专列账户,专款专用。第十九条 工程质量监督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
14、 质量监督人员薪酬;(二) 工程质量监督费、检测费;(三) 业务培训和技术咨询费;(四) 质量监督工作会议费、资料费;(五) 质量监督站办公用品、检测工具、交通工具购置费;(六) 质量监督站奖励基金。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北京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北京电力公司电力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建部200425号)和关于明确“大建设”体系质量监督工作相关要求的说明(京电基2012 69号)同时废止。附录A: 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附录B: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记录文件填写说明附录A: 北京市电
15、力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附录B: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记录文件填写说明一、基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方式进行。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文件按基建工程的不同检查阶段分别形成。(一)变电站质量监督检查阶段性记录文件包括:1.变电站主要建(构)筑物基础基本完成阶段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文件。2.变电站主体建筑结构工程基本完成阶段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文件。3.变电站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文件。注:大型换电站各阶段工程质监工作填写变电站质量监督检查阶段性记录文件。(二)架空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阶段性记录文件包括:1.杆塔组立前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文件。
16、2.导地线架设前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文件。3.线路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文件。(三)电缆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阶段性记录文件包括(电缆隧道工程初衬完成、电缆敷设前阶段和电缆线路工程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1.电缆隧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文件。2.电缆线路工程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文件。二、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记录文件包括对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记录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记录,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出具整改通知。三、各阶段现场监督检查完成后正式出具质量监督检查报告等。四、其它质监记录文件包括质监申请表、质监任务书等质监工作形成的过程记录文件。五、质监记录文件的格式和质量(一)质监记录文件的格式应规范
17、、统一,应包含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项目和内容。(二)工程质监活动形成的质监记录文件,按规定须填写的项目不应留有空白。(三)工程质监记录文件应该真实准确的反映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实际情况,工程质监记录应有依据,必要时要留有证据待查。(四)工程质监记录文件要有负责该项工程质监工作的专家或质监负责人签字,质监报告需经过审核并盖章方为有效。(五)质量监督办公室对负责组织的质监工作的记录的质量和完整性负责。六、质监记录文件的整理和归档(一)经研院组织开展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质量监督办公室负责对记录文件的整理和归档。(二)质量监督办公室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质监记录文件的整理和保管工作。记录1.北京市
18、电力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记录2.工程质量监督任务书记录3.工程质量监督监检申请书记录4.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记录5.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记录6.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记录7.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记录8.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记录9.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记录10.电缆隧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记录11.电缆隧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记录12.电缆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记录13.电缆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记录14.质量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记录15.质量监督迎检汇报模板41记录1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受监项目名称:
19、 申报单位(全称): 监检机构(全称): 北京市电力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工程项目名称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设计单位土 建安 装监理单位土 建安 装施工单位土 建安 装建设规模变电站工程电压等级(kV): 主变压器: 台 , MVA送电线路工程架空线路: kV, 回, km电缆线路: kV, 回, km变电站工期变电站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投产日期: 年 月 日主要施工阶段控制工期一阶段:基础 年 月 日二阶段:主体结构 年 月 日三阶段:投运前 年 月 日质监方式现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技术资料质监范围变电站工程、送
20、电线路工程申报单位受理单位申报说明:经办人:主 管:公 章:年 月 日审核意见:经办人:主 管:公 章:年 月 日注: 1.本申报书由申报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报工程质监机构受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质监办公室分别存档。2.申报所需资料: 1)初设审查批复文件;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3)施工、监理合同签订情况说明;4)业主项目部成立文件;5)勘测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命书;6)施工、监理负责人授权或任命书;6)各参建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7)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PDF版)。记录2工程质量监督任务书工程项目名称受理任务质监机构经研院质量监督办公室
21、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设计单位土 建安 装监理单位土 建安 装施工单位土 建安 装建设规模变电工程电压等级(kV): 主变压器: 台 , MVA送电线路工程架空线路: kV, 回, km电缆线路: kV, 回, km变电站工期变电站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投产日期: 年 月 日主要施工阶段控制工期一阶段:基础 年 月 日二阶段:主体结构 年 月 日三阶段:投运前 年 月 日该工程项目已经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由质量监督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阶段性和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下达任务质监机构 北京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 办 人:联系电话:公章年 月
22、 日注:1.本任务书由任务下达单位填写(一式二份),由经办人负责接收任务书回执。记录3工程质量监督监检申请书工程项目名称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设计单位土 建安 装监理单位土 建安 装施工单位土 建安 装建设规模变电工程电压等级(kV): 主变压器: 台 , MVA送电线路工程架空线路: kV, 回, km电缆线路: kV, 回, km变电站工期变电站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投产日期: 年 月 日主要施工阶段控制工期一阶段:基础 年 月 日二阶段:主体结构 年 月 日三阶段:投运前 年 月 日施工单位三级验收完成情况监理单位预验收完成情况建设管理单位
23、(工程组织单位)验收完成情况各种技术文件、资料、记录、签证完善情况质量监督申报注册情况质监阶段质监范围申报单位 受理单位经 办 人: 主 管:联系电话: 公章年 月 日经 办 人: 主 管:联系电话:公章年 月 日注:1.本申请书由申请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报工程质监机构受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质监办公室分别存档。2.质监阶段一栏主要填写申请质监时项目所处阶段;阶段划分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规定。记录4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工程项目 监检阶段 监检机构 年 月 日一、对工程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1、对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
24、织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序号抽查内容抽查结果1.1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及工程前期依据性文件(规划、土地、消防、环保、施工、安全等)完整且齐全;开工批准手续齐全。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1.2工程管理文件审批手续齐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实施有效1.2.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1.2.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包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2.3工程建设质量目标;1.2.4质量、技术、安全责任制;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图纸会检制度、设计交底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质量验收制度、分包工程管理制度、质量问题报告及处理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和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等;1.3工程和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专
25、业人员配备齐全;1.4无明示或暗示工程各责任主体违反“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1.5执行电力设施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一部分:土建工程(以下简称土建验评规程),并审批确认“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表”(“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1.6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经过审批;1.7强制性条文实施检查计划表;1.8下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协调和解决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9明确质量通病防治奖罚措施,将质量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2、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2.1企业资质与承担的
26、工程监理项目相符。监理合同规范、清晰、责权明确;2.2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设置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总监理师及监理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工作到位。仪器设备配置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2.3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监理工作程序的审批手续完备、实施有效;2.4监理规划交底、施工图会检等管理制度完善、齐全。相关记录、纪要签字手续完备;2.5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已审定,符合“验评标准”和工程实际情况。关键项目的质量控制点明确, 施工质量验评表签字齐全、规范;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进行分析;2.6对分包队伍、试验室、工程测量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资质已经审查;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施工组
27、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审批手续完备;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记录齐全。建筑方格网、主要建构筑物控制桩、重要测量成果复测准确;2.7监理日志、监理月报、质量专题会议记录(纪要)、备忘录齐全、规范;2.8质量验收、现场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监理等制度健全,实施有效。见证取样记录齐全;2.9质量问题通知单整理规范,管理闭环;2.10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组织论证、审核;2.11有对土建试验室和测量、检测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的记录;2.12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计划;总监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应由施工
28、单位签证;2.1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编制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控制措施, 协调和解决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14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签证,上步工序不合格严禁转序;2.15提出本阶段工程质量评估意见;竣工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3、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3.1承担的工程设计项目与本企业资质相符;项目主要负责人执业资格与承担设计项目相符;3.2设计变更单和工程技术洽商单审批完备;3.3及时进行设计交底,各方签字齐全、规范;参加施工图纸会检,并完成会检提出的相关要求;3.4按照计划及时交付图纸,满足工程连续施工需要;3.5工地
29、设计代表工作到位、技术服务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3.6按规定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并签字。参加质量问题分析、调查和处理;3.7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3.8编制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并填写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3.9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积极配合质量通病防治工作;3.10对本阶段工程建设实体质量与设计标准的符合性提出明确的评估意见。4、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4.1本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格与承包的工程项目相符。项目经理与投标书一致,并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4.2项目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
30、人员配备合理,满足施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各类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4.3工程质量方针明确,质量目标细化分解,并已落实;4.4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已审批。施工作业指导文件、工艺文件交底记录完整、齐全,交底与被交底各方签字规范、齐全;4.5根据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编制了各项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4.6计量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工作有效;4.7经评审合格的分供应商、分承包商登录齐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完善,其台帐清晰、规范。混凝土和主要原材料质量跟踪制度完善,跟踪台账清晰、准确、规范;4.8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范围表编制内容和审批手续齐全,能够切实指导质量
31、验评 ;4.9见证取样制度完善,取样记录齐全;第三方实验检测制度完善,实验检测报告齐全;4.10施工质量问题台账完整、准确、清晰,管理闭环。施工成品和各类测量标志保护完好,措施得力;4.11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质量问题整改记录完整。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签证完整、齐全;4.12对分包队伍和分包工程的管理符合规定,分包工程已经建设和监理单位审批;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4.13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据实记录、填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核;4.14记录、收集和整理质量通病防治的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
32、收等相关资料;4.15根据经批准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4.16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有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分包单位编制,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4.17完工后,编写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主要问题监检人: 年 月 日 二、对技术资料和文件的监督检查序号抽查内容抽查结果1主要施工技术资料见以下分项1.1土建专业项目管理实施规划;1.2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1.3开、竣工报告;1.4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签证;施工图会检记录;1.5施工技术交底记录;1.6质量问题台账;1.7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1
33、.8监理所发的开(复、停、返)工令和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1.9现场执行的有效标准、规范、规程和文件清单,形成的技术资料清单。2主要施工技术记录见以下分项2.1施工日志;2.2施工测量记录;2.3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2.4地基处理施工记录;2.5重要工序交底记录;2.6混凝土浇筑通知单;2.7混凝土搅拌、浇筑及养护记录或混凝土施工日记;2.8大体积混凝土温控计算及施工、测温记录;2.9混凝土和主要原材料跟踪台账;2.10变电架构、设备支架安装记录;2.11建(构)筑物构件和建筑设备消缺处理记录;2.12冬期施工测温施工记录;2.13重要结构安装检验记录;2.14预制构件检验记录;2.15蓄
34、水构筑物灌水试验记录;2.16电气绝缘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2.17集中空调系统调试记录;2.18给水、采暖及消防水系统水压试验记录;2.19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评定记录;2.20排水系统通水试验记录;2.21已完、未完工程项目清单;2.22现场综合检查报告;2.23消防工程验收意见书及环保等文件。3质量验收记录见以下分项3.1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记录;“土建工程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3.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以下分项3.2.1地基验槽;3.2.2钢筋;3.2.3地下混凝土结构;3.2.4地下构筑物防水、防腐;3.2.5防雷接地;3.2.6抹灰砌体、钢制结构及装
35、饰修基层;3.3检验记录见以下分项3.3.1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3.3.2重要结构模板制作、修复、组装;3.3.3钢筋、预埋件、钢结构焊接;钢筋机械连接;3.3.4网架螺栓球结点承载力试验,网架焊接球结点无损检验;3.3.5预制构件结构性能和荷载试验;3.3.6混凝土结构浇灌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钢筋混凝土结构保护层厚度、现浇楼板厚度;3.3.7水泥网格板、预制屋面板承载力;3.3.8屋面、外墙、厕所、浴室等有防水要求项目的防渗检验记录。4出厂证件和试验资料见以下分项4.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试验报告;4.2成品、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试验报告;4.3现场检验报告见以下分项4.3
36、.1防水、防腐材料、外加剂及掺合料工艺性能试验报告;4.3.2混凝土原材料复检报告,砂浆、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4.3.3钢筋焊接、机械连接、钢材焊接试验报告;4.3.4土(石)方回填试验报告;4.3.5灌浆料、胶泥、涂料试验报告;4.3.6混凝土拌和用水水质试验报告;4.3.7灌浆料强度试验和混凝土强度评定;4.3.8重要构件及网格板强度试验报告;4.3.9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及桩基检测报告;4.3.10其它施工工艺试验报告。5数码照片5.1建管单位质量管理数码照片;5.2监理质量控制数码照片;5.3施工单位质量控制数码照片。6各参建单位的工程总结主要问题监检人: 年 月 日三、对工程实体质量的
37、监督检查序号抽查内容抽查结果1建筑方格网、建(构)筑物主轴线控制桩定位及高程;基础轴线位移;地基及处理工程质量;2钢筋规格、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置、焊接质量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3回填土质量;4混凝土结构表面质量、几何尺寸、预埋件(预留孔洞)偏差及设备基础二次灌浆质量;5基础、地下结构和屋面防水、防腐质量;6钢结构制作、安装、焊接及螺栓连结质量;7室内给排水、采暖、照明及通风、空调设施、厕浴、落水管安装质量;8装饰、装修工程质量;9墙面、地面、屋面、顶棚、沟盖板、楼梯、踏步、台阶质量;10门、窗、玻璃、油漆;11道路、围墙、电缆沟等厂区工程质量。主要问题监检人: 年 月 日记录5变电站土
38、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工程项目 电压等级 kV 监检阶段 监检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一、监检简况:工程项目监检阶段监检时间监检依据依据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所规定的标准、检查项目进行检查。监检范围(抽查单位工程名称)监检组织及程序 质量监督办公室组织了 名专业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并分成了 个小组( ),在受监单位配合下进行监督检查,监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抽查实测、跟踪检查、座谈评议等方式进行。二、工程概况:本期规模项目法人建管单位(工程组织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土建施工单 位主要土建工程形象进度 三、综合评价: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技术资料工程实体重点抽查 四、限期整改项目:五、主要改进建议:六、结论:监检人: 年 月 日七、监检组成员名单序号姓名单位职称专业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记录6变电站电气安装调试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工程项目 监检阶段 监检机构 年 月 日一、对工程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1、对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组织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序号抽查内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