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0113-10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规范A0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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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2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60加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6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6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9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的动火作业分级、作业过程安全要求与防护,以及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湖北友芝友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生产、施工、检维修等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不包括锅炉、燃烧炉、火炬等生产工艺必需的用火。3 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2、GB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4 术语解释4.1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常见动火作业举例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子等明火作业;(3)煨管、熬沥青、炒沙子等施工作业;(4)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火花的作业;(5)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6)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和电气设备;(7)其他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除固定动火区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参见

3、附件。4.2 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3 动火作业分级4.3.1 特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部位上等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4.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在厂区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4.3.3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非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该区动

4、火视为二级动火。动火等级区域危险性特级动火制冷车间压缩机房及附属间易燃易爆化学品氨气污水处理厂厌氧池、调节池等处理污水产生易燃易爆的沼气柴油、汽油储存罐及区域,其他易燃易爆油类储罐或者输送管道易燃易爆油品天然气储罐或区域、输送管道易燃易爆天然气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储存区、使用区易燃易爆化学品,如酒精等动力及车间带有保温材料能源管道易燃物质聚氨酯、聚苯板主车间顶棚易燃保温材料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区域其他区域一级动火包装间、车间原辅料库暂存易燃物品纸箱、包材、木质托盘等。原、辅料库房及冷库库房保温材料、易燃物品洗车场及CIP间酸、碱、伏泰等厂区地沟内或者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等存在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储存易

5、燃易爆粉尘物质的储罐、原料库、配料间粉尘爆炸档案室、资料室纸类等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库(存放地)、化学品卸货区、CIP间及酸碱投配中心酒精、酸、碱等化学品配电室电气设备、元器件其他区域二级动火生产预处理车间(料房)、灌装间等电气线路较多成品库(立体库、平库等)库房保温材料为易燃奶台制冷设备机修间电器设备、氧气、氩气瓶等微机室、中控室电器设备备品、备件库备品、备件播音室电器设备办公室纸张,电器设备活动室活动设施餐厅电器设备会议室电器设备其他区域表1动火作业区域划分4.4 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在火灾危险性较小且安全措施落实妥当的化验室(使用酒精灯、电炉子)食堂等固定区域内经常性、重复性的常规动火作业。

6、固定动火区设置:由动火区所属部门实施风险辨识、落实安全措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落实责任人并提出申请,经安全环保处书面审理和现场确认后予以审批,固定动火区设置每年审批一次。4.5 “四不动火”原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与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不符不动火。4.6 “三个一”原则特级、一级动火严格执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一个动火监护人”。5 职责要求5.1 安全环保处工作职责安全环保处作为公司危险作业的归口考核部门,对动火作业有以下职责:(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2)对

7、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3)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4)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归口管理。5.2 动火作业所在部门职责动火作业所在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直接负责部门,对动火作业负有以下职责:(1)向作业单位讲明动火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2)协助作业单位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3)为作业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4)审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施工方案;(5)监督现场动火安全,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5.3 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职责动火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对动火作业实行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制度的要求必须

8、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作业场所危险、风险辨识;(2)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施工方案;(3)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和现场处置方案;(4)负责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5)负责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6)组织落实作业安全管理要求;(7)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及时终止动火作业;(8)作业完毕,负责组织现场清理。5.4 动火作业审批人职责动火作业审批人是批准动火作业的主要负责人,在审批动火作业前必须了解动火区域的实际情况,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履行职责:(1)了解动火作业风险和应急程序,具备审批动火作业的能力;(2)负责审查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审查

9、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作业前与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3)审批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前应到现场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大作业项目时应到现场指导、监督作业。5.5 动火监护人(验收人)职责动火作业必须由动火监护人全过程进行监控、监督和检查,在动火过程中做到:(1)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状况,掌握急救方法,熟悉现场处置方案,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2)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动火;(3)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批评教育或制止;(4)在动火作业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上报;(5)动火作业后,确认无遗留火种,

10、签字关闭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离开现场。5.6 动火作业人职责动火作业人员在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了解动火作业安全操作程序,具备相应操作能力;(2)持经审批有效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进行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要求;(3)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并核实相应对策处理措施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动火作业;(4)对违反本制度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

11、,采取适当措施并迅速撤离现场。5.7 动火区检测人员职责为防止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检测人员应负责:(1)比对检测使用仪器的有效性;(2)定时检测作业场所气体浓度并记录,将检测结果通报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3)指导动火作业人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6 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6.1 作业前准备工作6.1.1 危险作业基本原则按照规避、消除、减轻先后次序,尽可能减少动火作业的风险、频次、持续时间和作业人员数量,避免动火作业为首选。6.1.2 明确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参与人员包括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审批人和安全监督人员。监护人应由作业单位或作业所在部门或者区域指定具备监护能力的人员担任,安

12、全监督人员由作业所在部门或者区域安全环保处或监理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委派。6.1.3 落实责任制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第一责任人。应对动火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安全生产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6.1.4 承包商管理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将动火作业发包时,由外来人员施工的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严格执行蒙牛集团工程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6.1.5 实施风险辨识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会同安全环保处、作业所在部门结合作业活动内容和

13、现场环境,进行风险辨识,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缺陷。6.1.6 实施动火分析凡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有限空间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6.1.7 制定控制措施根据风险辨识结果,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控制措施填入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特级、一级动火应制定动火安全施工方案。6.1.8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会同安全环保处、动火所在部门负责人制定动火作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场应急措施、可靠的联络方式、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

14、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处置方案应与作业所在单位的应急体系保持协调和统一。6.1.9 办理作业许可证作业单位应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并将经过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核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上报安全环保处审查,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作业审批人对作业单位提交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应进行现场确认后才能签署审批意见。6.1.10 安全技术交底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并做好有关记录。6.1.11 作业前检查在实施动火作业

15、前,必须对作业人员的条件、实施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有:(1)作业人员条件检查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动火作业人应了解作业过程面临的危害,掌握危害控制措施,持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如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饮酒、患病等不适于动火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2)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种设施设备,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检查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人员应对照动火作业安全

16、许可证相关内容,对现场环境、防护措施、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核实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批准作业。否则,不得进行动火作业。6.1.12 多项危险作业处理动火作业中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应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办理该类危险作业许可证。由外来人员施工的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蒙牛集团工程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6.2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各部门在动火作业期间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并严格执行以下要求:(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进设备内和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2)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和作业所在区域负责人负责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3)使用的电

17、气用具应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4)用于检测气体的检测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气体检测人员应在每次使用前与其他同类型检测仪进行比对检查,以确定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5)动火中需要取样检测时,气体检测的位置和所采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必要时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特级、一级动火分析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宜采用双人、双检测仪平行检测;(6)动火施工区域应由作业单位负责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7)现场应由作业单位负责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并设置警示标识。6.3 特级、一级动火的特殊要求特级、一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除执行以上要求外,特级、一级动火还应做到:(1)特级、一级动火作

18、业必须由作业单位和安全环保处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有变动且未经批准的禁止动火;(2)对易燃易爆场所内处于运行状态的设备、管道等能拆移的部件,应拆移到安全地点动火;(3)不得在输送、储存可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动火。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施工方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后,方可动火;(4)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应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盲板或断开,经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检测符合规范要求后才能动火;(5)与动火点直接相连的阀门应上锁挂牌;动火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须由生产单位人员操作;(6)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

19、槽车等设备和管线,清洗、置换和通风后,除要检测可燃气体外,还应对有毒有害气体、氧气浓度(19.5-23.5%)进行检测,达到许可作业浓度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7 作业中安全管理要求7.1 通用安全管理要求各单位在实施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必须加强过程监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认真执行以下安全管理要求:(1)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现场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2)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应位于避开可燃液体、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并采取隔离围堵等措施控制火花飞溅;(3)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

20、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米,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得在烈日下曝晒;(4)特级、一级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根据安全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5)动火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应坚守作业现场,发现违章动火应立即制止动火作业;(6)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由作业单位负责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距动火点15米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地沟等应封严盖实。确保安全;(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米内不得有低闪点易燃液体

21、泄漏和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米内不得有其他可燃物泄漏、暴露和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8)作业中应监控天气条件,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风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9)特级、一级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的,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10)动火作业人员、地点、监护人、动火方式等动火作业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11)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所在部门、安全环保处应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12)安全环保处应随时检查动火作业现场,发现隐患立即督

22、促整改,确保作业安全;(13)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7.2 高处动火作业高处动火作业的危险性较大,必须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高处动火作业应执行高处作业的相关要求,佩戴好阻燃安全带等防护用品;(2)高处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取措施,在下方铺垫阻燃毯、封堵孔洞等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动火监护人应随时关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7.3 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还应遵循以下规定:(1)进入受限空间的动火作业,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将

23、受限空间内部物料清理干净。特级、一级动火还应采取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等措施,并打开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气对流或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2)受限空间的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其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含量符合有关要求。7.4 动土作业中动火作业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绳。7.5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在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动火作业:(1)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为特级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标准要求。严禁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腐蚀等情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严禁在输送含有毒气体物质管道等可能存

24、在中毒危险环境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2)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3)严禁负压动火。7.6 应急处置作业过程中发现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并根据现场处置方案规定程序撤离。8 作业后安全管理要求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该做到:(1)动火作业完工后,清除残火,10分钟后,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确认现场无遗留火种(包括暗火),组织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清理运走;(2)涉及临时用电的动火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拆除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3)动火作业完工后

25、,验收人对现场进行验收,确认安全后,签字关闭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人员撤离现场;(4)动火作业完工后,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加以改进。将总结评估及改进意见会同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存档于作业所在单位安全环保处。9 许可证管理9.1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办理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按照制度的要求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具体办理情况如下:(1)二级动火作业,由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确认签字,提交作业所在部门主管安全领导批准,安全环保处安全员审查允许作业;(2)一级动火作业,由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制定、

26、落实安全措施并确认签字,连同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处置方案一起提交作业所在部门,经作业所在部门主管安全领导审核后,由安全环保处负责人审批;(3)特级动火作业,由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确认签字,连同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处置方案一起提交作业所在部门,由作业所在部门和安全环保处负责人共同审核后,交公司领导审批;9.2 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其他规定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及其他管理要求应该执行以下规定:(1)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特级动火作业不超过8小时;一级动火作业不超过8小时,最多延长至12小时;二级动火作业不超过72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

27、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2)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是动火现场操作依据,只限在指定地点、指定措施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不得涂改、代签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3)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三份:作业人员、作业所在部门和安全环保处各持一份。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签字关闭,交安全环保处存档;(4)遇节日、假日、夜间或其它特殊情况时,一级、二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审批升级管理;(5)动火作业因故取消,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由原安全环保处负责人、原动火作业所在部门主管安全领导、原监护人签批,并告知各相关方;(6)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应交由安全环保处存档,保存期为一年。62华 灿 光 电

28、 股 份 有 限 公 司HC SemiTek Corporation表单编号:HCS/QI0113-03 版本号:A/00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湖北友芝友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施工、生产、检修、维修、维护等过程中的受限空间作业。3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4 术语解释4.1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

29、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能源地沟、地下管道、地下仓库、地下室、地下工程、暗沟、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沼气池(厌氧池)、调节池、反应池、化粪池、下水道、各类罐体容器、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储藏室、垃圾池、温室、冷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4.2 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活动。4.3 受限空间分类根据受限空间氧气

30、缺富程度,将受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1)第一类受限空间为密闭设备:如各类罐体容器、奶仓、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2)第二类受限空间为地下受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厌氧池)、调节池、反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3)第三类受限空间为地上受限空间:如储藏室、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料仓等。5 职责要求5.1 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职责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应加强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向作业单位讲明受限空间的危险状况,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制定安全措施,并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与作

31、业单位进行现场安全交底;(2)审查作业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监督现场作业安全,发现“三违”作业立即制止。5.2 安全环保处职责安全环保处作为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考核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2)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审查;(3)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三违”作业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4)检查、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5)督促作业单位执行作业安全许可制度;(6)审核现场处置方案;(7)作业过程监督和应急处置。5.3

32、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职责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严格执行要求,并履行以下职责:(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2)负责编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3)负责办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安全措施;(4)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强令冒险作业;(5)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负责下达停止作业指令,并组织应急救援,防止异常情况的扩大和蔓延;(6)组织受限空间作业后现场的清理和作业总结工作。5.4 受限空间作业审批人职责受限空间作业审批人必须由作业所在部门主管安全领导、安

33、全环保处负责人或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等人员担任,并严格执行以下要求:(1)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及周围情况,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参与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2)负责审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与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到现场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3)书面授权具有审批受限空间作业能力的人批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承担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责任。5.6 受限空间监护人职责受限空间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1)全面了解受限空间和周围状况,掌握急救方法,熟悉应急处置预案,熟练使用应急器材及

34、其他救护器具,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作业,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批评教育或及时制止;(2)监护人要佩戴明显的标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现场,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应要求作业人员停止作业;(3)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4)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察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及时沟通,保持联系,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5)紧急情况下,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同时向周围发出救援信息,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并帮助作业人员迅速撤离;(6)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7)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受限空间的一切人员进行劝阻;(8)作业前,对作

35、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5.7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职责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确保作业安全,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3)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保证信息畅通;(4)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5)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由监护人协助迅速撤离现场

36、;(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6 受限空间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6.1 受限空间作业前准备工作6.1.1 明确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参与人员包括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作业审批人和安全监督人员。6.1.2 落实责任制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受限空间作业第一责任人,应对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人、监护人的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6.1.3 承包商管理承包商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执行以下要求:(1)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

37、位和个人;(2)单位将受限空间作业发包时,除认真实施本制度外,还应严格执行还应严格执行蒙牛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制度和蒙牛集团外包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1.4 办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单位应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写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并将经过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核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提交安全环保处审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作业审批人对作业单位提交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在进行现场确认后进行审查,签署审批意见。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6.1.5 安全技术交底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8、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作业现场负责人、现场作业、监护人与安全监督人员应熟知现场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法。6.1.6 作业前检查受限空间作业前,安全环保处必须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1)作业人员条件检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受限空间作业人应该了解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应掌握危害控制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患有职业禁忌症(如色盲、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和饮酒的人员进行受限空间作业;(2)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受限空间作业中使用的安全标

39、志、工具、检测仪器、仪表、设施和各种设备,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检查在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人员应对照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相关内容,对现场环境、防护措施、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核实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作业。6.1.7 多项危险作业处理受限空间作业中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应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办理其它危险作业的安全许可证。6.2 受限空间检测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检测,具体要求如下:(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

40、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受限空间作业场所;(2)用于检测受限空间中气体的检测、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在每次使用前、后,检查检测仪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受限空间气体监测应采用双人双仪器(同等精度的)进行检测,二者结果超出允许误差的应再次确认校验仪器,扩大采样范围加倍采样;(4)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在容器的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必要时分析样品应保留到作业结束;(5)在作业过程中可能散发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应进行连续检测,连续检测仪应安装在受限空间进入者能看到或听

41、到任何报警的地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6)作业者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受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后再进入;(7)采样人员进入或深入受限空间应处于安全环境,采样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8)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6.3 消除危害控制措施6.3.1 安全隔绝措施为了保证受限空间作业过程安全,必要时须采取安全隔离措施:(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4

42、)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有效切断电源,加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等警示牌,并上锁,钥匙由施工人员保存,确实无法上锁的必须派专人监护,完工后确认作业人员已经撤离受限空间,方可解锁,并摘除“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等警示牌。6.3.2 受限空间的清洗措施清洗受限空间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置换或检测,并达到以列要求:(1)受限空间内的氧浓度应保持在为19.5%23.5%;(2)有毒、有害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的规定;(3)受限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挥发物的化验分析浓度都应满足以下条件: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

43、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6.3.3 通风措施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禁止向受限空间通纯氧气或富氧空气;(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正向通风,即送风方向可使作业人员优先接触新鲜空气。6.3.4 劳动防护措施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受限空间经清

44、洗或置换后不能达到氧气浓度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作业:(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氧含量测定仪等,如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在进入第一类、第二类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3)当受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粉尘检测仪)等;(4)在有酸碱等腐蚀性

45、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护目镜等安全防护用品;(5)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安全护具;(6)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的完好,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或使用。6.3.5 照明及用电安全措施受限空间内的照明设施和安全用电应满足以下要求:(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金属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

46、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3)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并执行蒙牛集团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制度。6.3.6 其它消除危害的安全措施受限空间作业除了采取以上安全措施外,还应该做到:(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2)受限空间作业不允许进行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3)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器具等物品;(4)受限空间外应备有长管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水源和救生绳等相应的应急用品;(5)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6)难度大、劳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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