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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及税种介绍,所得税科 景 红2014年10月27日,主要内容,一、税法简述二、现行税法体系简介三、税种介绍,一、税法简述,(一)税收的概念(二)税法的概念(三)税收与税法的区别与联系(四)税法的特征(五)税法的功能(六)税法的原则(七)税法的要素,(一)税收概念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1)主体国家(2)依据政治权力(3)目的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4)客体社会剩余产品(5)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6)本质特殊的分配关系,(二)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有广义
2、与狭义之分:广义,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实体法、程序法、税收争议诉讼等法律体系;狭义,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法律。,(三)税收、税法的区别与联系联系:税法是税收存在的形式,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分配关系是国家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区别: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是法学概念;税法的调整对象是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本质是一种税收分配关系。,(四)税法的特征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五)税法的功能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税法对维护经济秩
3、序有重要的作用;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六)税法的原则 1、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实质课税原则。,2、税法的适用原则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七)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有自然人和两种基本形式。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
4、业、单位或个人。代收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代征代缴义务人:指因税法规定,受税务机关委托而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计税依据: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关系: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税目: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
5、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税目一般可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3、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浓度,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和灵魂。税率的形式:,(1)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税额与课税对象呈正比例关系。具体有: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的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是指同一课税对象,随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增高的税率,表现为将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主要有:超额累进税率、超率
6、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指根据课税对象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征税数额。基本特点: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量脱离了联系,不受课税对象价值量变化的影响。基本形式: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分类分项定额税率,(4)其他形式的税率(了解):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零税率与负税率,4、减免税: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基本形式: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减免税的分类:法定减免、临时减免、特定减免,5、纳税环节:指税法上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收课征制度划分为两类:(1)一次课征制是指同一税种在商品流转
7、的全过程中只选择某一环节课征的制度;(2)多次课征制是指同一税种在商品流转全过程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环节课征的制度。,6、纳税期限: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纳税期限:税法规定了每个税种的纳税期限,即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具体有按期纳税,按次纳税。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7、纳税地点: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的具体地点。8、罚则:主要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二、现行税法体系简介,(一)税法的分类(二)税法的级次(三)国地税
8、征管范围划分(四)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划分,(一)税法的分类:、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在税法体系中起着税收母法的作用。税收普通法:是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实施的法律。,2、按照税法职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主要是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争议等。,3、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流转税税法:特点是与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有密切联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税法:特点是可以直接调节纳
9、税人收入,发挥公平税负、调整分配关系。个税、企税。财产税法:主要是对财产的价值课税。资源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行为税法:是以纳税人的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4、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度。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一般其效力高于国内税法。外国税法:指外国制定的税收制度。,般,(二)税法的级次、税收法律: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全国人民
10、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车船税法、征管法。,般,2、税收法规: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的实施规定或办法。税收行政法规是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的主要形式。征管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3、税务规章:税务部门规章的简称。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所制定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税务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税务规章规定的事项在内容上必须是税务机关业务范围内的事项。200
11、2年3月1日实施的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4、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文件。主体必须是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作出;必须影响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必须是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文件。,(三)国地税征管范围划分 目前共有18个税种,两个费;分别由税务(财政)、海关征收管理。、国税征收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属国税征管范围的)、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12、。,2、地税征收税种:营业税(不包括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国税系统征收企业除外),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印花税。3、海关:关税、船舶吨税、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四)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1)增值税:75%、25%;(2)营业税:银行总行、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归中央,其余归地方;(3)企业所得税:银行总行及海
13、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按比例60%、40%分享;(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利息所得外,其余按比例分享;,(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6)城市维护建设税: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94%归中央政府,6%归地方政府,其他印花税收入全部归地方政府。,4、我市税种入库级次:,三、税种介绍,(一)营业税(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三)资源税(四)企业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六)房产税(七)土地使用税(八)土地增值税(九)印花税(十)车船税(十一)契税(十二)耕地占用税,(一)营业税,
14、1、综述(1)概念: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与劳务税。现行营业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11.5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12.15财政部、总局),(2)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
15、、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3)征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所发生的自建行为。,(4)计税依据基本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包括在价款之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5)税目与税
16、率营业税税目有9个,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5)、娱乐业(520)。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6)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式: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7)免税项目 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
17、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8)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9)纳税地点纳
18、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当向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应当向应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申报纳税。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但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10)纳税期限营业税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纳税人应纳税款大小分别核定为5日、10日、15日、1个月、1个季度,不能按期纳税的,可按次纳税。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的纳税人,于期满后的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
19、,自期满后的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2、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具体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装修装饰业及其他工程作业。征税范围: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注意: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而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A.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B.建筑安装工程
20、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C.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D.纳税人从事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为提供装饰劳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地点: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发生地。,例题:某建筑公司为某开发区铺设通信线路,工程价款共计290万元,其中包含由开发区提供的设备价值70万元;另外向开发区收取材料价款45万元。该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多万元?答案:该建筑
21、公司应纳营业税(29070+45)3%7.95(万元),3、金融保险业本税目包括金融业和保险业。金融业,是指经营货币资金和信用融通的行业。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金融业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依托业和其他金融业务。保险业征税范围包括各种保险业务。,计税依据: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外汇、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差额为营业额;金融经纪业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代垫、代收代付费用(如邮电费、工本费)加价等,从中不得作任务扣除;保险业,是以保险收
22、入全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纳税期限:银行、财务公司、依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从事金融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其他纳税人(典当)从事金融业务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保险业纳税期限为1个月。,4、文化体育业本税目包括文化业、体育业。文化业指从事文化活动的业务;体育业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征税范围:文化业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体育业。征免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
23、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免征营业税;驾校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缴纳营业税。,5、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征税范围:代理业(代理记账)、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有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服务、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计税依据:服务业的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服务业劳务向
24、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特殊规定如下:(1)代理业: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如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旅游业: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税收优惠:(1)对廉租住房经营
25、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价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2)自2008年3月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6、转让无形资产指纳税人以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为前提,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征税范围: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按照“研发和技术服务”;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商标按“文化创意服务”征收增值税。,注意: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正式文件
26、)。单位和个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他人,视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征税。土地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自2012年2月1日起,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下增加“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子目。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权利人转让勘探、开采、使用自然资源权利的行为。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27、计税依据:自2012年2月1日起,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下增加“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子目。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权利人转让勘探、开采、使用自然资源权利的行为。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税收优惠:自2011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7、销售不动产
28、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征税范围: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2)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为销售不动产。(3)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照章征收营业税。,计税依据 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注意:(1)房地产企业代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全部作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2)资产重组过程中,资产与债权、债务和劳
29、动力一并转让涉及的不动产,不征营业税。,税收优惠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符合以下情形不征: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例题计算:2014年10月张某将购买不足5年的别墅对外转让,取得收150万元,购置别墅时,买价是120万
30、元,装修费用40万元;张某转让别墅时应缴纳营业税是多少?解析个人转让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1505%=7.5(万元),(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1、城市维护建设税概念: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其他。税率:城市7;县城、建制镇5;其他1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减免税:减免“三税”,相应减免。,2、教育费附加概念:是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计征比率:3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地方教育费附加:基金,计税
31、率2,入库级次是50、30、20。,(三)企业所得税法,1、概述:企业所得税是对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企业所得税是对法人企业征税。(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属直接税,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2、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
32、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3、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4、税率:基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低税率: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实际适用1
33、0%)、小微企业。优惠税率:15,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5、应所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基本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不征收税入一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实际应用: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除特殊规定外,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即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则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1)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
34、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一般收入确认:a.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d.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特殊收入的确认:a.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企业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的,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
35、认收入的实现。c.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d.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2)免税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d.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3)不征税收入 a.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b.依法收
36、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 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c.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4)各项扣除.税前扣除的主要内容: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其他支出:,.具体
37、扣除项目及标准工薪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薪支出,可以据实扣除三项经费:企业发生的三项经费,未超过标准的据实扣 除;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扣除: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薪总额的14%;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薪总额的2%;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薪总额的 2.5%,超过部分可以结转扣除。,社会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
38、费,不得扣除。,利息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费用,按下列规定扣除:a.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b.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c.关联利息费用的扣除。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d.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超过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规定比例,以及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39、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e.企业向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对符合条件的,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借款费用(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2)企业为购置、建造同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l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
40、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产扣除。,【例题】某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多少?【解析】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限额:30005=15(万元)两数比较大小后择其小者,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超
41、标准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属于税法与会计制度的暂时性差异;而业务招待费的超标准部分不能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属于税法与会计制度的永久性差异。第二,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都是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不含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第三,注意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与赞助费的区别,广告支出的三个条件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已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媒体传播。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在所得税前不得列支。,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
42、,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谓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资产损失: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因存货、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
43、报和专项申报两种形式。,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按照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持续费及佣金。,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处理:依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因上述原因多缴的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
44、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标准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指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5)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
45、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6、应税税额的计算基本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抵免税额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不征收税入一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现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采用间接计算法。,【例题】某居民企业,2013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2)销售成本110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
46、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销售税金l60万元(含增值税l20万元),(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答案】(1)会计利润总额 2500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50250015%45037575(万元)(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6
47、0%9 2500512.5(万元)9(万元);1596(万元)(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17012%9.6(万元),(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 3+2915018.5%4.25(万元)(6)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元)(7)2013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7、税收优惠(1)免税收入(2)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农林牧渔项目优惠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惠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优惠技术转让所得的优惠,(3)低税率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
48、业所得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4)加计扣除的支出项目研发费用: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5)鼓励企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税收优惠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
49、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8、纳税地点居民企业以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注册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未设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收入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9、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按月或按季预缴的,月份或季度终了的之日起十五日内,预缴税款;
50、企业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报送年度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60日内,汇算清缴。,(四)个人所得税,1、概述: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实行分类征收;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计算简便;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2、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且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