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旅游区材料采购及部分安装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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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北岸新镇材料采购及部分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采 购 人:莱芜市雪野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单位: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第一章 综合说明1.1 工程综合说明:1 工程名称: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北岸新镇地面砖、墙面砖、卫生洁具、外墙保温材料、外墙防水涂料、屋面防水卷材、塑钢门窗型材、塑钢门窗玻璃、对讲楼宇门、保温防盗门、户内夹板门、配电箱等材料采购及部分安装工程1.1.2 工程地点: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北岸新镇社区内1.1.3 材料数量:见采购清单1.1.4 采购单位:莱芜市雪野镇人民政府1.1.5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北岸新镇地面砖、墙

2、面砖、卫生洁具、外墙保温材料、外墙防水涂料、屋面防水卷材、塑钢门窗型材、塑钢门窗玻璃、对讲楼宇门、保温防盗门、户内夹板门、配电箱等材料采购及部分安装工程,本次招标文件只包括其中的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等十二个标段”,详细要求见“第三部分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及补充规定”。1.1.6 本招标项目共分 十四 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 一 名中标人,本次对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标段进行招标,其中第三、四、十三、十四标段,一个投标单位可以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第七、十一标段原第六、第十标段中标单位,根据第一次信息公告规定,不允许其参

3、加投标,其它标段不作限制。 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为地面砖、墙面砖材料采购; 第二标段为卫生洁具材料采购;第三标段为北岸新镇A1、A2、A4至A15、B1至B18号住宅楼外墙保温材料采购;第四标段为北岸新镇C1至C11、C13、C14、C16、C17、C19至C27号住宅楼外墙保温材料采购; 第五标段为外墙防水涂料材料采购;第七标段为北岸新镇C1至C11、C13、C14、C16、C17、C19至C27号住宅楼防水卷材材料采购;第八标段为北岸新镇塑钢窗型材材料采购; 第九标段为塑钢门窗玻璃材料采购; 第十一标段为北岸新镇C1至C11、C13、C14、C16、C17、C19至C27号住宅楼配电箱

4、材料采购; 第十二标段为对讲楼宇门、保温防盗门材料采购及安装; 第十三标段为北岸新镇A1、A2、A4至A15、B1至B18号住宅楼户内夹板门制作及安装;第十四标段为北岸新镇C1至C11、C13、C14、C16、C17、C19至C27号住宅楼户内夹板门制作及安装;1.1.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且各标段材料进场后均应通过抽样检验检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1.1.8 供货期: 按合同约定执行 1.1.9 质量保证期:第七标段为工程竣工之日后5年,其他标段为工程竣工之日后2年。1.1.10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1.2 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

5、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上述材料生产企业或有经营许可并具有生产企业授权的委托代理商;第十二标段至第十四标段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上述材料生产企业或有经营许可并具有生产企业授权的委托代理商,且必须均具有安装能力。注: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1.3.2产品具有近三年有权检测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1.3.3投标人技术力量、生产(供应)能力、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1.3.4投标人过去3年中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1.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1.4 投标有效期:60天1.5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1.5万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0.5万元;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1万元;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1万元;第五标段投标保证金:0.5万元;第七标段投标保证金:0.5万元;第八标段投标保证金: 2.5万元;第九标段投标保证金:1万元;第十一标段投标保证金: 1万元;第十二标段投标保证金:1万元;第十三标段投标保证金:0.5万元;第十四标段投标保证金:0.5万元;(现金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于2011年4月13日下午16:00时前以现金的方式递交到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财务室,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06346226724,逾期视为自动放

7、弃此次投标。1.6 质疑文件递交(或)传真:1.6.1 地址:山东省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 1.6.2 电话:0634-6231466 1.6.3 传真:0634-6211779 1.6.4 邮编:2711001.6.5 联系人:余春霞1.7 投标答疑:投标人应于2011年4月 22 日上午9:00时前将所有疑问(且注明标段)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为:SDJSZBDL163.COM,并电话通知,联系电话:0634-6231466,联系人:余春霞 ,招标单位将在2011年 4月 23 日上午9:00时前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1.8 投标

8、文件递交:1.8.1 接受单位:莱芜市雪野镇人民政府1.8.2 接受地点: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二楼会议室1.8.3 接受时间:2011年4月25日9:00分以前1.9 时间安排:1.9.1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4月25日9:00时1.9.2 开标时间: 2011年4月25日9:00时1.9.3 会议报到地点: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245会议室第二章 招标文件2.1综合说明2.1.1 招标范围:见1.1.5条款内容2.1.2 材料数量:见后附采购清单2.1.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

9、.2 投标人资格本工程第一、二、五、九、十三、十四标段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4月16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分;第三、四、七、十一、十二标段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上午9:00时开标后,审查地点为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245会议室。第三、四、七、十一、十二标段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各投标人必须带携带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第七标段还必须带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除提供生产商上述资料(除产品

10、生产许可证外)外,还必须出具有效的产品生产企业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生产企业的上述证件加盖红章的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外,但必须有法人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注: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产品具有近三年有权检测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且检测报告注明有“CAL或CMA”标志、产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3C认证或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第十一标段必须具有质量体系3C强制认证,若投标人为供应商,则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单位红章的复印件。3、投标人技术力量、生产(供应)能力、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过去3年中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

11、的合同情况。注:各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要求封面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资格审查表格式附后)。2.3 招标文件的取得及处置2.3.1投标人应从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盖章有效),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从他处复制的招标文件或无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2.3.2招标文件应作保密处置,不得向他人泄露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提高或压低报价。若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此次招标活动。2.4 招标文件2.4.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技术规格及要求、附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有关补充资料。

12、2.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5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须知第1.7项所述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第三章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3.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3.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

13、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 投标文件的组成3.2.1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为方便评标须按下列顺序编制。商务部分第一部分 商务报价(1) 投标书格式(附件1,必须放在投标文件的第1页)(2) 唱标表(附件2,必须放在投标文件第2页)(3)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3)(4) 优惠条件第二部分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说明(1)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2) 建议及其他说明综合部分第三部分 货物的技术说明和合格证明(1) 产品鉴定或检测报告及其它证明产品质量的相关资料复印件(2) 投标货物的技术、功能论述(3) 投标货物样本说明书(4) 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措施(5)

14、 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第四部分 资格证明(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2) 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 组织机构代码证(5) 产品生产许可证(第六、七标段必须提供)(6) 投标人技术力量、生产(供应)能力、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格式2)(7) 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证明文件第五部分 经验与业绩(1) 制造或销售同类货物的业绩表及用户评价(须提供2008年1月2010年12月山东省内至少三项类似工程项目)(格式3)(2) 企业获奖证书复印件(3) 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注: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15、3.2.2 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2.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规格及要求、规定格式。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3 投标报价说明3.3.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准确标明所供货物的主材单价、附材单价及综合一切费用后的综合单价。报价应考虑从材料的生产至交货验收后的一切费用、税金、利润及风险因素(部分材料包括安装的,还应包括安装部分费用及4%的总承包服务管理费等)的全部费用,所有这些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报价(单价)中。如果报价明细表中有缺项,应视为漏报项价格已分摊在其它项目中。投标人对同一

16、种材料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3.2如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报价内容不足,投标人对可在该表空余栏中填写。“投标书”、“唱标表”中的报价须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致。“投标报价明细表”的综合单价须包含了投标人对整个材料的生产至交货验收后的一切费用、税金、利润及风险因素(部分材料包括安装的,还应包括安装部分费用及4%的总承包服务管理费等)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表内填写的报价均应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内所述的所有有关条文的报价,所有货物或工程范围必须按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等为准,任何投标时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同本条款不一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3.3投标人应报出其所

17、能承受的最低的合理价格。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书中所报出的价格,在排除各种差异因素后,不超出正常国内市场价格,并且保证价格不应高于对其他情况相似购买者的合同价。任何对本保证的违背,将使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归还所有的超支价款。3.3.4 投标价格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及合同履行完毕前应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因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货物技术规格发生变化的除外)。注:本工程(第十、十一标段)要求各投标单位将箱体及配电箱内各元器件按规格型号分别报价,最后汇总报出一台配电箱的综合单价,在实际工程中,配电箱箱体尺寸变化在10CM内时,配电箱箱体不作

18、调整,配电箱内元器件有变动时,则根据投标人同规格的元器件价格进行调整,若投标人报价内无此种元器件价格的,则其价格经采购人、供货方、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协商确认后的价格进行调整。3.3.5本次材料采购各标段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中各标段各种材料所规定的材料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认为预算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可放弃投标,并向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3.3.6 投标货币投标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3.7 付款方式本次招标的付款方式为:本工程货到后付至40%,竣工验收后付至60%,验收后一年内再付至80%。第七标段第二年付至90

19、%,余款10%待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其余标段第二年付完。3.3.8本工程结算方式: 实际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如货物规格发生变化,其价格经采购人、供货方、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协商确认后的价格进行调整)。注:本工程(第十一标段)要求各投标单位将箱体及配电箱内各元器件按规格型号分别报价,最后汇总报出一台配电箱的综合单价,在实际工程中,配电箱箱体尺寸变化在10CM内时,配电箱箱体不作调整,配电箱内元器件有变动时,则根据投标人同规格的元器件价格进行调整,若投标人报价内无此种元器件价格的,则其价格经采购人、供货方、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协商确认后的价格进行调整。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提交不少

20、于投标须知第1.5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只能采用现金,缴至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余春霞 联系方式:063462314663.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无息)。3.4.4中标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且交纳所有费用后,10日内无息退还。3.4.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4.5.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3.5 投标书要求及投标文件

21、格式3.5.1本工程要求各标段分开单独做投标书,分开报价。3.5.2投标人必须使用A4幅面的纸张,采用中文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标明目录和页码,制作陆份投标文件(一正五副),在每份上清晰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副本之间有偏差,将以正本为准。注:各投标人应提供存有电子版投标书的“U”盘一个,以便保存电子版文档,“U”盘不退,且与投标文件一块密封递交。注:各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必须单独密封,单独递交。3.5.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规定处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

22、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3.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或加盖印鉴。第四章 投 标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不得有散页,开标时如有散页,散页不作为投标文件内容。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包封密封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4.1.2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1) 招标人(2) 项目名称(3) 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4) 注明“开标时间

23、以前不得开封”字样。4.1.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1.4为方便唱标,投标人需另准备肆份唱标表(附件2)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信封密封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并在封面上注明“唱标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4.2 投标截止期4.2.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1.9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4.2.2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

24、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4.2.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4.3投标有效期4.3.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后60天(日历日)。4.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投标文件第3.4条的规定仍然适用。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5.1开标5.1.1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第1.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25、,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5.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5.1.2.1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1.2.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5.1.2.3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未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5.1.2.4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5.1.2.5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5.1.3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负责对出席开标会的

26、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的各项规定进行验证,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宣布核查结果。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5.1.4经核查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拆封,由投标人按顺序宣读唱标表,包括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质量保证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5.1.5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5.1.6评标原则5.1.6.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

27、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5.1.6.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5.1.6.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委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5.1.6.4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5.1.6.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5.1.7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

28、行评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作为中标人,如两家投标人得分并列第一,则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无需解释。5.1.8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一、二”等关键性因素确定合格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投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 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人资质的;2) 未按规定投标或投标超出采购单位预算的,投标方提出的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5)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6)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

29、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7)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配置、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 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9)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5.1.9商务及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商务及综合评审。5.1.10 特殊情况下的投标方法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评标,否决所有投标,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有权改用其它方式进行采购。5.1.11 废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30、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及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及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1)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3)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4) 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5) 投标人串通投标;6)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7) 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8) 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6、授予合同6.1中标通知书6.1.1 确定中标结果后,在投标有效期内,

31、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6.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 签订合同7.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3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注:本工程供货合同由中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供货合同。8、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第一标段招标代理费:10000元;第二标段招标代理费:1900元;第三

32、标段招标代理费:5900元;第四标段招标代理费:5900元;第五标段招标代理费:1900元;第七标段招标代理费:3000元;第八标段招标代理费:21000元;第九标段招标代理费:8700元;第十一标段招标代理费:4500元;第十二标段招标代理费:5900元;第十三标段招标代理费:3000元;第十四标段招标代理费:3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各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此因素。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办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办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第二部分 合同格

33、式莱芜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合同审核日期:_ (甲方)所需 (货物名称)经 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_(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文件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最终报价、澄清或承诺5、本合同附件二、货物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实际工程量综合单价 元(大写)

34、人民币 元(小写)四、货款支付1、支付途径分为四种:(1)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预算内资金:人民币 元;财政预算外资金:人民币 元;(2)甲方支付金额:人民币 元;(3)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国库集中支付:人民币 元。 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总承包单位支付: 总承包单位支付:人民币 元。本合同的支付途径采用第 种2、 支付方式分为三种:(1)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预付款;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后付余款。(2)一次性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15个工

35、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3)其他支付方式 本工程货到后付40%,竣工验收后付至60%,验收后一年内再付至80%,第二年付完(除SBS、TS防水卷材外,SBS、TS防水卷材第二年付至90%,其余10%待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总是后付清)。 本合同的支付方式采用第 (3) 种。 3、本工程材料采购及安装结算方式:实际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如货物规格发生变化,其价格经采购人、供货方、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协商确认后的价格进行调整)。注:本工程(第十一标段)要求各投标单位将箱体及配电箱内各元器件按规格型号分别报价,最后汇总报出一台配电箱的综合单价,在实际工程中,配电箱箱体尺寸变化在10CM内时,配电箱箱体不作调整

36、,配电箱内元器件有变动时,则根据投标人同规格的元器件价格进行调整,若投标人报价内无此种元器件价格的,则其价格经采购人、供货方、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协商确认后的价格进行调整。五、交货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于 年 月 日以前交货。2、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工程现场 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六、质量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本工程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且各标段材料进场后均应通过抽样检验检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七、

37、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八、运输要求1、运输方式及线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验收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 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

38、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公开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十一、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盖章。十三、违约条款1、 甲方如逾期

39、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2、 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15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意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7、其它应

40、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8、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四、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后确定。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提交莱芜市仲裁

41、委员会仲裁。 十六、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十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一 份,莱芜市雪野旅游区财政支付中心份,公证处 份。甲 方: 乙 方:盖 章 盖 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时间:莱芜市雪野旅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公章)负 责 人:(签字)审核日期:附:资

42、格审查表格式莱芜市政府采购工程投标资格审查表工程名称: 报名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一、投标申请单位简介单位工程名称报名单位企业性质营业执照发证机关营业执照证 号企业地址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证号营 业范 围主营兼营企业法人职 称职 务技术负责人职 称职 务固定职工人数管理人员工 人技术人员其他专业人员二、申请人加盖红章的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申请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除提供供应商上述资料外,还必须出具有效的产品生产企业代理授权委托书及生产企业的上述证件加盖红章的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外,但必须有法人证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注:第七标段必须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三、产品具有近三年有权检测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注明有“CAL或CMA”标志、产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加盖红章的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供应商,则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单位红章的复印件。注:第十一标段必须具有强制性质量体系3C认证。四、投标人技术力量、生产(供应)能力、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五、投标人过去3年中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六、投标申请人认为应说明的其它问题第三部分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及补充规定 (第一标段)1.1 基本要求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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