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信息移动平台建设工程采购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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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工程类)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移动应用平台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ZGCGK1205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日 期:2012年6月xx日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51.招标条件5.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5.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5.招标文件的领取55.投标文件的递交56.开标大会67.发布公告的媒介68.联系方式6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供应商须知正文101. 总则101.1 项目概况10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1.3 采购范围、计划供货周期和质量要求101.4 供应商资格要求101.5 费用承担111.6 保密

2、111.7 语言文字111.8 计量单位111.9踏勘现场111.10偏离122. 招标文件1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23. 投标文件的编制1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33.2 投标143.3 投标有效期153.4 投标保证金153.5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63.6 投标文件的装订、签字、盖章164. 投标文件的递交17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8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5. 开标大会185.1开标大会时间和地点186. 评标196.1评标委员会196.2 评标原则196.3 评标197. 合同授予19

3、7.1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和确定197.2 中标通知207.3签订合同207.4履约保证金217.5. 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证金218. 纪律和监督21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1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21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1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9. 质疑和投诉2210. 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行为及处理2210.1以下是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行为:2210.2 处理办法2211 履约和验收23第三章 评标办法241 评审方法242评估因素243评标程序283.1 初步评审283.2 详细评审30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03.4 投标价格的合理性30

4、3.5 评标结果30第 四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31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4第 五 章 投标文件格式36格式1封面37格式2目录38格式3投标函39格式4开标一览表41格式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2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3格式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4格式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45格式9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46格式10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47格式11验资报告复印件(如有)48格式12工程量清单49格式13技术指标响应表50格式14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51格式15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设备明细表52格式16系统集成技术方案(格式自拟)53格式17软件技术实现方案(格式自拟)54

5、格式18系统安全解决方案(格式自拟)55格式19施工进度表(附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及进度保证措施(格式自拟)56格式20人员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57格式21产品质量及投入计划(格式自拟)58格式2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格式自拟)59格式23人员培训方案(格式自拟)60格式24投标保证金格式61格式2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2格式26工程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63格式27针对本项目超保后的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格式自拟)64格式28上一财政年度的财务状况表65格式29供应商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合同情况表66格式30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软件和硬件)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67格式31供应商自觉抵制

6、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68格式32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69格式33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70格式34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无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71格式35按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72格式36供应商自愿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73其 他 格 式74第六章 采购需求概况76项目概述77系统建设目标77系统将具备以下几大功能:77系统设计符合规范要求77系统建设原则要求78系统安全技术要求80警务信息移动应用平台软件需求82警务信息移动应用平台软件功能需求83软硬件供

7、货清单88系统容量及性能需求100项目实施要求100售后服务要求101演示要求101商务要求102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移动应用平台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ZGCGK12051.招标条件受采购人锦州市公安局的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锦州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移动应用平台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建设地点:锦州市公安局2.2工期时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2.3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8、件;3.2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投标;3.4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3.5其他资格、资质条件:3.5.1 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招标文件的领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2年X月X日至2012年X月X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府路68号,市政府东门南侧,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并详细填写领取表。4.2 供应商未经领取招标

9、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X月X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6.开标大会6.1 开标大会时间为2012年X月X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6.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身份证参加。7.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发布。8.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府路68号,市政府东门南侧 邮

10、编: 121000 联 系 人: 冯佳琪 电 话: 0416-3865010 传 真: 0416-3865010/3865013 电 子 邮 件: LNJZCGZX163.COM 9. 确认签字 采购人代表确认签字:采购中心副主任签字: 采购中心采购科科长签字:采购中心主任签字: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6月x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移动应用平台建设工程2项目编号JZGCGK12053采购人锦州市公安局4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5建设地点锦州市公安局6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7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8招标范围详

11、见本招标文件9工期时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10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遇特殊情况,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可依照相应规定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也将随之等日延长。12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投标;4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5其他资格、资质条件:5.1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13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不接受14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盖名章;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

12、代表人名章。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纸质)16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17封套上标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不同的包封内,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正、副本封包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包和副本包再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封套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18投标截止时间(会议时间)2012年X 月X日9时30分19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20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不退还21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前往施工地点进行现场踏勘,详细填写现

13、场踏勘登记表,并由采购人代表在该表上签字确认方生效,现场踏勘登记表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集中采购机构。如不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登记表未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签字或不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项目单位现场踏勘联系人: 张俊杰联系电话: 257230622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专家库抽取的专家5人,共7 人组成。2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4投标保证金现金形式或转账、汇款形式交纳2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25.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地点: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304房间,下同);递交时间:2012年X月X日9时30分前。转账、汇款形式交纳

14、投标保证金信息:开户名称: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锦州银行高新支行开户账号:402096109312020以转账或汇款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以达账时间为准,逾期达账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未交纳。通过转账或汇款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供应商应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到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获取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不能及时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5.2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自集中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26履约保证金现金形式或转账、汇款形式交纳26.

15、1按照合同金额10%由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递交到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户。开户名称:锦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锦州市交行上海路支行开户账号:005180018000417095外阜单位汇入在账号前加21727质量期和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自政府招标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量保证金由中标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全额转入,无须另行交纳。28验收29由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进行项目验收,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及人员行为规则辽财采20089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0418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30付款方式工程所需物资

16、、器材全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点验无误后,支付合同金额40%;项目完成,经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31监督本项目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依法接受锦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锦州市监察局和审计局依法实施的监督。3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由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33供应商须提供的原件要求: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合格供应商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软件和硬件)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

17、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原件。供应商注册为个体或个人独资企业的,须提供供应商验资报告原件。对于上述资格、资质文件原件,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若拒不提供、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将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若上述证明原件为检验机关待检办理手续或换证期间(不包括新办阶段),需要由供应商取得发证机关提供具有法律责任的证明材料,否则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34供应商原件必须单独封包,并按照招标文件的其他格式部分粘贴和标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按此规定封包的,将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须知正文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

18、、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集中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 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计划供货周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工期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供应商资格

19、要求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为本项目的代建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被责令停业的;(7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

20、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 供应商按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联系采购人代表自行前往踏勘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和实施场地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口头说明的情况和数据与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招标文件为准。1.9.5经供应商对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后,详细填写现场踏勘登记表,并由采购人代表在该表上签字确认方生效,现场踏勘登记表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不进行现场踏勘、

21、现场踏勘登记表未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签字或不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1.10偏离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的负偏离,如出现则按投标作废处理。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购需求概况。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必须解答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且对共性问题

22、的答复还将送达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2 收到答复的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答复文件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可以书面形式更正或补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更正或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对于招标更正或补充的内容,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同时发布更正或变更通知。2.3.3 供应商收到更正或变更的内容后,应在锦州

23、市直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变更通知单上确认签字(该通知经盖章、签字后反馈生效),确认已收到该通知。3. 投标文件的编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目录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9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10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11验资报告复印件(注册为个体或个人独资企业的须报送,如有)12工程量清单13技术参数响应表14施工组织设计15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设备明细表16系统集成技术方案17软件技术实现方案18系统安全解决方案19施工进度表(附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及进度保证

24、措施20人员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21产品质量及投入计划2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23人员培训方案24投标保证金格式2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6工程质量和售后服务保修承诺27针对本项目超保后的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28供应商上一财政年度的财务状况表29供应商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合同情况表30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软件和硬件)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31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32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33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34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无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35按招标文件要

25、求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36供应商自愿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3.1.2 上述文件的递交必须按照给定格式和顺序,报送混乱、组织无序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 投标3.2.1投标中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全部费用。3.2.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大会上宣读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开标一览表的“总价”应当与工程量清单的合计金额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2.3开标一览表标明的价格为固定不变的价格,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2.4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3.2.5供应商的

26、投标报价:3.2.5.1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内容和现场踏勘获悉的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3.2.5.2供应商应依据市场情况、现行政策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需做出报价详细清单,其中包括:a. 开标一览表和工程量清单报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税金、规费、措施费用等全部费用;b. 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各种收费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3.2.5.3 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含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总价中。3.2.5.4 报价中应包含所有与本次采购

27、项目相关的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管理费等有关费用。3.2.5.5 承包方式: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如果发生工程设计的变更而导致工程量和工程总造价发生变化的,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规定执行,并以书面形式确认。3.2.5.6 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如果开标一览表的数额与工程量清单金额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数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5.7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

28、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6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材料产品参数响应表的产品参数偏离单项,投标文件的产品参数规格响应情况应与招标文件的产品参数规格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对此供应商都必须一一对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栏中填写“无”,存在正、负偏离的如实填报。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产品投标,如若出现则投标无效。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

29、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则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按时、足额交纳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取得由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出具的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有效证明。3.4.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3.4.

30、4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的采购合同须在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并在中标人按时、足额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后,中标人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3)中标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4)中标后,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分包给他人的;(5)中标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

31、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行为的;(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3.5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各项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须经发证机关监督检验的,必须经过上一检验周期检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否则将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3.6 投标文件的装订、签字、盖章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已给定格式必须按照给定格式填报,供应商不得更改给定格式,否则将导致供应商的投标无效。供应商自拟格式由供应商按照

32、实际情况自拟,对于“投标文件格式”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 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和副本份数提供相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成册。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中,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3.6.3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3.6.4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必须按照相应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名章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授

33、权人分别签字并盖名章,“投标函”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名章。不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字、盖章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3.6.5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名章。3.6.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3.6.7 供应商必须以A4纸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编制页码,如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时,可用不褪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打印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评标和投

34、标文件存档需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8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4. 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用单独的包封密封成2个包,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2个包封合封在一个外包封中。4.1.2 内外层包封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xxxx年xx月xx日(按照供

35、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封签,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4.1.3 如果外层包封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对于未按要求标记、封包的投标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将作为无效处理。4.1.4 会议期间,由供应商代表进行投标文件互检,在此期间发现的供应商标记、封包不合格,经现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和监督人员确认后作出有效或无效的处理决定。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36、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4.2.5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和所有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4.2.6 招标文件必须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亲自递交到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并参加由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的开标大会,否则将导致供应商的投标被拒绝。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

37、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签字或盖章。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大会5.1开标大会时间和地点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大会,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准时参加,否则,投标文件按作废处理。6. 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工作由锦州市直政府采购

38、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参与本项目论证及咨询的专家。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遵循公平、公正、科

39、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和确定7.1.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经7.1.2过程后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7.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由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对排名第

40、一的预中标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经采购人确认,预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在实地考察中发现预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的,确定中标供应商按照排名顺序顺延。7.1.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1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重新招标。7.1.4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不得与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7.1.5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发布中标结果公告。7.2 中标通知

41、7.2.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向他人转让中标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2.3中标通知书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3.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42、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3.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履约保证金7.4.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交纳。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二日内到锦州市财政局国库处交纳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7.3.2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3、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后经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不计利息转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7.5. 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证金7.5.1 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时间,即工程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时间(按照日历日计算)。7.5.2 本项目质量保证金数额为履约保证金转入金额。7.5.3质量保证金将于质量保证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所提供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无任何问题后予以全额无息一次性退还。8. 纪律和监督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44、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 质疑和投诉9.1 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9.2 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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