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项目规划选址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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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包头市轨道交通包头市轨道交通 1 1 号线、号线、2 2 号线一期项目号线一期项目规划选址规划选址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采购人: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1616 年年 7 7 月月 目录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 . 4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 4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 . 6 1总则 . 6 2竞争性磋商文件 . 8 3响应文件的编

2、制 . 9 4响应文件的递交 . 11 5. 开标 . 12 6评审 . 12 7合同的授予 . 12 8其它声明 . 13 附件一评审方法 . 14 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条款合同条款 . 23 技技 术术 服服 务务 合合 同同 . 24 一、咨询服务的内容、价格、形式及合同组成 . 24 二、项目协作事项 . 24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25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 . 25 五、知识产权归属与管理 . 25 六、成果的提交和验收 . 26 七、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 26 八、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 26 九、合同变更及合同纠纷 . 27 十、其它需说明事项 . 27 第四章

3、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合同文件格式 . 28 1成交通知书 . 28 2. 保 密 协 议 . 29 3. 廉政责任书 . 32 第五章第五章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 34 第六章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格式 . 38 1.封面(格式) . 38 2.响应函(格式) . 39 3.首轮报价汇总表(格式) . 40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41 5.供应商总体情况一览表(格式) . 43 6.拟投入本工程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表格式(格式) . 44 7.拟投入本工程的工程管理、咨询人员一览表(格式) . 45 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咨询管理人员情况

4、(格式) . 46 9.近 3 年内已完类似咨询项目一览表(格式) . 47 10其它相关资料 . 48 第一章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此邀请承担过同类服务、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供应商提出磋商申请。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一、采购人: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包头市轨道交通 1 号线、2 号线一期项目规划选址 三、采购编号:BTDT-FW20160010 四、采购内容: 包头市轨道交通 1 号线、2 号线一期项目规划选址的调研、分析、评估、编制报告等全

5、部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担任过规划选址报告编制工作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5、供应商应具有规划选址的经验业绩; 6、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7、不接受联合体。

6、六、报名时间及相关内容: 报名时间: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 。 报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林路 2 号总部经济园 1-C-804 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等(以上证书为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并须同时递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7、14: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 ,在包头市青山区富林路 2 号总部经济园 1-C-804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卖500 元/套,售后不退。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林路 2 号总部经济园 1-C-804 邮编:014000 联系人:陈鸿艳 电话:15024700739 E-mail: 第第二二章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 供 应 商 须 知供 应 商 须 知 前

8、 附 表前 附 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1 工程名称 包头市轨道交通 1 号线、2 号线一期项目 2 1.1.1 采购项目名称 包头市轨道交通 1 号线、2 号线一期项目规划选址 3 1.1.3 采购人 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林路 2 号总部经济园 1-C-804 联系人:陈鸿艳 Email: 电话:15024700739 传真:0472-5217790 5 1.1.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1.1.5 采购范围 包头市轨道交通 1 号线、2 号线一期项目规划选址的调研

9、、分析、评估、编制报告等全部工作,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主要工作及要求” 。 7 1.3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担任过规划选址报告编制工作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5、供应商应具有规划选址的经验业绩; 6、 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http:/)“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

10、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8 1.4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9 1.6.1 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如有需要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 10 2.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接收疑问截止时间:2016 年 8 月 3 日 17:00 时 递交地点: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鸿艳 采购人澄清发出截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5 天前 11 3.2.1 响应文件形式及份数 响应文件共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刻有全部内容的有效电子文档 2 份(光盘一张,U 盘一个);电子文

11、档光盘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所投项目名称; 文档格式:文字 DOC 格式,单独的表格文件为 XLS 格式,图纸为 DWG格式(附必要支持文件)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3.2.2 响应文件的封面 纸张大小:A4,封面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13 3.3.1 价格及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00000 元(RMB) 。 14 3.4.1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 120 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始) 15 3.5.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现金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 万元 递交方式: (1

12、)递交要求: 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京农商行兴昌支行 账号:0603070103000007056 若采用现金、保证担保(包括银行保函)、信用证,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前递交至: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富林路 2 号总部经济园 1-C-804 要求:应由各中国境内商业银行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开具 (2)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3)供应商应当将磋商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

13、还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现金等可产生孳息的保证金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利息: 利息计算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利息计算起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当日起至磋商保证金返还日止 利息退还方式:转账支票 16 4.2.1 磋商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8 月 9 日 09:30 时 递交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三楼(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17 7.3.2 签约期限 签发成交通知书后 30 天内 18 质量标准 最终编制完成的规划选址报告需通过市规划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行政许可的目的。 19 服务期 2016 年

14、 8 月 30 日之前完成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 1 1总则总则 1.1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分别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2 项说明。 1.1.2 项目背景: (一)线网规划情况 根据 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 和 包头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2012-2020) ,结合包头市“一市两城多片区” 、 “带状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确定包头市轨道交通线网由 6条线路构成,总规模 182.5km,全网共设车站 125 座,其中换乘站 18 座。 1 号线加强双城间东西向客运联系,串联两个市级功能中心,线路走向为钢铁大街-建设路-巴彦

15、塔拉大街-南门外大街,线路全长约 27.8km。 2 号线强化昆青中心的辐射功能,线路走向为阿尔丁北大街-阿尔丁大街-包哈公路-火炬路-东区四路-南海路,线路全长约 29.6km。 (二)近期建设规划情况 按照近远结合、分层次、适应性和连续性的规划原则,为达到既能解决城市交通需求,又可引导城市结构合理布局和发展的目的,确定近期(2015-2022 年)规划建设 2 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线路总长度为 42.1 公里,全部为地下线。 1) 、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 线路方案:线路起于包钢,止于包头机场。该线联系了包钢、青山、九原东、东河老城区和东河东。线路长度 27.8 公里。 敷设方式:线路全长

16、 27.8km,全部为地下线。 车站设置:沿线设车站 22 座,7 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 1.31 公里。 车辆基地:同官村综合维修基地(40ha) ,包钢停车场(15ha) 。 110KV 输变电工程:变电站规模:2 座(110KV) 2) 、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 线路方案:线路起于沼潭南,止于包环线。该线联系昆区北、昆区南片区。线路长度 14.3公里。 敷设方式:线路全长 14.3km,全部为地下线。 车站设置:沿线设车站 11 座,4 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 1.38 公里。 车辆基地:沼潭南车辆段(30ha) 。 110KV 输变电工程:变电站规模:2 座(110KV) (三)项目

17、前期工作情况 为有效改善包头市公共交通环境,带动相关产业良性循环运行,包头市于 2010 年正式启动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建设轨道交通的政策要求,2010 年 9 月我市委托编制了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 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 包头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规划性文件;2012 年 6 月我市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环评、投融资方案、预可研报告、沿线土地利用规划、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等 5 个支撑性文件。其中,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已获市政府正式批复; 包头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已通过自治区住建厅评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沿线土地利用规划等文件已获得地方政府的批复;

18、包头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6 年 1 月获得环境保护部的正式审查意见。 1.1.3 本工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 项、第 4 项。 1.1.4 本次采购的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说明。 1.1.5 本次采购的范围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6 项说明。 1.21.2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1.2.1 本项目的建设资金业已落实,资金来源于国有投资。 1.31.3 供应商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3.1 供应商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准确、详细、真实、完整地编

19、制响应文件(包括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如不能保证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将有可能被取消磋商资格,并被记入不良信誉档案。 1.3.3 采购人鼓励供应商将其认为有助于进一步说明其实力和能力的资料在响应文件的“其它相关资料”中补充,只要能够恰当证实且对本工程有益,将会被采购人在评估时加以考虑。 1.41.4 咨询联合体咨询联合体 1.4.1 组成咨询联合体的供应商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的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有咨询联合体协议书 ,并指定牵头人。 1.51.5 磋商磋商费用费用 1.5.1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成交与否,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2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20、1980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 60%,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61.6 现场考察现场考察 1.6.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9 项要求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1.6.2 现场考察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1.6.3 现场考察期间,供应商应食宿自理。如果需要,供应商可再次自行进入现场考察,其费用、风险自理。 1.6.4 采购人如果有参考资料提供给供应商,该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

21、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对其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2 2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2.1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的内容 2.1.1 除本款下述各章节的内容,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它有效函件,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章主要内容如下: 2.1.1.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1.1.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1.3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1.1.4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2.1.1.5 第五章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2.1.1.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

22、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1.3 供应商应认真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完备,如有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发生,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由采购人予以补齐。 2.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的澄清 2.2.1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2.2.2 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5 天前编制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通过传真或签领方式陆续发至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场签收或在收到后 6 小时内以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函件方式向采购人告知确认

23、。 2.3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的修改 2.3.1 采购人在磋商截止日 5 天前,可以以发出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采购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供应商疑问而做出的,采购人发出的所有的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应视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采购人发出的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若前后存在矛盾,则以后发出的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3.3 为便于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推迟磋商截止期,采购人和供应商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亦应随之延长。 2.3.4 供应商在接到上述的补充

24、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延长磋商截止期通知后,供应商应当场签收或在 6 小时内以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函件方式向采购人告知确认。 3 3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编制的编制 3.13.1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的内容及格式 3.1.1 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响应函; 报价汇总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总体情况一览表; 拟投入本工程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表; 拟投入本工程的工程管理、咨询人员一览表;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咨询管理人员情况; 近 3 年内已完类似咨询项目一览表; 技术方案,包括并不限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反映及描述和理解;工作方案等; 对本项目的筹划

25、和技术建议; 质量保证措施; 进度保证措施; 与本项目相关方的沟通方案及保证措施; 服务承诺; 其它需要说明内容。 3.1.2 响应文件的格式在第六章中予以明确,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使用该格式编制响应文件(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 ;未有规定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3.23.2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形式及签署的形式及签署 3.2.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11 项要求的形式、份数,以本须知第 3.1、3.2条规定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和签署响应文件。 3.2.2 响应文件封面的大小和形式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12 项的相应规定。 “正本”、“副本”字样应加盖或打印在响应文件封面的

26、右上角,在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正副本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3.2.3 响应文件的文本内容均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全套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33.3 报价报价 3.3.1 本项目的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 服务周期、 方案审查、咨询方案重复修改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3.3.2 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3.3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磋商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

27、总价的依据。 3.3.4 本项目计价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价信息及企业自身实力等综合报价;供应商应自行获取完整的资料,因资料不完整造成报价失误,供应商自行负责。 3.3.5 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资料的收集、组织协调、基础调查费、资料汇交费、档案建设(纸质文档、扫描件电子档) 、成果输出(图件、表格的打印及制作)等,以上费用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成本、利润、管理费、税金、劳务费、差旅费、内业服务费、知识产权费等全部费用,涉及的全部费用并包括在本次报价中,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计取和支付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亦不得

28、以此为理由提出任何有关费用的支付要求。 3.3.6 在成交后的整个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3.3.7 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考虑风险因素,让利、优惠后在不低于成本价及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主报出有竞争力的报价。 3.3.8 供应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与采购人需求编制报价,如果供应商没有对此提出任何疑问与异议,则理解为供应商对本项目已全部理解并认同采购人需求,如果供应商编制的报价发生漏项或计算错误,其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须在不改变合同价的前提下完成任务,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3

29、.3.9 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涉及到他人的知识产权权益,必须获得权益人的正式授权或许可证书, 并承诺如果一旦由此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到损害, 供应商负责赔偿。 3.3.10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3.3.11 磋商后需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 3.3.12 本次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43.4 磋商磋商有效期有效期 3.4.1 本项目的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14 项的要求。 3.4.2 若由于特殊原因,采购人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可通过传真或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适当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对此应予书面确认。 3.4.3

30、供应商如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则视为其主动放弃了本次磋商。 3.4.4 供应商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 原相关条款的约定仍然适用。 3.53.5 磋商磋商保证金保证金 3.5.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 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5 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5.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31、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 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的递交 4.14.1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包装使用单层密封袋(箱) ,由供应商自备。 4.1.2 响应文件各册均须

32、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或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4.1.3 响应文件应用密封袋(箱)进行包装,袋(箱)开口处应用密封条进行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条由供应商自行制作。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予以签收。 4.24.2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2.1.1 逾期送达的; 4.2.1.2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4.34.3 迟到的迟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4.3.1 采购人对于迟

33、到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4.44.4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4.1 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与撤回,该补充、修改与撤回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章,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4.4.2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仍然应按照本须知 4.1 条的规定密封、递交,并在封皮上分别加注“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更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4.4.4 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回。 5.5.开标开标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34、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开标。开标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示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向采购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标书之外单独提交) ,并在签到簿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5.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是否提交了磋商担保、修改和撤回磋商的通知, 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磋商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磋商。 5.3 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响应文件(包括按供应商须知规定递交的修改、撤消书)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此

35、不承担任何责任。撤回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 5.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供应商将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 6评审评审 6.1 采购人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代表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6.2 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详见附件一评审方法 。 7 7合同的授予合同的授予 7 7.1.1 合同授予的条件合同授予的条件 7.1.1 本项目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合规、技术管理先进、综合评分第一的成交供应商。 7 7.2.2 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7.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即通知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将评审结果通报各供应商。 7.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成交供

36、应商在收到通知书后 24 小时内, 应予以书面确认。 7 7. .3 3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 7.3.1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立即开始着手组织拟投入的人员熟悉相关文件,为工程咨询做好准备。 7.3.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17 项要求的时间,与采购人准时签署合同协议书。 7.3.3 如果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按规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协议书,该成交供应商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合同将授予下一个预期的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8 8其它声明其它声明 8 8.1.1 未未成交成交补偿补偿 8.1.1 采购人特别声明,本项目对未成交供应商不给予补偿。 8 8.2 .2 版

37、权版权 8.2.1 甲方对于由其所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 8.2.2 采购人为本项目的实施,有权使用、复制、印刷、展览及出版此类文件,在此情况下不需取得成交供应商的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由,向采购人索取报酬或提出索赔。 8.2.3 成交供应商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资料,但应得到采购人的书面许可。 8 8.3.3 不正当竞争与纪律不正当竞争与纪律 8.3.1 严禁供应商向参与采购、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采购、评审工作相关的信息。在采购、评审期间,不得邀请参与采购、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到供应商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供应商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8.3.2 供

38、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采购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供应商参与正当磋商。 8.3.3 如发现供应商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附件附件一一评审评审方法方法 1.1.总则总则 1.1 为加强对包头市轨道交通 1 号线、2 号线一期项目规划选址评审工作的管理,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评审方法。 1.2 采购人应按规定依法组成 3 人或以上单数磋商小组,代表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

39、目的评审工作。 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 1.3 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4 评审期间,评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任何活动。 1.5 采购人应按综合评估法评审,原则上经磋商小组评审综合得分前 3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按照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6 如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其成交资格或因未遵循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而被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则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如此类推;如果前 3 名均放弃成交资格或被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40、1.7 相关主管部门对采购项目的开标、评审、定标实施监督管理。 2.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工作工作 2.1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评审方法,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2.2 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2.3 对每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进行磋商。 2.4 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的内容。 2.5 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与记录。 2.6 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 2.7 指出技术方案存在问题和优化建议。 2.8 推荐排名前 3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9 编制和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3.3.评审评审程序程序 3.1 评审准备。 3.2 初步评审及资格评审。 3.3 磋商。

41、3.4 详细评审。 3.5 评审报告。 4.4.评审评审准备准备 4.1 磋商小组人员进入评标室后,首先推选一名专家担任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评审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引导磋商小组按约定的程序评审。 4.2 磋商小组人员应当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方法等有关文件,包括项目概况、采购范围、采购目的、评审方法、评审所用表格、以及打分方法等。 5.5.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及资格评审及资格评审 5.1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检查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只有初步评审通过,响应文件方可进行下一步评审工作。 5.2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进行评审,检查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只

42、有供应商资格条件通过,响应文件方可进行下一步评审工作。 5.3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与采购要求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对采购范围、质量标准、周期等方面进行了不利于采购人的重大改变。如果存在上述重大偏离或保留, 而调整这些偏离或保留后将导致对其它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4 磋商小组将按下述原则对报价单价进行调整或修正, 若供应商拒绝接受对其单价进行的修正,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5.4.1 当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5.4.2 当标出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值不一致时

43、,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并修改乘积值。除非采购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5.4.3 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 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特别提醒:特别提醒:任何情况下,不得对报价总价作出任何形式的修改。 5.5 磋商小组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供应商,要求其澄清响应文件中的问题或补充某些资料,但不得提出或允许更改响应文件中的费用报价或其它实质性的内容。对此,供应商应当进行书面答复,否则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 5.6 未通过初步评审及资格评审的响应文件不得进行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及资格评审内容详见附表一初步评审表

44、、附表二资格评审表 。 6.6.磋商磋商 6.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6.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6.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45、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 7. .详细评审详细评审 7.1 经初步评审及资格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 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做进一步的评审与比较, 其相应权重见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 7.2 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磋商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磋商。所有磋商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7.3 磋商小组将在审

46、查响应文件之后,依据评分标准对各采购方案进行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三、附表四。 7.4 磋商小组对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的分数进行综合, 将各供应商综合评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选出排名前 3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详见附表五。 8 8. .无效响应无效响应条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应按应按无效响应无效响应处理:处理: 8 8.1.1 响应响应函未加盖函未加盖供应商供应商公章,公章,且且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的;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的; 8 8.2.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磋商

47、而进行授权时,其授权书签字、盖章无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磋商而进行授权时,其授权书签字、盖章无效的; 8 8.3.3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不能出示有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的;效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的; 8 8.4.4 供应商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或在一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可选择性方案报价

48、的除外;规定提供可选择性方案报价的除外; 8 8. .5 5 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8 8. .6 6 供应商供应商拒绝承担部分服务,拒绝承担部分服务,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与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中的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 8. .7 7 供应商供应商以他人名义以他人名义磋商磋商、串通、串通磋商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磋商的;的; 8 8. .8 8 供应商供应商的报价超出(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的报价超出

49、(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8 8. .9 9 供应商供应商未按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要求进行承诺的; 8 8. .1010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9 9. .评审评审报告报告 磋商小组负责编制评审报告,包括如下内容: 9.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9.2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9.3 开标记录。 9.4 符合要求的磋商记录表。 9.5 否决其磋商情况说明。 9.6 评审标准、评审方法或者评审因素一览表。 9.7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9.8 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 9.9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需处理事宜。 9

50、.10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010. .定标原则和方法定标原则和方法 10.1 定标原则:本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合规、综合评分第一的供应商。 10.2 定标方法:采购人应当选择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主动放弃其成交资格或因未遵循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被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则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以此类推,直至排名第三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 10.3 如果前三名的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资格或被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则需重新组织采购。 1 11 1. .附则附则 11.1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应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后即向成交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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