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规划展示中心二期工程施工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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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规划展示中心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JHLHN-2015-089招 标 人:中牟汽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二一五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总则72. 招标文件93. 投标文件104. 投标125. 开标126. 评标137. 合同授予13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9. 纪律和监督14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第三章 评标办法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1第六章 图 纸4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中牟汽车产业

2、集聚区规划展示中心二期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名称):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规划展示中心二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汽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 标段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规划展示中心二期工程;2.2招标编号:BJHLHN-2015-089;2.3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2.5计划工期:40 日历天;2.6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室内建设及宣传片工程;二

3、标段:室外广场工程。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15 年06月01日至

4、2015年06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5年06月05日17 时前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牟汽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5、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9681668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电 话:037155365976 13460240759 2015年 06月01日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中牟汽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968166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6、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电 话:037155365976 134602407591.1.4项目名称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规划展示中心二期工程1.1.5建设地点中牟县1.1.6现场条件和周边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4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3.4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室内建设及宣传片工程;二标段:室外广场工程。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书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7、截止日期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补充答疑文件(如果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4日上午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标段人民币叁万

8、元整(¥30000元/标段)接收账户户名: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中牟支行接 收 账 号:2598 2492 1373注:(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等内容。(2)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5年06月23日下午17时之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需携带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汇款凭证到代理公司换取收据, 换取的收据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2、2013、2014年度(公司注册不足三年的,自注册年份开始提供)3.5.3近年完成的

9、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2年以来(公司注册不足三年的,自注册年份开始提供)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2年以来(公司注册不足三年的,自注册年份开始提供)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是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章”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电子文件(u盘)一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1.1包装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电子版本与正本密封在一起,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

10、单位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中泰商务酒店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相济路交叉口西南角)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开标现场由监督单位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并签字确认。(2)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4名评标专家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

11、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3.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交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在开标前五日公布。10.2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费。10.3招标文件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在评标时如有法律法规或招标人无法解释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

12、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14、(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

15、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

16、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

17、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18、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

19、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授权委托书;(4) 投标保证金;(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 施工组织设计;(7) 项目管理机构;(8) 资格审查资料;(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20、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本工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含答疑、补充通知等)、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和现行相关造价管理规定进行编制。3.2.4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3.2.5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投标计量计价的基础,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中的任何缺项、漏项视为在项目报价中已包含。3.2.6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

21、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3.2.7对于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及招标图纸中未包括的内容,如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同意新增加的工程按下列方法计算工程费用:按照河南省现行定额以实计取后再乘以优惠率以实结算,优惠率以中标价(不包括不可竞争费用)与最高投标限价(不包括不可竞争费用)之间的差额计算(优惠率=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除此以外发生争议时,由建设方相关主管部门裁定。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

22、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中标人及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

23、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

24、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

25、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6、。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7、,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5.2 开

28、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

29、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

30、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保证金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3.2 中标人

31、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

32、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33、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

34、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 . 投标

35、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响应性

36、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全面、表述合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完整、措施合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善、可靠,措施合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整、措施合理工程

37、进度计划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可行,施工工序合理、措施合理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通过初步评审且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全者方可进入报价评审,即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的确定方法评标基准值=(最高投标限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时(不含5家),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时(含5家),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100分)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基本分84分):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基本分84分,投

38、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1%的比例在84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1%的比例在84分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6分;(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8%以上的(不含8%),按每再低1%的比例在100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偏差不足1%者,采用内插法计算分值,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1、评标委员会将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然后依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2、如果出现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时,则优先选择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3、若投标报价也相等,以企业资质等级高的优先;企业资质等级相同的,以建造师

39、资质级别高的优先;建造师资质等级相同的,以建造师获得优良工程的级别和数量为优先,国家级的优于省级的,省级的优于市级的,若仍无法确定中标人的,由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决定。本项目资格评审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证明文件在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建造师获得过优良工程的,应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3.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3.2 评审程序3.2.1 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有效标还是无效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不得进入详审阶段(即为废标):(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

40、、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当评委会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初步评审不合格的。(4)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B、投标文件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的;C、投标文件无质量标准、投标工期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的;D、投标文件附

41、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2.2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如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3 评标委员会不对无效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偏差,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3 详细评审3.3.1 初步评审通过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

42、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完整者即可进入报价评审阶段。3.3.2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将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然后依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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