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考试小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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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指为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即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汇票、本票、支票等),采取一定的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等),利用一定的渠道(通讯网络、电脑网络等),通过一定的媒介机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进行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支行为,从而使国际间债权债务得以清偿。2、 票据bill:由出票人签发,具有法定格式,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转让流通的有价证券3、 贴现discount: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

2、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4、 背书back endorsement:在票据或单证的背面签名。表示该票据或单证的权利,由背书者转让给被背书者4、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检票时或者在制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5、 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6、 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本人或者前手在去的票据时付出过适当代价的持票人。所谓对价,是指任何足以支持一项简单合约的票据双方当事人所认可的相应代价。7、 顺汇(Remittance):进口方或债务人将款项

3、交给银行,委托银行用某种结算工具,将款项交给债权人或出口方的结算方法。在顺汇方式中,资金的流动方向与结算工具的流动方向一致,都是从债务人流向债权人。8、 逆汇(Reverse Remittance):出口方或债权人向银行提供收款凭证,委托本地银行通过国外代理行向国外债务人索取款项。在逆汇中,资金的流动方向与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9、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T/T):汇款人委托当地银行以电报,电传,或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的方式,委托另一家银行作为付款行,向收款人解付货款的方式10、 信汇(Mail Transfer, M/T):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用航空邮寄信函

4、的方式通知汇入行向收款人付款的汇付方式,对于金额较小或者不急于使用的款项,这种方式比较适合。11、 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D/D):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银行的及其汇票作为汇款工具,汇票上注明收款人的名称、汇款金额。将汇票交给汇款人,由它寄给收款人或者汇款人自行携带出国凭汇票取款。 12、 售定Be sold up:买卖双方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并在交易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售价和卖方付款的时间,货物的价格和付款时间是固定的,一般的付款大部分都是指售定的方式。13、 寄售Consignment: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按照事先协商好

5、的贸易条件由寄售人将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国外代销人在国外市场代为销售。货物出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代售人佣金和其他费用后,剩余的款项付给寄售人。14、 交单付现cash against documents:进口商委托本地银行将货款汇给出口地的汇入行,规定只有当出口商向银行提交合同规定的单据后再向他付款。15、 托收collection:卖方在装货后为了向国外买方收取货款,按发票货值开出汇票,或随发票及其他货运单据,委托当地银行向买房所在地的有关银行要求买方按期按额付款。16、 托收指示collection instruction:托收行依据委托人的托收申请书而制作的寄送单据的面函,是体现托收行与

6、代收行之间委托与受托关系的契约及依据17、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指金融单据的托收,只开立汇票而不附带商业单据或货运单据而委托银行代收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18、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接受委托代理收款的代收行或提示行提示跟单汇票后,必须等到付款人付清票款后,才能将商业单据交给付款人的交单方式。19、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代收行或提示行在付款人成对远期汇票后,即把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而进口商等汇票到期时再支付票款的一种交单方式。20、 直接托收Direct collection:出口商发

7、货后,从其银行即托收行那里获得托收指示的空白格式,自己填写内容,连同商业单据直接借给买方银行即代收行,请其代收货款,并将已经填妥的托收指示副本送交托收行,请其将此笔托收是为该银行托收。21、 托收出口押汇(collection bill purchased, B/P):托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方式,由托收行买入出口商开立的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及随附的商业单据,从汇票金额中更扣除利息及费用后,将净款付给出口商。或者指银行有追索权地向出口商购买跟单汇票和全套货权单据的行为。22、 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 T/R)适用于远期付款交单的一种融资便利。进口商若想先于付款到期日去的货

8、物,即可开出信托收据,凭其向代收行借出商业单据提货。进口商在信托收据中承认代收行对货物仍享有所有权,并保证货物销售后立即还款并赎回信托收据。23、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指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时期内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24、 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买房远期信用证的背景是买卖合同为及其付款交易,但若进口商需要融资,他可以要求银行开立承兑信用证,在取得银行承兑后,将汇票贴现。由于买卖合同是及其付款,进

9、口方有即期付款的责任,所以银行承兑及贴现汇票的费用由进口商承担。25、 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偿付。26、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credit:开证行在信用证中邀请第三方银行以议付行的身份买入受益者的汇票和单据,该信用证称为议付信用证。27、 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信用证的受益人以自己为申请人,以该证为

10、担保,要求一家银行以开证行的身份开立的以实际供货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28、 议付negotiation: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29、 银行保函L/G letter of guarantee: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以银行信用弥补当事人信用,减少当事人信用风险,促成交易.30、 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指出口商以赊销(O/A)、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

11、融服务方式。31、 双保理two-factor system: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分工合作共同完成保理业务,供应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保理合同,由出口保理商向供应商负责提供保理的各项服务;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签订合同,由后者直接向进口商追收账款。32、 包买票据(forfaiting)(福费廷):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的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者本票。1.票据的性质:设权性,要式性,无因性,文义性,金钱性,返还性,提示性,流通转让性2.票据的当事人:出票人 付款人 收款人 背书人 承兑人 保证人 持票人 付对价持票人,正当持票人3.代理行:接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12、银行委托,代办国际结算业务或提供其他服务,并建立相互代理业务关系的银行。程序:考察了解对方银行的资信;签订代理协议并互换控制文件;双方银行确认控制文件3.汇票的必要项目:1、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命令,即支付命令不得以其他行为或事件为条件,否则视为无效。3、收款人名称4、确定金额5、付款人名称地址6、出票人名称和签字7、出票日期和出票地点 出票日期的作用:决定汇票的有效期:决定汇票的到期日;决定出票人行为的效力8、付款地点9、付款期限4.汇票的票据行为: 1、出票2、背书3、承兑4.参加承兑5.保证6.提示7.付款8.拒付9.追索5.汇票的种类:按出票人不同,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按付款时间

13、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按有无附带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按承兑地与付款地是否相同,分为直接汇票和间接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使用货币不同,分为本币汇票和外币汇票6.本票与汇票的区别:本票是无条件支付承诺,汇票是无条件支付命令;本票的票面当事人只有两个,汇票有三个;本票的出票人即是付款人,因而无须承兑,而远期汇票必须承兑;本票只能开出一张,汇票可开出一套;本票的出票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债务人份,而汇票的出票人在承兑前是主债务人,在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7.支票各当事人的责任:出票人责任:必须在银行有足够存款,透支额不得超过银行允许的范围,不得开立空头支票

14、,若付款行拒付,出票人应付偿还之责,支票提示期过后,出票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收款人责任:在有效期内提示支票;付款行责任:审查支票的合格性,鉴定背书的连续性等,严格按支票指示付款;代收行责任:为其客户代收,票款应入收款人帐户,代收应出于善意,代收行无疏忽过失8.支票的种类: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空白支票;保付支票;银行支票9.外汇票据诈骗的手段:1、伪造早已倒闭银行的汇票行骗2、向银行购买小额汇票,将汇票复印后涂改金额,再复印传真给出口商,诱骗出口商发货3、进口商在银行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却签发巨额空头支票4、冒充存户假造支票5、盗用银行名义签发银行汇票6、伪造银行担保函和支付通知书7、用挂失旅行支

15、票的手法诈骗;对外汇票据诈骗的防范方法:1在做托收票据业务时,要充分注意和了解出票人和付款人的资信及票据的真伪;2对客户交来的各种票据的签字、纸质及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均应进行认真的核对和辨认;3对新客户应先调查其资信,资信可靠才进行业务往来;4收到票据不等于收到货款,应先委托银行收妥票款后才能发货,牢牢掌握货权;5出口货物尽量用信用证方式结算;6业务中如有疑问应及时与银行联系10.汇款的种类:1电汇2信汇3票汇11.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形式:预付货款;货到付款;交单付现。11.汇款业务的风险:国家信用风险;商业信用风险;结算风险; 防范:回避信用风险;风险转嫁;风险预防和控制12. 汇

16、款偿付方式(1)汇入行在汇出行开立了往来帐户;In cover, we have credit your A/C with us.(2)汇出行在汇入行开立了往来帐户;In cover, pls debit our A/C with you.(3)汇出行与汇入行双方在同一代理行开立了往来帐户;In cover, we have authorized C bank to debit our A/C and credit your A/C with them.(4)汇出行与汇入行双方在不同银行开立了往来帐户。无关系 In cover, we have instructed D bank to rem

17、it to you.12.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委托人:1、按时按质按量交付货物2、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3、填写托收申请书,开立汇票,委托银行收款4、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5、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托收行:1缮制托收委托书2核对单据3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代收行:1保管好单据2及时反馈托收情况3谨慎处理货物13.托收的种类:1光票托收2跟单托收:付款交单;承兑交单14.托收指示:是寄送托收单据的面函,它是由托收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制作的。托收指示是银行及有关当事人据以行事的依据。15A托收行在代收行开立帐户When collected please credit our account wi

18、th you under your cable/airmail advice to us.B、代收行在托收行开立帐户Please collect the proceeds and authorized us by cable/airmail to debit your account with usC、托收行与代收行无帐户关系,但在国外第三家银行开立了帐户Please collect and remit the proceeds to X bank for credit of our account with them under their cable/airmail advice to u

19、s15.跟单托收的业务程序:1、买卖双方订立合同,规定以跟单托收的方式结算2、出口商填写托收申请书,支付有关费用3、托收行审查托收申请书,办理委托代收手续4、代收行审查托收委托书,并向进口商提示有关单据5、进口商验单付款(或承兑)赎取单据6、代收行根据托收行指示汇出货款,托收行收款后向出口商付款16.信托收据的内容:进口商赎回信托收据前,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代收行;货物售出进口商应将货款如数存入代收行,以便到期支付货款;代收行若因借出单据而受到损失,进口商应负责赔偿;代收行可随时取消信托收据,收回单据及货物17.跟单托收下出口商的风险:1Moral Risk:发货后进口地的货价下跌,进口商以各种借

20、口不愿付款赎单或承兑取单或要求减价。或者进口商与承运人串通,恶意欺骗出口商。2Operating Risk:进口商因倒闭或破产而无力付款。3Political Risk:进口国政府对外贸易政策及外汇政策的改变。如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管制引起无法购汇等。18.托收方式下出口方的风险和对策:发货后进口地的货价下跌,进口商以各种借口不愿付款赎单或承兑取单或要求减价。或者进口商与承运人串通,恶意欺骗出口商;进口商因倒闭或破产而无力付款;进口国政府对外贸易政策及外汇政策的改变。如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管制引起无法购汇等。对策:加强对进口商经营作风、资信的调查;深入了解进口国的商业习惯、贸易管制、法律法规等;争取以

21、CIF价格成交,自办保险掌握主动;注意掌握好交单条件;注意选择好代收行;与信用证、银行保证书等结合使用。19托收下进口商的风险: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凭单提货,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是假货;进口商承兑了远期付款单据后到期仍不能从银行取得单据;进口商付款后货到进口国时,由于进口国国内政策变化不准进口,或因发生战争、罢工等无法卸货或货卸其他口岸21.信用证特点:开证行付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业务处理以单据为准,而不是以货物为准22.信用证当事人及责任:1开证申请人的责任:按买卖合同的要求申请开立信用证;提供开证担保;及时付款赎单;开证申请人的权利:单证不符时有权拒绝

22、付款赎单;有权得到合同规定的货物,若货物与合同不符,有权向有关当事人提出索赔2开证行责任义务:根据开证人指示正确及时开立信用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开证行付款是终局性付款,不具追索权。开证行权利:有收取押金或取得质押的权利;有权审单,在单证不符的情况下有权拒付;付款后若进口商无力付款,有权处理单据和货物,若所售货款不足抵偿其垫款有权向进口商索取不足部分3通知行:验明信用证的真实性;缮制通知书;及时澄清疑点4受益人责任:按信用证条款发货;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提交相符单据,并做到单证、单单、单货、货约一致;接受议付行追索。受益人权利:若信用证条款与合同不符有权提出修改或拒绝接受;有权凭合格单据要求银行

23、付款、议付或承兑;若开证行无理拒付或倒闭,有权要求进口商付款5议付行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它可以是指定银行,也可以是非指定银行,视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分为指定议付和自由议付。 责任:按照信用证中开证行的付款承诺和邀请并根据受益人的要求对单据进行审核,然后议付。 权利:有权向开证行凭正确单据要求偿付;享有追索权。 6保兑行是应开证行或信用证受益人的请求,在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之外对信用证进行保证付款的银行。 责任:与开证行的第一付款责任相同。权利:有权决定是否对信用证担保;有权决定对信用证修改部分是否加保;如不愿意加保,需及时通知开证行;付款后有权向开证行

24、索偿。7付款行:系开证行指定的付款银行,一般是开证行本身,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代付行),视信用证条款的规定。责任:验单付款(或也可按开证行的指示不必验单,只凭议付行单证相符的证明付款)且一经验单付款,即为终局性付款,不得向受益人追索,只能向开证行索偿。权利:在开证行资信很差时,付款行有权拒付。 8偿付行是受开证行指示或由开证行授权,对信用证的付款行、承兑行、保兑行或议付行进行付款的银行。适用于第三方货币或开证行与指定行无直接往来账户的情况。不审核单据。不介入银行信用。严格地说,不是信用证的当事人。23.信用证的作用:Importer:1在申请开证时不用交付全部开证金额,只要交付一定

25、比例的保证金,或也可凭开证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开证,以避免流动资金的大量积压;2可以通过信用证条款来控制出口商的装货日期;3通过适当的检验条款,可以使进口商所收到的货物能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合同的规定;4可以使用信托收据方式要求开证行先交单后付款。5付款后立即能得到单据。Exporter:1不需去调查买家的资信就能成交。2只要收到有效信用证后,即可向他的往来行申请打包放款或其他装船前贷款;3货物出运后,只要将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货运单据交到他的往来行或信用证指定的其他银行,即可由该行议付单据,这样可以增加保障,加速资金周转;4可以避免进口国家禁止进口,或限制外汇转移所产生的风险;5若开证行因种种原因不

26、能付款,它有责任把代表货物的单据退给出口商,可以减少出口商的损失。24.信用证的业务程序:1.进口商申请开证2.开证行开立信用证3.通知行通知信用证4受益人审查、要求修改信用证5受益人发货交单6议付行、付款行审核单据及议付、承兑付款25.信用证类型及其使用:一、按信用证下的汇票是否附有单据划分1(一)光票信用证2(二)跟单信用证;二、按是否有另一家银行保兑划分:1保兑信用证.开立条件:1、来证金额较大,有可能超过开证行本身的偿付能力;2、开证行为小银行,不为我方银行信任;3、进口商所在国政治和经济不稳定,外汇严重短缺,需由第三国银行加以 保兑(二)不保兑信用证;三、按信用证兑现方式分类:(一)

27、付款信用证:1、即期付款信用证2、延期付款信用:即在货物装船后若干天或开证行收单后若干天付款的信用证,不要求出口商开立汇票(二)承兑信用证 (三)议付信用证1、公开议付信用证2、限制议付信用证3、不可议付信用证四、按信用证的付款期限分类: (一)即期信用证(二)远期信用证(三)假远期信用证(四)预支信用证;五、按信用证权利是否可转让分: (一)不可转让信用证(二)可转让信用证;六、循环信用证:自动循环,半自动循环,按时间循环七.对背信用证八、对开信用证26.信用证方式下的融资:一. 进口贸易融资 1、开证授信额度(1)普通信用证额度(2)一次性开证额度2、进口押汇 指信用证下单到并经审查无误后

28、,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及时付款赎单,以该信用证下的单据为抵押,并同时提供其他质押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付款。实质上是银行对进口方的短期融资,押汇利率按银行当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押汇百分比及期限按实际情况确定3、提货担保 二.出口贸易融资 1、打包放款2、出口信用证押汇27. 出口贸易融资1、打包放款(Packing Loan)是信用证项下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装船前融资。指银行在出口商装船前凭信用证做抵押向出口商提供的贷款,是一种短期融资业务。发货后,出口商将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交银行议付,用所得款归还银行的贷款。2、出口信用证押汇,是出口商在货物发运后,按照信用证要求制作单据并提交其

29、往来银行要求议付,即以出口单据为抵押,要求银行提供在途资金融通。27.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 (一) 伪造信用证(二)进口商在信用证中设立软条款或陷阱条款 (三)信用证下单据繁多,易发生纠纷,造成不能按时收汇的风险(四)信用证的开立不符合规定,带来结算风险 防范:1、出口合同条款尽量规定得严密、无懈可击。2、对于要求出口方预付款项的合同应谨慎签订,如要签订,也应在合同中作出相应的保护性规定。3、从信用证的生效环节、货物检验环节、货物装船环节到货物验收环节,一一审查其中是否含有软条款。28.进口商的风险与防范:主要风险;1、收到的货物与合同不符,而出口方已经结汇;2、出口方制造假单据欺诈进口方,骗

30、取货款;3、开证行倒闭,导致押金的损失 防范:事先做好资信调查;明确订立信用证条款,严格审查单据;选择正确的价格条件,尽量选择FOB成交,由进口方亲自验货及监督装船,可有效防范卖方以次货、坏货、假货、无货欺诈的风险29下列情况下适合用国际保理:明显处于买方市场,或商品供大于求;出口商为争取海外新客户;出口商希望对其应收张款加强管理;出口商定期批量发货给进口商,需简化结算手续30对出口商的好处:有利于出口商尽快收回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出口商转嫁风险;节省非生产性费用;利于出口商获取有关信息;有利于维护和提高出口商资信 对进口商的好处:避免积压和占用资金;简化进口手续. 对进口商的好处:

31、避免积压和占用资金;简化进口手续31双保理two-factor system:优点:出口商收款方便安全,只需同本国出口保理商打交道;出口保理商委托进口保理商收款方便,不用与进口商打交道;出口商融资就币种和利率来说,既可以选择进口保理商也可以选择出口保理商。;出口商的债权更能得到保障;缺点:重复收费。;资金划拨速度较慢。32.单保理single factor system:优缺点:避免重复劳动,收费相对较低;提高了划款速度,有助于出口商资金周转。 收款难度加大;融资渠道减少;债权转让易出现混乱,有可能有时间间隔的两次转让。33.包买票据业务特点:主要提供中期贸易融资,一般是在3-7年之间,以5年

32、居多,但 最短可以只是6个月,最长可达10年。与资本性物资交易的付款期限一致。融资金额一般较大,一般应在百万美元以上.;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出具债权凭证,通常是每半年还款一次。在出票时也应以此为基础,按融资期限分成金额相等的若干张票据,每半年有一张到期;使用最通用的货币;债权凭证应由进口方银行担保 ;债权凭证的购买无追索权34.包买票据业务对出口商的影响:1.能立即得到现金付款,避免资金被长期占用,有利于改善资金流动状况。2.不再承担应收账款(销货款)回收的工作与费用。 3.不承担融资期间利率、汇价、信用和国家风险。 4.融资简单方便、效率高。5.出口商的资产负债表不会受到影响。无追索权融资能使其

33、资金营运能力和信用水平得到提高。 6.出口商能够向进口商提供100%的融资,有利于增强出口竞争能力。7.销售成本价提高。 35. 包买票据业务对进口商的影响:进口商的主要益处是能得到出口商提供的100%合同价款的贸易融资,并且融资简单、灵活。但进口商必须支付较高的融资费用,而且还要在一定程度上长期占用授信额度或提供抵押品。36.包买票据对包买商的影响:能获取较高的收益率;融资文件简单,制作方便省时省力;将债权凭证在二级市场上出售,收回融出资金。37.对担保行的影响:担保行通过对票据加保或出具保函能使其获得相当可观的保费收入。并且融资文件简单、省时省力。 38.包买票据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出口商面

34、临的风险与防范:(1)履约风险(2)币别风险或汇价风险 担保行面临风险与防范措施,:担保行的主要风险是进口商的违约风险,即由于进口商违约、破产等原因使担保行的对外垫款得不到偿还。这种风险的有效控制办法是核定信用额度,要求进口商提供抵押品和反担保函。另外,如果进口商与担保行不在同一国家,担保行还要承担国家信用风险。防范办法是核定该国信用额度。 包买商风险与防范措施:(1)利率风险(2)担保行的信用风险(3)国家风险(4)单据缺陷风险(5)托收与清偿风险39.包买票据与国际保理之间的比较:相同点:同属融资结算业务,出口商在收款期前获得货款;只要交易正当、不受争议,交易中的信用和国家风险等由保理商和

35、包买商承担。不同点:在贸易领域和融资期限上有互补性;在贸易领域上,保理业务主要适用于持续进行的日常消费品和劳务的交易;福费廷业务主要针对金额较大的资本性货物;在融资期限上,保理业务取决于赊销期限,多为16个月的短期短期融资;福费廷业务的融资期限至少6个月以上,中长期融资;风险承担的方式不同,保理业务在进口保理商核定的额度内发货,不需另外提供担保;而福费廷业务金额大期限长,需第三者担保;融资金额不同40.银行保证书和信用证的比较:开立目的不同;文件性质不同;银行付款责任不同;银行付款的依据不同;适用范围不同;遵循的法律规则不同41.银行保函的当事人及其权责:委托人 申请人:即向银行提出申请,要求

36、银行开立保函的一方 主要责任:第一,负担保函项下的一切费用及利息。第二,若发生保函下的支付,应偿还担保行的支付。第三,担保人认为有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受益人指收到保函并有权按保函规定的条款向担保银行提出索赔的一方。权利:按保函条款向担保行提出索偿索赔。担保行指根据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保函的银行。责任与权利:第一,按照保函承诺的条件受理索偿索赔。第二,如果发生保函下的支付赔偿,有权向委托人索偿。通知行,又称转递行即应担保行要求和委托,将保函通知或转递给受益人的银行。责任和权利:第一,负责核验和确认保函的真实性。第二,按担保行的指示及时将保函转递给受益人。第三,有权按保函规定向受益

37、人担保行收取通知费。保兑行指根据担保行的要求在保函上加具保兑的银行。保兑行在替担保行赔偿后,有权向担保行索偿。转开行指根据担保行的要求,凭担保行的反担保向受益人开出保函的银行。若新保函一开出,原担保行就变成了反担保人或指示行。反担保人指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向担保行出具不可撤销反担保函,承诺在申请人违约且无法付款时,负责赔偿担保行所做出的全部支付。42.银行保证书的种类:1、投标保函2、履约保函3、 预付款保函4质量保函5.关税保函6、付款保函(7、 租赁保函8、 融资保函9、预留金保函10海事保函43.保函的开立方式:直接保函(直接开给受益人):是应委托人的指示直接开立保函给受益人的保函.当事人有

38、3个:委托人(即申请人) 、担保人、受益人间接保函:通过通知行通知,通过转开行转开 特点:1、涉及当事人少,关系简单; 2、受益人接到担保行开来的保函后,无法辨别保函真伪,因此无法保障自身的权利; 3、索偿不方便。即使申请人违约,受益人具备索偿条件,但是要求国外担保行进行赔偿有诸多不便。由于受益人的权利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不愿意接受这种保函,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很少用开立。 44. 银行保函的风险防范 1、与申请人有关的风险防范 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经营作风及管理能力。 对担保项目进行全面、详尽的可行性调研,评估项目的安全程度。 了解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用以证实其是否具有用于各种支付的可靠的

39、资金来源。 要求申请人提交有价证券、不动产等抵押物或反担保函,以防不测。 收取相当于保函金额全部或一定比例的开函押金。 2、与受益人有关的风险防范 详尽调查受益人的资信及经营作风 对担保标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3) 尽量开出不可转让的保函(4) 尽可能在保函中加列“如发生不可抗力,保函自动失效”等类似条款(5) 以若干张小额保函代替一张大额保函 3、与反担保人有关的风险防范 严格审核反担保人的资信状况 必要时,要求申请人提交数张反担保函 只受理具有经济实力的反担保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反担保函。 反担保函的金额、币种应与原始保函保持一致。 反担保函的有效期应长于原始保函。 反担保函必须是不可撤

40、销的。4、与保函条款有关的风险防范 加列减额条款 加列归还条款 加列法律条款 加列不可转让条款 加列鉴定条款45. 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是一种跟单信用证或安排,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怎样叙述,只要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如下义务即为备用信用证。a偿还开证申请人的借款或预收款项;b支付由开证申请人承担的任何债务;c赔偿因开证申请人在履行合同中的违约所造成的任何损失46. 1、 备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比较 备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相同点 都具有独立性 在业务处理上都以单据为凭 都有符合惯例的基本格式和内容 备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区别 备用证与跟单信用证遵循的惯例不同 两者所要

41、求的单据不同 两者的作用和用途不同 两者关于议付的含义和做法不同,跟单信用证允许自由议付,备用证为防范欺诈行为,应尽量避免自由议付 两者的操作过程和业务处理有所不同备用证一般在债务人违约时才使用,跟单信用证是必用的结算工具47.备用证与银行保函的比较 备用证与银行保函的相同点 两者的性质和作用相同 两者的开立目的相同 两者在对单据的处理相同 两者均没有货物保证基础,一般不可作为融资的抵押品,也不由第三家银行办理议付。 备用证与银行保函的区别 两者适用的惯例和规则不同:UCP600/ISP98(备用证); URDG758(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 /URCB524(合同保函统一规则 )/URCG

42、325 (合同保函统一规则 ) (保函); 备用证一经开出,开证行就得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银行保函项下的开证行则不一定 两者所要求的单据不同,备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供即期汇票及申请人未履约的书面证明,保函不要求提交汇票 保函都是不可撤销的,备用证则不排除声明可撤销的情况。48.选择国际结算方式应考虑的因素:1.双方信用状况2市场行情3交货方式4运输方式5国别风险49.国际结算方式的综合使用:1、信用证和托收相结合2、托收与汇款相结合3、信用证与汇款相结合4、托收与银行保证书相结合5、汇款与银行保证书相结合50.背对背信用证:其开立并非原始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意旨,而是受益人的意旨,申请人和开证

43、行与背对背信用证无关;凭着原始信用证开立背对背信用证,二者同时存在;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得不到原始信用证开证行的保证;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银行就是该证的开证银行 可转让信用证:其开立是申请人的意旨,开证行同意,并在信用证上加列not transferable字样方可开出;如果将全部或部分金额转让出去,该证将失去那部分金额;第二受益人可以得到原始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转让行按照第一受益人的指示开立变更条款的新的可转让信用证,通知第二受益人,该转让行地位不变,仍是转让行BILL OF EXCHANGENo._ Date_ place_Exchange for_At _days after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Pay to the order of _出口商(beneficial)_the sum of _大写的钱_Drawn under_出票条款_To_进口商付款人_ _出口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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