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海洋大学) .ppt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215999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PPT 页数:70 大小:3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海洋大学) .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海洋大学) .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海洋大学) .ppt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海洋大学) .ppt_第4页
第4页 / 共70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海洋大学) .ppt_第5页
第5页 / 共7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海洋大学) .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海洋大学) .ppt(7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3.2.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国海洋大学培训中心:冯有良 博士2010.12,2010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23.2.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3.2.1,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本理论、方法,并依据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熟练程度,以提高考生运用合同管理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3.2.1,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本章考试内容 了解:合同的公证与鉴证。熟悉:代理关系:建筑工程一切险。掌握: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担保。,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建设工程合

2、同相关法律体系,1999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与建设工程直接相关,合同订立和履行涉及的,23.2.1,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一)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二)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三)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四)避免和克服建筑

3、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二)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三)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四)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五)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2.合同法律关系(掌握),(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一)概念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合同法律关系,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合同法律关系。改变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改变了原来设定的法律关系

4、。,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2.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力的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2.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法人可以分为企

5、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其他组织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这些组织应当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主要内容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法人应当具备()等条件。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6、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经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答案:ABCD,23.2.1,2.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三)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某建设单位与某水泥厂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某单位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买一栋宿舍楼的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物。借款合同的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物。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

7、的有意识的活动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为。建设工程施工安装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为。,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2.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三)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所创造出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就某知识产权双方达成了购买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订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合同当事人就某项技术秘密达成了购买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签订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

8、(四)合同法律关系内容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决定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2.合同法律关系,(2)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的概念:合同法律关系并不是由合同法律规范本身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只有在具有一定的条件下才能产生、变更和消灭。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行为还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事件

9、: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2.合同法律关系,(3)代理关系(熟悉)代理概念和特征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的特征包括: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的具体表现为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者

10、代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代理种类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是委托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称为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是法定代理。,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2.合同法律关系,(3)代理关系(熟悉)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的适用条件:只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无权代理的情况包括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限为

11、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在被代理不做否认表示、经被代理人追认情况下,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行使追认权或拒绝权,行使追认权后,代理行为有效。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关系终止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的是: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导致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的原因有: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销指定、监护关系消灭。,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

12、律基础,23.2.1,3.合同担保(掌握),(1)担保概念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担保法是指调整因担保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担保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最常用的担保方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法律关系至少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在具体合同中,担保方式由

13、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3.合同担保(掌握),(2)担保方式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对债权人权利的有效保护。保证人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均可以作为保证人。保证责任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采用保证方式进行担保时,保证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14、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不征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有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保证期间)保证担保的范围,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3.合同担保(掌握),(2)担保方式抵押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抵押物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抵押物的条件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抵押的效力抵押权的实现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

15、的分类,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3.合同担保(掌握),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了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了抵押登记。则()。A.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C.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D.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答案:D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A.担保财产是否为第三人的财产 B.担保财产变卖后的剩余部分是否归债务人C.担保财产是否转移占有 D.债权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C,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3.合同担保(掌握),(2)担保方

16、式留置留置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定金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3)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了解)建设工程中的保证人一般是银行,也可能是信誉较高的其他担保人如担保公司。保证采用书面形式,银行出具的保证为保函,其他保证人出的为保证书,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3.合同担保(掌握),施工投标保证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施工预付款保证4.工程保险(

17、1)保险概述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消化损失的法律制度。保险的目的是分散危险。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一般以保险单形式订立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2)建设工程涉及的主要险种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熟悉)概述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责任范围除外责任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终止时间可以是()日。A.工程动工

18、B.全部工程验收合格 C.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全部工程 D.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 E.保修期满 答案:BC,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4.工程保险,(2)建设工程涉及的主要险种赔偿金额保险期限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3)保险合同管理投保决策:是否投保和选择保险人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管理义务保险索赔 5.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度(1)合同的公证(2)合同的鉴证(3)合同的公证和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23.2.1,3.合同担保方式中,既可以用当事人自己的财产又可以用第三人的财产作担保的方式是()。A.保证B.定金C.留置D.质押答案:d4.依据有关建

19、筑工程一切险的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A.保险对象包括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而不包括公共工程B.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C.发包人未经过竣工验收即提前使用部分工程,保险公司不再对该部分工程承担保险义务D.保险合同的有效期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答案:c5.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采用保证方式进行担保时,()。A.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向债权人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B.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明确保证人,保证人向债务人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C.保证人与债务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

20、证人承担责任D.保证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答案:d,23.2.1,在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中,不能作为抵押的财产包括()。A土地使用权B.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C.土地所有权D.抵押人所有的交通工具E.依法被监管的财产答案:BCE 建筑工程一切险规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的损失。A.外力引起的电气装备B.地震导致施工建筑物C.台风摧毁施工现场内的临时工程D.水灾导致被保险人在工地上原有建筑物E.气温变化造成精密仪表答案:ABC,23.2.1,二、合同法律制度,本章考试内容 了解:合同的类别;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熟悉:无效合同与

2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的转让与合同履行的债权债务转移;合同的形式。掌握:合同争议的解决;要约与承诺;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二、合同法律制度,23.2.1,1.合同法概述,(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中建设、勘察、监理以及施工等单位没有隶属关系,主要依靠合同来规范和约束。合同是协议,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成立,当然合同也不能违法。(2)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3)内容简介(4)合同的分类合同分类的目的在于确立合同的生效时间.基本分类:15类,买卖合同、赠与合

22、同等等其他分类:计划与非计划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在现代生活中,绝大部分合同都是诺成合同.主合同的无效、终止将导致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不能影响主合同。,二、合同法律制度,23.2.1,1.合同法概述,担保合同是典型的从合同.在市场经济中,绝大部分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 2.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一般认为,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

23、形式.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合同形式的产生依据划分,合同形式可分为法定形式、约定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形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定形式.,二、合同法律制度,23.2.1,(1)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合同法采用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的理由是: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作要求、市场经济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国际公约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电子技术对合同形式的影响.合同自由的重要体现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的首要条款是标的.施工合同中的数量主要体现的

24、是工程量的大小对于强制性的标准,当事人必须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性标准.在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则依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则依地方标准执行;没有地方标准,则依企业标准执行。建设工程中的质量标准大多是强制性的质量标准.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适当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当事人希望通过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因为仲裁是以自愿为原则的。,二、合同法律制度,23.2.1,(2)要约与承诺(掌握)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人是指提出要约一方.被要约人是指接受要约

25、一方要约应当具有的条件是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的一般条款.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过程中,投标书是要约。价目表的寄送、招标公告、商业广告、招股说明书等均是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视为要约。合同法规定,要约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规定,要约撤销的条件是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欲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二、合同法律制度,23

26、.2.1,(2)要约与承诺(掌握)要约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况包括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承诺.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是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薪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和履

27、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非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是一种要约.非要约对象向要约人作出的完全接受要约意思的表示不是承诺.受要约人对解决争议的方法变更,应视为新要约.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是承诺,二、合同法律制度,23.2.1,(2)要约与承诺(掌握)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合理期限”要根据要约发出的客观情况和交易习惯确定,应当注意双方的利益平衡。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合同法规定,承诺的撤回的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28、要约人。要约和承诺的生效世界各国对于要约和承诺的生效,主要有投邮主义、到达主义、了解主义.我国对要约、承诺的生效采用到达主义.承诺的通知送达给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的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要约生效的地点为不要式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二、合同法律制度,23.2.1,(2)要约与承

29、诺(掌握)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即可采用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被称为标准条款.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在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中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因订立合同时对方提供虚假情况而使本方受到损失,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形成的。缔约过失责任是独立责任、合同磋商阶段责任、合同未成立时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应具备缔约一方受有损失、缔约当事人有过错、合同尚未成立、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等条件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假

30、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方应当有过错,这种过错主要表现为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自要约生效开始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有别于违约责任的最重要原因是合同尚未成立.代理人隐瞒无权代理这一事实而与相对人进行磋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施工企业不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而谎称具有,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二、合同法律制度,23.2.1,缔约过失责任施工企业没有得到进(出)口许可而谎称获得或故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等,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磋商阶段不会发生的责任有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保证责任、合同

31、纠纷责任,极易发生的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3.合同效力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具备其生效的条件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一般都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且承包人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这是合同生效条件中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具体表现。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这是就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不同形式的合同,其生效的时间可以是自合同成立时、自受要约人承诺时、当事人双方签字、当事人双方盖章.口头合同自受要约人承诺时生效。书面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法律规定应

32、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履行全部或者主要义务的,应视为合同有效.,二、合同法律制度,23.2.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界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合同成立后虽然并未开始履行,但任何一方不得撤销要约和承诺,否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成立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另一方按约定的程序终止合同而发生了争议,此争议应当由双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对争议

33、进行处理。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是无权代理人、表见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某单位推销员拿着盖有单位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与其他单位签订了超越授权范围的合同,此时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表见代理人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书面明确授权,是无权代理、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备代理权的理由、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不论合同履行到什么阶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这种无效的确认要溯及到合同订立时。合同无效的情形包

34、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免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二、合同法律制度,23.2.1,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确认为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的概念和种类可变更的合同在变更前属于有效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均是可撤销的合

35、同。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l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到材料供应商处去购买水泥,由于水泥标号不清楚而将425号的水泥当作525号水泥购入。该买卖合同没有仲裁条款,发现问题后,承包人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 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的情况有当事人名称变更、法定代表变更、当事人合并、当事人分立.,二、合同法律制度,23.2.1,4.合同履行、变更和转让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利,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原则

36、1.全面履行的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 某施工承包商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运输费用不明确,应由材料供应商承担.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在合同内对价款没有作出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双方通过协商也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合同的履行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的履行中,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据此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三种抗辩权适用条件见下页表格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中完全一致的条件是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施工合同订立后,发包人有

37、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拒绝支付预付款,这是发包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任何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而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二、合同法律制度,23.2.1,23.2.1,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合同不当履行的情形有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困难、提前或部分履行.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撤销权,二、合同法律制度,合同变更(掌握)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必须针对有效的合同。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是协商一致.合同变更后,当事人须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确,视为没有变更.,23.2.1,二、合同法

38、律制度,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熟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不改变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按照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不同于债务承担的主要区别是合同当事人未改变、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第三人无权追究债务人违约责任的权利、对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补偿.合同法中规定的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不同于债权转让的主要区别包括: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属于合同内的约定1、合同当事人不改变、债权人不能强迫第三人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第三人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转让(熟悉)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

39、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后,合同的当事人是原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甲公司将乙公司所签合同中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行使抗辩权、丙公司承担甲对乙公司合同有关的从债务履行责任、丙公司直接对乙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况。按照合同法规定,需经对方同意的情形是债务承担、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23.2.1,二、合同法律制度,甲施工企业授权某采购员到乙公司采购钢材,但该采购员用盖有甲施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与乙公司订立了购买水

40、泥的合同,则该合同()。A.有效,但应由采购员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B.有效,由甲施工企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C.无效,由采购员向乙公司支付货款 D.无效,甲施工企业退货,乙公司的损失由采购员承担答案:B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没有约定的,确定价款或报酬时应按()的顺序履行。A.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合同有关条款、补充协议B.合同有关条款、补充协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C.补充协议、合同有关条款、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D.补充协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合同有关条款答案:C某物资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供应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采购方拒付货款,其行

41、为依据的是合同法中规定的()。A.双方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C.先履行方享有的不安抗辩权 D.后履行方享有的不安抗辩权答案:B,23.2.1,二、合同法律制度,5.合同的终止(掌握)一、合同终止的概述合同终止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终止是权利义务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随着一定法律事实发生而发生的、合同关系的消灭,不能恢复.合同中止是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暂时停止履行合同当这种特殊情况消失以后,当事人仍然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

42、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债务已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原因是清偿.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是债的清偿,是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清偿的标的物一般是合同规定的标的物三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未履行的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而使债权债务关系提前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可分为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23.2.1,二、合同法律制度,法定解除和合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的相同点是具备一定解除条件时,由一方行使解除权;区别在于解除条件的来源不同。四、债务相互抵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主

43、张法定解除合同、法定债务抵销,应当通知对方。债务抵销可以分为约定债务抵销和法定债务抵销.,合同的协商解除和合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的区分,23.2.1,二、合同法律制度,6.违约责任(掌握)一、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对违约责任制度所做的详细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反合同现象的产生.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和原则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是以补偿性为原则的。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定金罚则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形式主要发生在质量不符合约

44、定的情况下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适应补救措施后,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既具有对合同未违约给予补偿,又具有对违约方实行制裁双重性质的是违约金 施工企业与材料供应商订立的材料供应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2.0万元,但供应商的违约行为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是2.2万元,施工企业应要求供应商支付2.2万元.对违约责任者以法律制裁,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所签合同的合法性、所签合同的真实性、履约的可能性.,23.2.1,二、合同法律制度,合同当事人甲违约后,给合同另一当事人乙造成3万元的损失

45、,乙方因未采取措施造成损失增加到5万元后,乙方采取了措施免遭继续造成4万元的损失,但乙方支出了l万元的防止损失措施费,甲方应赔偿乙方4万元损失.合同当事人约定了定金3万元,违约金4万元,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返还给付定金一方6万元.四、因不可抗力无法履约的责任承担7.合同争议的解决(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合同产生争议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必须是自愿的、必须有仲裁协议、是由第三者作出的裁决.(2)仲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中的仲裁原则是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原则、一裁终局原则.仲裁协议的内容和作用,23.2.1,二、合同法律制度,7.合同争议的解决仲裁庭的

46、组成一般有两种方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专门性的问题,一般需要进行鉴定(3)诉讼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既涉及级别管辖,又涉及地域管辖诉讼中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23.2.1,二、合同法律制度,按照诉讼的地域管辖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应由()的人民法院管辖。A.工程所在地 B.被告住所地 C.原告住所地 D.合同签字地答案:A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A.缔约一方受有损失 B.缔约一方有违约行为 C.缔约当事人有过错 D.合同尚未成立E.合同已经成立答案:ACD在施工合同中,()的合同属于无效合

47、同。A.施工企业伪造资质等级证书签订 B.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签订C.施工企业的违约责任明显过高 D.建设单位的违约责任明显过高E.约定的质量标准低于强制性标准答案:ABE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可撤销发生争议,可向()请求撤销合同。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仲裁机构 C.人民法院 D.工程师 E.设计单位答案:BC,23.2.1,二、合同法律制度,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等。A.继续履行 B.采取补救措施 C.赔偿损失 D.返还财产 E.追缴财产,收归国有答案:ABC发生涉及工程造价问题的施工合同纠纷时,如果仲裁庭认为需要进行证据鉴定,可以由()鉴定部门鉴定。A.申请人指定的

48、 B.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 C.工程师指定的 D.当事人约定的 E.仲裁庭指定的答案:DE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且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履行。A.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B.给付货币的,在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C.交付动产的,在接受动产一方所在地D.设备采购,在采购方所在地E.材料采购,在供货方所在地 答案:AE,23.2.1,三、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本章考试内容 了解:招标方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的监督。熟悉:监理招标;勘察设计招标。掌握:公开招标程序;施工招标。,三、建设工程招标管理,23.2.1,1.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三、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一、建设工程招

49、标投标的概念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的监督依法核查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建设项目 招标备案对招标有关文件核查备案对投标活动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核查、对招标文件的核查.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核查及对招标文件的核查 见下页表格某工程项目的招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明确规定外地施工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掩护潜在投标人内容。,23.2.1,三、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三、招标方式(了解)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3.2.1,三、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四、

50、招标程序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可将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决标成交阶段 施工公开招标程序详word评审方法可以分为定性评审、定量评审.在投标文件的报价单中,如果出现总价金额和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的金额不一致时,应当以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为准,由评标委员会修正后请该标书的投标授权人予以签字确认.采用评标价法评标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书为最优、中标后按投标价格签订合同价 2.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熟悉)一、勘察招标概述二、设计招标概述在建设项目各类招标中,不要求投标人依据给定工作量报价的是设计招标 三、设计招标文件进行设计招标时,应编制设计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