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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大干30天行动的实施方案为做好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复审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创建优美的市容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局党组决定,自2022年8月11日至9月1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大干30天”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行动目标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依法施策、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整治占路经营、露天烧烤、乱贴乱画“小广告”、不文明养犬、地桩地锁、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乱搭乱建等问题。根据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复审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
2、方案的要求,依托徒步巡查机制,对巡查发现的涉及我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好工作台账;对巡查发现属其他部门职责的,将问题清单以移交函的形式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处置。实现乱贴乱画“小广告”、露天烧烤、地桩地锁动态清零,违法占路经营得到有效管控,城市管理领域问题明显减少,市容秩序持续改善,努力“打造文明、卫生之城”,以“洁、序、净、美”的市容环境助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创建工作。二、组织领导局成立迎接“双城”复审工作行动指挥部,党组书记、局长潘树春同志负责本次行动的全面指挥调度。党组成员李满森同志配合党组书记、局长潘树春同志抓好国家文明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从即日起,其余
3、各分管领导包片下沉相关中队,并从科室及无迎检任务的中队抽调执法人员充实到迎审责任中队(详情见附件一),抽调人员务必自觉服从迎审中队工作安排。同时请各迎审中队落实好抽调人员的后勤保障,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制度,将各路段细化到人,杜绝出现任何问题,确保圆满完成迎审保障任务。具体人员抽调时间另行通知。三、行动任务(一)占路经营整治工作(店外经营、游商浮贩)落实“两齐一入”(即商家、店家齐门经营、齐门售货、所有经营物品、自有物品全部入室)标准;各执法中队加强管理,定时开展徒步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确保无游商浮贩、店外经营等占路经营现象,对占路经营且拒不改正的人员依法进行立案处罚。(二)露
4、天烧烤与油烟扰民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和夜间巡查,大力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实施严管重罚,全力遏制露天烧烤违法现象。定期抽检烧烤业户是否使用环保炉具并进行室内烧烤作业,提高环保炉具使用率,对巡查发现的店外烧烤等问题依法严管。加大对存在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的执法巡查力度,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三)乱涂乱画“小广告”整治工作违法“小广告”全部按照“两清一色”(即夜出晨清、随出随清、涂刷颜色与原色一致)标准进行清理。坚持严管重罚、规范疏导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整治策略,不断加大对乱涂乱画小广告的清除防治力度。通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语音提示系统”对涉嫌违法乱贴乱画的通信号码进行停机,依据
5、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规定进行处罚,各执法中队对于违法乱贴乱画的通讯号码按照规定流程上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语音提示系统”并于每周四下班前通过OA报送至市容科。(四)不文明养犬整治及流浪犬捕捉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继续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根据市养犬管理条例并结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与公安、畜牧等部门的信息对接。认真落实网格化巡查督查工作机制,每天早中晚至少各巡查1次以上,对违规遛犬、携犬等重点区域和问题高发区域增加力量,错时执法、延时执法和定人定岗值守,确保巡查管控到位。对发现的流浪犬及时与流浪犬捕捉服务外包公司进行对接,由流浪犬捕捉服务外包
6、公司及时进行捕捉。(五)地桩地锁整治工作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道路以外的公共场地以及居民住宅区的公共区域内,违法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积极配合街(镇)、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地桩地锁的清理工作。(六)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整治工作联合属地、民政、公安等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对城市绿地、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等易发生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场所或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在重要节日期间,调配执法人员在主要道路节点进行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制止。(七)垃圾分类整治工作加强对物业小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综合执法在您身边,执法服务进社区”活动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
7、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置,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八)占绿毁绿整治工作。结合违建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行动,密切与社区、物业企业的配合,发挥小区物业占绿毁绿“预警前哨”作用,加强日常监管,巩固长效,切实解决居民小区内涉绿问题。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涉绿涉树项目建立相关检查台账,发现违法占绿毁绿问题及时依法进行查处。(九)对建筑施工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撒漏等问题的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杜绝沿街撒漏、拖泥带污、乱倒垃圾等现象的发生。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置,确保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十)网吧、KTV等文化娱乐场所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督促经营场所证照上墙,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张贴
8、于显著位置,保持环境卫生,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十一)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对霓虹灯和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和规范,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灯箱、霓虹灯,以及横幅、拱门、道旗、宣传点等户外广告现象。加强对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楼顶及城乡接合部大型户外广告的监督检查,对于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及时督促产权单位进行复新油饰及版面更新,保持版面整洁,内容健康。(十二)活禽市场整治工作。加大对活禽市场的执法巡查力度,积极对接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活禽宰杀的商户依法处置。(十三)乱搭乱建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无名路、老旧小区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对发现乱搭乱建依法进行查处。四、行动措施及要
9、求(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大干30天”行动是贯彻我局党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的重要手段。特勤大队、各执法中队、相关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尤其重点把控“六大(医院、交通场站、学校、商超、市场、商贸综合体)周边”以及前期接市民投诉集中的点位,准确把握此次行动的内在意义,组织做好业务范围内或辖区内治理行动。(二)压实责任,严格执法。各执法中队要根据方案提出的行动任务查摆问题,制定计划,结合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复审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展开工作。各执法中队要严格落实我局徒步巡查机制,对行动期间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在
10、第一时间坚决制止并依法处罚。(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协调媒体联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倡导广大市民支持理解、广泛参与行动。结合我局正在开展的“综合执法在您身边,执法服务进社区”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力度。加强重点部位宣传,按照责任区制度由辖区执法中队重点针对“六大周边”等责任区责任人进行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材料,明确禁止占路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小广告”、不文明养犬、私设地桩地锁、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乱搭乱建等。(四)加强调度,信息报送。为统筹掌握行动开展情况,自2022年8月11日起,建立行动情况周报送制度,将行动开展情况填写至市市容秩序“十乱”整治工作周报表中,于每
11、周四下班前通过OA报送至市容科。市容执法科、指挥调度科要加强督查力度,安排专人对各执法中队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纪检监察科要加大对人员在岗、履职尽责等方面的督查力度;宣传调研科要选取亮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五、行动考核各执法中队要立足职能,实字当头、干字为先,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大干30天”行动,局党组将组织人员对中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周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对各辖区的现场抽查情况占比50%、督办单回复与办理情况占比40%、宣传报道情况占比10%,考核排名将每周进行全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