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嘉瑞:半报告摘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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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地址,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证券代码:000156,证券简称:*ST 嘉瑞,公告编号:2011-030,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1.2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公司负责人万巍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

2、人李青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鸿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2.1 基本情况简介,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上市证券交易所,*ST 嘉瑞000156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万巍,匡畅,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 238 号上城星座大厦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 238 号上城星座大厦2506 房 2506 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0731-843151510731-,0731-843151510731-,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元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股本(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营业总收入(元),283,923,522.98-232,634,046.39118,935,730.00-1.96报告期(16 月)461,449,604.66,297,489,769.20-301,366,500.34118,935,730.00-2.53上年同期384,260,792.62,-4.56%-22.81%0.00%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09%,1,0.00,-,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营业利润(元)利润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归

4、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5,321,739.4171,513,830.1268,435,453.952,348,774.790.580.58,-14,142,070.4343,708,463.5340,672,869.68-14,165,464.280.340.34,137.63%63.62%68.26%-1.16%70.59%70.5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9,275,765.54-0.08

5、,-15,166,297.21-0.13,-38.84%-1.62%,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债务重组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所得税影响额合计,金额,-3,690.00231,700.0065,435,760.34528,320.37-3,162.35-102,249.2066,086,679.16,附注(如适用)

6、,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3.2 前 10 名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13,521,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数量 量,2,0,0,0,0,0,0,0,0,0,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孚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鼎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军沈永富上海恒达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兴坤投资有限公司

7、湖南省洪江市财政局,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14.97%9.46%9.25%6.56%1.26%1.25%1.07%1.01%0.92%0.83%,17,809,00011,246,00011,000,0007,800,0001,500,0001,489,3801,273,1681,200,0001,093,740990,000,17,809,00011,246,00011,000,0007,800,0001,500,00001,200,0001,093,740990,000,17,8

8、09,0000,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徐军沈永富王卫平王南春苏继仁高仕岚张光进王思言蔡浩蒋忠平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489,380 人民币普通股1,273,168 人民币普通股648,601 人民币普通股461,442 人民币普通股357,732 人民币普通股312,900 人民币普通股279,468 人民币普通股271,919 人民币普通股240,029 人民币普通股238,026 人民币普通股经本公司股东函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洪江市大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第十二大股东湖南日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9、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5 董事会报告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万元3,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同年同期增减(%)年同期增减(%)期增减(%),铝型材铝型材配件,45,830.6114.14,41,146.7812.51,10.22

10、%11.53%,23.65%-39.24%,20.18%-37.86%,33.94%-14.65%,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铝型材铝型材配件,45,830.6114.14,41,146.7812.51,10.22%11.53%,23.65%-39.24%,20.18%-37.86%,33.94%-14.65%,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华中地区华南地区其他地区,地区,营业收入,32,922.3712,000.18922.19,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33.15%5.10%-2.48%,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

11、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要为:豁免银行利息,应付利息转回以及预计负债的转回产生收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盈利。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6.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适用 不适用5.6.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4,”,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1)280 号),强调事项具体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八)所述,虽然嘉瑞新材本年度财务状况有所改善,但截至 2010 年12 月 31 日,其未弥补亏损仍达 75,412.5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亦为-30,136.65 万元,25,6

13、20.96 万元银行借款处于逾期状态,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尚未根本好转。上述事项对嘉瑞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嘉瑞新材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八)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二)针对审计意见中的强调事项,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其未弥补亏损仍达 75,412.5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亦为-30,136.65 万元,25,620.96 万元银行逾期借款。造成目前财务状况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仍为公司银行贷款及衍生的利息、银行担保,属于历史积累问题。公司自 2007 年开始实

14、施重大资产债务重组,因本公司前期公告的嘉瑞新材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中,公司重组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北京天润置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其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中国证监会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撤回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2011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 年 1 月 30 日下发的【2011】12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15、终止对该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2011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并签署了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并上报相关行业及国资主管部门审批。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批。,6 重要事项,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6.1.1 收购资产,适用 不适用,6.1

16、.2 出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5,0.00,0.00,0.00,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 是否为关联方毕 担保(是或否),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000.0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

17、发生额合计(A2)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0.000.00,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 是否为关联方毕 担保(是或否),公告披露,中圆科技,日:2002 年11 月 1 日;临,5,000.00,2004 年 09 月27 日,3,395.34,连带责任担保,1 年,否,否,2002-025,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18、(B4),0.003,395.34,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0.00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0.003,395.34-14.60%,其中: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无未到期的担保,3,39

19、5.343,395.34,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本公司借款纠纷事项。2004 年 10 月,因本公司到期未能偿还本金人民币 1280 万元及相应利息,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湖股份作为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大湖股份以其不应承担担保责任为由不服上述判决,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诉。2007 年 9 月 27 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05)湘高法

20、民二终字第 85 号)判决。,2009 年 3 月 18 日,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执行人)与本公司(被执行人)、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案外人),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就本公司在中信银行长沙分行银行债务达成和解。,2010 年 12 月,本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长中民执恢复字第 0010 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该诉讼案件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湘高法民二终字第 85 号民事判决书,于 2010 年 11 月 3 日执行完毕。2011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湘高法民二终字第 85-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撤销

21、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长中二初字第 387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2)驳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邱友香等人诉湖南安江塑料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及我公司、何述金为第三人,要求确认会员资格、财产分割一案。,(1)2002 年 10 月,原安江塑料厂(我司前身湖南安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由集体所有制企业安江塑料厂改制、上市而来)职工邱友香等人以湖南安江塑料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为被告,我司及时任我司董事长何述金为第三人向洪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其安江塑料厂集体所有制职工身份和管委会成员资格,并在安置中享有管委会成员之财产

22、待遇,要求管委员支付 842047.19 元安置费用。,2002 年 12 月洪江市法院以(2002)洪民一初字第 110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邱友香等诉讼请求。,(2)邱友香等上诉,2003 年 7 月,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怀民一终字第 102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邱友,香等上诉,维持原判。,(3)邱友香等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2005 年湖南省高院指定洪江市法院再审该案,2006 年 7 月洪江市法,院以(2006)洪民一初字第 5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原告邱友香、杨代光、向辉、蒋小兰、赵素君、杨早清、杨建国、张良才、向孙根、蒋松林、杨友清、杨国定、陈友良、向波

23、、段祖福、蒋银菊等 16 人在 2001 年 7 月领取安置费前为湖南安江塑料厂集体资产管理会会员,享有其他会员平等财产分配权。,原告杨锡元、李丽霞、杨娟、蒋红、曾水仙、尹仙桃、肖云桂、易小河等 8 人为原安江塑料厂正式职工,与其他 1994,年 6 月 30 日后离职的正式职工享有平等财产分配权。,原告邱友香、杨代光、向辉、蒋小兰、赵素君、杨早清、杨建国、张良才、向孙根、蒋松林、杨友清、杨国定、陈友良、向波、段祖福、蒋银菊等 16 人按下列标准领取安置费:邱友香等 15 人(不含杨国定)自进入原安江塑料厂上班当月至1993 年 9 月,杨国定自 1993 年 8 月至 1994 年 5 月期

24、间,每人安置费 50 元/月;邱友香等 15 人(不含杨国定)自 1993 年 10月至 1994 年 6 月,每人安置费 1475 元/月,杨国定 1994 年 6 月的安置费为 1475 元;自 1994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邱友香等 16 人每人安置费 450 元/月。,原告杨锡元等 8 人按下列标准领取安置费:自进入原安江塑料厂上班当月至 1993 年 9 月,每人安置费 50 元/月;自,1993 年 10 月至离开安江塑料厂改制后的企业当月,每人安置费 450 元/月。,限被告湖南安江塑料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在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付清拖欠原告邱友香等 24 人(

25、不含杨远斌)的安,置费 872047.19 元。被告何述金、第三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邱友香等 25 人的其他诉讼请求。,(4)我司及何述金均不服上诉至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 年 12 月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怀民,一再终字第 42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我司、何述金之上诉,维持原判。,2008 年,何述金即被法院划款 842047.19 元。,(5)2009 年,何述金仍不服该案判决,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2009 年 4 月 23 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湘高法民再终字第 30 号民事判决书,在查明的案件事实之十部分

26、表述:“认定管委会曾替我司归还债务 5180 万元”,并判决如下:,撤销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怀中民一再终字第 42 号民事判决;,维持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2006)洪法民一初字第 53 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四、六项;,改判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2006)洪法民一初字第 53 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限湖南安江塑料厂集团资产管理委员会在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付清拖欠邱友香等 24 人(不含杨远斌)的安置费 872047.19 元。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6)2010 年 1 月 11 日我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2010 年 3

27、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发(2010)民再申字第 00028 号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已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2010 年 6 月,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再申字第 2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指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11 年 3 月,本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湘高法民再终字第 14 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原审判决对安塑资管会替嘉瑞公司偿还债务的事实认定有误,应予改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第一款(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7,。,,

28、,。,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维持本院(2009)湘高法民再终字第 30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改判本院(2009)湘高法民再终字第 30 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为:限湖南安江塑料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在本判,决生判后 15 日内付清拖欠邱友香等 24 人(不含杨远斌)的安置费 872047.19 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3、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华顺支行诉本公司、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2007 年 3 月 6 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华顺支行诉本公司、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

29、限公司、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出具(2006)湘高法民二初字第 1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借款本金 4994 万元及利息;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长沙新振升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华顺支行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2007 年 5 月,大湖股份因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上诉,请求撤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湘高法民二初字第 10 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即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审被告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审原告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华顺支行所借款项承担连

30、带清偿责任的判决。,2007 年 12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2007)民二终字第 11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 年 2 月 25 日,光大华顺支行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08 年 3 月 17 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湘高法执字第 4 号民事裁定书,指定该案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8 年 3 月 31 日立案后,于 2008 年 4 月 2 日作出(2008)长中民执字第 0077 号民事裁定书,指定该案由宁乡县人民法院执行。,2008 年 4 月 3 日,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立

31、案执行。并于 2008 年 5 月 26 日出具了(2008)宁法执字第 190-1 号民事,裁定书,2011 年 6 月 20 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出具(2008)宁法执字第 190 号申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确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后,于 2011 年 6 月 9 日履行完毕。,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在湖南省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于 2007 年起开始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内,债务和解情况如下:1、2009 年 3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本公司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还款协议书,原定于湘晖公

32、司代本公司在 2009 年 11 月 30 日前以现金方式偿还和解对价。,由于湘晖公司、本公司资金困难,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履行还款协议书。2010 年 1 月,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发出的关于同意延期付款的函。同意 2009 年 3 月签署的还款协议书继续有效;湖南湘晖、本公司在 2010年 12 月底前必须依照还款协议书约定将还款义务履行完毕。,2010 年 12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再次发出关于同意延期付款的函。同意原还款协议书继续有效,,同意继续延期还款。,2、2009 年 11 月 30 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6)长中民执字第 0395-

33、13 号执行裁定书,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对本公司的上述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2009 年 12 月 18 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本公司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就本公司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的债务达成和解。,因本公司资产重组进程延后,无法在预期时间内完成。2010 年 5 月 6 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本公司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同意丙方延期付款。还款完毕后,减免相关利息。,2011 年 1 月,本公司收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致电广传媒、本公司、湖南湘晖的函,经中国长城

34、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确认:本公司、电广传媒、湖南湘晖与广州长城约定的债务和解内容已履行完毕,本公司、电广传媒对广州长城根据(2005)穗中法二初字第 269 号民事判决书和(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270 号民事判决书应承担的债务,广州长城不再追索。,3、2008 年 12 月 17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与本公司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原定于本公司在 2009 年 12 月 20,日前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归还完毕逾期贷款本金。,2009 年 12 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下发关于同意嘉瑞新材延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函 同意本公司最迟不超过 2010,年 12 月 20 日前履行完

35、毕还款义务。,2011 年 1 月,本公司收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虹口支行关于同意延期还款的函,同意本公司原债务和解协议的基础,上再次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减免以往积欠利息以及至实际还款日期间的利息。,4、2009 年 1 月 5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就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共计人民币 4895.34 万元贷款,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问题签署了协议书,2010 年 1 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就上述债务,8,,,,

36、,。,-,-,-,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问题再次签署了补充协议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同意本公司在原协议书的基础上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向法院申请解除本案判决书所涉资产的司法冻结。2011 年 2 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甲方)、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与本公司(丙方)再次签署协议书,同意中圆科技继续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甲方免除贷款利息,丙方对甲方承担的保证担保责任自动解除。5、2008 年 10 月 20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本公司签

37、署了减免利息协议,就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未偿还本金 1646.61 万元逾期贷款达成了和解。2010 年 4 月 21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本公司就上述债务问题再次签署了减免利息协议,同意本公司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减免相关利息。2011 年 3 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本公司再次签署减免利息协议,同意本公司继续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甲方免除贷款利息。6、2009 年 11 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本公司、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就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金 1422.41 万元银行借款达成

38、和解。2010 年 4 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了关于同意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延期归还债务的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同意本公司及湘晖公司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减免相关利息。2011 年 6 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再次出具了关于同意延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函 同意本公司继续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减免相关贷款利息。7、2011 年 6 月 9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顺支行出具了关于同意终结债权债务关系的函。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顺支行确认:终结与本公司、湖南湘晖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本公司为国光瓷业在光大银行华顺支行的债务担保责任。8、20

39、09 年 7 月 3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与本公司签署了还款免息协议,就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逾期银行借款达成和解。2010 年 5 月 19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与本公司签署了还款免息协议。同意本公司延期还款。2011 年 6 月 9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甲方)与本公司(乙方)再次签署了还款免息协议同意本公司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甲方同意减免乙方相关利息。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 2009 年 4 月 24 日与本公司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就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本金共计

40、人民币 1219.5 万元银行借款达成和解。2010 年 3 月,本公司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发出的关于同意嘉瑞新材延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函,同意本公司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同意按原债务和解协议的约定,减免相关利息和相关费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界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将拥有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 110 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11 年 7 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甲方)、本公司(乙方)和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债务和解补充协议,同意本公司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甲方免除乙方相关利息、罚息。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41、 不适用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初始投资金额,占该公司股权比例,期末账面值,报告期损 报告期所有 会计核算科益 者权益变动 目,股份来源,000430,*ST 张家界,2,747,283.62,0.60%9,042,000.00,0.00,297,000.0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购入,合计,2,747,283.62,9,042,000.00,0.00,297,000.00,6.5.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9,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6.5.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2、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6.5.5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6.5.6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单位:元,项目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小计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小计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减:现

43、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小计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小计5其他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小计,本期发生额,396,000.0099,000.00297,000.00,上期发生额,合计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297,000.00,0.00,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2011 年 01 月 04 日 本公司2011 年 01 月 24 日 本公司2011 年 02 月

44、 15 日 本公司2011 年 03 月 02 日 本公司,电话沟通电话沟通电话沟通电话沟通,流通股东流通股东流通股东流通股东,公司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情况及公司重大重组资产情况公司 2010 年年报盈利情况及重组情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及恢复上市情况,10,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1 年 03 月 23 日 本公司2011 年 04 月 12 日 本公司2011 年 04 月 22 日 本公司2011 年 05 月 18 日 本公司2011 年 06 月 13 日 本公司,电话沟通电话沟通电话沟通电话沟通电话沟通,流通股东流通股东流

45、通股东流通股东流通股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 2011 年一季度情况及恢复上市情况公司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7 财务报告7.1 审计意见,财务报告7.2 财务报表7.2.1 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审计,编制单位: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元,2011 年 06 月 30 日,单位:,项目,合并,期末余额,母公司,合并,年初余额,母公司,流动资产:,货币资金,54,740,218.37,3,940,886.07,76,525,953.12,20,896,115.78,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保费应收分

46、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应收利息应收股利,3,464,403.7124,806,146.5950,135,882.90,1,380,980.7321,473,242.0533,276,190.64,其他应收款,50,619,682.82,107,883,303.45,66,038,613.79,116,095,734.4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27,510,170.32,26,006,607.10,流动资产合计,211,276,504.71,111,824,189.52,224,701,587.43,136,991,850.23,非流动资产:发放委托贷款及

47、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042,000.00,8,646,000.00,11,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13,050.00,13,050.00,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00,18,502,629.97,1,000,000.00,18,502,629.97,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41,144,752.40,8,300,660.27,40,823,627.78,8,432,379.68,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441,451.21,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1

48、8,020,833.253,426,382.62,18,645,833.273,218,219.51,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72,647,018.27283,923,522.98,26,803,290.24138,627,479.76,72,788,181.77297,489,769.20,26,935,009.65163,926,859.88,流动负债:,短期借款,212,874,601.74,172,661,237.09,232,864,601.74,192,651,237.09,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

49、及佣金,16,168,725.385,122,717.91,16,027,225.367,625,276.11,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509,169.6966,788,956.99155,184,843.68600,000.0029,943,543.00,13,992.521,185,652.35133,071,772.9219,823,749.23,503,510.2971,342,424.36165,382,227.63600,000.0027,679,873.44,13,992.521,085,851.07144,538,508.5916,925,749.23,

50、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23,775,000.00510,967,558.39,23,345,000.00350,101,404.11,23,775,000.00545,800,138.93,23,345,000.00378,560,338.50,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12,:,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48,000,000.00,48,000,000.00,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2,176,555.22,2,077,555.22,非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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