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文件范本(不带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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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设计项目招 标 文 件(征求意见稿)项目编号: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 年 月使用说明一、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宿迁市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勘察、设计(不带方案设计)招标。二、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三、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中1.3.1、1.4.1、1.4.2、1.9、1.10、1.11、1.12、3.6等条款均可由招标人视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为提高招标成功率,尽量减少投标人对投标资料准备不充分或对招标文件阅读理

2、解不全面导致废标等情况发生,特设置前附表二作为提醒投标人适用。第二章投标须知中1.3.1、1.4.1、1.4.2、1.9、1.10、1.11、1.12、3.6等条款是与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中相对应的。四、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六、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条款”由招标人根据国家

3、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标准条件”、“专用条件”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七、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目 录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单-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5 -前附表二-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 -1. 总则- 11 -1.1 项目概况- 1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 -1.3 招标范围、设计周期和质量要求- 11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 -1.5 费用承担- 13 -1.6 保密- 13 -1.7

4、 语言文字- 13 -1.8 计量单位- 13 -1.9 踏勘现场(组织踏勘现场适用)- 13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适应)- 13 -1.10 投标预备会(召开预备会适用)- 14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预备会适用)- 14 -1.11 分包(适用不允许分包)- 14 -1.11 分包(适用允许分包)- 14 -1.12 偏离(适用允许偏离)- 14 -1.12 偏离(适用不允许偏离)- 14 -2. 招标文件- 14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4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5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5 -3. 投标文件- 16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5、 16 -3.2 投标报价- 17 -3.3 投标有效期- 17 -3.4 投标保证金- 17 -3.5 资格审查资料- 19 -3.6 备选投标方案- 1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9 -4. 投标- 19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 -5. 开标- 2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 -5.2 开标程序- 20 -6. 评标- 20 -6.1 评标委员会- 20 -6.2 评标原则- 20 -6.3投标文件的澄清- 20 -6.4 投标文件的审查- 20 -6.5 评标- 20 -7. 合同授予

6、- 20 -7.1 定标方式- 20 -7.2 中标通知- 20 -7.3 履约担保- 20 -7.4 签订合同- 20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8.1 重新招标- 20 -8.2 不再招标- 20 -9. 纪律和监督- 20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0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0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0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0 -9.5 投诉- 2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参考)- 20 -1、总则- 20 -2. 评审标准- 20 -2.1 初步评审标准

7、- 20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0 -3. 评标程序- 20 -3.1 初步评审- 20 -3.2 详细评审- 2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0 -3.4 评标结果-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0 -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20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0 -三、授权委托书- 20 -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20 -五、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20 -六、投标保证金- 20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 20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20 -九、资格审查资料- 2

8、0 -十、其他材料- 20 -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单 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审核意见联系人联系电话编制组长:(签字、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招标单位审核意见联系人联系电话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招管办审核意见经 办 人:(签字) 年 月 日会 审 人:(签字) 年 月 日处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招管办领导:(签字) 年 月 日注: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编制,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发布。招标人负责对招标文件内容和约定条款进行解释,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分标准:(1)因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补充说明等资料编制不严谨、前

9、后条款互相矛盾引发争议,或引起投标人理解混乱的,记4分;(2)编制工程量清单内容不完整,有漏项;或标底编制有重大偏差的,记4分;(3)各环节备案时,因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等原因,需要修改、调整3次以上(含3次)方能备案的,记4分。3、本表仅用于招管办对招标文件审查备案,不得与招标文件同时向投标人发放。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地质勘察及施

10、工图设计本次招标分为 个合同段:其中:第一合同段: ; 第二合同段: ;符合条件的 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 只能在 个标段的投标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3.2设计周期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任务书后 天内交付合格的施工图纸1.3.3质量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投标时提供投标申请人在 年 月份、 月份、 月份正常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11、)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6、其他条件: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 栏中下载,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王模);中标后不得转包。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本公告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招标人不接受同一专业的设计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明确联合体

12、牵头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不得针对同一合同段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提供能证明其资质、法人资格及工程设计业绩等的文件或资料。1.9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联系人: 联系电话: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

13、分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及要求: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24小时内3.2.1投标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固定总价报价固定费率报价3.3.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日内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

14、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户名: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 帐号:15200188000049808;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元/标段。如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时应按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提交。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或表式中已表明需盖章或签字或签章(指签字或盖

15、章,下同)的各个部分均应按要求盖章或签字或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其授权委托书无效。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纸质投标文件共 份,其中: 份正本, 份副本3.7.5装订要求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1密封与标记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书面部分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本分别密封,并在每个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

16、还应标明下列字样: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全称) 本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宿迁市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大厦裙楼三楼),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同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10%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发放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宿迁

17、市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大厦裙楼一楼)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序号内 容11提醒:各投标人,以下招标文件中的加粗字体部分为投标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对照自查!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由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二、开标现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以下资料或证件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及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2、投标项目负责人 证书及其居民身份证;3、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

18、资格证;4、开标现场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而未提供居民身份证的视同未到场。三、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以下证件或资料的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核。具体包括:1、企业资质证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4.1第5项要求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5、企业及拟选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合同及业主方出具的完工证明,合同或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名称。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相对应的评分项目提交相关证件或资料的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评分使用。未提供原件的不予计分。五、凡投标文件有

19、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章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或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

20、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9、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6、本招标文件已规定或属于重大偏差的特殊规定 。五、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宿政办发【2

21、010】111号文件规定认定为串通投标,作废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6、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就同一标段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标情形。六、项目负责人未参加答辩的,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限制进入我市

22、招标投标市场。第二章 投标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或邀请)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设计周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适用)标段划分如下: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 符合条件的 均可对上述标

23、段进行投标,但每个 只能在 个标段上中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1.3.2 设计周期:第一合同段的设计周期: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任务书后 天内交付合格的施工图纸。第二合同段的设计周期:招标人发出勘察、设计任务书后 天内交付合格的施工图纸。1.3.3 质量要求:第一合同段的质量要求: 第二合同段的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序号因 素标 准1法人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资质等级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项目负责人资格4企

24、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5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一1.4.1第5项要求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2)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联系人 王模);(3)中标后不得转包。(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6联合体申请人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条件: 联合体各

25、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本公告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招标人不接受同一专业的设计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不得针对同一合同段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分别提供能证明其资质、法人资格及工程设计业绩等的文件或资料。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

26、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3.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1.4.3.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1.4.3.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3.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3.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4.3.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3.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1.4.3.9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1.5 费用

27、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中标人还应按苏价服200612号、宿价工200671号、宿价工200898号、宿政办发2007205号、宿价服2008134号文件的规定向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支付市场服务费1.5.2中标人还应按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1.

28、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组织踏勘现场适用)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 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适应)1.9.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可直接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电

29、话:*)。1.9.3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4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投标预备会(召开预备会适用)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4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会议

30、而取消其投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预备会适用)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适用不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1 分包(适用允许分包)本项目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 偏离(适用允许偏离)本项目允许偏离的内容及要求如下:1.12 偏离(适用不允许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投标人须知;2.1.3评标办法;2.1.4合同条款及格式;2.1.5技术资料和规范要求; 2.1.6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2.1.7投标人须知前

31、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32、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确认回执,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

33、投标人自负。2.2.5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之外提出的任何依据或推论,招标人均不予采纳。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宿迁招标投标网()上向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布(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确认回执,由此造成的

34、相关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1.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1.1.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时提供);3.1.1.4项目负责人委任书;3.1.1.5投标保证金;3.1.1.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3.1.1.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1.1.8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主要设计人员资格证书、投标须知前附表一1.4.1第5项要求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各种获奖证书、

35、委托设计合同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上述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2.1工程勘察方案。内容包括: 3.1.2.1.1主要勘察方法;3.1.2.1.2工程勘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3.1.2.1.3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3.1.2.1.4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组织措施;3.1.2.1.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3.1.2.1.6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3.1.2.2施工图设计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3.1.2.2.1技术人员配备计划;3

36、.1.2.2.2确保设计质量的组织措施;3.1.2.2.3确保设计周期的组织措施;3.1.2.2.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3.1.2.2.5工程勘察期间、施工图设计期间、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等各个阶段的服务措施;3.1.2.2.6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3.1.2.3服务承诺。包括工程勘察期间、施工图设计期间、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等各个阶段的服务承诺。3.2 投标报价3.2.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1款所规定的报价方式。投标人暂按 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进行报价测算,中标人最终获取的设计服务费以经宿迁市施工图审查机构批准后的施工图设计计算的建筑面积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

37、算调整。(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适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工程实际结算总价为基数采用固定费率报价,中标人最终获取的设计服务费以工程实际结算总价乘以中标费率进行计算调整。(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适用)即固定总价方式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适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施行期间各类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该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1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中标价格一经确定,今后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3.2.2本招标项目的地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5款所述,

38、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勘察费用、设计费、施工图设计测量费、工程施工过程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投标代理费用等所有费用。3.2.3招标人设定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将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并同时在宿迁招标投标网上公布(网址为:)。3.2.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3.3 投标有效期3.3.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

39、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提交。3.4.2保证金由宿迁市招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3.4.2.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3.4.2.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

40、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0527-84338700)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3.4.2.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招标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转账凭证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3.4.2.4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41、原件为准,其它票据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本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3.4.2.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4.2.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3.4.2.6.1投标保证金经招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3.4.2.6.2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

42、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3.4.2.6.3不能提交收据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招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3.4.2.6.4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收据及退款账号等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0527-84338707,84338695。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3.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3.4.3.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3.4.3.2.1放弃中标的;3.4.3.2.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4.3.2.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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