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被征地农村集体预留安置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主持词.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郴州市被征地农村集体预留安置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主持词.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郴州市被征地农村集体预留安置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主持词前奏:记录员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宣布听证会纪律,向主持人报告听证会准备工作就绪。主持人:现在我宣布郴州市被征地农村集体预留安置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现在开始。主持人:我宣读参加本次听证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会代表的权利:1、有权对出台郴州市被征地农村集体预留安置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2、有权查阅本次听证会笔录,可以对自己的意见进行修正和补充。听证会代表的义务:1、遵守听证会纪律,执行听证会程序;2、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意见;3、尊重他人权利,保守国家秘密。主持人:我局于2011年11月1日在郴州日报
2、发布了听证会公告,决定11月16日上午8:30分在市国土资源局公开举行听证会,我是本次听证会的主持人张荣亮,系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担任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员彭文,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科长,听证员蒋秋华,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和信访科副科长。担任本次听证会的记录员黄志华,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和信访科主任科员。本次听证会经办机构人员: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和信访科科长欧阳松、地产科科长黄朝霞、市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副主任张回根。主持人:现在请经办机构人员宣读郴州市被征地农村集体预留安置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并对制定出台办法的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陈述、说明。经办机构人员:发言(略)。主持人:刚才经办机构对办法的依
3、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陈述、说明,请听证会代表对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主持人:请(举手的)_代表发言。听证会代表:发言(略)。主持人:(如有代表提问的)请经办机构人员回答代表的提问。主持人:请其他代表发言。听证会代表:发言(略)。主持人:(如有代表提问的)请经办机构人员回答代表的提问。主持人:考虑时间因素,各位代表如还有意见想要发表的,可以在会后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法规科提交。下面我做个总结陈词:本次听证会是根据国土资源部第22号令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我局依职权组织的听证会。我们邀请了村民代表、组代表、村代表、乡代表、北湖区人民政府、苏仙区人民政府、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代表以及市直各单位代表参加,大家积极踊跃发言,对办法具体内容发表的意见、问题,记录员均进行了记录,经办机构人员一一作了解答,对代表提出的意见,我们将提请政府作进一步研究和论证,对合理意见和建议将采纳并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本次听证会的组织形式、程序及听证会代表、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经办机构人员合法、合规,符合程序。我宣布本次听证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