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审批权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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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县卫生局能审批的医疗机构类别: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护理院、站。2、门诊部、专科门诊部。3、卫生所(室)、医务室、保健所、村卫生所(室)。4、诊所、专科诊所。5、其他设置的医疗机构经卫生局初审上报审批。医疗机构审批程序1、医疗机构分设置和注册两个过程。2、先申请设置,经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发给设置批准书后,方可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组建或建设。设置批准书有床位的是100张床位以下的2年,100张床位以上的3年,无床位的3个月。3、按标准建设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注册,经注册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设置医疗机构所需提交的材料1、设置申请书。(表格)(

2、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必须提交)。2、设置可行性报告(个体诊所和村卫生所可不提交)(按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要求书写)。3、选址报告(按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要求书写)和建筑平面图(正规绘图)。4、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填写医疗机构名称申请审核表)。5、拟定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资质证明。6、拟开办医疗机构场所有关房产文件及该地点所属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开办医疗机构证明文件。7、开办拟设医疗机构的注资或验资证明。8、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所有手工填写的均不得用铅笔、复写笔、纯蓝墨水填写。9、基本条件:(1)有床位的医疗机构人员条件必须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

3、准),必须符合新安县区域卫生规划。(2)门诊部: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有一名副主任医师),5名护士。设置必须符合新安县区域卫生规划。(3)村卫生所:每一个行政村只设一所,至少有一名有资格的乡村医生。单位或企业设置的卫生所,由单位或企业提出申请,至少有一名执业医师。(4)村卫生室:超过3000口人的行政村经村委会申请可增设一个村卫生室, (5)城镇个体诊所:申请法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二级医疗机构从事同一专业5年以上。设置地点符合规划。(6)村级个体诊所:法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村人口超过3000口人。医疗机构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医疗机构按各类标准设置建设完毕后,进行注册。一

4、、 卫生院、社区服务站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1、编委批文原件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2、设置批准书(原件)。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5、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6、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8、医疗机构法人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法人签字表。9、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10、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及科室对应表。11、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12、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3、污水处理情况说明。14、消防情况说明。15、所

5、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所有手工填写的均不得用铅笔、复写笔、纯蓝墨水填写。二、村卫生所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1、设置批准书(原件)。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3、卫生所建筑平面图及科室布局图。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5、村卫生所从业乡村医生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6、村卫生所从业人员名单。7、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所有手工填写的均不得用铅笔、复写笔、纯蓝墨水填写。三、村卫生室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1、设置批准书(原件)。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3、卫生室建筑平面图及科室布局图。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5、村卫生室从业乡村医生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卫生室从业乡村医生原则上不超过2人)6、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名单。7、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所有手工填写的均不得用铅笔、复写笔、纯蓝墨水填写。四、门诊部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1、设置批准书(原件)。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租房者出具租赁合同复印件)。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对照后退回原件;6、医疗机构法人法人签字表。7、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资格

7、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8、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及科室对应表。9、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10、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1、污水处理情况说明。12、消防情况说明。13、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所有手工填写的均不得用铅笔、复写笔、纯蓝墨水填写。五、城镇个体诊所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1、设置批准书(原件)。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4、诊所建筑平面图及科室布局图。5、诊所法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退回原件,(法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同专业5年以上,医院级别提供医院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医院加章,工作年限由医

8、院写出证明,在职人员必须出具辞职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原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在外执业;下岗人员必须出具下岗证明。)6、诊所法人法人签字表。7、诊所其他卫生技术人员(护士、医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8、资金证明(存折复印件)。9、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所有手工填写的均不得用铅笔、复写笔、纯蓝墨水填写。六、村级个体诊所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1、设置批准书(原件)。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4、诊所建筑平面图及科室布局图。5、诊所法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退回原件,(法人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职人员必须出具辞职证明;退休

9、人员必须原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在外执业;下岗人员必须出具下岗证明。)6、诊所法人法人签字表。7、诊所其他卫生技术人员(护士、医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8、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所有手工填写的均不得用铅笔、复写笔、纯蓝墨水填写。医疗机构校验所需提交的材料一、 生院、社区服务站校验所需提交的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3、本校验期执业总结,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医疗广告发布、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4、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5、医疗机构及其

10、医务人员接受卫生、消防、环保等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 6、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上报及处理情况; 7、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8、医疗机构卫生技术员花名册及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复印件。复印件由医院盖章; 9、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科室对应表。二、门诊部校验所需提交的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3、本校验期执业总结,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医疗广告发布、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4、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接受卫生、消防、环保等行政处

11、罚及整改情况; 6、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上报及处理情况; 7、医疗机构卫生技术员花名册及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 8、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科室对应表。三、村卫生所、村卫生室校验所需提交的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3、本校验期执业总结,包括卫生所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公共卫生工作情况、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及按核定的执业科目的业务开展情况; 4、卫生所及其医务人员接受卫生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 5、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上报及处理情况; 6、卫生所卫生技术员花名册及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对

12、照后原件退回。四、城镇个体诊所校验所需提交的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3、本校验期执业总结,包括诊所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按核定的执业科目的业务开展情况; 4、诊所及其医务人员接受卫生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 5、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上报及处理情况; 7、诊所卫生技术员花名册及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六、村级个体诊所校验所需提交的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3、本校验期执业总结,包括诊所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按核定的执业科目的业务开展情况; 4、诊所及其医务人员接受卫生行政处

13、罚及整改情况; 5、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上报及处理情况; 6、诊所卫生技术员花名册及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对照后原件退回。医疗机构设置和注册工作人员工作程序一、医疗机构设置1、大厅工作人员按各种医疗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可受理,按照申请设置要求提供的材料的目录收齐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5日内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或不符和要求的材料。2、大厅工作人员收齐材料并初验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把材料交卫生局医政股。3、卫生局医政股人员审核后交局长审批。4、局长审批后向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发放设置批准书。二、医疗机构注册经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基本设置标准建设完毕后申请设置注册。1、大厅工作人员按各种医疗机构注册要求提供的材料的目录收齐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5日内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或不符和要求的材料。2、大厅工作人员收齐材料并初验材料合格,出具受理通知书,把材料交卫生局医政股。3、卫生局医政股人员审核后交局长审批。4、医政股组织有关人员现场验收。5、局长审批后制证,交大厅盖章发放。6、整理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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