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病历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运行病历管理制度.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运行病历管理制度(试行)一、临床科室成立运行病历管理小组,由科室负责人、质控员、业务骨干组成,科主任、护士长是运行病历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病区的病历质量及安全管理,做到依法执业、规范行医。二、经治医生及护理人员应认真及时书写相关记录,保证各种记录的规范、及时、准确、客观。上级医师要及时审核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程记录、查房记录并签名确认,确保记录客观有效。三、按诊疗常规开具医嘱,每项医嘱应有明确的开具或停止时间;医嘱内容应当清楚、完整、规范;病程记录与医嘱开具内容时间要一致。四、有完善的三级查房记录,各级医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房,加强危重及特殊患者管理,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和手术审批制度,规范及时书写
2、会诊记录、危重患者的抢救记录和疑难重症病历讨论记录。对病情复杂需要多学科协同解决的应及时向医务科申请,由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五、辅助检查合理,检查报告单与开具医嘱的内容一致;检查报告单粘贴规范及时,对异常结果的化验单用红色笔进行标识;对诊断、治疗有重要价值的辅助检查和异常结果进行分析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六、切实做好知情告知,各类知情同意书填写规范、及时。手术前、麻醉前、各种创伤性检查、穿刺治疗前做好谈话签字,病理活体组织检查、尸检、输血、化疗等,必须有患者及其家属或患者委托人、告知医师共同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医用植入材料的告知内容应详尽,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七、运行病历记录内容实行满页打印(
3、尽量双面打印),按运行病例排序要求进行排列。八、运行病历在护士站统一保存,不得借出,病历架应常锁。因医疗活动需要把病历带离护士站时,不得离开医护人员视线,用完立即归还并做好交接。医护人员应熟悉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除出院记录外,禁止将任何病历资料打印给患者及家属,遇到医疗纠纷时应及时上报,严禁私自将病历提供他人查阅、复制。九、患者出院后经管医师及时完成整理工作,当日交护士整理排序,次日完成医疗护理质控,科主任审核。确保72小时上交病案室,病案室应做好回收病历登记。十、医务科定期对运行病历进行监控,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给科室,将缺陷落实到当事人,立即整改,杜绝医疗安全隐患,检查结果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