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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洋州镇中心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方案第一章 指导思想1、为了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操作与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增强教育科研的实效性,更好地促进我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我校教师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能力的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办案。2、教育科研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服务教学的原则。学校大力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基于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申报各级课题,坚持强化课题研究的成果意识,坚决反对重申报轻研究的功利主义和编造数据、结论的弄虚作假行为,以保证教育科研成果的先进、公正、客观、有效和可行。第二章 课题组的组建和申报3、课题组的组建(1)课题的立项立项原则:围绕全面实施素质
2、教育,以教育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开展以应用科学为主的研究,也可对教育理论及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研究。 使课题研究工作对本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有现实的指导作用,对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课题立项力求做到前瞻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的统一。课题选定:教研组或教师个人根据所教的学科特点,立足课堂,面对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结合国家、省市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提出课题申报项目,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2)课题组的成立课题负责人:每个科研课题组必须确定一人担任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一般应为高级、一级教师担任,其主要工作是:策划课题的申报、构思并适时调整课题研究
3、方案、对课题组成员明确分工、具体组织实施课题研究工作;指导、督促课题组其他成员按计划开展课题研究并按时上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在课题研究中期和结题阶段,负责学期研究工作报告、课题研究工作报告的撰写。定期组织召开课题组成员工作会、研讨学习等;课题负责人要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课题组成员:每个课题组的主研人员重点课题不应超过5人,一般课题不应超过3人。为保证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主持课题实验,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市教科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担当新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应在课题负责人的领导下,主动而有创造性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及时上报个人研究成果或数据,
4、积极配合课题负责人的工作。课题组的所有成员必须承担一定的具体研究任务,课题负责人有权按一定程序撤换不称职的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和变动。若课题负责人调离岗位,由学校重新任命负责人,课题研究不能中断。4、课题的申报学校每学年按上级通知组织题申报、立项活动。课题立项须经上级教科研部门审批下发课题立项通知书或相关文件为依据。学校教导处对所有课题进行分类、编号,建立档案管理。第三章 课题的管理5、学校成立教育科研课题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路秀兰副组长:王洪平 王焕茹 丁小侠组 员: 覃 娜 华菊平 全小鹏 李 涛 朱文娟 王咏梅 严作亮管理小组负责对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领导与管理工作
5、,并加强对实验研究的督导。6、课题过程管理采用分层管理、责任到人的办法。国家级省级以上课题由学校课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教导处具体操作督导事项;市、县级课题按照教研组、课题组实行分层管理,课题组负责人为该课题的责任人,切实加强进度管理。课题负责人负责考核课题组成员,教导处负责考核课题负责人。7、学校定期召开实验教师研究会与培训会,对各课题实验的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研究各课题实验在实验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各实验课题在实验中的成绩与不足,布置各实验课题阶段性实验工作,保障实验教师课题研究工作有序进行。课题承担人必须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以改进调整实验方向、方法,严格按课题研究计划实施研究
6、。8、课题负责人拟好课题研究的整体计划及分工,组织全体课题成员讨论、确定并实施研究计划。平时,坚持组内教师随堂听课、推门听课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9.立项课题的整体实施计划一经确定后,每个参加课题的成员先对自己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做到有案可据;再根据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写好个人实验计划上交课题负责人。10.课题组要强化研究过程的自我管理,抓好计划实施的反馈调节,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所有课题负责人每学年必须完成六项任务:年初制定一份年度课题研究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相关专题研究活动,并安排专人做好详实的科研课题活动记录;负责人定期向课题领导小组汇报本课题研究情况;组织本课题组成员人人讲一节课题
7、实验课,期末收集本课题组成员的经验论文、案例分析等各种研究资料;认真写好一份年度总结(或阶段小结)。11、各课题负责人必须确定档案管理员,课题研究过程中要收集下列资料,并分类存放在档案盒中。(1)课题研究申报表、立项书(或文件)、实施方案(2)课题研究的阶段计划和进程安排 (3)课题组成员的任务分工 (4)阶段性(学期或学年)研究成果的总结或体会 (5)与课题有关的学习资料(学习笔记、剪辑、摘抄等)(6)课题研究期间的所有教案、示范课教案、研讨课教案、评课记载、课题评估安排表及研讨活动动态资料(如研讨活动、研究课、学习活动的记录,教案、教育案例,活动照片等) (7)单元测试成绩汇总表、期中和期
8、末考试成绩汇总表、对照组和实验组成绩对比分析表(8)学生评价表、问卷调查表 (9)学生的小论文、学生的作品、竞赛评比活动、学生研究小组安排表、活动记录(10)师生相关获奖和论文(11)结题报告12.结题条件(1)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原定的研究目标已经实现;(2)课题研究主体报告已完成;(3)反映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资料已整理齐全。课题组成员每人至少有一项阶段性成果,包括实验过程中公开发表或获得的属于本课题成果性的论文、专著、调查报告、典型经验、课件等,否则视为没有完成,不得参与课题验收。每项课题至少有二项阶段性成果才能结题,否则本项课题视为没有完成。13.结题鉴定各级课题均需由相关部门组织
9、专家对课题进行会议鉴定或书面鉴定,结题工作以相关文件材料为准,通过结题验收后,由相关教科研部门发给结题证书第四章 奖惩办法14.学校根据各实验课题开展研究的情况,对实验教师设立奖励和处罚办法。(1)教师参与课题研究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教师、骨干教师、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2)对承担实验课题却不执行课题负责人分配的工作,不能按课题主管部门的结题要求提供相关研究资料,或虽已提交,但没有得到认可,且又不能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课题负责人及教导处有权撤换不称职的课题组成员;凡课题被撤销的负责人,下一轮不得申报教育科研项目,被终止课题的研究人员取消其两年时间内申报任何课题的资格。对在研究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影响学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不良影响者,对课题负责人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处分,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新课题。(3)学校对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课题组或教师发放一定的奖励经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实验课题验收合格者奖励课题组800元、500元、300元、200元,被评为优秀课题并且将课题实验成果积极推广的课题组,在相应标准上增加奖励100元。参加课题研究者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量化积分。第五章 此方案从2013年9月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