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397898 上传时间:2023-02-1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b2b)合作协议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经办行:中国民生银行 )乙方:上海昊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好颜料网) 为了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好颜料网电子商务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一)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是指乙方在因特网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过程中,甲方为其提供网上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系统。b2b在线支付功能是作为甲方企业网上银行系统的一项子功能提供给乙方。(二)商业网站:指商户(即商户)在因特网上建立的电子商务

2、交易平台,并采用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作为支付手段。(三)商户:指在本协议中作为乙方,通过建立的商业网站向客户提供商品或特定服务,并采用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办理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四)客户:指已在甲方办理企业网上银行注册手续并开通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功能,且在网上商务活动中向乙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五)异常情况:指客户通过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办理支付的过程中因非甲方原因出现的金额、合同号(或订单号)、收款人、付款人或其他基础电子商务合同的基本信息等与经客户所确认的乙方记录不符的情况。 二、合作基本规定 (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为客户在乙方建立的

3、商业网站上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所需的网上支付服务,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二)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展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务支付以及电子商务应用的宣传推广工作。乙方应在其销售网页中加入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的直接链接,并按附件一中所述的方式说明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的名称、标识和使用方法,甲方有权对附件一的内容进行修改,唯需在甲方网站公示所做变更。 (三)甲方仅为乙方与客户之间提供网上商务支付的结算手段,乙方与客户之间因基础电子商务活动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由乙方及其客户自行解决,甲方对乙方与客户的资金往来不承担法定之外的监管责任。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

4、权根据系统升级和改进服务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网上商务支付服务,但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并预告恢复日期,甲方在此种情形下唯一的义务与责任是书面告知乙方。但如果本协议采用的是本条(二)中第3种计价方式,且甲方中止本协议下的服务超过3日的,甲方应按比例返还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 (二)甲方有权按以下第2种方式向乙方收取手续费1、客户每笔网上交易金额的%(最高不超过元,最低不少于元)2、每笔5元向乙方收取手续费3、按固定金额(月/季/年) 元。乙方如选择1、2种方式缴费,甲方将直接从支付款项中直接扣划;乙方如选择第3种方式缴费,甲方将在约定日期内,从乙方帐户中扣除,(缴费日期: 账户名称: 帐号: )(三)

5、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系统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甲方仅提供给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接入权。(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标、LOGO、企业名称或相关图案及其组合仅供乙方在本协议明确指明的用途下使用。除本协议书面授权的使用范围外,甲方未授予乙方以任何方式使用该等商标、LOGO、企业名称或相关图案及其组合的权利。(五)当乙方发生下列任何行为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追偿因下列行为导致的损失:1协助客户进行虚假交易;2拒绝受理客户使用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发生的交易的,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理由的;3诋毁或损害甲方企业网上银行商务支付系统声誉的;4、利用网站从事非法活动的;5、违反本合同第四条(

6、四)、(五)、(六)、(七)、(十)项约定三次以上的; (四)甲方负责甲方企业网上银行商务支付系统的日常运作和维护。(五)甲方应将乙方按照本协议向客户收取的合法交易款项,按约定时间划入乙方在甲方的指定账户。(六)甲方负责提供用于数据传输的标准程序接口,供乙方进行个性化开发。(七)甲方应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 ),负责解答乙方在受理甲方支付业务中的疑问,及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和资金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承诺的服务进行监督。 (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业务操作培训。 (三)乙方有权要求对最近 个月内的交易款项进行查询,并要求对发生错误款项的原因进行

7、调查,经调查确属错误款项的,按本协议第七条错账调整的约定进行更正。(四)乙方应在甲方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用于网上支付清算,结算账户应设立保证金,且保证金余额不少于 万元与上月交易额 %两者之间的较高值。 (五)乙方如更改网址,须提前 天通知甲方;甲方对于未收到通知而乙方网址变更所导致的支付失败或款项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不得无故拒绝受理客户使用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定购商品或服务,不得因客户使用甲方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进行支付而向其收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用。 (七)乙方负责商业网站的日常运作和维护工作,保证按照甲方规定的接口标准和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建立与甲方的链接,并保证

8、将客户的网上交易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发送给甲方。 (八)乙方应及时提供客户所需服务,或督促供货方及时发运货物和提供服务。(九)乙方应利用其商业网站对甲方的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作必要宣传,在甲方组织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宣传活动期间,乙方应负责在网站首页和销售网页上免费链接甲方活动宣传图标,具体的图标文件由甲方提供。(十)乙方应保证其商业网站的运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对买卖双方的相应责任,并及时处理有关商品价格、质量、数量以及送货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十一)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使用甲方名义向社会公众做出任何承诺及暗示,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

9、乙方负责赔偿。五、费用 (一)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方系统运行产生的全部费用。(二)乙方应按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手续费。 六、异常情况的处理(适用直接支付模式)客户如因第一条第(五)款中的异常情况被拒绝供货或供货错误时,乙方应在收到客户或甲方通知后的 个银行工作日内主动、及时、准确地将多收的款项划回客户的账户或按客户要求解决合同并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款项,同时告知客户拒绝发货或发货错误的原因,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七、错账调整在业务开办过程中,如因客户或乙方操作失误、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需对原网上交易进行调账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填制由甲方提供标准格式的调账证明,经财务主管签字盖

10、章后,连同有关交易单据交给甲方处理。如因错账调整与客户发生纠纷的,由乙方与其客户自行解决。八、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违反约定,使其企业网上银行b2b支付系统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时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 个银行工作日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唯甲方的违约责任以甲方在当年度已收到的乙方的服务费为上限。 (二)如乙方违反约定,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与乙方联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或乙方严重影响甲方商誉时

11、,终止本协议,唯需提前 个银行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其他违约情形 ,依据适用的法律处理。九、免责条款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非乙方责任所造成的通讯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甲方、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甲方和乙方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并及时将处理方案通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门规章与命令。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协议的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12、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并申请网上商务b2b支付服务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于有效期满后可自动延期一年。如一方对延长本协议期限有异议,应在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则本协议在有效期满时即行终止。十二、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协议中对“企业网上银行”商务支付事项未作约定的,适用甲方“企业网上银行”的有关规定解释之。甲 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签约机构(主经办行盖章):中国民生银行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乙 方(盖章):上海昊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