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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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凤县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指导方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实现行政审批服务的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根据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需要,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现制定来凤县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指导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为核心,以行政审批职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重点,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健全行政服务体制,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公共权力依法规范高效运行。二、实施原则1、应进必进原则。根据省、州及县委县政府审批

2、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的要求,全县288项行政审批事项(除3个分中心),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2、权责不变原则。政府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为实施行政审批提供统一的操作平台,各行政审批实施部门负责在这个统一的平台上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批职能。三、工作目标1、建立“审管分离”体制。在行政机关内部实现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分离,强化日常监管职能,扭转和克服长期以来由于批管一体导致的“重审批轻监管”、“重审批轻服务”、“以审代管”的现象,为实现“审批简便规范、监管到位有力”提供体制条件。2、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达到“三个百分之百”。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 (“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

3、个股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股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服务中心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全覆盖到位”)工作要求,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县级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驻服务中心率(含分中心)达到100%,县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含县级初审上报事项)进驻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县级各部门对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率达到100%”。 实现 “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一网式运行”,全方位地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服务。四、建议进驻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大县直部门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力度,真正做到“应进必进”。县审改办根据前期行政审

4、批事项清理情况,建议具有43个具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职能的县直部门,采取常驻窗口、综合窗口及分中心3种形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具体指导方案如下:1、设常驻窗口行政审批股单独设立的,行政审批股整体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其它股室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的,行政审批股股长及从事审批业务的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进驻建议如下:规划局、农业局、地税局、社保局、消防大队、文体局等6个单位建议按现有常驻形式进驻不变。水利局:共17个审批事项,具体从事审批的人员部门上报共8人,实际进驻中心人员并不能从事审批,建议审批事项及审批股必须进驻中心,授权必须到位。工商局: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建议事项和人员

5、(1人)进驻。卫计局:卫生局、计生局合并为卫计局窗口,纳入常驻窗口管理,建议增加从事计生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1人)。发改局:共有审批事项10项,涉环资股、价格股的3个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建议事项和新增人员(1人)进驻。民政局:共有审批事项6项,除了婚姻登记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外,还有5项审批事项未进驻中心。建议其余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并授权现有窗口人员办理。交运局:(含公路管理局、运管所、港行海事处共有审批事项28项),除了运管所的8项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外,还有其它涉及公路管理、港行海事等20项事项均未进驻中心。建议不采取委托办理方式,交运局的9项审批事项和公路局的10项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

6、心办理,涉及相关审批事项的审批人员(交运局:股室负责人1名,审批工作人员3名;公路局:审批人员1名)共5人进驻服务中心。人社局:共有审批事项6项,目前人社局窗口只办理服务事项,涉及审批的6项均未进驻中心,建议授权窗口办理。民宗局:共有审批事项5项,除了民族身份认定1个事项在中心办理,其余均未进驻中心,建议授权至窗口办理。林业局:共有审批事项15项,除了6项审批事项在中心办理外,其它涉及野保、资源管理等9项行政审批事项均未进驻中心。建议相关事项进驻窗口,并调整相关人员进驻。质监局:共有审批事项4项,除了组织机构代码证1个审批事项在中心办理,其它3个事项均未进驻中心,建议事项和人员(1人)进驻。国

7、土局:共有审批事项9项。涉矿审批事项未进驻中心,受理、审批及办结均在后台,建议事项和人员(1人)进驻。住建局:共有审批事项22项,除房产登记审批事项在中心办理外,其它审批事项均在后台运行,现有的中心窗口只从事收费和发证业务。建议进行职能归并后,其余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相应股室负责人6名,具体审批人员5名,共计11人进驻中心。环保局:共有审批事项10项。其中有3项审批全过程未进驻中心;有2项存在后台受理、审批、办结,只是完成审批后到窗口进行备案。目前只有两人,建议进行职能归并后,未进驻事项进驻到位,并增加人员(2人)。城管局:共有审批事项16项。虽所有事项已授权给窗口,但事项办理均是在后

8、台受理、审批,只是最后的缴费在中心完成。建议事项受理、审批必须在窗口进行,后台根据窗口安排进行现场处理;且行政审批股股长必须进驻中心(1人)。公安局:共有审批事项13项,除了户籍管理的1个审批事项及涉户籍管理的服务事项在中心办理,其它12项行政审批事项均未进驻中心,建议涉及特种行业、民爆物资及枪支审批等事项授权中心窗口负责到位,进入中心大厅办理;出入境审批事项纳入公安局出入境及交警大队车管分中心办理。药监局:在2012年已定为常驻窗口,但因机构改革未完成,一直未能进驻。建议以常驻窗口进驻到位(2人)。安监局:由于有一定办件量且涉及企业服务,建议设常驻窗口进驻(1人)。气象局:气象局的审批服务事

9、项涉及基建项目,为确保基建项目审批的时效性,建议将气象局窗口纳入常驻窗口管理(1人)。畜牧局:共有审批事项5项。建议设常驻窗口进驻(1人)。国税局:国税局分中心办税大厅整体进驻,纳入常驻窗口管理。(18人)2、设综合窗口对所涉审批事项和办件量均较少的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将审批项目委托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进驻综合窗口的单位和部门须明确具体从事审批事项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并充分授权。具体进驻建议如下:县委办保密局:有1个审批事项,建议进驻中心纳入综合窗口管理。科技局、烟草专卖局、编办、档案局、经信局、盐务局、粮食局、教育局、广电局、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旅游局等13个单位审批事项进驻形式按

10、原来形式运行。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采用1+1的工作模式,即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代理联络员1人和相关部门审批工作人员1人(相关单位按计划轮流派驻)共同办理日常业务。3、设分中心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没有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且办理量较多的,依托原办事大厅或办事窗口设立分中心办理。建议全县设3个分中心即公积金中心、残联分中心、公安局出入境及车管分中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上方案是县审改办提出的指导性方案,并不是最终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本单位的“三集中三到位”方案,但方案必须满足“三集中三到位”及“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五、工作步骤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此次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工作

11、在2014年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分阶段如下:(一)制定方案阶段(2014年5月20-5月30日)县审改办制定县直县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服务中心的指导性方案;本月底之前,县直各部门按照县指导性方案,在确定本部门具体审批事项的审批领导、首席代表、审批股室负责人及具体审批人员等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进驻服务中心的具体方案,并报审改办审核备案。(二)部门方案审核阶段(2014年6月1日6月10日)1、审改办组织工作专班对县直各单位制定的进驻方案进行初审,通过后报政府审定2、根据各部门确定的新进单位、新进事项及新进窗口工作人员情况,制定调整增加办事大厅面积方案。(三)进驻中心阶段(2014年6月10日9

12、月30日)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根据各部门人员进驻方案,将新进单位、新进事项及新进窗口工作人员有序进驻中心,实现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的正常办理。六、保障措施(一)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完善政府统一管理、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审改办为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驻工作的牵头单位,组建了工作专班监督、指导该项工作。县审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搞好配合,主动参与。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内设机构调整及制定集中进驻方案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工作专班沟通。县审改办办公地点:县行政中心七楼县编委办,联系人:刘红,联系电话:6282073。(二)强化责任。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在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前提下,落实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本次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驻工作,同时还要落实好具体办理人员,按照规定的期限,保质保量完成相应工作。对拖延敷衍的部门,县纪委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XXX单位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 附件2:来凤县 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方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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