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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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是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破解制约行政效能体制性障碍、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整体功能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即“两集中、两到位”,是指改革现行行政机关行政审批的运作模式,大力推进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的行政审批科室向审批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入审批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以实现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和提升服务水平的目标。1、指导思想围绕服务

2、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形成部门内部行政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宽批严管的管理体制,健全“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高效运作机制,促进公共权力依法规范运行。2、基本原则依法整合原则。依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精神,合理调整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建立管理规范、权责一致、监督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精简效能原则。按照节约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在原有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中层领导职数限额内,调整内设机构,整合行政审批职能。积极稳妥原则。既要全力推进、积极作为,又要实事求是、量

3、力而行。在整体部署、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部门的具体情况稳步推进。二、工作任务(一)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根据法定权限、层级设立,缺乏法定依据的必须清理削减。积极做好中央、省、市部门清理取消和调整后相关事项的衔接工作。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职能,依法明确行政审批实施机构,防止出现审批职能交叉、重复,审批主体过多的现象。(二)大力整合部门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1、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机关部门,要对本部门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在

4、原则上不增加编制数、内设机构数和中层领导职数的前提下,设立一个行政审批科,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统一行使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行政审批科的设立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行政审批职能由二个及以上科室承担的,整合审批职能后,达到独立设置条件的,应撤销或合并一个原有科室,单独设立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职能由一个科室承担的,且该科室不承担其他非审批职能的,科室名称可直接变更为行政审批科。对行政审批事项少,且全年办件量少等原因无法独立设置行政审批科的,原来由一个科室承担的,可在原有科室增挂行政审批科的牌子。 2、依法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应的业务范围和人员岗位

5、调整。对于依法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实际上是事业单位开展实施的,应根据机构改革的精神,审批职能应从事业单位进行剥离归还给原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审批科的条件进行科室设置。剥离后的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撤销或合并。3、垂直管理部门要参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相应调整,编制的方案经区领导小组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三)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人员集中进驻审批服务中心在全面整合部门内设机构审批职能的基础上,要求原已进驻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确定新进驻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及行政审批科人员,统一进驻审批服务中心。独立设置的,应成建制全员进驻;挂

6、牌的要保证足够的力量和业务骨干进驻,确保窗口人员能切实行使审批权限。进驻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其审批事项在审批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办理、一个窗口对外。对行政审批事项办件量确实较少的部门,由区审批服务中心统一设立的综合窗口代受理。每个部门轮流派工作人员驻窗口办公,并采取即办件授权办理、承诺件“统一受理、限时办结”的方式。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进驻审批服务中心的其他部门,经区政府同意,可在内设机构职能整合的基础上,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立集中办事大厅或办事窗口,即设立分中心。分中心接受区审管办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工作考核。(四)确保对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的充分授权行政审批工作由

7、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行政审批工作上,务必做到时间到位、精力到位、授权到位。分管领导无法到窗口现场办公的,应采用委托或授权的方式,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一审一核”制度,由行政审批科科长负责直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办理、制证、盖章和送达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在窗口完成。各窗口单位应选派素质好、业务强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到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出需事先征得审管办同意,审批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的任命应征求区审管办的意见。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批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实行协管机制,业务工作接受部门领导

8、和指导,服务行为和日常工作接受区审管办管理和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在原单位一切待遇保持不变,新增窗口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参照原已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和管理,成立审批服务中心机关党委,窗口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统一迁入审批服务中心。(五)做好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的配套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要求,在抓好行政审批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和强化行政监管工作,把主要精力转到制订规划、研究政策和加强批后监管上来。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内部工作制度,搞好各科室之间和上下业务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职能要密切配合,互相监督,负责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不得同时承担

9、行政监管职能,负责审批的人员不得同时承担监管工作。加强审批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三、工作步骤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拟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工作调研部署阶段(201x年9月25日前)区委、区政府成立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责任人: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二阶段:部门拟定方案阶段(201x年9月25日10月20日)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部门单位,按照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的要求,制订工作方案,按照

10、审监分离、上下衔接、运转顺畅的原则,梳理行政职能及相关审批事项,明确审批和监管职责。编制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整合方案,同时要清理本单位实施的审批事项,两项结果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三阶段:方案审查确定阶段(201x年10月21日11月30日)按照职能配置优化、事项精简规范、监管到位有力的要求,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整合方案、保留和取消的审批事项进行审核批复。重点审核整合方案中职能配置是否合理、审批职能是否整合、监管协调机制是否建立、人员分工和责任是否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牵头单位:区编办,参加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监

11、察局、区发改局、区审管办)第四阶段:方案实施阶段(201x年12月1日12月15日)各部门单位编制并报送审定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的方案,经逐项审核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监管措施等内容后,纳入审批中心统一监管。部门行政审批科成建制进驻审批服务中心,区审管办相应做好窗口调整工作。因受场地等条件制约暂时不能向审批中心集中的,有办事大厅的部门作为分中心纳入审批中心平台统一监管,办件量少的部门审批事项纳入审批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待条件成熟时全部集中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区审管办,参加单位:区监察局、区法制办)第五阶段:督查验收阶段(201x年12月16日至12

12、月31日)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区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领导小组对部门实施情况组织验收。(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参加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法制办、区审管办、区政府督查室)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从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大局出发,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把这项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有序推进改革。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区委、区政府已成立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做好具体工作。涉及这项改革工作的部门,均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

13、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改革工作。2、严密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现状,对照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制订实施方案。要突破传统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工作的思维,真正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原则,大力推进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整合工作,推进审批科室、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审批专用章进审批服务中心,使窗口真正成为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服务窗口。3、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区编办负责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方案的审核、审批;区审管办负责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科进驻窗口办公等事

14、项,会同区法制办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公布;区委组织部根据各部门的内设机构整合情况,督促各部门理顺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和调整中层干部;区委宣传部负责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的宣传工作;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改革工作进度和纪律的检查监督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审批服务中心增设窗口及职能整合工作的经费保障。4、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审管办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按照工作进度进行检查通报,对敷衍塞责、进展缓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将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开展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5、总结经验,全面推进。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省、市要求在年底完成改革任务,我们要认真掌握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提炼改革成果,积累工作经验,确保改革顺利推进。-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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