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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永环站2014验4号项目名称: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委托单位: 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永 春 县 环 境 监 测 站二O一四年五月承 担 单 位:永春县环境监测站站 长:李劲松项 目 负 责 人:李劲松报 告 编 写 人:李鹏锋审 核: 审 定:现场验收负责人:郑永辉参 加 人 员: 李劲松、郑永辉、张强、李鹏锋 王兴杰永 春 县 环 境 监 测 站电 话:0595-23871007传 真:0595-23875443邮 编:362600地 址:永春留安工业区2号楼表一建设项目名称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名称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建
2、设项目主管部门永春县达埔镇白沙口蔑香城建设项目性质新建主要产品名称卫生香设计生产能力400吨/年实际生产能力400吨/年环评时间2008年7月4日开工日期2008年7月投入试生产时间2010年3月现场监测日期2014年4月24日25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永春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泉州海洋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29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15万元比例0.52%实际总投资29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万元比例0.37%验收监测依据1. 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
3、的通知(2000.2.24)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12.27)3. 闽环保2002监2号福建省环保局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1.22)4. 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2014.4.21) (附件一)5.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永春县环保局永环审(2008)报告44号 (2008.7.4) (附件二)6.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环评补充说明(厦门阳光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附件三)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根据永春县环保局永环审(2008)
4、报告44号对该项目做出的审批意见,本次验收执行标准如下:1、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应经设施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一级标准后方可排放。2、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标准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3、废物应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妥善处置,不得随意焚烧、堆放或倒入溪流。4、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以及香粉流失造成水体污染。验收监测参照标准标号、级别1、参照现行标准及相应功能区要求,厂界噪声参照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2类标准。(昼间6
5、0dB(A),夜间50dB(A)。2、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周界外浓度1.0mg/m3)。表二项目建设过程简述: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永春县达埔镇白沙口篾香城,主要从事卫生香生产,年产卫生香400吨,公司于2008年6月委托泉州海洋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8年7月4日通过永春县环保局审批,审批编号为永环审(2008)报告44号,2008年7月开工建设,2010年3月投入试生产,现有员工40人(其中25人住厂),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现
6、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部分生产设备与环评不一致、粉尘废气未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造成无法验收,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说明,该公司于2014年4月委托厦门阳光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环评补充说明,并报送永春县环保局审批。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永春县达埔彬达香厂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委托永春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我站接受委托后于2014年4月2425日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监测。项目周边环境及监测点位见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二。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和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序号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原环评消
7、耗量实际消耗量1白木粉80(吨/年)70(吨/年)2粘粉100(吨/年)90(吨/年)3竹枝220(吨/年)220(吨/年)4色料20(吨/年)5水1080(吨/年)1750(吨/年)6电15000(kwh/年)15000(kwh/年)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主要生产设备原环评数量(台)实际数量(台)1淋香机20202大型搅拌机233中型搅拌机24粉碎机225线香机26盘香压料机37小型拌料机78全自动制香机69全自动烫金机210盘香机1011打包机212切纸机213压痕机2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生工序:1、篾香生产工艺流程: 粘粉木粉色料 噪声 粉尘 粉尘 成品包装晒干香料斗密封搅拌桶蘸水
8、竹芯成品2、盘香生产工艺流程: 噪声 噪声 噪声 粉尘 粘粉木粉色料包装晒干盘香机压条机密封搅拌桶 加水3、线香生产工艺流程:成品粘粉木粉色料 噪声 噪声 粉尘 噪声、粉尘 包装切香机晒干压条机密封搅拌桶 加水4、包装盒生产工艺流程: 噪声、固废 噪声 噪声 成品装订压痕机切纸机纸板图例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大气环境监测点位321图一:项目周边示意图及监测点位图 图二:厂区污水管网图项目所在地图三:项目地理位置图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一、主要水污染源1、生产废水:根据现场调查和产生工艺分析,项目生产用水环节主要包括拌浆用水和竹枝浸水,拌浆用水量约为240t/a,竹枝浸水用水约为160
9、 t/a,两者用水自然蒸发,都不对外排放。2、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据调查,现有职工40人,其中25人住厂。根据企业提供,项目生活用水量1350t/a,排污系数按0.8计,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80t/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PH等;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本次验收监测在化粪池处理设施的出口处设置废水监测点,根据水质监测结果,经化粪池设施处理后的废水未能达环评批复要求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废水处理流程如下:外排化粪池生活污水注:为废水监测点位置 二、主要大气污染源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原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以
10、及地面扬尘,原环评建议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吸尘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5%以上。同时项目搅拌工序采用密闭式搅拌机,并使原材料保持一定湿度。地面粉尘在风力作用下产生扬尘,在生产中应加强管理,及时收集,保持温度。项目未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目前项目主要产生粉尘的点为:在香料斗中制作篾香时的滚动及抖动、线香的切割过程和晒场扬尘。项目采用粉尘处理措施如下:在篾香的生产车间只留一道门作为出入口,并在门上安装软玻璃门帘,生产过程中基本保持车间全封闭。木粉及粘粉颗粒较重,易于沉降,粉尘大部分落于车间内。线香的切割室设置在盘香的生产车间内,切割室设为基本全封闭式,仅留一道小门出入,门上
11、安装软玻璃门帘,在产尘点配备一台风机,将粉尘废气吸入切割机下方的布袋,粉尘大部分留在车间内。晒场产生的扬尘未作任何处理。根据HJ/T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项目的厂界布设3个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共进行连续两天监测,主要监测因子为TSP,监测控点位见图一。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各监测点位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周界外浓度1.0mg/m3)。三、主要噪声污染源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粉碎机、搅拌机、制香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经厂房隔声和自然衰减后向厂界外排放。根据目前厂界邻近的环境状况和工业企业厂界
12、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在项目厂界四周布设3个厂界环境噪声监点,监测频次为昼间监测一次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值,监测点位见图一。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点均能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四、固体废物1、生产固废:生产固废主要为包装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板、篾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竹芯和部分不合格产品。根据企业提供和现场调查废纸板集中收集后销售给外单位回收利用(附件四);废竹芯集中收集后由达埔镇政府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部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全部回收利用。2、生
13、活固废:项目现有职工40人,其中25人住厂,根据企业提供职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2.5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达埔镇政府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附件五)。表四:锅炉废气验收监测结果表监测日期测点位置序号烟尘,mg/m3SO2,mg/m3氮氧化物,mg/m3流量m3/h含氧量烟气黑度实测浓度排放浓度实测浓度排放浓度实测浓度排放浓度除尘设施进口(A)123平均值设施出口(B)123平均值除尘设施进口(A)123平均值设施出口(B)123平均值备注:没有工业锅炉。表五:锅炉废气验收监测结果统计表锅 炉型 号测点位置监 测项 目监 测 结 果执行标准值结论两日平均值备注: 没有工业锅炉
14、表六:厂界无组织粉尘监测结果:监测时间监测点位监测结果(mg/m3)1#(参照)2#3#监测值监测值差值监测值差值4月17日一次0.060.100.040.080.02二次0.080.120.040.100.02三次0.100.120.020.120.02四次0.100.130.030.130.034月18日一次0.060.060.000.080.02二次0.060.080.020.060.00三次0.080.080.000.100.02四次0.080.100.020.100.02备注:1、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周
15、界外浓度1.0mg/m3)。 2、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位置详见图一。表六:生活废水监测结果监 测日 期设施监 测点 位监 测项 目监 测 结 果执行标准值结论123日平均值或范围4月24日化粪池出口PH7.287.317.257.257.3179达标化学需氧量133125127128100未达标氨氮34.533.233.733.815未达标悬浮物556258587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62.566.965.565.030未达标4月25日化粪池出口PH7.117.347.277.117.3479达标化学需氧量144132123133100未达标氨氮35.433.134.334.315未达标
16、悬浮物635761607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63.465.263.664.130未达标备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表七:生活废水验收监测结果统计表处 理设 施测点位置监 测项 目监 测 结 果执行标准值结论4月24日4月25日两日平均值PH7.257.317.117.347.117.3479达标化学需氧量,mg/L128133131100未达标氨氮,mg/L33.834.334.115未达标悬浮物,mg/L5860597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mg/L65.064.164.630未达标废水年排放量,t/a108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t/a0.14氨氮排放量,t/a0.037备注:1、项目年生
17、产300天,年用水量为1350吨,排污系数按0.8计,则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80t/a(数据由企业提供)。2、污染物年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量。3、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未能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4、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评批复限值(即CODcr0.108吨/年,氨氮0.0162吨/年)。表八: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图一)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监测日期:2014年4月24、25 日,测点分布见图一,监测结果见下表。时间测点编号主要声源实际值dB执行标准dB超标值,dB4.241交通噪声53.8602环境噪声49.13交通噪声53.84.251交通噪声52
18、.12环境噪声50.33交通噪声51.7备注:1、厂界昼间1、2、3噪声监测点均能满足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 2、该公司夜间未进行生产,本次验收不对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监测结果据该公司的生产统计,2014年4月24 日,生产卫生香1.2吨,用水量4.2吨;4月25日,生产卫生香1.3吨,用水量4.4吨。(附件六)年工作300天,日工作时间为10小时。24日生产负荷率90.0%,25日生产负荷率为97.5%符合验收工况要求。表九:其它相关环保情况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目前厂区正在进行绿
19、化工作。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编制有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应急计划:未编制应急预案。监测手段及人员分工: 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存在的问题:1、生活废水只经化粪池简易处理,排放废水没能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2、晒场产生的扬尘未作任何处理。3、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评批复限值(即CODcr0.108吨/年,氨氮0.0162吨/年)。其他:项目对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见附表: 项目竣工“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一览表。表十: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验收监测结论: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卫生香的生产及原材料的销售,已竣工并
20、投入使用,根据有关环保要求,该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委托永春县环境监测站对其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我站于2014年4月24日、25日两天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的生产负荷分别为实际生产能力的90.0%、97.5%,本次验收监测结论如下: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该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污水和生活废水。生产污水主要包括拌浆用水和竹浸水(拌浆用水量约为240t/a,竹枝浸水用水约为160 t/a),两者用水自然蒸发,都不对外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简易处理后外排,根据监测结果,外排生活废水未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2、废气验收监测
21、结论: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在香料斗中制作篾香时的滚动及抖动、线香的切割过程和晒场扬尘等无组织排放废气。根据HJ/T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在项目的厂界布设3个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共进行连续两天监测,经监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各监测点位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周界外浓度1.0mg/m3)。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结论: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粉碎机、搅拌机、制香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正常生产时,所监测的3个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的Leq值范围49.153.8dB(A),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
22、界噪声标准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4、固体废物验收结论: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包装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板、篾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竹芯和部分不合格产品。废纸板统一收集后销售给外单位回收利用,部分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全部回收利用。废竹芯和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达埔镇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5、污染物总量控制结论:外排生活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14t/a;氨氮0.037t/a。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评批复限值(即CODcr0.108吨/年,氨氮0.0162吨/年)。续表十:七、验收监测
23、建议:根据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对该项目提出如下的建议:1、生活废水经深度处理确保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2、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源管理,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3、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经过现场监测调查,该项目建设前期审批手续完整,建设过程中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废气和固体废物基本得到妥善处理,废水未能达到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有一定影响,建议业主能及时落实建议中的措施,进一步消除对环境的影响,全部整改完成后,可以向永春县环保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十一:项目整改要求落实情况一览表建设项目工程
24、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 永春县环境监测站 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永春县达埔白沙口篾香城建设单位永春县达埔彬达制香厂有限公司邮编362600联系电话13489507588行业类别轻工、纺织、化纤建设性质新建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08年7月投入试运行日期2010年3 月设计生产能力年产卫生香400吨实际生产能力年产卫生香400吨投资总概算(万元)29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15所占比例%0.52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实际总投资(万元)29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17所占比例%0.57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评审批部门永春县环境保护局批准文号永环审(20
25、08)报告44号批准时间2008.07.04环评单位/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环保设施验收监测单位永春县环境监测站环保验收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废水治理(万元)7.0废气治理(万元)2.0噪声治理(万元)2.0固废治理(万元)2.0绿化及生态(万元)4.0其它(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t/d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m3/h年平均工作时3000h/a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
26、”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 水/10801080/10801080/化学需氧量/131100/0.140.11/0.110.11/氨 氮/34.115/0.0030.037/0.0370.037/SS/生化需氧量/烟 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Pb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
27、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附表一 项目“环评”批复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一览表项目“环评”意见和环保主管部门对“环评”批复(摘录)主要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结果(或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应经设施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一级标准后方可排放该项目没有外排生产废水,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易处理后外排,根据监测结果,外排生活废水未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外排生活污水未达到环评批复要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震等降噪
28、措施,厂界噪声标准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正常生产时,所监测的3个昼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的Leq值范围49.153.8dB(A),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废物应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妥善处置,不得随意焚烧、堆放或倒入溪流。废纸板和废竹芯统一收集后销售给外单位回收利用,部分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全部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达埔镇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验收检查时未出现垃圾随意焚烧、堆放和倒入溪流等现象。应采取有效
29、措施防止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以及香粉流失造成水体污染。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在香料斗中制作篾香时的滚动及抖动、线香的切割过程和晒场扬尘等无组织排放废气,分别经过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各监测点位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周界外浓度1.0mg/m3)。晒场产生的扬尘未作任何处理。 附件表二 环保设施清单序号环保设施名称环保设施投资额(万元)废水治理设施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7.0合计7.0废气治理设施2风机、吸尘器2.0合计2.0固废治理设施3垃圾收集容器2.0合计2.0噪声治理设施4隔声门、隔声窗2.0合计2.0绿化及生态5厂区绿化带4.0合计4.0总计17